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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签劳动合同(篇1)

一、专题界定:

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专题就主要涉及原有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终止后,用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问题,特别关注HR实践中遇到的劳动者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问题、续签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纠纷和案例。另外,我们的在线问答也为将为您提供实时的帮助。

二、名词解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设立的,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持用工双方关系稳定的制度。《劳动法》

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的义务

【案例】王某是某国有企业内聘职工。20xx年3月他接到了该企业的书面通知。通知里讲,王某的劳动合同于4月份期满,届时企业将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王某不服,与企业几次交涉没有结果后,就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经了解,王某于1997年4月被企业聘为内聘职工,因此连续三年与企业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由于这个企业效益不错,离家又比较近,王某一家人都挺满意。可是上班刚满半年,王某就被查出患上了乙肝病,一年后,又因乙肝病复发住进了医院。这次住院治疗,加上出院后的休息,他连续6个月没有上班。因此,企业除了把工资改为生活费外,还做出决定:鉴于王某长期不能上班,原来由企业给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要求王某自己承担。开始,王某为了保住内聘工的身份

,接受了企业的决定,但这次企业要终止劳动合同,王某感到实在无法接受。他认为自己并没有犯什么错误,企业不能不要自己。该企业

则认为王某因病长期无法坚持正常工作,且劳动合同已经期满,企业有权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

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二、企业支付给王某相当于其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三、企业补发王某病假期间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评析】本案涉及两个关键问题:

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是否可以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延续劳动关系需要双方订立新的劳动合同。由于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自愿原则,这也就意味着劳动合同期满时,企业和劳动者都有权不与对方续签劳动合同。该企业不与王某续签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对这个问题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还有不少职工没有正确的认识。

二是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应履行哪些义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1、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标准为,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当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4、用人单位有义务协助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手续等。5、对于劳动者患病,或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的,其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本案中用人单位未履行相应的义务是不对的。此外,该企业对患病职工只发生活费的做法不妥,劳动者应当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和病假工资;要求王某自负应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也欠妥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随意转由劳动者个人负担。

案例二:劳动者因工负伤,应续签劳动合同

【案例】近日,西城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判决原告某出租汽车公司与被告宋某续签劳动合同;原告退还被告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共计1.4万余元。

原告某出租汽车公司诉称:1999年1月,我公司与被告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及营运任务承包合同。20xx年2月,被告因疲劳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有关部门认定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20xx年1月20日,我公司与被告续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xx年1月31日止。根据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我公司通知被告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按规定给予被告一次性补助。被告的个人行为致使《营运任务承包合同 》中止,属被告的违约行为,故起诉要求不与被告续签劳动合同,不退还被告的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

被告宋某辩称:我于20xx年被评定为7级伤残,不应适用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风险抵押金,故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应予以退还。

法院认为:被告于20xx年1月进行了工伤认定,故原、被告之间的纠纷不适用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续签劳动合同。被告因工伤致使《营运任务承包合同》无法履行,不属于被告无故违约,故被告要求原告退还部分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理由正当。

【评析】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工致伤残后,如劳动者主动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本案中出租车公司通知被告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法律规定,因此无效。但如果被告不主动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相关法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因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在与工伤人员续签劳动合同时谨慎选择,协商一致,不可单方面强行抉择。

案例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争议

【案例】刘先生在某公司已经连续工作多年,公司只与刘先生签订过一次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此后双方虽然未再续签劳动合同,但还是继续保持了原工作关系。工作中,刘先生听说劳动法规定:只要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是,刘先生就格外关注自己的连续工作年限。某日,刘先生计算出刚好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于是就找公司领导商议,要求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续签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领导认为公司的后续经营存在一定问题,目前难以与刘先生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表示:由于工作疏忽,多年来未与刘先生签订过劳动合同,以致双方长期处于无合同状况,现愿意马上与刘先生续签一份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可是刘先生不同意,坚持要求

公司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经过几次协商,双方还是各持己见,以致合同续签的问题一时难以确定。

一个月后,公司发现刘先生仍然坚持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是就书面通知刘先生:如刘先生在一周内不与公司续签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公司只能依照规定通知刘先生终止劳动关系。接到公司的通知后,刘先生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公司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刘先生认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自己在公司已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用人单位就应当与自己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认为: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协商一致,公司只同意与刘先生续签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公司可以按规定提前通知终止劳动关系。

【评析】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刘先生在未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工作年限满十年即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以上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标志,订立(包括续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那么,当事人未签订劳动合同(或经协商不一致签订不成)但又维持劳动关系的性质如何确定?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履行了劳动义务的,当事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成立”。根据以上规定,当事人符合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条件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确认当事人双方之间具有劳动合同的关系。由于“应订未订”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当事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限上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该条款对当事人双方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期限作了规定。

那么,当事人之间未签订书面合同,劳动者连续工作十年以上时,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依据前条规定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方式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状态,用人单位未依据《条例》第四十条规定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又继续保留劳动关系状态,而此时用人单位尚未依据规定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在此前提下,劳动者提出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订立。

本案中,刘先生在三年期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当事人之间未再续签劳动合同,刘先生与公司属于“应订未订”的劳动关系并处于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的状态。此时,用人单位如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提前通知刘先生终止劳动关系的,则双方劳动关系可以按公司的通知而终止;但刘先生在公司依据规定提前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之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四:强迫续订劳动合同应为无效

【案例】王某是某公司的部门经理,20xx年12月,与公司签订的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他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书面报告。合同期满后,去人事部办理调离手续遭到拒绝。理由是,根据《员工守则》规定,凡到公司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所以必须与公司再续签两年合同,否则就要交20xx元违约金才能调离。

【评析】公司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双方是否续订合同,应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求。《员工守则》只是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即使该守则在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就已颁布实施,但鉴于该守则只是一个一般性的约定,针对的对象是全体员工,而劳动合同只针对特定的当事人。当初他和公司签订的是三年期劳动合同,不管是公司疏忽也好,爱才也罢,总之是以特别约定的方式排除了《员工守则》的有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两者对服务期限的规定发生冲突时,按照“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应执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至于交20xx元违约金才能调离的说法,同样没有任何法律根据。违约金是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即只有发生了一定的违约行为,才发生违约金的支付。劳动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而告终止,其间并无任何的违约行为,故而20xx元违约金无从说起。

补签劳动合同(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____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1、甲方为个体私人单位,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担任业务员岗位(工种)工作,并根据甲方的需要服从甲方的变动安排。甲方愿意根据乙方的表现,提供乙方不断发展的空间。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由乙方自行安排。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四、劳动报酬

1、甲方给乙方制定的工资标准为_

五、保险福利

1、经过双方协商,甲方给予乙方的工资已经包括国家规定购买的“五险一金”在内,所以乙方的“五险一金”由乙方自行购买。

2、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需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甲方可依据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续订

1、双方认为彼此不适应对方工作需要时,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劳动合同都必须经过对方的同意才可生效。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本合同的应于本合同届满前____日商谈续订条件。

八、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签劳动合同(篇3)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合同期限

从20xx年10月28日起至20xx年10月27日止。

第二章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业务代表工作,详见“职责描述”。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三亚市。

第四条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五条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1.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臵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六条乙方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于每月10-15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九条乙方任职不同的职位和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但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以变更通知书为准)等,调整乙方当月的工资标准,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章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条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一条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安全准则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上述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不做经济赔尝)。第十三条乙方已收悉并详尽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愿严格遵守并接受奖罚。

第六章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转正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十九条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职业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教育培训。

第八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时间的,除非甲方认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则视为乙方辞职,甲方可通知乙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无需任何赔偿。

1.如无特别约定的,合同签约后三天内员工未能上岗的。

2.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3.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4.未经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职达三天以上;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6.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在第三方兼职或在公司期间做公司以外业务的,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客伤)事故或物损两万元以上的。

8.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9.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10.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1.乙方经多次指导或培训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12.乙方违反公司保密工作要求,给公司造成相关损失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在合同期限满后,公司就当前运营情况和个人考核状况进行续签。

第九章后合同义务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需要提前30日书面向对方提出。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完下列义务,甲方才为乙方结算最后一个月工资及其他费用: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6.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如乙方需要,应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在三十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应乙方要求,及时、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履历或绩效证明。

第二十六条乙方不辞而别,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义务,或者辞职未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致使甲方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的,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提供的任何福利待遇,甲方不予结算相应的工资及其他费用。

第十章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甲方工作转正后,任何一方在对方未违约的前提下,提前终止合约,乙方必须履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义务,否则不结算离职前的工资;如因甲方单方面原因终止合同,甲方需按国家法律规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但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依法向乙方追讨。

第十一章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合同期间如有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或学习考察,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应相应延长。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第三十条双方也可另行签订《培训/考察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并执行。

第三十一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应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三条乙方保证符合甲方如下录用条件:

1.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2.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它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创作的职务作品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三十五条自本合同生效后,双方之前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六条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第三十七条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签劳动合同(篇4)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有的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其根本原因并不是向个别HR认为的想借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而是在于有其他多种原因,未续签劳动合同。

由于支付双倍工资的时效在未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30天后开始计算,因而HR应抓住这一时间积极与部门主管进行联系,了解未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以往及近期工作情况、未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原因;之后根据部门主管的意见研究下达不同内容的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例1、对于前期表现较好、近期表现反常的员工,HR如初步判断该员工有跳槽的意向,部门主管意见可留也可走,不会对工作造成影响的员工,可以下达下列内容的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于××年××月××日到期,由于双方均有续签的意向,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人事部办理续签劳动合同事宜,合同范本《未续签劳动合同》。

如您另有高就或者不能就续签劳动合同与公司达成一致,双方的劳动关系将于××年××月××日××时(下班时间)终止。

这样约定的目的:促成员工尽快作出决定,避免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的继续存在。

例2、对于前期、近期表现较好、部门主管意见也认可留用的员工,HR如初步判断该员工有跳槽的意向,在一方面与部门主管做挽留工作的同时,可以下达下列内容的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于××年××月××日到期,由于双方均有续签的意向,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人事部办理续签劳动合同事宜。

如您到时不愿意前往或者不能就续签劳动合同与公司达成一致,但同时在××年××月××日正常上班的,双方的劳动关系将视为按原劳动合同内容续签一次。

这样约定的目的:除促成员工尽快作出决定外,重要的是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随着员工的正常上班转为有劳动合同约束下的劳动关系。如员工对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有想法,双方可以协商进行变更。

最后要提醒的是:给员工下达的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要做到让员工签字。员工拒绝签字的,对于想留用的员工可采用工会委员、部门主管、其他同车间(科室)同事在场证明的方式进行确认;对于不想留用的员工可采用邮寄的方式寄往原劳动合同约定的邮寄地址,避免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没有送达的依据。

补签劳动合同(篇5)

劳动合同签是从试用期第一天开始吗

在用工之日即应订立劳动合同,与试用期前后无关,但试用期应约到在合同期内

如何约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关于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一个标准范围内,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

试用期辞职—流程:

《劳动合同法》第 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试用员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是试用期辞职的具体流程:

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数发放。 第4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如果个人档案在公司的,需要在第四天同时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

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算:

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

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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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劳动合同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工会组织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妇联组织有权对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时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七条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文艺、体育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经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保障所招收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八条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告知劳动者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以及有关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文化素质、劳动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如实说明。

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

妇女、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歧视。

第九条用人单位自招用劳动者用工之日起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必备条款,并根据劳动者所在具体岗位作出明确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七)职业培训;

(八)休息休假;

(九)劳动纪律;

(十)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条件;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并可以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就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其他特殊情况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约束力。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劳动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对相关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不得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对其出资招用、出资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限,可与劳动者协商,作出特别约定。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并受劳动合同条款约束。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下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即将届满时,不再继续雇佣该劳动者的,应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劳动者从事涉及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下同)工作的,劳动合同双方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单位商业秘密的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也可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依照前款规定约定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四条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派到其分支机构或持有股份的单位以及其他法人单位工作,且仍与派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应当与派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不具备合法用人资格、实行租赁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招用的劳动者与具有合法用人资格的出租方或发包方签订劳动合同,出租方或发包方应在出租合同或发包合同中就承租方或承包方用人应承担的责任制定约束条款;用人单位雇用劳动者推销其产品或从事劳务的,劳动者与雇请方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由用人单位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厂长、经理,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用人单位的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者,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就业的,应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妥善处理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

(三)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限制或损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内容显失公正的。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其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协商签订,并注明签订日期和签字。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人履行签订手续。

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

第二十一条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诚信守约,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当事人必须依约履行。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工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处理。

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续签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程序与签订劳动合同相同。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变更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的;

(二)用人单位停产、转产、分立、合并或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

(三)因劳动者本人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劳动合同由合并、分立后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继续履行;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劳动合同双方应就是否续订劳动合同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续订劳动合同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劳动者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通知劳动者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八条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省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裁员后6个月内需新增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应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对被裁减人员采取的经济补偿办法;

(三)裁减人员方案需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裁减人员的,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

(四)裁减人员方案应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用人单位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后,可以裁减人员。

第三十三条除关闭、破产、解散、撤销用人单位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符合《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安全的;

(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双方未约定用工期限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前款第(二)、(三)、(四)、(五)项情形的,劳动者有权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依法审查期间,以及依据本规定第十一条在劳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不得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劳动者退休、退职的;

(四)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其劳动合同应延期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劳动关系及相关待遇依据《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前两款规定的情形,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或用人单位主体消失,且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了相关待遇的,可终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安置费、生活补助费,补缴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生活费、医疗费等,劳动者应同时偿还所欠用人单位债务。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至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止。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帮助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第五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九条依据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发给不低于本人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用于计发医疗补助费的本人月工资标准,应与计发经济补偿金所使用的本人月工资标准一致。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关闭、破产、解散、撤销时,劳动者属于第三十三条第(一)、(二)、(三)项和第三十七条情形的,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安置费或生活补助费外,还应一次性支付其按规定享受的其它待遇。

第四十二条依据第三十条第(三)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给予劳动者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第四十三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自动离职的;

(二)用人单位依据本规定的第二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劳动者依法获准出境定居或自费留学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补签劳动合同;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300元罚款,但一次罚款总数不得超过1万元。

第四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延长试用期的;

(二)故意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四)违反规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五)违反规定擅自使用境外人员的;

(六)国家规定须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岗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

(七)违反本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强迫职工集资、入股的;

(九)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第四十六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十七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该劳动者和获取、使用该商业秘密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引起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规定所称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月本人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用人单位平均工资,或者劳动者离岗多年、难以查实本人工资记录的,经济补偿金按用人单位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停产多年的,按当地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计算;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签劳动合同 篇2

一、关于公司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应注意的事项:

1.签订合同首先要明确的两个基本原则:

(1)如果不是即时结清的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签订书面合同有两个基本目的:一是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二是作为证据,纠纷发生后,可向司法机关提供,用以证实自己主张的凭证。

(2)对合同的各个条款要做到明确、详细。

2.签订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

依据不同的签约人要着重审查如下材料:

(1)由对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约的情况

①对方是否有营业执照,而且是否真实,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

②营业执照上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是否与合同上的签约人有出入;

③签约人的身份证等有关身份材料的审查;

④对方营业场所以及是否正常经营等。

(2)由对方特定的业务员签约的情况

①业务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②业务员与委托单位的关系;

③业务员与委托单位是否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

④业务员是否得到委托单位的授权,特别要注意审查委托代理的权限、委托代理的期限。特别防范无权代理、越权代理;

⑤委托单位是否有企业营业执照,签约时是否还存在。

总之在签约之前务必要对对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具体认真的核实。采用的方式可以是电话询问、写信、发函、上门考察,以及到有关部门查询等。在经过一番调查的基础上,较为具体地掌握对方的情况,这是签订合同的第一步。

3.合同主要内容的审查。

一般来说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①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②标的;③数量;④质量;⑤价款或报酬(付款期限、付款方式);⑥履行期限、地点、方式;⑦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违约金计算方式);⑧解决争议的方法;(法院、仲裁委员会)。

二、公司的合同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关于合同管理机构

根据公司的管理体制规定,合同管理机构有的在业务开发部门,有的在财务部门,有的在工程部门,有的在质量管理部门,但不管是由何部门管理,都要明确职责和权限。

2.关于合同管理程序,方法与过程的控制

管理程序主要是明确合同签订过程如何控制,避免签订不合法的合同。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合同签订前的评审:

首先涉及由哪个部门或哪几个部门负责评审及评审的内容和范围等要明晰。评审内容也要作明确的规定,一般应涉及对客户资信评估,递交项目建议书方面的.项目报价,自我评审与控制,对客户相关要求的评审,合同风险评估。

(2)合同起草与签订

谁负责合同起草与签订,谁负责审核与批准。

(3)合同的变更管理

应明确一般变更的评审人与重大变更的评审人。

(4)合同履行的跟踪

要明确合同跟踪合同履行的一个或几个部门,定期对合同的整体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5)合同收尾阶段管理

对已经完成的重点项目,应明确由哪个部门提供合同总体运行报告,对成本和风险控制作出有参考价值的总结。

3.关于合同管理责任

为保证制度的有效运行,应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

4.关于合同信息管理与备案归档

明确合同文本管理部门及对合同文本使用、借用的权限及程序。

签劳动合同 篇3

要求公司赔付双倍工资未获支持

来源:2011年9月30日《人民法院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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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鑫、通讯员马净)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由检察机关抗诉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要求双倍赔付工资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因用人单位原审被告某实业公司并不存在恶意和过错,导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系原审原告何某个人原因所致,故成都中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即依法驳回原告何某的诉讼请求。

某实业公司为震后特殊原因下临时恢复生产的停产企业。2008年11月,何某到该实业公司工作,公司为员工办理了社保等,并派人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何某在多数员工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既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未明确表示拒签。次年2月底,其在结清工资后离开公司。之后,何某在当地申请仲裁,在其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的诉请被仲裁委驳回的情况下,何某又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共2.4万元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4800元。

一审法院认为,实业公司已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知何某及其他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系何某个人原因所致,实业公司对此并无过错。且何某在庭审中也未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公司解除其劳动关系,其未收到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即

离开公司,应视为自动离职,故依法驳回了何某上述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何某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诉并通过检察机关提起抗诉,何某认为,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是用人单位免除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理由。只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形出现,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即支付双倍工资。

而成都中院再审过程中,当事人对原审认定的事实并无异议,但对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这一焦点问题持截然相反的意见。最终,成都中院终审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法官说法■

不存在恶意和过错无须赔付双倍工资

成都中院承办该案的法官张佩在记者专访中讲,现在社会上流传“只要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老板肯定要赔双倍工资”的说法,实际上是对新劳动合同法的一种误读。

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于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中第八十二条关于用人单位拒签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赔付双倍工资的规定,实际也是旨在进一步规范用工单位行为,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尽快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适用双倍工资责任应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二是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应归咎于用人单位。

而就本案而言,实业公司提供的会议纪要、证人证言以及与其他

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合同等一系列证据能够证实,该公司有积极主动与何某签订书面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且何某领受了该意思,公司并不存在不签合同的主观故意,也未有怠于签约的行为表示,没有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损害何某的合法权益。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何某,故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就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诉请不应得到支持。

至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就必须及时终止与劳动者的用工关系,否则仍要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的问题。张佩说,依照立法本意,《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应当理解为倡导性的条款,即劳动者主观上不愿并以实际行动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赋予并提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以避免事后双方口说无凭而扯皮。但在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不明确表示拒签劳动合同,而是以种种借口拖延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很难探明劳动者的真实用意。而在用工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可能对劳动者已开始培训、上岗使用等。此时,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主观状态无法考证的情况下,仅凭劳动者“暂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外观形式来终止劳动关系,从而浪费大量的培训精力和经费,甚至出现工作线的断链,对用人单位来说是利益失衡的。因此,只要用人单位事后能够举证证明尽到了主动积极地签约义务,那么它无须以终止劳动关系来避免举证不力的后果,完全可以自由选择继续使用劳动者并在用工过程中继续催告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就不应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张佩说,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地位弱势,面对“劳动者就业难”的形势,用人单位往往不签订书面合同以逃避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针对此种局面,新劳动合同法及时规定双倍工资这一惩罚性条款,目的应是体现对弱势劳动者的倾斜保护。但劳动者也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主动履行签约义务的情况下,也应积极配合,若产生建立用工关系起拖满一个月,必然获得双倍工资,只要一离开该单位,立马以此索要双倍工资的想法,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实属欺诈行为,有钻法律空子恶意诉讼之嫌,既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也为社会所不齿。

签劳动合同 篇4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署的一份合同协议,它的目的在于约束双方遵守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我们知道什么东西都是有流程和程序的,签订合同也是一样的。

程序如下:

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5、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签劳动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生效,期限为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全部结束。

二、工程项目和承包范围:

工程名称:__混凝土浇筑工程。

工程地址:__风景小区。

承包范围:完成本工程结构图纸及建设单位所有主体结构变更混凝土工程,包括后浇带、施工缝的打凿和清理。

三、工程质量要求:

在浇筑混凝土时,乙方违规操作所产生的损失及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对结构缺陷(如蜂窝、麻面、振捣不均匀等)修被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复。

作业区内做到工完场清(包括地泵周边、结构地面上的落地灰)。

及时做好墙根部凿毛及楼梯半梁并清理干净。

应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楼层养生工作,浇筑混凝土前及时做好模板下方堵石膏工作,拆模板后及时铲除根部石膏。

喝酒、打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工程的工程款按工作作业的混凝土的立数结算,每立混凝土为21元/立,工程款结算每月按所完成的工程的70%结算。全部工程完工半月内将结算全部工程款。

因人为或施工不当被建筑单位逐出工地,乙方所有的工程款将全部扣除。

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检查,若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劳动合同集合5篇


起草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方面有哪些呢?如今,社会上的法律观念越来越强,如果不能够妥善地进行合同签订工作,那么个人的权益可能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为了帮助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趣祝福编辑为您整理了这篇“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篇1】

怎么签订劳动合同:

详细阅读劳动合同书条款

一、劳动者拿到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书后,应当详细阅读劳动合同书的条款。就以下内容应当重点关注:

(一)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

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在同一单位工作,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期限的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是在本地还是外地,是国内还是国外,应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些工作如驾驶员、营销员或者高管人员,合同履行地往往不固定在本地,为避免今后争议,要约定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尽可能按照国家职业工种目录标准和实际从事的工作准确填写。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一般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俗称“长白班”。第二种:“三班制”或者“四班三运转”,俗称“倒班”。第三种: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对于第三种情况,用工单位要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履行报告审批手续。

用人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劳动,属于加点,要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点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息日安排加班,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四)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

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法定义务。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怎样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但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合理选择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劳动者个人素质,从劳动力资源配置角度综合考虑确定合同期限。对业务骨干、技术人才,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对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宜“一刀切”。合理的劳动合同期限,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注意《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保护性”条款。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国有企业改制时劳动者已经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无特定情形的情况下,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再续签合同的,本人如果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注:特定情形是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注意事项

(一)制式劳动合同文本中有“选择条款”、“约定条款”和“补充条款”。凡是选择条款,必须把选择项目填入空格;凡是约定条款,必须把协商约定的结果填入空格;补充条款是企业针对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设立,但不得违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选择、约定和补充的项目,要用斜线划掉或填写“无”。

(二)劳动合同书必须由劳动者本人和用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才能生效。劳动者本人必须持有一份。

(三)总公司在外省、分公司在本地的,建议使用本省劳动合同文本。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使用外省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注意两点:

一是外省劳动合同条款是否与本省地方法规相符;

二是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地址放在哪里。

(四)关于劳动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约定服务期等内容,签订劳动合同附件。劳动合同附件随同劳动合同一起,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五)关于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初始条款,初始条款不限制合同期内协商变更相关内容,比如变更岗位、提高工资福利和休息休假待遇。变更劳动合同条款,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篇2】

甲(使用者): 乙(労働者):

名称: 氏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責任者): パスポート番号:

企業の性質: 戸籍住所:

会社住所: 現住所:

郵便番号: 郵便番号:

連絡電話: 連絡電話:

一、契約の類型と期間

第一、この契約の種類は 固定期間契約。

(一).固定期間契約:年月日から年月日まで。

(二).無固定期間契約:年月日から効力を生ずる。

(三).一定の任務の完成を期限とする; から までこの仕事の完成の指標とする。

二、試用期間

第二、試用期間は年月日から年月日まで。 第三、採用条件:

三、仕事内容と勤務場所

第四、乙の職場は です。

第五、乙は甲に指示された 上海 などを勤務場所とすることを受ける。

(一).甲は乙に仕事内容と労働定額標準について定める;甲が契約期間中に生産経営上の必要性やその他の原因で乙の職位と労働定額の調整をする場合もある。

(二).以下のいずれかの状況にある場合、乙は甲に職位、仕事の内容、労働報酬、仕事の場所を変更されることに従う;

1.乙が現在の仕事に適任でないこと;

2.客観的な状況があって、乙の職位或いは職務が無くなる場合;

3. 生産経営上の必要性や乙に適した職位があること;

四、労働時間と休息休暇

第六、双方は同意の上 不定労働時間制 の方式で乙の勤務時間を確定する:

標準労働時間は毎日の労働時間を8時間とし、一週間の勤務時間は40時間を越えないものとするが、業務の通合により、国家或いは当局の定める条件に従い労働時間を延長できるものとする。

五、労働報酬

第七、乙の労働時間の賃金は:

(一).時間給:乙のランク元で、基本給料元です;職場給料元;職場手当元です;技術手当元です;一年内は12ヶ月分の給料を支給する。下記は具体的なことです。

1. (基本給料+職場給料+職場手当+技術手当)で2割差引いたものが乙の試用期間の給与です。

2.社員は試用期間満了後、給料や予定した給料の評価を経て後に再ランクを決める或いは加減調節する。

3.事務職員は半年ごとに考査、試用期間は2つの審査時に、試用期間をカットし、審査を行い翌年の昇給に参照する。

4.審査の結果、合格できない者は減給、降職、除名の根拠とする。

5.甲は給料制度が変わる場合、或いは乙の職場を変える場合が有れば、新しい基準とする。

(二).出来高払い給与。労働ノルマ 元で、出来高単価 元とする。

(三).乙は入社/退社当月の給料計算する場合:(月給/21.75出勤日)×乙の出勤日数。

第八、甲は翌月の10日に货幣形式で指定銀行口座に、乙の賃金を満額支給する。

第九、本契約の履行期間で乙に給料を調整することは甲の賃金分配制度によって決める。

(一).以下のいずれかの状況にある場合、甲は乙の同意の元給料を調整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1.乙の勤務態度、能力によって役職を調整する;

2.甲の制度によって、乙の職場、或いは職務を変更する;

3.甲は全社員の賃金を調整する;

4.乙が職場に適任ではない、或いは任務を遂行できない;

5.乙が労働規律を違反する、或いは乙の責任で甲に経済の損失を被る場合;

6.甲と国家の定めによって、乙の給料を調整する;

7.甲は経営状況が変わり、経営難に陥る時は労働契約を解除しない上で、甲は当地での最低賃金を基準とし支給できる。

第十、甲が法により乙に残業を命じたり、祝日や休日に残業をさせた場合は、労働法の規定に基づき残業代を支払う。法律及び規定によって払わない場合は除く。

(一).残業代は(基本給料+職場給料)を基準として計算する。

六、社会保険と福利待遇

第十一、契約期間内に、甲は国家、省、所在地の規定に従い、法に基づき乙のために社会保険への加入手続きをする、保険の種類は 社会保険 です。 第十二、乙が病気や業務外で負傷した場合、甲は乙に国家と地方で規定された病欠給料、疾病救済費の医療待遇を与える。

第十三、乙が職業病や業務で負傷した場合、甲は乙に国家と地方で規定された給料、労働災害保険待遇を与える。

七、労働保護、労働条件と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甲は健全な生産プロセスを作り上げて、操作規程と労働安全衛生制度および標準を立てる。乙が仕事中に職業病を引き起こす可能性があれば、甲は乙に事実を伝え、適切に乙の生産中の安全と健康を保護する。

第十五、甲は乙に必要な労働条件と労働衛生標準に合った労働場所を提供して、企業生産経営特徴及び関係規定に基づき労働保護用品と予防高温用品を与える

第十六、甲は自身の特徴によって計画的に、乙に政治思想、職業道徳、業務技術、労働安全衛生及び関係規則制度の教育と訓練を行い、乙の覚悟、職業道徳レベルや職業技能を高める。

乙は甲に要求のあった各必要な教育訓練に参加すること。

八、労働規律

第十七、甲は法律に基づき規則制度と労働規律を制定、変更する。

(一).乙は甲に制定された労働規律を従う必要がある、また、下記に示すそれぞれの限りではない:

1.乙は甲の出勤制度を厳格に守って、遅刻、早退、無断欠勤してはならない;

2.乙は甲に指示された業務を真剣に完成すること;

3.社員は就業時間内で業務外のことをしてはならない;甲の利益にならない業務してはならない;甲の経営範囲と同じ会社や企業に自分、或いは他人のために経営してはならない;

4.詐欺行為とごまかしをしてはならない、虚偽の証明書類及び関連情報など提供の限りではない;

5.けんか 、殴り合い、窃盗、詐欺、侮辱、誹謗、仕事の秩序を乱す、酒、麻薬、ギャンブル、故意的に損害や横領甲財務及び他の違反社会の道徳規範と公序良俗な行為してはならない;

6.乙は仕事を辞める前に任務を終わらせ、甲が所有してる各種類及び財物を引き渡す; 7. 乙は甲の名誉と利益を侵害してはならない。

8. 乙は甲の商業秘密を漏らしてはならない。

(二).乙の規律違反の処理:

1.甲は乙が本契約所定の労働規律に違反すると他の有罪行為を犯した場合に処理の権利があり、処理の方法は書面の警告、労働契約の解約などがある。

2. 乙は仕事の期間に第十八の事由がある場合には、重大な違反行為を構成、甲はすぐに乙との労働関係を解除する;乙の行為で甲に経済損失する場合、甲は乙に賠償を要求する権利がある。

九、労働契約の履行及び変更

第十八、甲は約束通りに乙に適切な労働場所、労働条件と職場を提供し、時間通りに乙に労働報酬を支払う。乙は自分の労働の職責を履行し、自分から本契約通りに約束の仕事を完成する。

第十九、どちらか一方が本契約の内容の変更を要求する場合は、必ず書面形式で相手方に伝える。

十、契約の解除

第二十、双方は協議一致により本契約を解除できる。

第二十一、乙が本契約を解除する場合は、30日前に書面形式で甲に通知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試用期間内の場合は3日前に甲に通知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甲と業務の引き続ぎ、甲に財物を返し、約束した全部の任務を履行する。履行できなければ、甲は労働契約を解除する手続きを行わない。(社会保険の移転、離職証明書、経済補償の支払いなど)

第二十二、以下のいずれかの状況にある場合、乙は労働契約を解除できる。

(一).甲が労働契約の約束どおりの労働保護または労働条件を提供しない場合;

(二).甲が労働報酬を適時に満額支払わない場合;

(三).甲が乙のために社会保険費用を納付しない場合;

(四).甲が法律、法規に違反し、労働者の権益を損害している場合;

(五).《労働契約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項に規定する状況により本契約が無効になった場合;

(六).法律、行政法規で規定された、乙が労働契約を解除できるその他の状況。

(七).甲が暴力、威嚇或いは違法に心身の自由を束縛する手段で乙に労働を強制したり、規定に違反し、危険な作業に従事させ、乙の身体安全が危ぶまれる場合は甲に通知しなくても自分から契約を解除できる。

第二十三、以下のいずれかの状況にある場合、乙は労働契約を解除できて経済補償を支払わない。

(一).乙が試用期間中に採用条件に合わないことが証明された場合;

(二).乙が甲の規則制度に著しく違反した場合;

(三).乙が著しい職務怠慢、不正利得行為により甲に重大な損害を与えた場合;

(四).乙が他の使用者とも同時に労働関係を確立し、甲の業務遂行に著しい影響を与えたか、甲の指摘にもかかわらず是正しなかった場合;

(五).《労働契約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項に規定する状況により本契約が無効になった場合;

(六).乙が法により刑事責任を追及された場合;

(七).正当な理由が無く職場調整に従わない、職務怠慢の場合; (八).無断欠勤が三日間を累計する場合;

(九).乙が法規で規定された労働契約を中止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又は解除する場合、甲は関連している法律規定を執行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十)、以下のいずれかの状況にある場合、労働契約解除を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い

1.甲に経済損失させ、解決しない、又は賠償が済まない場合;

2. 乙は甲と教育や機密を守り、住宅、融資保証などの協議があるサービスなど期間を約束し、満期にならない場合。

(十一)、乙は了解して同意する場合で双方との労働関係を解除又は終了した後、甲と档案と社会保険関係の移転手続を行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適時に仕事の引継ぎに来られなければ、甲は乙に書類の関係について手続きと経済賠償支払いの一時停止ができる;両方は手続きの期間で労働関係がないので、甲は乙に賃金、社会保険を支払わない。また、乙がその間に交通事故の発生、病気治療などの責任も負わない。

第二十四、以下のいずれかの状況にある場合,甲が30日前までに書面で乙に通知し、一ヶ月分の給料を余分に支払い、本契約を解除できる;

(一).乙が病気になり、または業務外での負傷により規定の医療期間の満了後も元の業務に従事できず、かつ甲が別途準備した仕事にも従事できない場合;

(二).乙が業務に耐えられず、トレーニングもしくは職場の調整を経てもなお業務に耐えられない場合;

(三).労働契約締結時に根拠とされた客観的状況に重大な変化が生じて労働契約が履行できなくなり、甲と乙の協議を経ても労働契約の内容変更につき合意ができなかった場合;

第二十五、次のいずれかの状況にある場合、甲は第二十四の規定に基づく労働契約解除を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い:

(一).乙が職業病の危険を伴う作業に従事し、職位を離れる前に職業病の健康診断を行っていないか、または職業病の疑いのある病人で、診断中または医学的観察期間中である場合

(二).乙がこの企業で職業病にかかったか、或は業務上の負傷によって労働能力の一部または全部を喪失したことが確認された場合;

(三).病気または業務外での負傷により規定の医療期間中である場合;

(四).女子の職工が妊娠、出産、授乳の期間中である場合;

(五).甲に連続満15年勤務し、かつ法定退職年齢まで5年未満の場合;

(六).法律、行政法規で規定されているその他の状況下にある場合。

十一、労働契約の終了

第二十六、以下のいずれかの状況にある場合、本契約が終了する。

(一).本契約が期限満了となった時;

(二).乙が法律に基づいて基本養老保険の待遇を受ける場合;

(三).乙が死亡し、又は人民法院に死亡若しくは失跡を宣告する場合;

(四).甲が法により破産を宣告された場合;

(五).甲が営業許可証を取り上げられたか、閉鎖命令を受けたか、抹消されたか、または繰り上げて解散を決定した場合;

(六).法律、行政法規で規定されているその他の状況にある場合。

第二十七、乙が第二十六条の状況に含まれる場合、契約期間が終了しても、甲は乙のその状況が消えるまで契約を解除してはならない。ただし、乙が甲の職場で職業病になったり、工傷により全部もしくは一部の労働能力を失ったと

劳动合同【篇3】

劳动者随意走人,给企业造成损失怎么办?工作了一年,还是临时用工合同怎么办……昨天,在文昌广场上举行的关于《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咨询会上,许多企业代表和员工提出了自己的困惑、疑虑。记者采访了解到,之所以产生各种纠纷,归根结蒂源于新法实施前,劳资双方还存在着三大认识误区。

镜头一:企业怒斥职工突然辞职拿着厚厚的一摞材料,扬州某琴行人力资源科负责人怒气冲冲地赶到咨询现场。原来该琴行的一位教师上午打了个招呼要走人,下午就不上班了,不但安排好的钢琴课没人教,而且这个老师还带走了一批学生。记者看到,该负责人带来了离职老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等所有材料,该负责人质疑说,都说《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用付违约金,那么像这样的情况已给公司造成损失了,能不能追偿呢?

镜头二:工作一年仍签试用合同在咨询台前,老马和同事徘徊了很久,总是话到嘴边就咽下去了。记者上前一打听,得知他们是某小区的保安,这两天公司要和他们签合同,还特地召开了大会。但给他们的合同书不是《劳动法》的版本,也不是《劳动合同法》的版本,而是企业自己做的。为了拿出证据,老马偷偷复印了一份出来。记者看到,文本抬头写的是《试用期工合同》,由于是试用,里面的社保、工资约定等款项一个也没有。

最令老马气愤的是,当他们提出异议的时候,公司竟扬言合同只有这一种,不签就走人。

镜头三: 月薪两千而补偿金才一百“没有人会嫌钱多!”小张是市区某外贸公司的职员,前两天在单位跟领导顶了几句嘴,老板就把他给踢走了,并大方地支付给他700元经济补偿金。小张找他理论,老板声称经济补偿金都是按工资计算,小张的工资就是700元,奖金不算。小张说,她在公司属于骨干,月薪至少20xx元 ,现在却要按最低工资拿补偿,明显不合理。

没有工资卡,小张就把自己的工资存折带到了现场。记者看到的工资记录,每月都在20xx元以上。那么离职时,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到底是基本工资还是所有收入?

详解三大误区误区一:认为只要签合同就行用人单位将试用期合同与劳动合同分离并对立了起来,认为签了试用期合同不仅可以使其处于“主动”地位,还可以将双方关系就此固定了。同时还企图利用试用期,逃避责任。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无需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专家解读:单签“试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应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合同。按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根据这一规定,所谓的试用期合同,实际上名不副实,劳动部门一直视为劳动合同,这让原本可以试用职工的企业失去了试用的权利。而一旦合同无效,都视为正式用工,用人单位反而事与愿违。此外,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用工事实业已形成,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误区二:补偿金按最低工资算明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详细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各种情形,如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劳动者解除合同、劳动合同终止等等。而从记者现场了解的情况看,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时,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支付和以工资总收入为基数支付相比,会存在较大的差异。目前用人单位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做法大相径庭。有的只算工资,有的统一按照最低工资,而大方一点的把奖金也算入其中。

专家解读:补偿金标准有规定。

按照规定,职工的奖金属于工资的构成部分,如劳动者一年中,用人单位每月一直是按20xx元标准支付工资的,因此在计算其工资时,应将该笔款项计算在内,用人单位不将奖金计算在内,不符合国家关于工资的构成规定。

用人单位在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上,应符合《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误区三:不保护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实施,该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特殊情况除外),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无需支付违约金。那么劳动者随意走人,给企业造成损失也不负责任,太不公平了。

专家解读:离职不打招呼须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两种情况须赔偿用人单位损失:一是接受过单位的培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约支付违约金;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有保密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如劳动者违约时,其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篇4】

一、立法宗旨明确为“双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一条对于其立法宗旨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为“单保护”的立法宗旨,即在实体上倾向性的保护职工的权益。其意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是被管理者、少话语权、是弱势群体,因此,要有倾向性的保护。

其实,我们原本立法宗旨的单保护,其用意是在保护绝大部分普通劳动者。而现在社会经济的发展,有时一个企业的一位核心技术人员就可以决定其企业的存亡;再从公平合理的角度看,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企业与劳动者双方,更符合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在立法宗旨上明确为“双保护”更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

当然,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并非对广大普通劳动者的权益不作保护,立法可以有专门的保护规定,可明确对孕妇、工伤职工、最普通体力劳动劳动者等作特别的保护。

二、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修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对劳动合同的无固定期限作了相应的明确,大部分地区基本明确第二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权已转移到劳动者手里,有点类似非诚勿扰上的权力反转。

其实,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契约精神应当贯穿始终。因此,在修订过程中,如果劳动者同意、或双方协商一致所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合法有效。至于是第几次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应当作为是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必要条件。

三、对周工作时间不超40小时的修订

减轻劳动强度、明确适当的工时,是国家对劳动者身心健康、休息休假的必要保护,其立法意图非常好,也符合社会发展要求,更是说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其40小时的工时标准在当初劳动法制定和修订时,主要是针对工业制造业、针对流水线、针对简单的体力劳动而言所确定。

应当说,社会经济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研究型企业、有绝大部分是靠脑力劳动的企业、有非常小的公司(也许就几个或十几名员工)、有劳动强度并不高的企业等等。那么,我们的工时制定就应当有所适应。改变一刀切的做法,在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时,对小公司、劳动强度不高的企业、主要依靠脑力劳动的企业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工时,可以恢复到1995年劳动法制定时的48小时或更长一点。

四、对第九十七条的增订

对《劳动合同法》修订确实应当严谨,但是,劳动合同法的施行是针对的所有劳动者、是针对的所有用人单位,各类现实需要明确的、需要及时调整的,必需有相应的规范性法规所及时明确。

其实,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从原劳动部到各省高院、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出台了有针对性解释,从而确保劳动合同法在执行过程中的统一与客观公正。在此基础上,应当增加人大常委会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每年对各地的规范性解释经会商最高院、全国人大办公室进行全面的释义,使得《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施行在全国有所统一。

五、对违反专项培训服务期的处罚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此项规定应当说倾向性的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但是,现实中用人单位却因此有不敢培训高端人才、培训的人才流失、少有办法留住。虽说是人往高处走,但个别高端人才往往就控制了一个企业。

现实的办法或说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高端人才的培训、促进人才的发挥,应明确高端人才培训后服务期与违反服务器的规定处罚由双方在培训前的协议为准,并在服务期限和处罚金额上不受原规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限制。

六、“非全日制用工”参加工伤保险

从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中知道,非全日制用工,是按小时计算劳动报酬、一般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绝不能超24小时的用工、可以口头订立协议、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无试用期、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小时计酬不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不适用带薪年休假加班加点医疗期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另有约定的除外)、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等。

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就非全日制用工参加工伤保险作出明确。其实,早在20xx年原劳动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xx]12号)就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只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社保经办机构为非全日制劳动者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执行了劳社部发[20xx]12号的规定,也有部分社保经办机构以种种理由,如必须五保合一等,将非全日制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拒之门外。

其实,工伤社会保险是小险种大问题。对全社会来讲是小概率、对受伤害的劳动者和其家庭来讲就是百分之百。

七、将带薪年假列入劳动合同法

虽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与劳动合同法均在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但是,劳动合同法主要围绕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等,对于休息休假仅仅在完善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第4条)、劳动合同订立的条款(第17条)、集体合同(第51条)、对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第74条)有所表述,而进一步明确带薪年休假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就根本未见。

也许,《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劳动合同法重点强调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与终止,而早在1995年的劳动法则是全面的规范与规定劳动关系的方方面面,劳动法规定了就业、劳动合同、工时与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女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等。

从施行8年多的职工带薪年休假实际情况看,似乎是有条件的就执行不想执行的也少有处罚。因带薪年休假的施行不力,在法定假日,饭店、宾馆、旅游地爆棚,平日却游客稀少。在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中增加带薪年休假的规定与不执行的处罚办法和争议渠道,相信在保护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增强劳动者的幸福度、均衡各地的第三产业的发展都将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八、明确劳动关系的具体含义

《劳动合同法》在立法宗旨、适用范围、三方机制、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劳动合同的订立等条款中均讲到“劳动关系”,可具体什么是劳动关系,其劳动关系的确立包含了那些内容均无具体表述。

早在20xx年原劳动保障部就针对劳动关系作出《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2号)明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各地在劳动争议处理、工伤认定、劳动监察执法等实际工作中均以此为核心来确定劳动关系。在新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又有新的情况发生,如电商平台等等,需对“劳动关系”进一步明确。

九、确定什么是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订立(第11条)、劳动报酬(第18条)、劳务派遣(第63条)仅仅是在对劳动报酬难以明确的情况下实行“同工同酬”,但是,具体对同工同酬的内涵和外延均无进一步说明。

在1995年《劳动法》施行后,曾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中明确“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上海在20xx年《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xx]73号)》中对“同工同酬”表述为:同工同酬是劳动法确立的一项基本规则,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但由于劳动者存在个体差异,因此,不能简单以不同劳动者是否在相同岗位工作作为“同工”的标准,而应综合考虑劳动者的个人工作经验、工作技能、工作积极性等特殊因素,允许用人单位依此对相同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在劳动报酬方面有所差别。

其实,国家在《宪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妇女的权益中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xx年8月)第二十四条也明确: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早在1951年国际劳工组织第100号公约就是专门制定的“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其中就明确“‘对男女工人同等价值的工作付予同等报酬’一词,系指不以性别歧视为基础而确定的报酬标准”。

纵观各法规的指向均是在不要有性别歧视。所以,在明确无性别歧视的前提下,将沪高法[20xx]73号对“同工同酬”的表述完善后上升为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

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湖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有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

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作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甲方安排乙方执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每年的年休假则规定在每年的春节期间享受。

五、劳动报酬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浙江省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须认真阅读并确认和签收甲方所制订的《员工手册》。

2、如乙方在本合同未满而擅自离职,则按本合同所约定的竞业限制补贴总额的双倍返还甲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乙方须确认并签收《员工手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浙江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劳动合同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都会不可避免地与各种合同打交道。为了保障自身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必须选择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针对如何拟定一份能够保护自身权益的合同,本文“签订劳动合同”提供了相关内容,建议您将此网页添加收藏,以便日后浏览参考。

签订劳动合同 篇1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许多人并不能够很清楚如何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劳动争议案件发生,小编发现许多案件受到侵害的劳动者因为没有与被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是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对自己不利而使自己的权益处于被动地位。今天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未签劳动合同先知法

劳动合同是约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行为以及处理今后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劳动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识,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据蔡法官介绍,我国有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很多,其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最为全面,是规定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此外,有关劳动合同的法规主要有《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二、合同形式、内容要合法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三、合同细节仔细审查

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

四、陷阱合同要警惕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陷阱,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在合同中设立押金条款;采用格式合同,不与劳动者协商;在合同中规定逃避责任的条款,对于劳动者工作中的伤亡不负责任;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等等。

五、发生争议办法多

目前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和途径很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自行处理。劳动者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也可以由劳动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是必须程序,人民法院只有在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时才受理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法律内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是代表着双方地位平等,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如果您有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困扰,请联系,我们有最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上的帮助,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签订劳动合同 篇2

根据河南×××有限公司鹤壁市“×××”住宅小区项目工程进展需要,现决定对该项目电梯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一、 本次招标的电梯工程,合同项目承担的工程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及招标货物一览表。

二、投标人条件与要求:

1、凡具有符合本工程资质要求的电梯制造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具有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的'电梯安装企业,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良好的业绩、在本地区(鹤壁市及周边50公里范围内,下同)设有方便的售后服务网点、有较佳的制造、安装和售后服务信誉,以及在近三年内在安装服务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事故的,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2、申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必须是独家申请。原则上要求电梯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也可以书面授权河南省范围内的代理供应商参加制造商所提供品牌的投标。

三、申请人可于 20xx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到项目办公室(鹤壁市衡山路与淇河路交叉口西南角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其他电梯招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 5月23日14时前

2、开标时间: 20xx年5月23日14时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购买标书时现金方式缴纳。

招标人联系电话:xx

联系人:xx

河南×××有限公司

20xx年5 月15日

签订劳动合同 篇3

有关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没签劳动合同该怎么辞职呢?可以直接离职吗?如果直接离职,会不会丧失一些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下没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希望小编带来的文章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会得到哪些补偿呢?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几天告知所在单位呢?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现实中,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因为劳动者原因,也可能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但无论是因为什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辞职的时候都有一些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也就是上文中介绍的内容。更多相关知识,欢迎你到网站进行了解。

签订劳动合同 篇4

1、主体:

甲方(即公司方)的名称是本公司还是劳务派遣公司不重要,重要的是公司的注册地在哪里。因为这个会影响社保参保地,有良心的公司会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在你工作城市买社保,但无良心的公司会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在其他城市买社保,令人力成本下降,亦损害了员工的个人利益,最直接的就是医保与生育保。

乙方(即员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一定不能填错,否则维权的时候,员工有口难辩。

2、工作地点:

一般会是填写一个城市。一定要看清楚是否在本地,还是一个大区域。如在一个大区域,就需要自己考虑清楚,有机会单位会调你去其他地区工作,自己是否愿意接受?如果不接受,会被视为你自己终止劳动合同,是不能得到经济补偿的。

3、职位、薪金:

是否和面试谈好的工资一致。一般正规公司会在入职前出一份OFFER (这个很重要,没有拿到OFFER,千万不要辞掉原公司的工作),合同上的职位、薪金必须要与OFFER一致,不要听信“合同薪金是税后所以与之前所说的'不一致”这种说法,合同薪金一定是税前的(不扣除任何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4、合同期:

大家记住一个试用期的准则:1年1个月,2年2个月,3年3个月,3年+1天以上不超过6个月。

按规定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换句话说,应在试用期就签署劳动合同而非试用期满才签署劳动合同;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且不能以任何理由延长试用期。

5、工时制:

一般员工的工时制是每周40小时(即标准工时制),但管理层或某些职位的员工会使用其他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制。

各种工时制最最重要的分别是加班费的结算。

标准工时制:工作日加点按150%计算加点费,休息日按200%,法定假日按300%

综合工时制:全部按150%计算加班费,法定假日按300%

6、关于其他约定:

加班费计算基数:一般合同没有约定,要按税前薪金计算,但公司有权约定一个少于税前薪金的加班费计算基数(这个要看看公司的良心了)。

规章制度:这是必要的附加条款,即使在合同中不提及,员工也要另外签署承认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约定,属合法且必须的手续。员工必须仔细看看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公司会详细规定哪些行为属于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以方便通过制度约束员工行为,炒人的时候就有依据,重点就是看那些行为属于违反公司制度的,这些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有什么后果。

保密约定:即使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员工都有保密的义务,这点要记得。某些特殊职位,公司会约定员工离职后2年内不能从事相关行业、职位,在此期间,公司需要继续支付月薪给员工直到约定期结束。这种约定称为“竞业限制”,期限不能超过2年。

签订劳动合同 篇5

导读:虽然经济危机逐渐走远,经济形势有所好转,但劳动者难找工作仍是很严重的社会问题,劳动者找到工作难,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更是难上加难,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后利益却得不到保障就更是绝望的难。那劳动者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一、应调查清楚似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不是合法并有权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要合法成立。不要只看它有个“办公室”就以为它是合法的单位,进而跟它签订合同,也许它只是个公公司。最重要的是看它有没有真实的营业执照。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反正查询也不要钱),或到工商局相关网站上去查询。

2、或许它只是一个公司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与你签订的合同就没有效(或是效力待定)。你应该要求与总公司签订,一定要在合同上盖有公司的公章。

二、劳动者不要提供虚假的身份及学历等材料。

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如果劳动合同无效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

三、不要轻易把身份等证件或押金等财物交给单位。

1、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收取上述证件和财物。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如果有单位提出收取上述财物,一是该单位很可能是个皮包公司、假公司,交了证件或财物后,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人财两空”;二是该单位很可能不懂法律或不愿意依法办事,以后也经常出现违法损害劳动者的种种行为,进了这样的`公司,可能就是痛苦的开始。

四、细心关注单位的制度是不是“合法不合理”。

如果单位提供的合同中约定有“劳动者已知悉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一定要先了解该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可听信单位的口头承诺或答复。因为单位的制度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规范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在劳动仲裁或审判中,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可以被采信用作裁决或判决的依据。所谓“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一是内容合法,二是规定程序合法,三是公示程序合法。虽然不合法的制度没有法律效力,但为什么笔者还要强调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一定要“先了解该制度的具体内容”?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的制度往往不是不合法,而是合法不合理。如果你粗心大意,被不合理的制度套牢,只能吃哑巴亏了。

五、不要在“试用期”中吃大亏。

1、不要多约定试用期。

现在很多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乱定试用期,给劳动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实际上,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上述期限的,超过部分无效,应自动转化为合同的正式期限。

2、不要少拿工资。

有的单位只给试用期内的劳动者50%的工资,劳动者也自认为在试用期内完全合情合理。实际上,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单位给少了,劳动者完全可以要求补发。当然,最好在你不想干了,决定辞职的时候,再提出这一合法要求。

3、不要不管社会保险。

法律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之一,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六、没有必要担心所签订的“合同期限太长”。

不少单位为了留住有用之才,往往要求把合同期签订得比较长,一般都是三、五年。很多有志之士,只想短暂落脚,借助平台成长,不愿意签订这类“长期合同”。总想把期限压短一点,但单位就是不愿意让步,或劳动者想压期又不敢提,提了怕单位对自己“有想法”。最后的结果是,白白让机会难得的工作擦肩而过。

实际上,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不想干工作了,要辞职,根据法律规定是不需要附加任何条件的。所以,你签订的合同期长一点也无所谓,哪天想走,主要权都在你手里。不过,如果跟单位签订了“专业培训及服务合同”,就没有那么自由了。

七、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尽量要求详细。

单位安排你在哪个市、县工作,就应在合同中写明哪个市、县。不要让单位写成“某省”、“中国”、“西南区域”等,以防单位任意调整工作区域,对你个人的起居生活造成不便影响。

工作岗位,是人事主管就写“人事主管”,是销售经理就写“销售经理”,不要写成“从事管理工作”等,以防单位任意调整工作岗位,影响了你个人的执业规划。

八、工资一定要在签订合同中明确约定。

劳动报酬是合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很多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都不好意思跟单位“讨价还价”,只是听信单位“按单位的制度下发工资”就签订了合同。这是很不理智的,尤其是有的单位把劳动者签好名字的空白合同收走后合同一事就不了了之的情况,对劳动者相当不利。

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避保险费,故意把合同中的工资写成实发工资的百分之几等。在此情况下,劳动者领取工资时,一定要注意保留好实发工资的证据。一旦发生纠纷了,追讨赔偿来才有胜算。

九、社会保险应该是“五险一金”。

依法而定,劳动者享有的社会保障有“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和“住房公积金”一金。但现实中,很多单位都以各种理由拒绝为劳动者缴纳保险,或只缴纳部分保险。不过,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劳动者应该灵活处理,可以先签订合同,如果工作定下来后,就可以依法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如果单位不补缴,你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单位就得给付你补偿金和赔偿金。

十、单位不同意签订合同就要求劳动者上班,劳动者可以考虑立即上岗。

有的单位是不懂法,不知道签订合同的重要性。有的单位是认为劳动者不懂法,想不签订合同就蒙劳动者。不签订合同,对劳动者而言是有好处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十一、尽量不要兼职上岗。

兼职,是劳动者赚取外款的方法之一。但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利益,法律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招用了兼职的劳动者,被要求承担了连带赔偿责任后,往往会依法向有过错的劳动者追偿。如果有能力兼职,最好先征得双边单位的书面同意,否则,不要轻易为之,尤其是现单位发出纠正警告之后。

签订劳动合同 篇6

问:某IT公司由于是初创时期,急需优秀人才,可又不愿花高薪聘请,连续参加了几次招聘会都没招到合适的人才。后来该公司就在招聘会上向求职者们宣称,公司有一栋宿舍楼将在半年内竣工,到那时,被聘用的人才,每人可分到一套两居室。这一招真灵,很快,就有包括我在内的三名高级程序员,因为受到住房的吸引与公司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公司为了留住我们,在劳动合同中特意规定:合同期满前不得随意解除,任何一方若在合同期满前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可上班半年后,发现公司根本就没有建宿舍楼,于是,找到总经理,询问为何公司不兑现关于住房的许诺。总经理称不记得有过“半年内分给住房”的承诺,并说:“如果你们能拿出文字依据,公司肯定会给你们解决住房。”我们被气得一时说不出话,一起向公司提出了辞职。但公司却要求他们按合同规定每人各自承担违约金5万元,否则,拒绝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及档案转移手续。

答: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平等协商,意思表示真实(即必须是出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愿),不得采用欺诈或强迫的手段。若一方当事人故意捏造事实或制造假象,或者故意掩盖真实情况,使对方在陷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签署了劳动合同,则该当事人的行为即构成欺诈。采取欺诈行为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

欺诈行为应具备如下要件:

1、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

2、欺诈方在客观上有欺诈的行为;

3、这家公司方明明没有建宿舍楼,却为了招揽人才,并与之建立劳动合同,谎称进公司半年内,聘用的人才会得到住房。这说明,公司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客观上有捏造事实的行为。

三名程序员在听信了公司的谎言后,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说明他们签订合同是受公司欺诈的结果。由此可以看出,三名程序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是因公司采取欺诈行为而订立的,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自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效力,其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当然也不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你们不用承担合同违约金。

[受欺诈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签订劳动合同 篇7

应聘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从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考虑,例如合同形式和合同内容需要合法,对于一些合同细节、违约赔偿等事项要理解情形,要注意提防合同陷阱。除此之外,还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是网的小编为您提供的与签订劳动合同有关的注意事项。

(一)未签劳动合同先知法

劳动合同是约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行为以及处理今后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劳动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识,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据蔡法官介绍,我国有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很多,其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最为全面,是规定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此外,有关劳动合同的法规主要有《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

(二)合同形式、内容要合法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三)合同细节仔细审查

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

(四)陷阱合同要警惕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陷阱,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在合同中设立押金条款;采用格式合同,不与劳动者协商;在合同中规定逃避责任的条款,对于劳动者工作中的伤亡不负责任;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等等。

(五)发生争议办法多

目前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和途径很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自行处理。劳动者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也可以由劳动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是必须程序,人民法院只有在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时才受理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提供的全部信息,总结来说,大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分析劳动合同的内容,对自己不理解或者有异议的细节要及时协商,遇到纠纷要正确选择解决问题的途径,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与之相关的信息,可以到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签订劳动合同 篇8

签订劳动合同中的常见问题

近年来,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意识逐渐增强,而企业在招聘和雇佣过程中也面临诸多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成为了一种不可或缺的规范化管理措施,双方通过合同可以对雇佣关系做出明确规定并给予保障,既有利于劳动者维护个人权益,也有利于企业规范经营行为,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不过,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或对相关信息了解不够,很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会存在各种疑虑和困惑,本文将围绕签订劳动合同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介绍和分析,希望能够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合同内容的确定

1.合同类型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形成和确定的重要依据,根据劳动合同的形式不同,可以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工程项目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季节性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等多种类型。因此,当招聘企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的合同类型。

2.工作内容

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工作内容,包括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此外,关于加班、调休、请假、年假、病假等休假制度的规定也应纳入合同范围。

3.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是实现企业和员工利益共赢的重要环节,应在合同中进行详细规定。内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应明确支付方式、支付时间、调整标准等具体细节。

4.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是企业对员工身体健康负有的基本责任,因此,合同中应对相关保护措施和要求进行详细规定。例如特殊工种职业病防护、劳动安全、场所保护、劳动卫生等。

二、合同执行的限制

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的内容和规定可能会因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双方应在合同中对合同变更的条件、程序、范围等进行规定。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也应按照特定流程进行,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单方面解除合同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

2.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有些合同还设有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规定员工在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不能从事某些行业或者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这些条款的设置旨在保护企业的经营利益,但是如果设置不当,很可能会引起员工的反感和诉讼。

三、担保与保险

1.押金和财产保险

有些雇主会要求员工交纳押金或者购买财产保险,以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利益。这些条款需要具体规定保险金额、使用限制、保险费用等,同时也需要合理保护员工的财产权益和个人隐私。

2.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对雇员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确保员工享受到基本社会福利权益,保障经济生活的稳定性。因此,合同中需要明确员工的福利待遇和社保费用等相关条款。

综上所述,企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规定和协商,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和利益得到保障。为此,企业要注重合同的内容、执行和保障问题,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劳动者也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和理解,如有疑惑及时与企业沟通,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签订劳动合同 篇9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一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20__ 年 10 月 20日。

本合同 20__ 年 10 月 20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担任□项目总监□项目专员□行政总监□财务总监□主案设计师□设计师□助理设计师□总经理助理□其他)岗位工作。

第二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一般不超过四十八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包括加晚班、夜班和周末加班。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一条 甲方的工资原则为基本工资加奖金两部分组成。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工作,执行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甲方每月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五、乙方享受的待遇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苏州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甲方应按照国家或苏州市有关规定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按国家和苏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六、劳动纪律

第一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保守甲方业务秘密,如发现乙方泄密,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一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按科目付出数支付。并按移交程序进行运作。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一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加班制度、休假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苏州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劳动合同 篇10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我们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都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同时也可以为作为日后的证据,那么在我国不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呢?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

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

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签订劳动合同 篇11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

一、本劳动合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拟定。

二、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订立、手续齐全的原则。

三、本合同必须用钢笔或毛笔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五、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

2、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1甲方的责任

3.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依法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工作社会保险。乙方自行承担个人交费部分。甲方代扣代缴。

3.1.2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1.3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政治思想和安全教育,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所需的职业技能培训。

3.1.4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甲方应为其提供相应的专业培训,经符合国家规定的考试并取得上岗证后,持证上岗。

3.2乙方的责任

3.2.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3.2.2严守甲方秘密,对泄露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2.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护生产工具和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劳动定额。

4、劳动纪律

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乙方每日工作小

时,每周工作天,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甲方的作息时间为准。如乙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要求,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4.2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1小时以上,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分别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200%、300%的工资报酬。

5、劳动报酬

5.1合同期内,甲方按国家法律规定,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以法定的货币的形式按月给乙方支付工资,具体办法如下:

5.1.1甲方支付工资的日期为:次月日。

5.1.2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月元,计件工资。

5.l.3甲方有权依照甲方的管理制度对乙方的工资进行增减。

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视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的工作实绩,以有关管理制度为依据,调整乙方的工资。

6、福利待遇

6.1乙方因工负伤

6.l.1在医疗期间,甲方应按原工资标准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医疗费等的报销,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1.2医疗期满,身体恢复正常的,继续留任。

6.l.3医疗期满,因工致残,但能胜任工作的,继续留任,并按国家标准给予补助;不能继续胜任的,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不续签劳动合同,按国家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6.1.4乙方因工死亡,丧葬费及其他补助费按国家和当地区域相关规定执行。

6.2乙方非因工负伤或患病、医疗期间。甲方只发放基本工资,医疗期满,不能按甲方要求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岗垃的,甲方可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6.3甲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享有的公休假、年假、婚丧假、产假等待遇。

7、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7.1劳动合同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7.2劳动合同的解除

7.2.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附:“严重”指员工屡犯甲方规章制度中所规定的禁止行为,经甲方教育仍不改正。)

7.2.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附:“重大损害”指由责任人故意或过失行为致使甲方经济损失严重影响的)。

7.2.3乙方提出辞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乙方辞职的,结清乙方工资;如果不按程序辞职,自动离职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月工资。

7.2.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7.3.1乙方非因工负伤或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岗位。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岗位。

7.3.2乙方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3.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时。

7.3.4其他客观情况。

7.4劳动合同的终止。

7.4.1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7.4.2乙方达到退休、退职条件的。

7.4.3用人单位被依法撤销解散或宣布破产的。

7.4.4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续签的。

7.4.5劳动合同解除的。

7.5劳动合同的续签

7.5.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原合同期限内,没有严重违反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甲方应与乙方续签劳动合同。

7.5.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方的生产经营没有发生严重困难,应与乙方续签劳动合同。

7.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6.1非因工负伤或患病,在法定医疗期内的。

7.6.2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除外)。

8、其他约定事项

9、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须承担违约责任。

9.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或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9.2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其它内容的脱产培训,双方签订服务期限合同的,若服务期未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辞职,要承担经济损失,并赔偿甲方支付的培训费、工装费。服务期限和具体赔

偿的办法,在参培约定事项中加以明确。

9.3任何一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具体赔偿的办法,按《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10、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平等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法定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经劳动部门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11、合同期内,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甲、乙双方均应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车队驾驶合同、工资及差旅补助问题

一、基本工资:1200元

二、接团补助

1、县内每天:15元

2、出县每天:30元

上下班车:舞阳河:8元

当晚12点至次日6点:火车站:15元

电话费:每月:50元

燃油问题:车队专人发放

驾驶员报帐:车队专人审核

员工特殊情况用车由公司领导批准。

车辆报修由车队负责人审核。

三、燃油管理条款:由车队负责签字认可方可发放,(贾队长)车辆运行当中需加油,以路码表来测算以燃油发票方可报销。

四、车辆维修条款:车辆需维修,由驾驶员填写报修单,经车队负责人,(贾队长)签字认可,方可执行车辆在运行当中出现车辆机械故障,必须通报车队主管签字认可执行。

五、驾驶员补助条款:以车队调度开出的出车单为结算补助依据,临时出车地收车后,必须补出车单,由驾驶员保管出车单,丢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六、员工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车队负责人方可派车。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合集9篇)


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大家越来越看重合同的作用。你平常接触过合同吗?想要更全面地了解“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吗请阅读下面这份资料,以下是一些有用的参考建议供您参考!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1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调入***工作,***合同到期,工作期间,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支持下,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尽心尽责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均为优秀获得**奖励被评为*******,经过本人考虑,现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希望领导批准

申请人:****

当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与员工续签合同,而员工不愿续签,该怎么处理呢?公司可以即刻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吗?会产生经济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2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x岁,x学历,xxxx年x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思考,申请续签劳动合同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那里还是要感谢领导和老师们不厌其烦的给我纠正。

在公司,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公司的发展,深知创业成果来之不易,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为单位的发展建设添砖加瓦。

基于以上所述,我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并期望早日得到领导的认同。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3

各位领导:

我叫xxx,25岁,本科学历。我在200X和你们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合同快到期了。经过我的考虑,我申请续签劳动合同。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按照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完成了领导交给我的所有任务。特别幸运的是遇到了一个好领导和两个好老师,在我不懂的时候,他们总是细心的教我。有鉴于此,我尽我所能做好每一项工作,从机关账册的登记,报表的出具,到招待所账目的复核,从工会的现金管理,到所得税的计算等等。当然其中也有不少错误,感谢领导和老师们不厌其烦的纠正。

在公司,对公司的发展有了更深的了解,知道创业的成果来之不易,被公司良好的工作氛围所吸引。希望能继续为公司服务,请领导同意。如果我有幸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虚心学习,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朝气蓬勃的精神发挥我的聪明才智,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为单位的发展和建设做出贡献。

基于以上情况,我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希望早日得到领导的批准。

申请人:XXX

日期:XXXX XX年XX月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4

尊敬的领导:

我叫张晓金,女,于20xx年某月某日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福建土楼洪坑景区票务部门上班。三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的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其理由在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我在景区上班工作始终牢记贵单位的服务宗旨。树立单位优质服务的形象,做到早上班,迟下班,耐心细致的数好每一分钱验好每一张票,给游客一个满意的服务,赢得了游客的满意和信任。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积极主动的抓好业务学习,不断的自我充电。现在业务工作操作流利,我个人上班期间满意发生一起因业务不熟而被拴住,以致耽误游客时间的事。

希望贵单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以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单位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5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xxx,大专文化,20xx年x月与贵行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行xx上班。两年来,我在行、所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揽储、揽卡等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三:

一是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

我始终牢记贵行“一样的业务,不一样的服务,我们能做得更好”的服务宗旨,总是做到早上班、迟下班,耐心细致地数好每一分钱,给储户一个满意的服务。由于我工作认真、过细,两年来不仅未发生一笔误差,未与储户发生一起争吵,而且因我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储户的满意和信任。

二是合同期内,以优良的作风确保了生命财产的安全。

为确保国家财产和个人生命安全,我在当班期间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现金、电脑、空调、印鉴、电源、火炉等都按规范操作,并随时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下班揽储时,我也注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两年来我当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件。

三是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

两年来,工作之余,我总是主动放弃休息和娱乐时间,抛开繁琐的家务,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我在参加xx大专班的学习后,又在家自学了电脑的基本知识。现在,xx等项业务工作我都烂熟于胸,操作流利。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两年来,我个人在当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业务不熟而被难住、以致耽误储户时间的事件。

两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贵行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行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xx人”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6

你与公司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所签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期,现公司决定与你续订劳动合同。

请在接到本通知后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7

尊敬的局领导:

我叫***,女,**岁,大专文化,****年*月调入国土资源局工作,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上班。几年来,我在局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尽心尽责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如下。

几年来,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窗口办是国土资源局对外的“窗口”和“门面”,其主要职能就是受理申请文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长期以来,本人始终坚持方便群众、为民办事。

望领导批准!

姓名:xxxx

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8

尊敬的xx集团领导:

您好!

本公司自20xx年xx月与北京xx园林绿化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来至今,期间得到了贵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关怀,为我们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运营平台。我公司秉承“热情及时、质量第一”的服务理念,得到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广泛赞誉。

现因本公司与贵集团下属单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本公司向贵集团申请续签合同,理由如下:

理由一:自与贵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来,我公司准时给付租金、积极严格履行各项合同义务,从无违约;

理由二:基于安全原因我公司计划对厂房主体进行升级,包括将彩钢板更换成更加环保的岩棉板,预计耗费资金不低于三十万;

理由三:在合同期内本公司积极履行合同与贵公司相互配合,工作配合默契,事无俱细,有商有议,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及时协调双方提出的各项工作。

基于以上理由及本公司对彼此以后的合作有充分信心,特向贵公司提出申请续签十年的合同。望准为盼!

申请人:北京xxx汽车修理厂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9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叫刘鑫,本公司职业是:生产操作员,20xx年x月与本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在过去的五年里,我在本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一切规则,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鉴于此,我更是尽心尽力做好这一份工作,我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当然在工作中也有待改正的地方,这里还是要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给我纠正。在本公司,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我们生产工艺技术的工作,我热爱这行工作。我希望能够继续为本公司服务,恳请各位领导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我必将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虚心学习,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发挥聪明才智,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为本公司的工作发挥力量。基于以上所述,我申请改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希望得到领导的认同。

此致敬礼

申请人:________

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集合15篇)


今天趣祝福的编辑为大家推荐的是一篇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的好文阅读,我们会在网站上发布更多相关消息请留意。现如今企业办公的方式也在不断变化,越来越多人科普法律知识。签订合同可以保护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利益纠纷。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务,乙方如不服从甲方安排,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否则,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甲方实行每日小时、每周天工作制。第四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休息。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元。

五、劳动保险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条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劳动纪律第九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八、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_________________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二条双方因在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附则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专项协议、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和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篇2】

单位领导:

本人xxx,男,大专文化,20xx年11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工程部上班。一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内,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同事融洽相处,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并协助同事完成各项工作。

二是合同期内,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一年来,在同事的支持下,工作之余,积极主动地抓好专业经验的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对工作中涉及到的部分软件进行进一步的掌握,达到熟练运用的程度,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

一年来,虽然在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自己的各方面与贵单位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10月25日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篇3】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本人自XX年x月x日与局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将于XX年x月x日到期。一年来我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关心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这一年的学习与摸索,我各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现将日常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的工作管理作为一名办公室的勤杂人员,主要负责领导及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会议室、接待小餐厅的日常管理,每天积极应对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我将从多方面努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每天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工作水平虽然我的职务是一名勤杂人员,但要做到优秀,自己的学识,能力等还有一定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马虎应付。这一年下来感觉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进步,协调能力及处理问题等各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本人能认真地开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我踏入社会不久,经验不足,在一些工作细节上还考虑不到位,以致于工作起来有时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二,业务知识不足,以后我将加强对办公室后勤工作等各方面的学习,以知识弥补不足。

四、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1、积极认真配合同事搞好办公室的各项后勤工作。

2、加强学习,拓展知识面,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优化工作质量。

3、努力改正自身缺点,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热情、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调入***工作,***合同到期,工作期间,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支持下,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尽心尽责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均为优秀获得**奖励被评为****),经过本人考虑,现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希望领导批准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叫xx,本公司职业是:生产操作员,XX年x月与本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在过去的五年里,我在本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一切规则,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鉴于此,我更是尽心尽力做好这一份工作,我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当然在工作中也有待改正的地方,这里还是要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给我纠正。在本公司,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我们生产工艺技术的工作,我热爱这行工作。我希望能够继续为本公司服务,恳请各位领导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我必将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虚心学习,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发挥聪明才智,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为本公司的工作发挥力量。基于以上所述,我申请改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希望得到领导的认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至于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完全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自愿。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简约版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调入***工作,***合同到期,工作期间,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支持下,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尽心尽责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均为优秀获得**奖励被评为****),经过本人考虑,现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希望领导批准!

申请人:

日期:XX年11月17日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篇4】

尊敬的领导:

我叫**,44岁,高中文化,20xx年进入数字化工作以来,已经整整二年了。在这期间,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尽心尽责地完成了上级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其理由如下:一、三年来走街串巷为老百姓排忧解难,采集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为整治市容市貌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二、无论刮风下雨,酷暑严寒,始终坚守岗位,并且深深热爱这份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的强烈愿望。 另外,本着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也对工作中常见的问题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如违建问题,多次反复核实核查,真正妥善处理的不多;一些无照摊贩今天赶走明天又来了,问题未能真正解决;还

有一些老城区的下水道、化粪池多年没检修,一遇大雨暴雨的天气便满院满地积存,几天下不去,老百姓叫苦连天,每次去核实核查时见到这些现实情况也深有感触;相关部门能否在最短的工作日内快捷地处理好这些民生问题?

信息采集员工作,应坚持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管水平和关注民生诉求,促进社会和谐为追求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城管作用,务实创新。

这种责任感使我对工作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也感觉到肩上的担子沉甸甸的,促使我更努力地把各项工作做好。

请领导批准为感!

申请人:

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篇5】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xxx,女,xx岁,大学本科文化。自20xx年5月1日与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公司策划部工作。时间一晃而过,转眼我已经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第三个年头。

过去的一年里,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照顾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积极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三:

一是在策划部工作期间,我经常与客户接触,交流。为树立公司优质服务的形象,我始终牢记公司的宗旨,耐心细致地完成每项工作,同时积极帮助加盟商解决问题。解决不了的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争取给加盟商一个满意的服务。我努力帮助加盟商解决装修、采购过程中的难题。按时交付加盟商前期需要用到的图纸以及宣传用的文稿等资料。由于我工作热情,积极认真、一年来不仅未与客户发生一起争吵,而且赢得了客户的赞赏和信任。

二是在日常工作中,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做好上级交付的每一项任务,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积极联络各店铺制作、修改宣传物料。密切追踪宣传物料的到位情况。积极配合市场部外出选址、量铺等;协同营运部完成经营指导、考核评比、市场调查等工作。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很好的和其他部门沟通配合。

三是在业余的时间,努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能力。在领导和家人的支持下,我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

以使个人能力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经过一年的实践和锻炼,现在不仅熟练完成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主动帮同事分担工作上的难题。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在其他同事离职时,主动做好接听电话、记录、传达信息、接待客户、处理投诉的工作。一年来,我个人在上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业务不熟而被难住、以致耽误客户时间的事件。

辞别了精彩的过去,迎来了崭新而充满机会的未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公司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每一个成员都怀着饱满的激情,大家的这份热情与激情更激励鼓舞着我,时刻提醒着我在新的一年里要加强对自我的管理,提高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在工作中寻找问题并有效的解决问题,努力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各种知识,充实自己,使自己在工作中不掉队、不落伍,能够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做到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在公司,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有效的提高自己。如果公司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认识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公司的美好形象。为公司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而努力。本人意向与公司续订三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篇6】

尊敬的领导:

我叫**,44岁,高中文化,20-年进入数字化工作以来,已经整整二年了。在这期间,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尽心尽责地完成了上级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研究,决定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其理由如下:一、三年来走街串巷为老百姓排忧解难,采集了很多有价值的信息,为整治市容市貌做出了必须的贡献。

二、无论刮风下雨,酷暑严寒,始终坚守岗位,并且深深热爱这份工作,有强烈的职责感和为人民服务的强烈愿望。另外,本着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也对工作中常见的问题提出一些意见和提议。

如违建问题,多次反复核实核查,真正妥善处理的不多;一些无照摊贩今日赶走明天又来了,问题未能真正解决;还有一些老城区的下水道、化粪池多年没检修,一遇大雨暴雨的天气便满院满地积存,几天下不去,老百姓叫苦连天,每次去核实核查时见到这些现实情景也深有感触;相关部门能否在最短的工作日内快捷地处理好这些民生问题?

信息采集员工作,应坚持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管水平和关注民生诉求,促进社会和谐为追求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城管作用,务实创新。

这种职责感使我对工作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也感觉到肩上的担子沉甸甸的,促使我更努力地把各项工作做好。

请领导批准为感!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篇7】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本人自XX年x月x日与局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将于XX年x月x日到期。一年来我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关心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这一年的学习与摸索,我各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现将日常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日常的工作管理

作为一名办公室的勤杂人员,主要负责领导及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会议室、接待小餐厅的日常管理,每天积极应对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我将从多方面努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每天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虽然我的职务是一名勤杂人员,但要做到优秀,自己的学识,能力等还有一定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马虎应付。这一年下来感觉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进步,协调能力及处理问题等各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本人能认真地开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我踏入社会不久,经验不足,在一些工作细节上还考虑不到位,以致于工作起来有时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业务知识不足,以后我将加强对办公室后勤工作等各方面的学习,以知识弥补不足。

四、下半年的

1、积极认真配合同事搞好办公室的各项后勤工作。

2、加强学习,拓展知识面,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优化工作质量。

3、努力改正自身缺点,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热情、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篇8】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44岁,高中文化,20xx年进入数字化工作以来,已经整整二年了。在这期间,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尽心尽责地完成了上级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其理由如下:

一、三年来走街串巷为老百姓排忧解难,采集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为整治市容市貌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二、无论刮风下雨,酷暑严寒,始终坚守岗位,并且深深热爱这份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的强烈愿望。另外,本着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也对工作中常见的问题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如违建问题,多次反复核实核查,真正妥善处理的不多;一些无照摊贩今天赶走明天又来了,问题未能真正解决;还有一些老城区的下水道、化粪池多年没检修,一遇大雨暴雨的天气便满院满地积存,几天下不去,老百姓叫苦连天,每次去核实核查时见到这些现实情况也深有感触;相关部门能否在最短的工作日内快捷地处理好这些民生问题?信息采集员工作,应坚持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管水平和关注民生诉求,促进社会和谐为追求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城管作用,务实创新。这种责任感使我对工作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也感觉到肩上的担子沉甸甸的,促使我更努力地把各项工作做好。

请领导批准为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篇9】

尊敬的_________________集团领导:

您好!

本公司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与__________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来至今,期间得到了贵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关怀,为我们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运营平台。我公司秉承“热情及时、质量第一”的服务理念,得到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广泛赞誉。

现因本公司与贵集团下属单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本公司向贵集团申请续签合同,理由如下:

理由一:自与贵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来,我公司准时给付租金、积极严格履行各项合同义务,从无违约;

理由二:基于安全原因我公司计划对厂房主体进行升级,包括将彩钢板更换成更加环保的岩棉板,预计耗费资金不低于_________万;

理由三:在合同期内本公司积极履行合同与贵公司相互配合,工作配合默契,事无俱细,有商有议,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及时协调双方提出的各项工作。

基于以上理由及本公司对彼此以后的合作有充分信心,特向贵公司提出申请续签十年的合同。望准为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篇10】

我叫***,男,33岁,大专文化,xx年9月与贵行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行马鞍山新区政务公开大厅营业所上班。两年来,我在行、所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揽储、揽卡等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三:

一是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营业储蓄所是支行对外的“窗口”和“门面”,其主要职能就是存、取钱,特别是作为一线临柜人员,每天都要和数以十万计的钱打交道。在今年6月前,我在城北营业所上班。由于该所地处闹市,附近小商小贩多,因而存取款的人多,烂钱多,几乎每周都有烂钱要上解。因此,上班时间工作之忙,业务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但为树立农行优质服务的形象,我始终牢记贵行“一样的业务,不一样的服务,我们能做得更好”的服务宗旨,总是做到早上班、迟下班,耐心细致地数好每一分钱,给储户一个满意的服务。由于我工作认真、过细,两年来不仅未发生一笔误差,未与储户发生一起争吵,而且因我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储户的满意和信任,主动在我所存款数十万元。如县运管所原所长李春昌,在别的银行受到委屈后,将他的存款近十万元全部转入我所储蓄。

二是合同期内,以优良的作风确保了生命财产的安全。近年来,随着国家大经济环境的进一步恶化,社会治安形势严峻,金融安全不容忽视。为确保国家财产和个人生命安全,我在当班期间严格遵守省、市、县行的各项规定,现金、电脑、空调、印鉴、电源、火炉等都按规范操作,并随时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下班揽储时,我也注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近两年来,我在爱人的支持帮助下,争取到县交通系统下属单位县航道站、县船闸管理所、县建筑公司、县航运公司等单位在城北所开户,其中开对公户两家,开工资户两家,各项揽储都超额完成了规定任务。对于数额较大的储蓄资金,我总是要求爱人派专车接送,确保万无一失。两年来我当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件。

三是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两年来,在爱人的支持下,工作之余,我总是主动放弃休息和娱乐时间,抛开繁琐的家务,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xx年我在参加省农村金融职大大专班的学习后,又在家自学了电脑的基本知识。现在,五笔打字,abis操作等项业务工作我都烂熟于胸,操作流利。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两年来,我个人在当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业务不熟而被难住、以致耽误储户时间的事件。

两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贵行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行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农行人”的美好形象。

申请人: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篇12】

尊敬的学校领导:

您好!

xxx,男,生于xx年11月26日,现在学校办公室工作,并兼初三(4)班班主任及初三(3)、(4)班英语任课教师,xx年9月与学校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经本人考虑,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在学校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鉴于此,我更是尽心尽力做好这一份工作,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在工作中也相对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加强学习,弥补、改正自己的'不足。

我真诚希望能够继续为十四中服务,恳请学校领导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我必将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虚心学习,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发挥聪明才智,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为学校的工作发挥力量。基于以上所述,我申请续签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希望得到领导的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篇13】

尊敬的单位领导:

我叫xx,女,28 岁,大学本科毕业,20xx年 1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两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在上班期间我担任过会计记账、出纳和储蓄柜员三项职务,为树立单位优质服务的形象,我始终牢记贵单位的服务宗旨,总是做到早上班、迟下班,耐心细致地办好每一笔业务,给客户一个满意的服务。因为我工作认真、细致,两年来,并未产生重大失误,未与客户发生一起争吵。由于我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满意和信任。

二是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两年来,在爱人的支持下,工作之余,我总是主动放弃休息和娱乐时间, 抛开繁琐的家务,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地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

经过两年的实践和锻炼,现在不仅熟练完成本职工作,而且主动帮同事分担工作 。两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贵单位的要求比, 还有很大的差距。

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签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天元村镇银行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篇14】

尊敬的领导:

本人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与局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到期。一年来我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关心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这一年的学习与摸索,我各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现将日常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日常的工作管理作为一名办公室的勤杂人员,主要负责领导及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会议室、接待小餐厅的日常管理,每天积极应对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我将从多方面努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每天的工作任务。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工作水平虽然我的职务是一名勤杂人员,但要做到优秀,自己的学识,能力等还有一定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马虎应付。这一年下来感觉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进步,协调能力及处理问题等各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3、存在的问题本人能认真地开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我踏入社会不久,经验不足,在一些工作细节上还考虑不到位,以致于工作起来有时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二,业务知识不足,以后我将加强对办公室后勤工作等各方面的学习,以知识弥补不足。

4、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1)积极认真配合同事搞好办公室的各项后勤工作。

(2)加强学习,拓展知识面,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优化工作质量。

(3)努力改正自身缺点,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热情、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篇15】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20xx年7月27日与XX公司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这两年来,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的做好本职工作,较好的完成了领导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过去的两年里,我首先在xxx部任秘书一职,承担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部成员的秘书服务工作,以及办公模块的其他相关工作,如OA公文运转及系统维护、机要员(国密件运转)、公章管理、节假日值班管理等。在XX部工作的近两年时间里,我热情投入、勤恳敬业,我尽最大的努力在有限的时间里完成诸多工作,在部门领导的帮助下新建立若干项工作流程(如国密件运转程序、节假日办公室值班工作程序、OA系统使用培训内容、秘书服务工作注意事项等),同时我还利用工作以外的时间学习、实践。在岗期间我认真负责,做到了高效完成工作。20xx年3月我轮岗调至XX部XX模块从事XX相关工作。接触全新的业务领域,对我来说充满压力,在XX部各位领导同事的帮助下我学习到了很多从未接触过的新知识与技能。对比20xx年我在XX的XX工作经历,现在从事的XX工作更具挑战更具专业性。我将继续做到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为公司创佳绩贡献一份力量。 我热爱XX事业,我希望能够继续为祖国的XX事业贡献一份力量。在此,我申请续签劳动合同。今后我将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虚心学习,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发挥聪明才智,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项工作,为公司业务发挥力量。

基于以上所述,我向公司正式提交续签劳动合同申请,并希望得到领导的认可。

申请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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