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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实用的保证担保合同7篇

时间:2023-04-19 保证担保合同

实用的保证担保合同【篇1】

( )银借合同字第______号

经中国××银行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种类)贷款(大)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 ┃ 分期用款计划 │ 分期还款计划 ┃ ┠───────┬──────────┼──────┬───────────┨ ┃日期 │ 金额 │日期 │ 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实用的保证担保合同【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实用的保证担保合同【篇3】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甲方向乙方甲方民币_______元,借款用途为_______。

乙方同意将前述款项借给甲方。实际放款日为_______。借款的利息为_______。

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

第二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出借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甲方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甲方和乙方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乙方损失,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8、甲方出现违约逾期不还款情况由乙方登报声明公示其违约信用信息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10天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乙方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当乙方按约将出借款项交付甲方后,乙方有权将本合同涉及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甲方与保证人时,债权转让依法生效。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补充协议书、授权委托书、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出借规定办理。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保证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出借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实用的保证担保合同【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年字第_________号

保证人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编码: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编码: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借款人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编码: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________年字第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________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币种)资金本金(大写)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

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

通知后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公章丙方: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

实用的保证担保合同【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 保证责任[趣祝福 m.Zfw152.COM]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

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 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实用的保证担保合同【篇6】

交通银行_____分行:

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下称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就_____项目签订了第_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第_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年___月_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_元整的第_____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实用的保证担保合同【篇7】

交通银行xxx分行:

xxxxx(下称甲方)与xxx(下称乙方)于xxx年xxx月xxx日就xxxxx项目签订了第xxxxx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xxx年xxx月xxx日签订了第xxxxx号担保契约,并于xx年xxx月xxx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xxxxx元整的第xxxxx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7.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以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义务而获得的求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8.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5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9.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10.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贵行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xxx(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签发日期:xxx

开户行及帐号: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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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保证合同六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不仅适用于日常生活中,也广泛应用于工作领域。合同的存在可以有效地制约违约行为,那么在撰写合同时,有哪些要求需要注意呢?现在我向大家推荐一篇非常有价值的网络文章,题目为“担保保证合同”。我希望这篇文章能对您的思维和决策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担保保证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反保字号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宁夏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

1、甲方与公司(借款人)签署的《委托担保合同》。

2、鉴于甲方与银行(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甲方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3、乙方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现与甲方签订以甲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现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其后的含义:

借款人:指(填向银行借款的企业或自然人名称):

贷款人:指(填贷款银行称);

《委托担保合同》:指借款人与甲方签订的宁农投委字号《委托担保合同》;

《保证合同》:指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号《保证合同》;

《借款合同》:指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号《借款合同》。主要要素为:签订日期:年月日;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大写);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利率:年%(月%。);借款用途:

通知:指书面方式的通知;

同意:指书面方式的同意;

告知:指书面方式的告知。

第二条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为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2甲方依据委托担保合同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委托担保合同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3.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

3.2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无论该物的担保系借款人提供还是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甲方既可要求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亦可就全部债务要求物的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乙方和物的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任何原因导致甲方对物的担保丧失优先受偿权益,乙方承诺仍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保证合同 篇2

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

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范本一】:甲方(贷款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担保方):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 元,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为 元(RMB)

第三,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第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收据/银行转账手续。

第五,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 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将担保物交由甲方保管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六,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

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范本二】:保证反担保合同

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银行分行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1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1。5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6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11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币种)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范围

4。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保证期间

5。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5。1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6。1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2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3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6。4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6。5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6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6。6。1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6。6。2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6。6。3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6。4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6。6。5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6。7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6。7。1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6。7。2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6。7。4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6。7。5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6。7。6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6。8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6。9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0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1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6。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2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3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7。3。2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7。3。3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7。4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6。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8。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3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文本

10。1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反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范本三】: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

编号: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 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 银行 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乙方:

(签字);

(签字);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范本四】: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受托人:

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方就 工程项目与乙方签订了编号为 的《委托保证合同》甲方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为《委托保证合同》的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 反担保保证金

1。甲方在《委托保证合同》签定后3日内以交付保证金的方式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保证金按保函担保金额的 5 %交存,共计人民币 元 (¥ )。

2。该保证金在甲方履行完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为 ,下称主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且乙方保函责任解除前由乙方监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支配或退还该笔款项。(那我保证金按这句话就是不能退了吗?)

3。若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乙方无需经过甲方同意,有权直接将保证金用于履行保证责任、支付保函受益人提出的损失赔偿、违约金或赔偿乙方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违约金,甲方对此不提出异议。

在乙方使用保证金承担保证责任及支付有关费用后,保证金达不到本条第1项规定比例的,乙方向甲方发出《补足保证金通知书》,甲方应于收到通知后三日内补足保证金。逾期补足保证金,逾期每日按保证金总额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上述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本项第1款赔偿及费用,乙方将向甲方发出《追偿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应将不足部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并补足保证金。逾期支付上述款项及保证金,逾期每日按应支付款项及保证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 反担保保证金的返还

1。在保证期间,甲方如实履行完毕主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以及保函规定的义务,未引起索赔的,则在乙方保证责任解除且甲方将保函原件退还乙方并提交齐全退保资料之日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反担保保证金退还甲方。保证金在乙方存放期间,不计收利息。

2。若甲方行为导致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并且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反担保保证金尚有余额的,保证期限届满,保函失效后,乙方按以上程序将保证金余额退还甲方。

3。甲方退还保函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保函原件;(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3)甲方开给乙方的保证金资金往来的财务凭证原件。

第三条 其他反担保措施

甲方除向乙方交存保证金外,向乙方提供以下第 1 项反但保。

1。由项目负责人为甲方在委托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合同下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出具《第三人反担保书》(附后)。

2。 由第三方法人单位为甲方在委托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合同下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出具《第三方法人反担保书》(附后)。

3。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抵押或质押反担保,双方另行签订抵押或质押反担保合同。

4、甲方若出现重大违约违法或财务恶化情形,乙方可向甲方要求调高担保费率,并可要求甲方增加反担保保证金或提供其它新的反担保,甲方应予提供。

第四条 陈述与保证

1、甲方承诺其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并无任何虚假陈述; 甲方承诺其已按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出具本项反担保。

2、在乙方保证责任未解除前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甲方应当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项下发生的甲方违约事项;

(2)发生与甲方或甲方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或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恶化情形;

(3)在乙方保证责任未解除之前,甲方出现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章程变更、合并、分立、破产、清算、改制、公章废止或启用、重要资产转让或向第三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的;

(4)甲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仲裁或被采取诉讼保全、执行措施;

(5)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3、甲方承诺其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信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联系人等均为有效联系方式,乙方依据上述联系方式邮寄、传真出的文件,均应视为有效送达。上述联系方式如有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未及时通知,乙方依据原联系方式发出的邮件、传真应视为有效送达。

第五条 保后监管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将本项目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主要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等施工资料提供一套原件给乙方,以备乙方保后监管之用;

2、甲方在开工后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进度报表、已完工程量及下个月施工计划报送给乙方;施工中出现重大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工期顺延、工期延误、停工、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不可抗力情形、被业主或行政部门处罚、通报、责令整改等事项,均应在事项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出现工程款被拖欠、索赔及反索赔、工期顺延、签证困难等情形,甲方同意乙方委派的专业人员协助处理。

3、在乙方保证责任未终止前,为预防和控制风险,乙方有权向甲方公司及项目部任何职员和现场人员了解工程施工情况及财务情况,甲方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均应给予支持和配合,真实陈述相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4、乙方有权参与或采取以下监管措施,甲方同意予以支持和协助,并无异议:

(1)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的工程例会、图纸会审、监理会议等工程会议,可参与或旁站中间验收、隐蔽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重要事项。

(2)乙方有权向本项目项目经理部成员及施工负责人、现场人员了解工程情况,调阅、复制有关书面资料、取样检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公司运营及财务情况,有权调阅、复制公司及项目部的财务报表、有关财务凭证、工资花名册、材料供应支付情况及合同文件。甲方公司及项目部应给予协助和配合。

(3)如因甲方管理不善,致使本项目施工出现重大困难、财务亏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施工负责人脱逃、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材料款、被有关部门责令停工、调查等重大事项,甲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三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可采取接管项目、派驻技术人员、更换施工队伍等措施以避免事态及损失扩大。

5、本工程如有转包、分包(含劳务分包)、内部承包、与第三人合作施工、班组承包等情形,甲方应在上述施工关系确定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并将有关书面合同文件复制一份送乙方备案。本工程如有变更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退保资料之日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反担保保证金退还甲方。保证金在乙方存放期间,不计收利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逾期缴付《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费和本合同约定的反担保保证金,逾期每日按欠付款项(保费或保证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每发生一次违约行为,均应按出具保函担保金额的2%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1、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3、本合同生效后,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撤销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所指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偿、追偿时所发生的费用、乙方人员的交通差旅费、查档费、公告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拍卖佣金、有关中介费等各项费用。

2、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范本五】: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

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

1、×××××食品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与×××省×××集团公司签订的《房屋长期租赁合同》;

2、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占××%)

3、甲方为×××××食品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万元(合同编号为××××)提供了担保。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一、乙方愿意为上述担保中的××××%部分(即××××万元)提供反担保。

二、如浙江×××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则首先由甲方处置《合作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名下的经营利润,如该处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损失,则乙方应在该范围内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期限自银行向×××××食品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起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三、本反担保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担保保证合同 篇3

抵押:

郑州A有限公司(甲方)

抵押:

西安B有限公司(甲方) B)

鉴于甲方为乙方向C女士的借款提供担保,为保证甲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现自愿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甲方拥有自己的不动产。根据我国《物权法》《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甲方与乙方签订本次最高抵押反担保合同,共同履行。

第1条反担保依据

乙方与丙女士于x年x月签订贷款合同. 对未来可能发生的贷款金额及其他贷款的担保 为降低甲方担保风险,现乙方以自有财产xx号为甲方提供反担保,西安市高新区。

第二条用于反担保的不动产状况

乙方抵押给甲方的不动产所在地西安市高新区xx号6B室,建筑面积xx平方米米,用于厂房。证书编号为:西安高新区第xx号住房权证。该财产为甲方自有财产。

第三条反担保担保的债权及担保方式

1、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向乙方借款的事实。 .C,甲方即乙方,由C女士持续提供担保形成的一系列担保债权。

2.本合同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

A.在甲方担保人义务范围内应代乙方偿还的全部金额以及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和其他费用、损失等;等待)。

3、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抵押。

第四条反担保的最高金额

双方约定,反担保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资本化为人民币xx万元)。

第五条反担保期限

自乙方与丙女士签订上述第一笔借款合同之日起至乙方与丙女士签订上述第一笔借款合同之日止。 C 可以在 x 年和 x 个月之前签署。贷款合同产生的所有债务均已清偿。

第六条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效力独立存在,乙方与丙女士之间的全部或部分借款合同及担保无效甲方与丙女士之间的合同不影响本合同有效。如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部分无效,乙方应以抵押物对C女士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实现条件

在本合同担保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实现抵押权,以优先权为准给予抵押财产的收益。赔偿:

1、甲方在履行担保合同中的赔偿义务后,未向乙方付款;

2、乙方与丙女士的借款合同到期后,乙方对甲方未按期还款的追索权。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收到追索通知后即可开始实现抵押权;

3、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如果财产价值减少,甲方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请求被拒绝,或抵押财产被司法机关等主管机关扣押并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乙方不成立根据甲方的要求,落实偿债保障措施。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1、出现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抵押权:

A. 甲乙双方已达成协议,直接折价抵押物或拍卖或出售抵押物;

B.按照法定程序处置抵押品。

2、甲方实现抵押权时,应通过专门的评估机构对抵押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第九条抵押程序及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材料到西安市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抵押财产评估、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乙方主管部门知晓本合同的签订,甲方A 已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以使本合同生效,并且被授权签署本协议的人确实已签署了合同。本协议的权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本着最大诚信原则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协商解决可能发生的纠纷。协商不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一切协商、变更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媒体、传真、经授权人签署的电子邮件。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并履行法定登记备案手续后生效。

甲方:郑州A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Xi' an B Co., Ltd.(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xx、xx、xx、xx

担保保证合同 篇4

什么是反担保合同

例如,银行向借款人发放担保贷款时,担保人要求借款人为自己提供另一份担保,因为担保人承担风险,借款人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为反担保。签订的合同为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合同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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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向乙方申请为人民币贷款金额提供担保元和一个月到银行。金额为人民币元。为确保安全,应甲方要求,丙方作为甲方的反担保,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向乙方提供反担保自己的财产。为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此签订本合同,以求相互遵守和履行。

1、丙方提供的反担保形式

丙方以其全部财产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担保的反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代表甲方退还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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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向乙方支付赔偿金的利息及违约金(每月利息按赔偿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按赔偿金额的1‰计算)每日担保总额(自还款日起至甲方履行还款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索权和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3、本合同设定的担保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并存,债权消灭,担保责任也消灭。甲方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4、本合同未尽事宜,补充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甲、乙、丙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或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办法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乙方已提醒甲、丙双方充分、准确理解本合同条款,并应双方要求对条款进行了解释。 .

6、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日期:

担保保证合同 篇5

保证反担保合同

(本合同适用于自然人保证)

合同编号:

河北决策律师事务所 宗方超律师制

致:               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                        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借款人)签署的编号为                的《委托担保合同》,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               (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    个月,金额为人民币(币种)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工程/其他)提供贷款(贷款/履约/其他)担保。

本人      应借款人/委托人的请求,愿意以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并做如下保证:

一、本反担保保证书所担保的债权种类为:依据委托人/借款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由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提供的金额               为                     万元人民币(币种)的流动资金(贷款/工程/其他)担保而对委托人/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具体内容以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主合同以及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本反担保保证书担保的范围包括:

(1)直接损失:代偿之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所约定的本金、利息(含复息、罚息)、追索费以及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违约金(主合同)等,以及贵司因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贵司支出的与债务人借款相关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调查费、公告费、邮寄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话费等);

(2)可得利益损失:

□ 贵司承担担保责任之次日起,反担保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含透支利息)、罚息、复利、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违约金等向贵司支付,直至清偿之日止。

□ 贵司实际代偿本息×10倍(可放贷款比例)×      %/年(担保服务费);以上各项合称“被担保债务”。

三、本反担保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证期间为:自本反担保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贵公司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 受益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起两年。如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主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被担保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二十四个月;被担保分期履行的,保证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四、本反担保人保证对委托人/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债务(如本保证书第二条所述)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即主合同)或相关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债务,本反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索偿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提出任何抵销主张,不得附带任何条件,不得有任何异议(每逾期一日加收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五、本反担保人特别保证:如贵公司还同时享有由委托人/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不论贵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提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请求,本反担保人自愿优先承担对贵公司的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责任,无条件地承担第一位的反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贵公司给予反担保人的任何时间宽容或其它容忍,或延缓执行对反担保人的任何行动或调整等,均不影响反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应负之保证责任。

六、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因上述委托担保合同、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受上述协议或合同效力的影响,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七、反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反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反担保;

2、反担保人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其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3、反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反担保人已征得配偶的书面同意;且即便今后反担保人与其配偶离婚,反担保人及配偶仍同意以原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

4、反担保人承诺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确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5、反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所列财产均未设立抵押、质押、转让等任何限制。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反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分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反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则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本反担保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6、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对贵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则反担保人保证对不足部分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反担保保证书第二条所述款项及费用全部还清为止;

7、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反担保人或其重大经营性资产、并将会对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或其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8、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不会与反担保人必须遵守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相违背和抵触;执行本合同不会引起反担保人违背所应遵守的其它合同;

9、当主合同债务人同时面临反担保人履行反担保责任后的追偿和贵公司在委托担保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反担保人同意主合同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贵公司的欠款;

10、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经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未加重主合同债务人的债务或履行期限进而加重被担保债务或其履行期限的;

(2)因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而导致“被担保债务”发生变更的;

(3)贵公司将“被担保债务”之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但须及时通知反担保人转让事宜)。

11、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反担保人发生继承,则本合同项下义务由继承人承担;

12、当主合同债务人同时面临反担保人履行反担保责任后的追偿和贵司在委托担保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反担保人同意主合同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贵司的欠款。

八、本反担保保证书下的反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委托人/借款人是否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本反担保保证书更不受委托人/借款人与其他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文件的制约,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九、本反担保保证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书引起的或与本反担保保证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纠纷,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河北省金控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仲裁、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由贵公司发出的文件,电传、传真一经发出,信件在投邮(包括平邮及挂号与速递等)七天后,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送达反担保人;由反担保人发出的文件,应以贵公司签收视为有效送达。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均按下列地址送达;若需要更改,更改方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本合同其它相应方,如变更方没有及时通知本合同其他各方,导致书面通知无法及时、准确送达的,变更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共     份,双方各    份,备案登记机构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声明条款

1. 在签署本合同时,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反担保人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异议,并对双方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等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2. 反担保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签字页】

反担保人(签字):                        

(指模):                                  

身份证号码:                                                                                                    

送达地址:                              

电话:                                    

传真:                                    

反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          的配偶,本人__    同意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述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且即便今后本人与反担保人离婚,本人仍同意以我们原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

反担保人配偶签字(指模):                    

身份证号码:                                    

送达地址:                                      

签约地点:                        

合同填写人:                    

年   月   日

担保保证合同 篇6

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反担保保证合同


随着当今社会的法律越来越完善,不管在生活还是工作中,各种合同在我们身边频频出现。合同目的具有一定的抽象性,你多合同的了解和接触多吗?我相信这些技术可以帮助您更好地解决问题。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1

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20XX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精选8篇)甲方愿以其在乙方开立的下列资金帐户及其下挂的证券帐户内全部资产向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资金帐户:证券帐户:_________(上述帐户如与所附资金及证券对帐单上记载不一致。

鉴于担保人与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担保协议”);若乙方未收到丙方出具的书面通知,不得为甲方已质押资金帐户办理资金划出。

鉴于担保人与银行分行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如甲方帐户内总资产低于_________万元(即平仓线),丙方有权指示乙方卖出甲方证券帐户内证券并禁止甲方基于上述帐户的证券交易权。乙方同意予以办理。

第一条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1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

1。3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

1。4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

1。5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第二条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11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币种)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

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3。2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范围

4。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

在第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第五条保证期间

5。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5。1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作为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

5。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

第六条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6。1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

(d)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2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6。3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6。4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但无论如何,假如代理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

6。5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6。6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6。6。1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

6。6。2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6。6。3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6。4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i)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iii)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

6。6。5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6。7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7。1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6。7。2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6。7。4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6。7。5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6。7。6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6。8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6。9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

6。10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j)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

6。11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6。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

(l)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实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7。2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

3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

(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7。3。1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7。3。2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7。3。3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7。4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6。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代理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代理人;

8。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3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担保人在此承诺,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代理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代理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

第十条合同文本

10。1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反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2

编号: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银行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

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代理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代理人或各债权人。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

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代理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

条 丙方保证代甲方清偿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

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公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

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

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合并、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变更、合并后的机构承担本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

(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

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

(c)除非代理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第九条:通知

(b)代理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代理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代理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借款人因购房需要,经保证人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

如果乙方在本协议未第1.4条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或乙方未在本协议第1.5条规定的事项发生后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则每延迟一日。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对借款人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

(签字);

(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3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4

借款人: (甲方)

抵押权人: (乙方)

抵押人: (丙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 的委托借款担保合同,乙方同意为甲方 提供借款人民币 的担保业务,丙方自愿以有权处分的财产(明细见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甲方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保证。上述抵押物清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上述借款合同(主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为乙方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时,丙方愿意承担上述借款合同(主合同)的连带责任,为此,三方特签订本保证合同。

一、甲、丙方严格遵守履行借款合同(主合同)中的全部条款的有关约定。如丙方丧失或可能丧失代偿能力时,保证及时通知乙方。

二、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物作价人民币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三、本项反担保金额包括借款本金,即人民币 及借款利息和为乙方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乙方允许甲方的借款到期后展期,丙方对展期后的借款本息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四、丙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要求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无论乙方是否向甲方追偿,丙方必须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期、付款金额主动向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借款人或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对甲方和丙方均有约束力。

五、如果丙方未按乙方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乙方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将抵押物作价、拍卖、变卖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偿还。

六、本保证合同是持续性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只要甲方在借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丙方就始终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乙方给予甲方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丙方的担保金额,丙方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均不能解除或减少。

七、只要不增加丙方的保证金额,本保证合同不会因为甲方与乙方同意对借款合同(主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删除或因甲方与其他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八、如果乙方现时或今后持有甲方的任何其他担保,包括存单、汇票、留置权和其他抵押品,本保证合同仍然有效,并不取代、影响丙方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

九、如果甲方无能力履行借款合同(主合同)的法律义务或入股其它企业,并不解除丙方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

十、丙方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仍受本保证合同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丙方及其继承人不得转让其保证义务和抵(质)押物品。

十一、如果本保证合同及上述的借款合同(主合同)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款项在任何运用法律之下被宣布非法、无效或不能执行,不影响丙方的连带责任,丙方确认决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免除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十二、本保证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属无条件不可撤消的保证合同,丙方与任何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保证合同的效力。

十三、本保证合同自甲方偿付完毕全部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包括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后即告失效。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十五、本合同为《借款合同》主合同的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方的要求做了相应条款的说明,如有异议可作单列补充说明后,签约三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十七、本合同附抵(质)押物清单 份(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丙方各执一份,乙方执二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内成立,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5

担保人(甲方):____________ 反担保人(乙方):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根据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二、保证担保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合同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6

甲方:(公司)

乙方:

1、 (个人),身份证号:

2、 (个人),身份证号:

3、 (个人),身份证号:

根据甲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签订的[ ]第( )号《委托担保合同》和借款方与(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借款方的担保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为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反担保范围

1、甲方代借款方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

2、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担保费等;

3、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二、如借款方未能按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先向借款方追偿,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方所欠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赔偿金、担保费及违约金等支付给甲方,其中借款人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至乙方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声明与保证

1、乙方向甲方声明:

(1)乙方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均准确、真实、完整、有效。

(2)乙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甲方接受其为反担保人的下列事项:

a、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b、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d、其他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乙方向甲方保证:

(1)甲方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款项,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全额及应付费用;

(2)乙方若同时面临还本利息及甲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甲方追

(3)乙方在遇到偿还债务风险的各种情况均应书面通知甲方。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

乙方已将购买的坐落于的房产作为反担保保证,与该房产的所有共有人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当乙方违约且无法履行偿债义务时,甲方有权对该房产进行处臵(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途径申请查封、拍卖等)。

五、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7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应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申请,经审查,甲方同意为乙方贷款(含展期,下同)向银行(以下称贷款方)提供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间:

一,乙方拟贷款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实际损失的100%,为乙方向贷款方提供担保。

三,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第二条保证方式:

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贷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2、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3、甲方的担保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贷款或贷款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甲方的保后监督管理权:

担保贷款发放后,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担保贷款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第四条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时偿还甲方欠款,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债权等一切可执行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金额为: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代乙方向贷款方偿付的全部债务金额,即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

第五条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担保贷款的%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甲方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2、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后的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3、借款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偿,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15天内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超出15日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账户上代为扣还相关款项。

第七条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条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8

乙方(借款方):

丙方(担保方):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元,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为元(RMB)

第三,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第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收据/银行转账手续。

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

第五,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将担保物交由甲方保管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

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六,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七,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

借款保证担保合同(精品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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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保证担保合同【篇1】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鉴于借款人与贷款人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借款,为保障贷款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为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保证。为此,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南信外授字[借款人和保证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货币、金额、期限和借款用途。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货币为 。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最高限额为(大写) 。〈指本合同期限内任一时点实际形成的借款余额合计总额,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金额、期限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借款凭证为准〉。

在该借款最高限额内,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在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向借款人逐笔审核发放。

三、本合同的期限为200_年_月_日起至200_年_月_日止。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限期和最高限额内,借款人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金。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借款的种类、用途、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提款条件等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只能转账支出,不得提现。

第二条: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一、借款利率:在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具体利率,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二、计息方法: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利息按借款人实际借款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贸易中小企业融资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三、借款人须按照每一笔借款的付息日当日付息,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也可以从借款人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

四、如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就逾期借款部分按日息万分之 的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五、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息万分之 的利率计收罚息。

六、对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第三条:借款的归还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的还款方式为 。

二、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确定的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照约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三、借款人如需就上述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的任何部分作调整,必须在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在相应贷款到期日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是否同意调整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由贷款人最终决定。

四、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支付的款项和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扣收的款项应首先用于支付到期利息,然后用于偿还到期本金。

五、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

第四条:保证

一、担保范围

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约定以及本合同项下发放的借款所形成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方式

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对根据本合同发放的每一笔借款都提供担保,在发放每一笔借款时不再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三、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根据本合同发放借款中以最后还款期限的借款所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保证人保证有足够的清偿能力承担上述担保责任,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偿通知后 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五、保证人保证不因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的改变或主管部门的任何指令等任何原因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并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

六、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如遇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下降,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借款人和保证人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采用其它担保方式。

七、本合同解除后,保证人对债务人因本合同产生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八、即使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款关系被确认为无效的,保证人仍应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人不得与借款人串通欺骗贷款人发放贷款。由于保证人与借款人串通造成贷款人损失的,保证人与借款人对贷款人的所有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保证期间内,贷款人与借款人可以协议变更借款内容的有关条款,不必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但贷款人与借款人变更借款内容明显加重借款人债务的,借款人应事先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对借款人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因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加重借款人债务的,保证人应对由此加重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十、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对于保证人为履行保证责任而向贷款人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实现债权之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主债权之逾期罚息;(5)主债权之利息;(6)主债权之本金。

第五条:借款人、保证人的承诺和义务

一、借款人、保证人保证为本合同项下借款而向贷款人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二、借款人必须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

保证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事件;

仲裁事件;

保证人承担的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保证人不能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保证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保证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等;

保证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保证人进行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的调整;

保证人因停止项目生产经营、终止营业、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被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的;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工商登记事项,以及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的;

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借款人、保证人实施以下行为,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

借款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即使贷款人同意保证人、借款人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他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的,该担保也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五、借款人、保证人的声明与承诺

保证人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保证人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贷款人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保证人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重大负债、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贷款人披露。

4、借款人未履行债务,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如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保证人授权贷款人直接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和/或对贷款人合法占有和管理的保证人财产或财产权利行使处分权利。

六、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七、借款人、保证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报告。

借款人、保证人应定期或随时应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借款人、保证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八、借款人、保证人应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九、借款人在本贷款项下项目有关产品的销售结算以及结、售汇等业务在贷款人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其结算业务量达到贷款人的要求。

十、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登记费、评估费、审计费等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所有费用。

十一、本合同解除后,借款人和保证人对因本合同产生的债务及赔偿责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借款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利息、费用及其他任何应付款项。

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或借款借据及相关债权凭证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保证人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承诺、保证等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借款人、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形。

二、出现上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2、取消借款人尚未使用的借款额度:

3、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可从借款人在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款项;

4、要求保证人立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款项;

5、采取其它制裁措施。

第七条:合同的补充、变更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各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的解释,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交易习惯进行解释。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有效期内,各方如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借款申请书;

2、

3、

4、

5、

6、

7、

8、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各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经过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后,若借款人、保证人不履行义务,贷款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 份,其余 份送 备案。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或法人代码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借款保证担保合同【篇2】

一、借款合同保证担保方式

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的,在被保证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通过保证担保,能够提高被保证人(借款人)的履约能力和赔偿能力,加强贷款人权利的实现。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但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为他人提供保证。

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的是一种补充责任,只有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不能履行债务的,保证人才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借款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务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款合同保证担保的内容

借款合同的保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是保证成立的书面形式。签订保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签订保证合同的主要依据和目的;

2、保证人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开户银行及银行帐户;

3、保证人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编号、名称及其签订的时间、地址;

4、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数额、货币种类、借款用途、期限、利率和计息方法;

5、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的资金来源和偿还方法。

6、保证人予以担保的数额、期限;

7、保证的方式;

8、合同当事人协商议定的其他条款。

借款保证担保合同【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3 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________%,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 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 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 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保证担保合同【篇4】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3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________%,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保证担保合同【篇5】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甲方向乙方甲方民币_______元,借款用途为_______。

乙方同意将前述款项借给甲方。实际放款日为_______。借款的利息为_______。

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

第二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出借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甲方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甲方和乙方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乙方损失,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8、甲方出现违约逾期不还款情况由乙方登报声明公示其违约信用信息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10天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乙方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当乙方按约将出借款项交付甲方后,乙方有权将本合同涉及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甲方与保证人时,债权转让依法生效。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补充协议书、授权委托书、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出借规定办理。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保证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出借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借款保证担保合同【篇6】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1.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1.3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利息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________%,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还款方式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处分其资产;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6.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变更、解除、终止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7.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2.1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7.2.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

借款保证担保合同【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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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关于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合同正文内容

出借人(全称)

借款人(全称)

保证/抵押人(全称)

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借款用途:.

(三)出借人以现金方式支付元,其余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借款汇入借款人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借款期限内不变。

(五)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偿还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月日。

(三)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按每天计收违约金,直到全部本息还清为止。

第三条担保条款

(一)本借款由用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

(二)本借款由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三)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四条权利义务

(一)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出借人为规避风险,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三)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出借人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作借款担保。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上述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条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出借人由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偿还。

出借人(签章):_________借款人(签章):_________保证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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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 篇1

甲方(财产保全申请人):

乙方(财产保全担保人):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为防止日后胜诉后难以执行或无财产可执行,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保证

甲方在人民币元范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果甲方的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需要赔偿,乙方应在上述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保证期

保证期间自甲方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保证之日起至法院解封乙方被保证财产之日止(包括因撤诉、调解、判决而终止的案件)。

第三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就上述担保服务事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的财产保全担保费。

2、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全额支付上述财产保全费。

3、如果法院因乙方以外的原因未能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的任何财产,或者法院裁定驳回甲方的财产保全申请,乙方应在解除担保责任后退还担保费。

第四条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甲方应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2、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担保服务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具有与乙方签订和执行本合同的全部合法权力。。

4。若甲方在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时出现错误并造成损失,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诉讼以外的方式向损失方确认赔偿内容;

5。甲方应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抄送乙方备案。

第五条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乙方向甲方保证具有诉讼保全担保资格。

2、乙方应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3、乙方应在上述担保对象的额度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财产保全担保措施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被申请人应向乙方索赔,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甲方应无条件承担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乙方向甲方付款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还款之日止,甲方每天按乙方预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六向乙方支付利息。

2、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将不退还已收取的担保费,未支付部分有权要求支付。

3、自案件审理终结之日起,甲方应向法院申请解除乙方的担保责任,并在收到法院解除保全的裁定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条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签署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和解除,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合同 篇2

__________________电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担保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商业登记表受理号:_______)

一.担保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的支付义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应为乙方固定电话的所有人,且为________(地区)居民,无欠费记录。

三.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范围是:

(1)甲方使用固定电话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违约金。

(2)如果乙方和甲方变更编号、变更编号、转让机器、增加服务功能,甲方通过变更自己的名称变更合同,担保人仍按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四.保证人的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支付全部费用时止。

五.如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欠费,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支付,并将欠款计入保证人固定电话费用。如果甲方和担保人都没有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工、退保等追偿措施。

六.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擅自单方面撤销保证;如果担保人取消担保,必须与甲方共同持有本合同,在乙方营业厅支付费用,并办理提款手续。

七.若担保人固定电话业务发生变化,如业主变更或撤销,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如无法提供担保人,乙方将视甲方为撤销。

八.如果保证人在保证期间欠固定电话钱,甲方应重新提供保证人。若无法提供担保人,乙方将按退机处理甲方。

九.担保人承诺本合同下填写的个人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如信息有误,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电话。

十.本合同为上述号码的商业登记表及双方签订的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的附属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担保人和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盖章):________

担保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

日期:

担保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应乙方 年 月 日的申请,经审查,甲方同意为乙方贷款(含展期,下同)向 银行(以下称贷款方)提供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间:

一,乙方拟贷款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实际损失的100%,为乙方向贷款方提供担保.

三,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第二条 保证方式:

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贷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2、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3、甲方的担保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贷款或贷款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 甲方的保后监督管理权:

担保贷款发放后,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担保贷款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时偿还甲方欠款,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债权等一切可执行财产.执行费,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

第五条 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担保贷款的 %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甲方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2、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后的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3、借款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偿,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15天内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超出15日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账户上代为扣还相关款项.

第七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 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担保合同 篇4

甲方(借款人):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______市______县_________路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省_____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市______路______大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

法定住所:

Id号:

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丙方作为担保人。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各方同意:

1、贷款金额:1万元(大写:1万元;本协议中的货币单位“元”指人民币)。

2、贷款期限:年,即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果在贷款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提出债转股,所有贷款将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每年按贷款金额的%计算,甲方应于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二、各方同意,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将1万元债务转换为1万元出资或甲方股份(即本协议所称的“债转股”):

1、甲方年度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

2、甲方拟增资扩股及变更注册资本时;

3、贷款到期时,但乙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内提出债转股。

3、乙方提出债转股时,在甲方付清应付资金使用费的前提下,转股价格计算如下:

1、甲方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万元,其有形净资产经各方协商确认为人民币1万元。

2、如果甲方上一年度净利润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含1万元人民币),债转股时不计入甲方无形资产价值。因此,如果债转股期间没有新的资本投入,乙方的1万元将占甲方注册资本的%;同时有新的资本投入的,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3、如果甲方上一年度净利润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且甲方的无形资产确认为1万元,则甲方的无形资产和净资产按1万元计算。因此,如果乙方实施债转股时没有新的.资本投入,乙方1万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同时有新的资本投入的,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4、如果甲方上一年度净利润在1万元至1万元之间,且各方确认的甲方无形资产在~1万元之间,乙方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本投入,则乙方1万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比例按以下公式确定:占甲方注册资本的比例=(-甲方净利润/)___;同时有新的资本投入的,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5、甲方增资扩股时财务报表不足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以增资扩股时上个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累计净利润折算为年度净利润为基准。

4、若乙方在甲方增资扩股时提出债转股,甲方应按当年资金使用月数与全年12个月数的比例支付应付资金使用费,并在乙方出具书面债转股通知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

五、甲方应在每年日前聘请注册会计师完成甲方的年度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六、当甲方的总资产不足以抵销其总负债时,乙方有权立即或限期收回甲方使用的资金。

七、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活动。如果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报表和资料,并为乙方的相关工作提供便利。

八、如甲方及其股东阻挠乙方成功行使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乙方有权立即或限期收回本金和资金使用费,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九、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天内将1万元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应在本协议规定的日期向乙方支付本金和资金使用费,并按日支付逾期利息的千分之一。

十、甲方承诺乙方取得的资金使用费应附有税务机关提供的完税证明或相应的减免税证明。如果甲方不能保证这一点,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税费。

十一、各方同意,在贷款关系存续期间,如甲方增资扩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增加对甲方的投资。

十二、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对甲方在本协议中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监督甲方使用贷款、偿还贷款和资金使用费。

3、贷款到期时,如甲方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丙方有责任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一个月内偿还贷款本息、、

4、丙方代表甲方向乙方偿还本金和资金使用费后,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索、、

十三、贷款到期时,即截止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的履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所有原件均无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名:

乙方: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名(或授权代表):

丙方:____________

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合同 篇5

xx银行xx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和保证人xx为xx银行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_________币信用卡(以下简称_________卡)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约:

一、保证人承认《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并履行本合约。

二、保证人自愿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领用_________卡进行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本人的资信情况。甲方应为保证人保密。

三、保证人中途不愿继续为乙方保证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待乙方使用_________卡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和乙方的全部_________卡失效45天后,其担保责任方可解除,否则,保证人仍负有连带保证责任。如因法律原因导致乙方对甲方所作的清偿无效,保证人仍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满,保证人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将视同保证人继续为乙方保证,乙方领到新卡后,保证人仍继续负有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方和保证人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 篇6

抵押权人:

郑州A有限公司(甲方)

抵押人:

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鉴于甲方为乙方向 C 女士借款提供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债权的实现,乙方现自愿以自有房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我国《物权法》、《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

乙方与C女士于x年x月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甲方依据其与乙方之约定向C女士提供借款合同所载金额借款及后续可能发生的其他借款之担保。为减少甲方担保风险,现乙方以位于西安市高新区xx号的自有房产,为甲方提供反担保。

第二条 用于反担保的房产状况

乙方用于向甲方抵押的房产坐落于西安市高新区xx号,房号6B,建筑面积xx平方米,用途为厂房。房产证号为: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xx号。该房产为甲方自有房产。

第三条 反担保所担保的债权及担保方式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系指,因乙方向C女士借款,而甲方为乙方向C女士连续提供担保而形成的一系列担保债权。

2、本合同所担保债权范围包括:

A、甲方保证人义务范围内应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应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费用、损失等;

B、实现借款合同债权和本合同抵押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仲裁费、评估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3、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抵押。

第四条 反担保最高数额

甲乙双方约定,反担保的最高数额为人民币xx万元整(大写人民币xx万元)。

第五条 反担保期间

自乙方与C女士签订的上述首次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与C女士在x年x月前可能签署的所有借款合同所生债务清结之日止。

第六条 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效力独立存在,乙方与C女士间借款合同、甲方C女士间保证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效力。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则乙方以抵押物对C女士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条件

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实现抵押权,并就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甲方履行了保证合同中的代偿义务后未受乙方清偿的;

2、乙方与C女士间借款合同期满,乙方未及时还款导致甲方被追索的。在此情况下甲方收到追索通知即可开始实现抵押权;

3、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4、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请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提供额外担保遭到拒绝,或抵押物被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据甲方的要求落实债务偿还保障措施的。

第八条 抵押权实现方式

1、当出现第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之一时,甲方可经下列方式实现抵押权:

A、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B、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

2、甲方实现抵押权时,应通过专门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

第九条 抵押手续办理及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西安市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本合同项下反担保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保证:乙方权利机关对于本合同的签署是知情的,甲方已经履行了使本合同有效所必需的内部手续,且授权签署本协议的人员确实具有签署本协议之权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秉持最大诚信原则以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协商解决可能发生的争议。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合同任一方均可就争议事项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有关本合同的所有磋商、变更、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经有权人签署的纸质介质、传真、电子邮件。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抵押登记备案机关留存一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并履行了法定登记备案手续后生效。

甲方:郑州A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乙方: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担保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签订了《合同或者协议书》(合同编号为 ,下称主合同)。按照该份主合同的约定,乙方应于 年月日支付给甲方款项计人民币 万元。

为保证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现各方达成本担保合同:

一、丙方的担保范围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义务和产生的全部合同责任,以及甲方为实现上述权利而支出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全部必要费用;

二、担保期限至 年月日止;

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的保证,即甲方届时有权选择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张全部权利;

四、如届时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义务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西湖区人民法院诉讼主张权利的;

五、各方明确,为签署本合同,各自已经完成了议事程序和必须的授权,签署本合同是真实自愿的。

六、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各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 篇8

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力: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力:

乙方经营急需现金流量,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连带担保,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贷款用途:从事个体经营,急需现金流量,甲方同意贷款,但乙方必须将贷款用于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或从事非法活动。

二、贷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

第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自________(自甲方实际放款之日起,乙方另行出具借条)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向甲方偿还欠款及利息。乙方付清本协议规定的所有到期款项后,甲方在收到还款后将借条交给乙方。

担保合同第二条甲方:(贷款银行)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

1、甲、乙、丙三方共同签订《保底助学贷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本协议是上述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甲方应根据上述合同和乙方的提款要求发放贷款。

3、在自愿的前提下,乙方授权甲方接受乙方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毕业时,甲方在接受乙方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时,无需再次提前通知乙方、、??

4、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在取得上述合同项下的甲方助学贷款时,将贷款金额的____%直接划入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个人专用账户,作为学生贷款的保证金,由甲方和乙方所在院校共同保管和使用(具体保管和使用方式以甲方和乙方所在院校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5、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以上述保证金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垫付逾期贷款本息及罚息_____上述合同项下的助学贷款结清后,甲方将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退还给乙方

6、储蓄存款活期利息按上述保证金账户的存款余额计算,甲方按助学贷款结算日将保证金本息全部退还乙方。丙方作为担保人,对上述协议的内容没有任何疑问。

7、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并盖章)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日期:

担保合同 篇9

债务人(甲方):

债权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的情况下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商定确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甲、乙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甲、乙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甲方提款后应由甲乙双方分别向丙出具提款确认书及银行凭证,否则该笔提款不对丙发生效力。

第一期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丙双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置放地点:

3、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4、抵押期限:____________年

第三条保证范围及期限

1、丙方的保证责任及于主债务的本金及相应的利息。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3、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丙方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_________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5、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六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合同 篇10

贷款方: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担保人,贷款方已审查批准,经三方,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为了的需要,现申请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第二条借款利率:本合同所涉借款利率为日。借款时间以对应日为准

第三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还款期限如下:还款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付息方式:借款利率为日提前付息,以实际使用天数结算,多退少补。

第四条担保条款

1、担保方为借款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向保证方主张债权。

2、担保范围和期限:担保方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到期后的6个月。

3、担保费用:借款人按照贷款额元的﹪向担保人缴纳担保费用。

第五条各方权利与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2、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视为诈骗,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有权加收日5‰罚息。

3、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回借款本息,且按借款额的日5‰要求借款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订合同,但合同的顺延并不当然排除借款方按照前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结算利息,否则借款方仍要按照本条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4、如借款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利息,则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利息的双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5、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有权收回贷款本息。

7、、贷款方的违约责任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11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为保证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 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为房地产抵押担保提供的主债权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付的赔偿金人民币10000元______________ 日支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意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楼的房产《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财产。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财产,重新提供担保。

第5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财产的房地产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号,甲方负责对抵押财产进行评估并办理抵押财产相关登记,评估费及抵押登记费由双方承担。

第6条争端解决

因履行本抵押协议发生的争议,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反担保保证合同十五篇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1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依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抵押期间转让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转让抵押物时,若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

(8)若甲方发现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9)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2)甲方在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3)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4)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5)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______向_______________借款_____________万元(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提供了担保。经甲、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为此提供反担保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一、甲方愿意为上述担保中的全部(或部分)提供反担保。

二、如借款人_______________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导致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则甲方应在该范围内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期限自出借人向__________给付借款起至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三、本反担保协议自原担保协议履行,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3

保证反担保合同

(本合同适用于自然人保证)

合同编号:

河北决策律师事务所 宗方超律师制

致:               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                        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借款人)签署的编号为                的《委托担保合同》,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               (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    个月,金额为人民币(币种)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工程/其他)提供贷款(贷款/履约/其他)担保。

本人      应借款人/委托人的请求,愿意以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并做如下保证:

一、本反担保保证书所担保的债权种类为:依据委托人/借款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由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提供的金额               为                     万元人民币(币种)的流动资金(贷款/工程/其他)担保而对委托人/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具体内容以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主合同以及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本反担保保证书担保的范围包括:

(1)直接损失:代偿之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所约定的本金、利息(含复息、罚息)、追索费以及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违约金(主合同)等,以及贵司因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贵司支出的与债务人借款相关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调查费、公告费、邮寄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话费等);

(2)可得利益损失:

□ 贵司承担担保责任之次日起,反担保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含透支利息)、罚息、复利、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违约金等向贵司支付,直至清偿之日止。

□ 贵司实际代偿本息×10倍(可放贷款比例)×      %/年(担保服务费);以上各项合称“被担保债务”。

三、本反担保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证期间为:自本反担保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贵公司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 受益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起两年。如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主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被担保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二十四个月;被担保分期履行的,保证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四、本反担保人保证对委托人/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债务(如本保证书第二条所述)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即主合同)或相关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债务,本反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索偿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提出任何抵销主张,不得附带任何条件,不得有任何异议(每逾期一日加收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五、本反担保人特别保证:如贵公司还同时享有由委托人/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不论贵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提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请求,本反担保人自愿优先承担对贵公司的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责任,无条件地承担第一位的反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贵公司给予反担保人的任何时间宽容或其它容忍,或延缓执行对反担保人的任何行动或调整等,均不影响反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应负之保证责任。

六、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因上述委托担保合同、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受上述协议或合同效力的影响,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七、反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反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反担保;

2、反担保人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其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3、反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反担保人已征得配偶的书面同意;且即便今后反担保人与其配偶离婚,反担保人及配偶仍同意以原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

4、反担保人承诺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确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5、反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所列财产均未设立抵押、质押、转让等任何限制。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反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分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反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则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本反担保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6、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对贵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则反担保人保证对不足部分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反担保保证书第二条所述款项及费用全部还清为止;

7、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反担保人或其重大经营性资产、并将会对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或其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8、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不会与反担保人必须遵守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相违背和抵触;执行本合同不会引起反担保人违背所应遵守的其它合同;

9、当主合同债务人同时面临反担保人履行反担保责任后的追偿和贵公司在委托担保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反担保人同意主合同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贵公司的欠款;

10、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经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未加重主合同债务人的债务或履行期限进而加重被担保债务或其履行期限的;

(2)因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而导致“被担保债务”发生变更的;

(3)贵公司将“被担保债务”之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但须及时通知反担保人转让事宜)。

11、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反担保人发生继承,则本合同项下义务由继承人承担;

12、当主合同债务人同时面临反担保人履行反担保责任后的追偿和贵司在委托担保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反担保人同意主合同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贵司的欠款。

八、本反担保保证书下的反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委托人/借款人是否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本反担保保证书更不受委托人/借款人与其他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文件的制约,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九、本反担保保证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书引起的或与本反担保保证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纠纷,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河北省金控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仲裁、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由贵公司发出的文件,电传、传真一经发出,信件在投邮(包括平邮及挂号与速递等)七天后,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送达反担保人;由反担保人发出的文件,应以贵公司签收视为有效送达。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均按下列地址送达;若需要更改,更改方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本合同其它相应方,如变更方没有及时通知本合同其他各方,导致书面通知无法及时、准确送达的,变更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共     份,双方各    份,备案登记机构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声明条款

1. 在签署本合同时,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反担保人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异议,并对双方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等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2. 反担保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签字页】

反担保人(签字):                        

(指模):                                  

身份证号码:                                                                                                    

送达地址:                              

电话:                                    

传真:                                    

反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          的配偶,本人__    同意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述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且即便今后本人与反担保人离婚,本人仍同意以我们原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

反担保人配偶签字(指模):                    

身份证号码:                                    

送达地址:                                      

签约地点:                        

合同填写人:                    

年   月   日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 公司 乙方:__________ 公司

__________ 银行(以下简称__________ 银行)与乙方于_____,_____项目签订了人民币_____元的贷款合同(见附件1 )。应乙方要求,甲方与_____银行于____,___,_____签订了一份最高金额为_____元的担保合同(见附件二)。

应甲方要求,乙方同意就上述担保出具反担保,特此不可撤销、无条件地向甲方作出如下保证:

1.乙方同意上述担保合同的全部条款;乙方保证在三个月内提前解除甲方为乙方设定的上述担保,并与XX*银行就上述贷款金额单独设立抵押担保。

2、甲方要求存入XX*银行的____%定金由乙方提供,乙方按要求将款项转入甲方在XX*银行的存款账户。甲方,保证金的利益归甲方所有。

3、乙方应按担保期限向甲方支付担保费。 , 担保期限不足 3 个月的,担保金额按 计算;超过3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担保金额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担保金额计算。贷款到账次日,甲方在提供发票后收取一次性担保费。

4、乙方自愿预售_____路_____层_____层现有店铺,总价_____元_____平方米,转让给甲方,共同出走通过房地产预售合同登记手续。相关文件和收据由甲方保管;乙方已完成附件1项下的贷款抵押担保手续,XX*确认甲方在附件2项下的担保责任。注销后,甲方应立即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本次借款人的注销手续。房地产预售合同登记;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实际担保期限为3个月。担保逾期的,乙方应提前15天说明情况,逾期不超过1个月。担保逾期1个月,即实际担保期限届满后4个月,甲方有权处分上述房产预售合同项下的全部财产,乙方应无条件配合。通过相关程序或转让。

6、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处理上述预售合同项下的不动产取得的价款,用于支付甲方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贷款本息、担保乙方对不足部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如有超出部分,应将超出部分全额退还乙方。

7、附件1和附件2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他相关文件不排除对本协议的支持,但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担保期限以本协议第五条。占上风。

8、本协议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按照附件二规定清偿所有应付账款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之日止。

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向甲方营业地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反担保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公证处和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月____日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5

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

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范本一】:甲方(贷款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担保方):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 元,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为 元(RMB)

第三,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第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收据/银行转账手续。

第五,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 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将担保物交由甲方保管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六,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

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范本二】:保证反担保合同

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银行分行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1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1。5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6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11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币种)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范围

4。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保证期间

5。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5。1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6。1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2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3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6。4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6。5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6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6。6。1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6。6。2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6。6。3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6。4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6。6。5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6。7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6。7。1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6。7。2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6。7。4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6。7。5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6。7。6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6。8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6。9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0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1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6。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2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3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7。3。2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7。3。3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7。4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6。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8。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3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文本

10。1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反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范本三】: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

编号: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 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 银行 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乙方:

(签字);

(签字);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范本四】: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受托人:

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方就 工程项目与乙方签订了编号为 的《委托保证合同》甲方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为《委托保证合同》的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 反担保保证金

1。甲方在《委托保证合同》签定后3日内以交付保证金的方式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保证金按保函担保金额的 5 %交存,共计人民币 元 (¥ )。

2。该保证金在甲方履行完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为 ,下称主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且乙方保函责任解除前由乙方监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支配或退还该笔款项。(那我保证金按这句话就是不能退了吗?)

3。若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乙方无需经过甲方同意,有权直接将保证金用于履行保证责任、支付保函受益人提出的损失赔偿、违约金或赔偿乙方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违约金,甲方对此不提出异议。

在乙方使用保证金承担保证责任及支付有关费用后,保证金达不到本条第1项规定比例的,乙方向甲方发出《补足保证金通知书》,甲方应于收到通知后三日内补足保证金。逾期补足保证金,逾期每日按保证金总额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上述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本项第1款赔偿及费用,乙方将向甲方发出《追偿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应将不足部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并补足保证金。逾期支付上述款项及保证金,逾期每日按应支付款项及保证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 反担保保证金的返还

1。在保证期间,甲方如实履行完毕主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以及保函规定的义务,未引起索赔的,则在乙方保证责任解除且甲方将保函原件退还乙方并提交齐全退保资料之日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反担保保证金退还甲方。保证金在乙方存放期间,不计收利息。

2。若甲方行为导致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并且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反担保保证金尚有余额的,保证期限届满,保函失效后,乙方按以上程序将保证金余额退还甲方。

3。甲方退还保函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保函原件;(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3)甲方开给乙方的保证金资金往来的财务凭证原件。

第三条 其他反担保措施

甲方除向乙方交存保证金外,向乙方提供以下第 1 项反但保。

1。由项目负责人为甲方在委托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合同下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出具《第三人反担保书》(附后)。

2。 由第三方法人单位为甲方在委托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合同下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出具《第三方法人反担保书》(附后)。

3。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抵押或质押反担保,双方另行签订抵押或质押反担保合同。

4、甲方若出现重大违约违法或财务恶化情形,乙方可向甲方要求调高担保费率,并可要求甲方增加反担保保证金或提供其它新的反担保,甲方应予提供。

第四条 陈述与保证

1、甲方承诺其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并无任何虚假陈述; 甲方承诺其已按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出具本项反担保。

2、在乙方保证责任未解除前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甲方应当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项下发生的甲方违约事项;

(2)发生与甲方或甲方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或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恶化情形;

(3)在乙方保证责任未解除之前,甲方出现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章程变更、合并、分立、破产、清算、改制、公章废止或启用、重要资产转让或向第三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的;

(4)甲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仲裁或被采取诉讼保全、执行措施;

(5)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3、甲方承诺其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信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联系人等均为有效联系方式,乙方依据上述联系方式邮寄、传真出的文件,均应视为有效送达。上述联系方式如有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未及时通知,乙方依据原联系方式发出的邮件、传真应视为有效送达。

第五条 保后监管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将本项目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主要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等施工资料提供一套原件给乙方,以备乙方保后监管之用;

2、甲方在开工后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进度报表、已完工程量及下个月施工计划报送给乙方;施工中出现重大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工期顺延、工期延误、停工、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不可抗力情形、被业主或行政部门处罚、通报、责令整改等事项,均应在事项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出现工程款被拖欠、索赔及反索赔、工期顺延、签证困难等情形,甲方同意乙方委派的专业人员协助处理。

3、在乙方保证责任未终止前,为预防和控制风险,乙方有权向甲方公司及项目部任何职员和现场人员了解工程施工情况及财务情况,甲方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均应给予支持和配合,真实陈述相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4、乙方有权参与或采取以下监管措施,甲方同意予以支持和协助,并无异议:

(1)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的工程例会、图纸会审、监理会议等工程会议,可参与或旁站中间验收、隐蔽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重要事项。

(2)乙方有权向本项目项目经理部成员及施工负责人、现场人员了解工程情况,调阅、复制有关书面资料、取样检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公司运营及财务情况,有权调阅、复制公司及项目部的财务报表、有关财务凭证、工资花名册、材料供应支付情况及合同文件。甲方公司及项目部应给予协助和配合。

(3)如因甲方管理不善,致使本项目施工出现重大困难、财务亏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施工负责人脱逃、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材料款、被有关部门责令停工、调查等重大事项,甲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三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可采取接管项目、派驻技术人员、更换施工队伍等措施以避免事态及损失扩大。

5、本工程如有转包、分包(含劳务分包)、内部承包、与第三人合作施工、班组承包等情形,甲方应在上述施工关系确定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并将有关书面合同文件复制一份送乙方备案。本工程如有变更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退保资料之日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反担保保证金退还甲方。保证金在乙方存放期间,不计收利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逾期缴付《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费和本合同约定的反担保保证金,逾期每日按欠付款项(保费或保证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每发生一次违约行为,均应按出具保函担保金额的2%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1、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3、本合同生效后,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撤销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所指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偿、追偿时所发生的费用、乙方人员的交通差旅费、查档费、公告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拍卖佣金、有关中介费等各项费用。

2、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范本五】: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

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

1、×××××食品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与×××省×××集团公司签订的《房屋长期租赁合同》;

2、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占××%)

3、甲方为×××××食品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万元(合同编号为××××)提供了担保。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一、乙方愿意为上述担保中的××××%部分(即××××万元)提供反担保。

二、如浙江×××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则首先由甲方处置《合作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名下的经营利润,如该处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损失,则乙方应在该范围内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期限自银行向×××××食品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起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三、本反担保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6

7.1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2 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3 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 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7.3.2 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7.3.3 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7.4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6.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8.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3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7

担保中心: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现年_______________岁,系我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从事________________岗位,担任职务,月工资收入_____________元。我单位同意该同志为借款人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归还贷款,则从贷款到期之日起,随即协助贵担保中心划扣反担保保证人全部工资,用于偿还小额担保贷款及相关费用,直至该同志担保的连带债务全部还清为止。该同志在担保和划扣工资期间如有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我单位,我们提前一个月告知贵担保中心,并做好还贷期间的衔接、配合工作。

反担保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我自愿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保证反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申请到的小额贷款不能按时归还,愿根据保证反担保合同约定,向贵担保中心支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还款方式除划扣个人全部工资外,本人承诺用全部财产一次性清偿连带债务。

反担保保证人签字(个人手摸):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此处请在担保中心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否则无效)

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此表一式三份,担保中心、反担保人单位、反担保人各一份)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8

担保人(甲方):____________ 反担保人(乙方):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根据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二、保证担保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合同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9

合同号: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质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____(债权人)借款___万元提供信用担保。为保证甲方有担保债权的实现,乙方同意以其合法拥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合同由双方协商订立。

1、质押反担保的主要债权种类及金额:即借款人与____(债权人)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金额为____万元(¥____)。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上述贷款履约期限届满后二年。

四.质押反担保范围:

(1)甲方为借款人代位偿付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方等债权的成本),以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补偿资金占用费。补偿资金占用费按全部已补偿债务计算,自补偿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____倍计算。

(2)借款人按照委托担保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

5、反担保权证明:银行承兑汇票____张。 (若多于一张,请参阅本合同附件)

签发日期:

汇票号码:

付款银行:

出票人:

发行金额:

6. 物权证明交期:___,___,___天。

7、违约责任:

借款人未在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上述借款的,双方同意处理以下列方式之一:

8、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交付产权证书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合同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号附件:

开票日期:

汇票号码:

付款银行:

抽屉:

开票金额:

开票日期:

票据编号:

付款银行:

抽屉:

计费金额:共____件

总金额: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10

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 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 银行 分行 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 ,(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 ,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1 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 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 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 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1.5 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6 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 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11 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 (币种) 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 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 保证方式

3.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 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范围

4.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保证期间

5.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5.1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1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 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2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3 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

6.4 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6.5 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6 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6.6.1 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11

债权人: 保证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借款人_____________签订的骥德___年委托字第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银行(下称贷款人)签订的骥德___年保证字第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 ,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 万元[( )___年借字第__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借款人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为甲为的担保贷款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借款,数额为 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保证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四、保证期间:自甲方承担代偿责任后次日起两年。

五、保证的方式: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特约事项:

(一)超出乙方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的款项,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与借款人、贷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2、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甲方与贷款人协商以“贷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

5、贷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规定(贷款到期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的。

(三)甲方代偿后(包括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而代偿的),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追索通知后15日内,应向甲方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 。

(四)发生下列事项时,甲方应于事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董事长、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以及组织结构调整;

2、甲方经营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重大不利诉讼、仲裁事件;

3、甲方变更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

4、甲方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关闭、被宣告破产。

(五)甲方有以下行为,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的。

2、乙方注销营业执照、申请破产、申请歇业和关闭等行为。

3、乙方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六)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务状况的调查,按月及时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上述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七)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主合同无效,甲方承担代偿责任后,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上述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若甲方和借款人有过错的,由甲方根据借款人及其自身过错承担代偿和承担自身相应的民事责任后,由乙方一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违约责任:

咀、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 万元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抄送贷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杩钊(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 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 银行 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 份,当事人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声明

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

第十六条:财产清单

乙方共同所有或个别所有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

咀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乙方:(签字);(签字);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12

交通银行_____分行:

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下称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就_____项目签订了第_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第_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年___月_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_元整的第_____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13

XXXX集团XXXX电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担保人XXXX签订以下担保合同,由被担保人XXXX(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工商登记)提供担保号码:XXXXXXXX):XXXXXX

1、保证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的付款义务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人为乙方座机电话所有者,无欠费记录的XXXX(地区)居民。

3、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范围为:XXXXXX

(1)甲方因使用固定电话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2)乙方、甲方换号、换号、转机、增加服务功能、甲方名称变更为更改此合同。 .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支付全部费用后结束。

5、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欠费的,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支付欠款,并将欠款计入保证人的固定电话费。如甲方和担保人均未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业、退出等追偿措施。

6、保证期内,保证人不得单方面撤销保证;担保人撤销担保的,应与甲方一起到乙方营业厅缴纳费用并办理撤销手续。

7、保证人的固定电话机主变更或手机已更换,甲方应重新提供保证人。如无法提供担保人,乙方以甲方作为担保人处理。 .

8、担保人在担保期内拖欠固定电话费的,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人。如无法提供担保人,乙方将按甲方收回手机处理。

9、保证人承诺本合同项下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正确。如信息有误,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的电话。

10、本合同为上述商务登记表与“固定电话后付费商务服务”的附属协议协议”由双方签署。

11、本合同自保证人和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保证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内容由担保人填写:XXXXXX

担保人信息

姓名XXXX座机XXXX邮政编码XXXX

首页地址 XXXX 身份证号 XXXX

发证机关 XXXX 签发日期 XXXX 证书有效期 XXXX

联系方式 XXXX 联系电话 XXXX

担保信息

家庭地址 XXXX 身份证号码 XXXX

颁发机构 XXXX 颁发日期 XXXX 证书有效期 XXXX

联系人 XXXX 联系电话 XXXX

乙方(盖章):XXXXXXXX

保证人(盖章或签名):XXXXXXXX

XX、XX、XXXX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14

甲方(抵押权):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话:

乙方(抵押权人)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话:

查看乙方为借款人***向贷款人**贷款**10000元提供担保(贷款合同号为:**)。应乙方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担保。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甲方合法拥有的财产/土地抵押给乙方作为乙方提供上述贷款担保的反担保

第二条第(一)款抵押房产状况:房产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房产所有人:**共有人:**,抵押房产价值:**。

(2)抵押土地状况:土地位于**,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证和地块件数:**,土地所有者:**,总所有者:**,抵押土地价值:**。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土地反担保范围:当事人B根据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代借款人垫付借款本金、违约金、违约金、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应会同乙方代理人到有关登记部门按甲方规定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乙方安排,抵押登记费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和有关材料,以及抵押登记证原件等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双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条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被甲方占用的,甲方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和维护抵押财产,保证抵押财产的完整性,并接受甲方B的随时检查。

第八条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如实向乙方报告以往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担保。

第九条甲方的声明和承诺如下:

1、甲方保证其为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财产。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确保担保物是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并确保担保物不存在权属、扣押、扣押、隐匿租赁、隐匿共担等纠纷。所有权等。否则,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2、抵押物权人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内容。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是真实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的签字已经合法授权。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声明和凭证均准确、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4、甲方保证不会发生任何涉及抵押品的扣押、诉讼、扣押、仲裁等纠纷,不会对抵押品的价值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5、在贷款合同项下的本息还清前,经乙方事先同意,甲方不得对抵押财产设立任何其他担保,乙方不得捐赠,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出租或处置抵押品,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任何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涉及抵押物的扣押、扣押、诉讼、仲裁、拆除或其他纠纷) .因甲方过错或其他原因导致抵押品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当于乙方确认的减少价值的担保。 ,或提前结清所有贷款本息。

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检查抵押品。当抵押品因意外损坏或遗失或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偿还时,甲方应及时将情况通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品或恢复抵押品价值或提前结算。清除贷款本息。

8。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处置和变现抵押品。如有,甲方应积极配合转让及相关手续。

9.在抵押财产存续期间,如抵押财产属于拆迁范围的,甲方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该抵押财产将继续作为抵押财产进行拆迁补偿或置换财产。在达成拆迁协议前,乙方应提供符合乙方抵押条件的新抵押物重新登记抵押物或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10.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与第三人就抵押财产发生争议的,应当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条贷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已清偿贷款本息的,乙方应自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解压手续。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 :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15

什么是反担保合同

例如,银行向借款人发放担保贷款时,担保人要求借款人为自己提供另一份担保,因为担保人承担风险,借款人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为反担保。签订的合同为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合同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向乙方申请为人民币贷款金额提供担保元和一个月到银行。金额为人民币元。为确保安全,应甲方要求,丙方作为甲方的反担保,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向乙方提供反担保自己的财产。为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此签订本合同,以求相互遵守和履行。

1、丙方提供的反担保形式

丙方以其全部财产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担保的反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代表甲方退还给银行。

2、甲方向乙方支付赔偿金的利息及违约金(每月利息按赔偿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按赔偿金额的1‰计算)每日担保总额(自还款日起至甲方履行还款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索权和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3、本合同设定的担保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并存,债权消灭,担保责任也消灭。甲方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4、本合同未尽事宜,补充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甲、乙、丙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或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办法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乙方已提醒甲、丙双方充分、准确理解本合同条款,并应双方要求对条款进行了解释。 .

6、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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