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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进与他人的感情,我们常常需要表达祝福,祝福语在人际交往中显得非常重要,让你更加充满勇气面对困难。有趣的祝福语为什么有趣?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金色的脚印读书笔记(精选9篇)》,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此外,您还可以浏览祝福语大全栏目的感恩语文老师语录通用

金色的脚印读书笔记 篇1

今日,我们学习了《金色的脚印》一课,学完之后我觉得自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正太郎家的男佣人从树林里捡回了一只小狐狸,几天之后,他看到老狐狸冒着危险来给小狐狸喂奶,之后又在正太郎家做了窝。正太郎发现了这些,不但没有告诉大人,而是细心地照顾狐狸一家,之后就和狐狸一家有了深深的感情。有一次他为了救小狐狸而栽进了悬崖,之后还是老狐狸为它暖身子救了他。

我读了之后想起以前妈妈在我小时侯给我讲过关于狐狸的故事,在我心目中狐狸是狡猾的动物,又是骗乌鸦嘴里的肉,又是偷农民家的鸡。可学了这篇文章之后,让我明白狐狸也是有感情的,还知恩图报呢!文中的小狐狸和正太郎十分友好,一看见他就舔他的手!在正太郎精心照顾下,老狐狸也和他有了感情!每当正太郎自我一人在家的时候,老狐狸就进正太郎的屋子里,在正太郎的屋子里踱来踱去。那次,安田先生把小狐狸带走了,正太郎立刻就去安田先生那要把小狐狸要回来还给老狐狸的时候,在半路上,不细心栽进了悬崖,老狐狸把他救上来。

其实,并不是每个动物都是凶残的,也不是每个动物都吃人的,这都是让人们给逼的。如果人们不把枪口对着它们,它们也不会伤害到人,它们也是为了维护自我的生命不受到威胁!如果我们人类不去破坏动物生活的家园,不用猎枪对准它们,它们也不会伤害到我们人类。有这么一句话:地球——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不止是人类自我的地盘,还是动物、植物等生物共同的家园!我真心的期望人和动物能够和谐相处!

金色的脚印读书笔记 篇2

《金色的脚印》这篇文章主要讲一只小狐狸被正太郎的爸爸捉到了家里,可是它整天不吃不睡,眼里总流露出悲伤。有一次深夜,正太郎看见母狐狸晚上偷偷跑到了正太郎家里来给小狐狸喂奶,而且公狐狸就在门口放哨。更让他吃惊的是,狐狸爸爸和狐狸妈妈为了照顾小狐狸,竟在他家的地板上做了个窝,住了下来。他们一家三口的行为都被正太郎一五一十地看在眼里,他它们的亲情所感动,便马上把小狐狸放了,这样小狐狸和父母又团聚在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文章后,我不由地想起我们社会,也有好多做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贡献出一切,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在我们身边,处处都有爱正在包围着:所以我们大家应该珍惜这份爱,因为它来之不易。但是现在有的人为了钱还在猎杀动物,我想大声向他们说一句:“动物和人一样,都有感情和生命,不要再猎杀动物了,让我们大家和睦相处,做个朋友把!”让它们也像人类一样感受的爱吧!

金色的脚印读书笔记 篇3

以前,我对狐狸的印象不怎样好,它无情无义、凶残又狡猾。所以,对这样的家伙,我总是不喜欢它。

但自从读了《金色的脚印》一文,我打心眼里喜欢上了狐狸——原先狐狸也是个很有感情的动物啊!

《金色的脚印》主要讲一只小狐狸被抓到正太郎家,粒米不进,却在一天天长大,眼神中流露出淡淡的忧伤。一次,他看见老狐狸来给小狐狸喂奶,并由公狐狸放哨。而更让他吃惊的是,狐狸父母竟在他家的地板下头做了窝,住了下来。

读完了这篇课文,我被深深地震撼了:狡猾的狐狸竟然也有这样深的爱子情!原先,狐狸也像人类一样有感情!狐狸,多谢你,你使我感受到了父母爱的伟大!

在我们身边,处处都有爱:悲痛忧愁时,“爱”便安慰我们;灰心丧气时,“爱”便鼓励我们;偶尔犯错时,“爱”就变成了严厉的批评……我们应当好好珍惜这份爱,正如一句歌词:最终看开——爱不回来。

而此刻的人们,却总是为了钱去猎杀动物,我想说:“动物和人一样,都有生命和情感,不要再猎杀动物了!别忘了,你也是动物,只可是是高级动物罢了。”

金色的脚印读书笔记 篇4

今天,我们学习了《金色的脚印》一课,学完之后我觉得自己受益非浅。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正太郎家的男佣人从树林里捡回了一只小狐狸,几天之后,他看到老狐狸冒着危险来给小狐狸喂奶,后来又在正太郎家做了窝。正太郎发现了这些,不但没有告诉大人,而是细心地照顾狐狸一家,后来就和狐狸一家有了深深的感情。有一次他为了救小狐狸而栽进了悬崖,后来还是老狐狸为它暖身子救了他。我读金色的脚印之前,我对狐狸的印象非常坏,他狡猾、凶残、无情无义,对这样的家伙,我恨到了极点。但自从读了《金色的脚印》一文,我对狐狸有恨转到爱,由爱转到敬。原来狐狸也是个有感情的动物呀!

《金色的脚印》主要讲了一只小狐狸被捉倒方翔家,他整天不吃不睡,眼里总流露出悲伤。有一次,方翔看见老狐狸晚上偷偷来给孩子喂奶,并且有公狐狸放哨。更加让他吃惊的是狐狸爸爸和妈妈为了照顾小狐狸,竟在方翔家的地板上做了一个窝,住了下来。

读到这里,窝被震撼了:狡猾的狐狸竟然也有这样深的爱子情,护犊情,它们也像人类一样有感情。狐狸是我感受到了父母的伟大!

在我们身边,处处都有爱在包围着:在我们伤心的时候,“爱”便安慰我们:在我们会心的时候“爱”便鼓励我们:在我们犯错的时候,“爱”便成了严厉的批评……所以我们大家应该珍惜这份爱,因为他来之不易。

但是现在的人们为了钱还有的猎杀动物,我想向他们说一句:“动物和人一样,都有生命和情感,不要猎杀动物了,让我们大家和平相处.

金色的脚印读书笔记 篇5

《金色的脚印》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它的作者是日本作家椋鸠十。这篇文章给我带来了深刻的感受!

关于这样一个故事:主人的仆人抓到了一只小狐狸。这只小狐狸每天不吃不喝。我心里总是想着我的父母。我非常难过。正太郎也为小狐狸难过,但是狐狸的父母没有放弃。他们想尽一切办法来救这只小狐狸。他们最终住在了雅太郎的家里。一天又一天,狐狸们开始熟悉Masataro。有时候,麻生太郎也会喂他们三个。一天,正太郎从学校回家。当他得知狐狸被安田带走时,他急忙去寻找。然而,他在路上意外昏倒了。狐狸一家最终救了麻生太郎,并报答了他的恩惠。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深地感受到。正太郎是一个善良的人,因为他也热爱动物。因为他也会给狐狸食物,不会虐待它们。狐狸终于醒来了,表明动物也有一颗感恩的心。由此我明白了人类和动物应该和谐共处。人类不应该虐待动物,而是应该好好照顾它们。动物是我们最忠诚的伙伴。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一只小狗,妞妞——。它是一只母狗,看起来非常可爱。但是我没有自己提出来。我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遇见了它。那天晚上,我冒着风雨走回家。当我走到公园时,我发现一只被主人遗弃的狗在草丛中。我把它抱在怀里,带着他丰满的身体走回家。当我到家时,我妈妈说,“这是什么?太脏了!”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我妈妈,她让我收养了这条狗。我非常开心。从那以后,当我开心的时候,他和我在一起也很开心。当我难过的时候,他总是安慰我。从那以后,它成了我的新伙伴。

人和动物应该和谐共处,这也是一种温暖的友谊!

金色的脚印读书笔记 篇6

《金色的脚印》这篇文章是日本作家椋鸠十写的,它给了我们许多启迪。

故事讲述了小男孩正太郎家的佣人从山里捉来一只小狐狸,两只老狐狸想尽办法要救小狐狸出来,最终正太郎为放小狐狸不慎掉下悬崖,是两只老狐狸救了昏迷中的正太郎,之后,正太郎和爸爸一齐把小狐狸放了。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狐狸夫妇想尽办法救了小狐狸。我们明白狐狸都是畏惧狗的,而狐狸爸爸为了引开秋田狗,让狐狸妈妈给饥饿的小狐狸喂食,表现得是那么勇敢无畏,还大摇大摆地从秋田狗身边走过,这是为什么?难道它自我不会被秋田狗咬伤吗?这是出于一种对孩子深切的爱,一种深沉的爱。

当得知小狐狸被铁链子拴住时,狐狸夫妇没有放弃救小狐狸的念头。它们在白天给小狐狸喂食,因为狗在白天是被拴住的。它们又冒着生命危险在正太郎家地板下做了窝,这是一种多么危险的事啊!一不细心可能狐狸一家子都会被抓。到这儿我们能够感受到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爱!一种多么无私的爱!动物也和人一样,也有感情,也有亲情,也有智慧,甚至不亚于人类。

正太郎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很同情狐狸一家子,在狐狸一家子没食物时,他不断送去食物,建立了友好的关系,以至于之后小狐狸被安田先生带走了,正太郎不慎掉下悬崖,是狐狸夫妇救了他,狐狸并不忘恩负义!它们也是有感情的。

最终,狐狸一家回归了树林,在阳光下的脚印闪着灿灿的金光,题目也是“金色的脚印”。表面上写了这些脚印在阳光的照耀下金灿灿的,事实还说明了:狐狸一家虽然是动物,但它们也像人一样,它们的生命同样珍贵,那回归山林的脚印正是珍惜生命的象征,这脚印中饱含了人类对其他生命的珍重与爱护,体现了人类完美的思想感情,而在这“金色的脚印”中,还体现了狐狸一家生死相依的浓浓的亲情,以及它们对人类的友善,文章结尾与题目相呼应,意在呼唤亲情、友情,要互助互爱,把狐狸身上这种闪光的东西继续发扬。

金色的脚印读书笔记 篇7

今天,我学习了《金色的脚印》这篇课文,它让我感觉到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是多么的可贵。

这篇课文的主人公是正太郎和狐狸,文章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正太郎家的男佣人捉来一只小狐狸,狐狸的爸爸、妈妈来拯救小狐狸,老狐狸想尽一切办法也救不了小狐狸,于是就在正太郎家的木地板下挖了洞住下来,照顾小狐狸,并和正太郎产生了感情。当正太郎去要回被送人的小狐狸时,不幸遇险,老狐狸竟悄悄地把正太郎救了,正太郎于是把小狐狸放归大自然,让狐狸一家团聚。

故事讲到,老狐狸一开始想帮小狐狸咬开铁链,可是怎么也咬不开,于是,在地板下做了窝来照顾小狐狸。读到这里,我被老狐狸为了救自己的孩子不顾一切的这份执着所感动。我才知道,动物之间也有这么浓的亲情。正因为这种亲情感动了正太郎,他才会时不时会扔剩肉、炸豆腐给老狐狸吃,慢慢地和狐狸一家熟悉了,有了感情。他帮助了狐狸,也等于帮助了自己。

学完这篇课文后,我想告诉大家,动物也有感情,会通人性,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友好相处,和谐共存,不要为了一时的痛快,疯狂似地滥杀珍稀的野生动物。

金色的脚印读书笔记 篇8

《金色的脚印》是一个很有趣的故事,它的作者是日本作家椋鸠十。这篇文章给我带来很深的感受!

大致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主人正太郎的佣人捉来一只小狐狸,小狐狸每天不吃不喝。心里总想着自己的父母,悲伤极了。正太郎也为此为小狐狸伤心,但小狐狸的父母却没有为此放弃,他们想方设法救小狐狸,他们最后便住在了正太郎的家中,日复一日,狐狸们便和正太郎熟悉。正太郎时不时还会给他们一家三口喂些吃的,一天,正太郎放学回到家中,得知狐狸被安田生给带走,便急忙去找,但途中发生意外晕倒了。狐狸一家最后救了正太郎,从而报恩。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有感受。正太郎是一个善良的人,因为他也有一颗爱动物的心。因为他也会给狐狸们吃食物,不会虐待它们。而且狐狸们最后救醒了正太郎,说明动物也有一颗知恩图报的心。从这我明白了人和动物应该和谐共处,人类不应该去虐待动物,要爱护动物。动物是我们人类最忠诚的伙伴。

这让我我想到了我的一只小狗——妞妞。它是一只母狗,样子很可爱。但它不是我亲手养的,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遇见的。那个夜晚,我冒着风雨走到回家的路上,走到公园旁时,发现草丛中有一只被主人丢弃的小狗。我把它放在怀里,抱着他那肉乎乎的身体走回家中。到家后,妈妈说:“这是什么东西?脏死了!”我把事情告诉了妈妈,妈妈便让我领养了这只狗,我高兴极了。在那之后,我高兴时,他便和我一起高兴;我伤心时,他便一直在我身边安慰我。从此它便成为我的新伙伴了。

人和动物应该和谐共处,这也是一种温暖的友谊!

金色的脚印读书笔记 篇9

昨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做《金色的脚印》。

《金色的脚印》主要写:正太郎家的男佣人从上捉来了一只小狐狸。老狐狸很想救小狐狸,正太郎就帮助老狐狸救小狐狸。一次,正太郎去安田先生那里要回小狐狸的时候遇难了,老狐狸们救了正太郎,后来正太郎就把小狐狸放了。

这篇文章让我感动的地方是:狐狸救正太郎的时候和狐狸日夜去救小狐狸的情景。狐狸本来是一种狡猾的动物,可是这篇文章里狐狸竟能去救正太郎,而且态度非常亲切,这样的场面让我无法相信也让我感到后悔。因为我觉得狐狸都可以做到的事我也能做到,可是我却不去做,这让我非常后悔。老狐狸去救小狐狸的情景也让我很感动。老狐狸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去救小狐狸,为了小狐狸它们还在正太郎家地板下做了窝。小狐狸很健康,可是老狐狸为了小狐狸而变得很瘦,很明显是营养不良。这让我感觉到了亲情是很伟大的。

读了《金色的脚印》后,我感受很深。以前,我很懒惰,看到别人有什么困难都不愿意去帮助别人,觉得太麻烦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懂得:其实帮助别人很简单,你帮助了别人,收获的一定是快乐和赞扬,你自己也会变得快乐起来。有时,父母教育我时,我会觉得很烦,因为我觉得我已经长大了,不需要父母这么唠叨。现在我终于觉得父母对我们做这么多事都是为了我们好,我们应该接受,尽量不要让他们担心。从此以后,我要改正我的缺点,做一个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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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的翅膀读书笔记精选五篇


祝福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和良好的祝愿。这时需要我们绞尽脑汁想出温馨的祝福语,祝福语给人们带来好的心情。希望祝福语的温暖能够一直传递下去。怎样才能让别人从祝福语中体会到你的用心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彩色的翅膀读书笔记精选五篇,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彩色的翅膀读书笔记 篇1

不知道你知不知道祖国海岛上面的边防战士,他们虽远离家乡,远离大陆,但是他们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来热爱自己的祖国。他们虽然平凡,确实整个中国的守护者,是一个个平凡的英雄!

文章《彩色的翅膀》尤其让我感动。文章中,边防战士们探亲会来,战士小高抱了一个装着昆虫的箱子。上了岛,站长迎接他们参加“尝瓜会”,在尝瓜会中,作者知道了这个西瓜不平凡的来历。然而小高也把箱子里的昆虫放了出来,想让它们在海岛上安居乐业,更好的帮助海岛发展。第二天,一只蝴蝶便迎接着信息阳光扇动着彩色的翅膀。

在文章中,战士小高虽然只是做了一些毫不起眼的事,但是却用了自己的方式在表达自己对祖国的热爱之情。祖国本身就是个万里大花园,而那些奉献祖国的人就是“蝴蝶“,那些蝴蝶挥动着彩色的翅膀,并且用自己的微薄之力报效祖国。这些蝴蝶虽然是跟其他的“蝴蝶”一样,平凡的不能再平凡,可是他们的奉献让他们自己变得伟大!而那些人就是祖国的英雄,一直用自己所做的努力奉献祖国,这样的人是最值得敬佩的!

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成为这样的人——平凡而又有奉献有价值的人,我想成为我自己也敬佩自己的人!不为别的,只为报效祖国。

彩色的翅膀读书笔记 篇2

“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这是邓爷爷说的一句名言。读过《彩色的翅膀》这篇文章,我对这句话的理解又加深了一层。

《彩色的翅膀》主要写了宝石岛观察通讯站信号兵小高从家里探亲回来,所说小岛没有昆虫,植物开花不能授粉,便提了一小箱昆虫来到小岛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被小高这种热爱祖国的精神深深地打动着,小高竟然把自己的大提包扔在一边,怀里却紧紧的抱着,那个装满昆虫的纸箱,这不仅仅让我感到不可思议,更深深地感受到他爱国、爱党的精神。

读着读着,我不禁想起了我国杰出的爱国科学家钱学森爷爷,钱学森在美国留学,毕业之后,美国人十分欣赏他的才能,所以很重用他。在美国的时候,金钱、地位和名誉他都有了,作文可是,当听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消息,便立刻决定回国,但是美国人怎么会让他顺利的回来呢?他们把钱学森关在一个海岛的监狱里,威逼利诱,可钱学森心里只有一个信念:我要回国,我要为我的祖国效力!

其实,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爱国人士,像明星以及普通老百姓,警察叔叔和平凡的环卫工人……他们都在用各自的方法为祖国贡献一份微薄的力量。

读着读着,一颗颗晶莹的泪珠落到了书上,浸湿了“爱国”两个字,同学们,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国兴,让我们努力学习,为祖国的明天,尽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吧!

彩色的翅膀读书笔记 篇3

《彩色的翅膀》是篇表现边防战士爱国情深的文章,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颇深。

文章主要讲作者与信号兵小高去往宝石岛,途中小高一向抱着一只装满昆虫的箱子,他想把昆虫带回岛上给瓜果授粉的故事,赞扬了海岛战士热爱海岛、改造海岛的高尚品德。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被小高这种对祖国的深情深深地打动着。小高情系着祖国的山山水水!他想经过自我与战士的努力改变岛上环境差的面貌,他想用自我的双手把海岛把祖国变成美丽的家园,他用自我实实在在的行动表达着满腔爱国热情。

在中国历史上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国志士:写下“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毋忘告乃翁”这样爱国诗句的陆游,为了祖国宁可牺牲自我生命的黄继光,主动放弃国外优越的条件回到祖国工作的“导弹之父”钱学森……爱国是一国子民所应当具有的最起码情感。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是爱国的,20世纪海外最大的中国古董商卢芹斋,就是不折不扣的叛国者。1949年以前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中有一半多是他转出去的,“唐太宗昭陵六骏”中的两骏和宋代的《雎阳五老图》也是他流转出去的,在西方,卢芹斋被视为英雄,在中国,他被称为卖国贼。

作为一个中国人,每个人都要为祖国效力,而卢芹斋却为洋人尽心尽力,这种卖国求荣的精神是可耻的,为了自我的利益出卖国家的行为是可恶的。

小高一心想为国作贡献,他把祖国放在心上的首位,而卢芹斋却把利益放在首位,为多一点利益而不顾祖国人民的咒骂和唾弃。

作为祖国的未来和新一代的小学生,我们应当像小高学习,肩负起历史的重任,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成长为祖国的栋梁之才,为我们伟大的祖国贡献全部力量,让祖国的未来如同彩色的翅膀,充满期望。

彩色的翅膀读书笔记 篇4

我们的祖国一路走来历经了不少千辛万苦,作为中华民族的儿女,我们都深爱着自己的祖国。这天,我看了《彩色的翅膀》这篇文章,懂得了爱国,不分大事小事。

“小高”在这篇文章中是一名普通的战士,但这普通的战士做了一件不平凡的小事。在宝石岛,小高探亲回来,拿来一个装着昆虫的纸箱。在“尝瓜会”上“我”才得知,宝石岛从前结不出瓜的原因,原先是没有昆虫授粉。这次,小高带昆虫到海岛,是为了让昆虫给植物授粉。

小高是一名战士,他的职责是建设海岛。他那爱国的精神使我赞叹不已。在文中我得知,小高在去海岛的路上始终抱着纸箱子。能够看出这纸箱子对他很重要,大于他的生活,大于他的一切。这难道不足以表达他建设海岛的决心吗当大家笑眯眯的品尝着他们用汗水和心血播种出的果实的时候,他们就看见了海岛的期望。当他们看见海岛的期望之后,都笑得如蜜一样甜,这难道还看不出他们热爱祖国的情感吗记得文中有这样一句话“第二天我醒来时,天已经放亮了。我忽然发现窗玻璃上停着一只蝴蝶,正对着朝阳扇动着它那对彩色的翅膀。”蝴蝶已经熟悉了海岛的环境,必须要在那里安家了。强调了昆虫们在改造海岛的环境,丰富战士的生活。从中,难道我们还体会不到战士们决心建设祖国,热爱祖国的精神吗

海岛上的战士做了这样一件平凡又伟大的事,我们在生活中即使做了很小的事,也能表达我们对祖国的热爱。我们节约一滴水就能看出我们对祖国的爱。我们认认真真写好每一个汉字,也能看出我们对祖国的爱。我们珍惜一粒粮食,捡起一片垃圾……有很多这样的小事,事虽小,情意大。每次,同学们洗完手总是有些人不拧紧水龙头。那一滴滴水滴向水池后就不见了踪影,浪费的是国家的资源。大家珍惜水资源,就能表现出你对祖国的热爱。

不管祖国还要经历多少磨难,我们都要陪伴在她的身边。不管未来的路多么艰难,我们都会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做出最大的贡献。因为我们都是中华民族的儿女!

彩色的翅膀读书笔记 篇5

彩色的翅膀400字作文

切莫以为生在乱世才能为国分忧,欲报国又何须生于乱世,又何止在沙场上博杀?

每一个为国而战的战士一定都有一颗爱国之心,而战争不是永久,我们现在生于和平年代,难道就不能为祖国贡献一份的力量,就不爱国了吗?不,不是这样。每一个人都深深地爱着的祖国,但表达方式却千差万别。像赵一曼,为了祖国而死。但本课中的小高却同样有着爱国的情怀,可表达方式却和赵一曼有着千差万别。在探亲时还不忘捕一些昆虫为宝石岛上的植物授粉,这不是爱国吗?是啊,爱国不一定要做出惊天动地的,只要像小高那样,心里永远装着祖国,永远想着为祖国作贡献,所作的一切就是有意义的。

我们是小溪中的鱼苗,是田地里的禾苗,哺育我们的是小溪中的溪水,是田地里的沃土,那溪水、那沃土便是我们的祖国啊!祖国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我们又拿什么来报答她呢?用我们百般的努力,的知识,洒下的汗水。

祖国啊!你有着辉煌的过去,有着繁荣的现在,我们也要为您创造璀璨的未来!

金锁记读书笔记(精品六篇)


读书不知味,不如束高阁,经过阅读了{作者人名}写的读后感书名后,能让人思索万千,久久不能平静。如何写一篇好的读后感怎么写?如果您喜欢这种类型的书小编推荐“金锁记读书笔记”。

金锁记读书笔记(篇1)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能够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一样的人不一样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一样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日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杯具命运是经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经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经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可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我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可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我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我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所以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我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此刻,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欢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之后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感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

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金锁记读书笔记(篇2)

黄金的枷锁,埋葬了谁的青春?

“人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钱”这是七巧在对现实不抱任何希望的时候所发出的感慨,因此,她也就把对现实的一切可靠归结到金钱上,为自己戴上了一副金色的但是沉重的枷锁,最终将自己的性命断送在这枷锁之下。

七巧,麻油店出身的贫苦女子,她的哥哥为了攀附权贵、贪财重利不惜牺牲妹妹的幸福,把她嫁给了没落大族姜家的二少爷—自小卧病在床的废人。这场以金钱为纽带的婚姻就注定了七巧悲剧人生的开始。由于出身低下,在姜家她处处遭人非议、遭人冷落和蔑视,得不到最起码的尊重,再加上七巧自己本身就比较要强,说话口无遮拦,就更加让别人看不起。她喜欢姜家三少爷季泽,但是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却不敢在家里造次,对七巧也只不过是开开玩笑罢了。由于七巧受封建礼法的束缚,对季泽的感情也只是“发乎于情,止乎于礼”,这种压抑、痛苦的生活环境使她的感情无处发泄,自然欲求无法得到满足,这就为她以后的变态的心理埋下了伏笔。

十年后,随着丈夫和婆婆的相继去世,她得到了一份属于自己的家产,她和儿女搬出了姜家大宅自力更生。她用了十年的青春换来了物质上的补偿。这时季泽来找她了,在她发现季泽来找她只是为了她的钱的时候,她把季泽从家里赶了出去,虽然她很不舍的站在窗口望着季泽离开,但是,此时七巧对爱情的幻想已经彻底地被季泽打碎了。从此以后她对爱情不报任何的希望,只因为她喜欢的男人给了她最大的伤害。

对于把她嫁到姜家的哥哥,七巧是恨的,但总是恨不起来,用“刀子嘴豆腐心”来形容再适合不过了。初见哥哥时难免会发一阵牢骚、说一些狠话,到最后还是免不了让哥哥把一些金银首饰、丝绸玉帛带回去。七巧的本性是善良的,是那个时代把她塑造成了一个被扭曲而又不自知的悲剧形象。

鸦片,对于七巧是最有用的疗伤方式,。不仅自己吸食来排解寂寞和苦闷,以满足空虚的心灵,而且让儿子长白和女儿长安也一起吸。毫无疑问,在七巧看来,鸦片是一种万能药,什么病都可以治、什么症状都可以医。为了不让儿子游走于青楼,就让他吸鸦片,女儿生痢疾,不替女儿看病,劝她吸鸦片。不得不说这是一种不健康的教育方式,但是也起到了相应的作用,达到了初衷。

在对待子女方面她有着严重的“恋子妒女”情结。在财欲和情欲的双重压迫下,她的人性最终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自私、刻薄和残忍。在丈夫和季泽身上得不到爱,她产生了疯狂的报复心理,对儿女的婚事横加干事。让已婚的长白整夜的陪她聊天,致使儿媳被折磨致死。又破坏女儿长安的婚事,使她成为一个老姑娘。正是因为自己无法获得幸福的生活,她就把这种不幸强加到儿女身上。

七巧和儿女做的这些斗争,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因为她在儿女身上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她嫉妒他们幸福的生活,因此变态的加以报复。七巧是一个受害者同时也是一个害人者。因为受封建礼法的制约,她的感情无法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她无法容忍儿女拥有

幸福的生活。她的自私断送了儿女幸福的婚姻生活。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悲哀的。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从封建宗教礼法和金钱关系的受害者变成了一个维护者。现实世界的打击和她自身的人格取向,最终导致了她无法挽回的悲剧命运?

金锁记读书笔记(篇3)

《金锁记》,张爱玲1943年所作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像疯子一样被折磨了30年,在欲望的压迫下,形成了病态的性格,葬送儿女的幸福。“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1、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2、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但是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3、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应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纸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后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亮也不免带点凄凉。

4、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5、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6、长安悄悄的走下楼来,玄色花绣鞋与白丝袜停留在日色昏黄的楼梯上。停了一会,又上去了,一级一级,走进没有光的所在。

7、敝旧的太阳弥漫在空气里像金的灰尘,微微呛人的金灰,揉进眼睛里去,昏昏的。

8、不大的一棵树,稀稀朗朗的梧桐叶在太阳里摇着像金的铃铛。

9、敝旧的太阳弥漫在空气里像金的灰尘,微微呛人的金灰,揉进眼睛里去,昏昏的。街上小贩遥遥摇着拨浪鼓,那瞢腾的“不愣登……不愣登”里面有着无数老去的孩子们的回忆。

10、他不是个好人,她又不是不知道,她要他,就得装糊涂,就是忍受他的坏。她为什么要戳穿他?人生在世,还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11、长安觉得她是隔了相当的距离看着太阳的庭院,从高楼上望下来,明晰,亲切,然而没有能力干涉,天井,树,曳着萧条的影子的两个人,没有话,不多的一点回忆,将来是要装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的,她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爱。

12、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13、他穿过砖砌的天井,院子正中生着树,一树的枯枝高高印在淡青的天上,像磁上的冰纹。长安静静的跟在他后面送了出来,她的藏青长袖旗袍上有着淡黄的雏菊。她两手交握着,脸上显出稀有的柔和。

14、隔着玻璃窗望出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一点,一点,月亮缓缓的从云里出来了,黑云底下透出一线炯炯的光,是面具底下的眼睛。天是无底洞的深青色。

15、七巧眼前仿佛挂了冰冷的珍珠帘,一阵热风来了,把那帘子紧紧贴在她脸上,风去了,又把帘子吸了回去,气还没透过来,风又来了,没头没脸包住她——一阵凉,一阵热,她只是淌着眼泪。

16、晴天的风像一群白鸽子钻进他的纺绸裤褂里去,哪儿都钻到了,飘飘拍着翅子。

17、七巧过世以后,长安和长白分了家搬出来住。七巧的女儿是不难解决她自己的问题的,谣言说她和一个男子在街上一同走,停在摊子跟前,他为她买了一双吊袜带。也许她用的是她自己的钱,可是无论如何是由男子的袋里掏出来的。……当然这不过是谣言。

18、院子正中生着树,一树的枯枝高高印在淡青的天上,像瓷上的冰纹。

19、她再年轻些也不过是一棵娇嫩的雪里红。

20、茶给喝下去了,沉重地往腔子里流,一颗心便在热茶里扑通扑通跳。

21、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

22、半夜里她爬下床来,伸手到窗外试试,漆黑的,是下了雨么?没有雨点。她从枕头边摸出一只口琴,半蹲半坐在地上,偷偷吹了起来。犹疑地,longlongago的细小的调子在庞大的夜里袅袅漾开,不能让人听见了。为了竭力按捺着,那呜呜的口琴忽断忽续,如同婴儿的哭泣。她接不上气来,歇了半晌。窗格子里,月亮从云里出来了。墨灰的天,几点ば牵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下面白云蒸腾,树顶上透出街灯淡淡的圆光。长安又吹起口琴。"告诉我那故事,往日我最心爱的那故事,许久以前,许久以前……"

23、风从窗子里进来,对面挂着的回文雕漆长镜被吹得摇摇晃晃,磕托磕托敲着墙。七巧双手按住了镜子。镜子里反映着的翠竹帘子和一副金绿山水屏条依旧在风中来回荡漾着,望久了,便有一种晕船的感觉。再定睛看时,翠竹帘子已经褪了色,金绿山水换为一张她丈夫的遗像,镜子里的人也老了十年。

24、一阵风过,窗帘上的绒球与绒球之间露出白色的寒天,屋子里暖热的黑暗给打上了一排小洞。

25、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26、这些年了,他带着黄金的枷锁,可是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

27、玻璃窗的上角隐隐约约反映出弄堂里一个巡警的缩小的影子,晃着膀子踱过去,一辆黄包车静静在巡警身上辗过。小孩把袍子掖在裤腰里,一路踢着球,奔出玻璃的边缘。绿色的邮差骑着自行车,复印在巡警身上,一溜烟掠过。

金锁记读书笔记(篇4)

我想曹七巧并不是一个值得去可怜的人。

首先,七巧是因为钱才无奈牺牲自我的青春和幸福嫁到姜家的,就极强的金钱情结,为了得到金钱,她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钱“奴隶”。而小说名字《金锁记》,金锁,也许就是指七巧内心深处的枷锁,在不断寻求病态发泄与报复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自私、乖戾、刻毒残忍。

其次,从心理学上讲,曹七巧身上存在着严重的缺爱感与压抑感,感情体验的缺失与情感体验的麻木,无助,让她苦楚不已,充满着强烈的落寞与感伤,而情思将她缠的越来越深,扼杀了人性中本该存在的温暖与完美。我得不到的,你们也别想得到,这也许就是曹七巧内心的写照。

第三,从精神角度来看,七巧身上有着浓厚的“艾列屈拉情意综合症”,表现为一种“恋子嫉女”,儿子结婚了,她害怕失去儿子,不愿看到儿子和儿媳恩爱,想方设法地,不惜采用任何卑劣的手段拆开他们,让儿子永远的留在自我的身边,看到长安与童世舫自由完美的感情后,七巧的心理失去了平衡,正是因为女儿在感情上的春风得意,使她产生了“自卑心结”,以至于设计扼杀了女儿的婚姻,造成悲凉的结局。

我想,大时代下,小人物的悲欢往往是被忽视的,不被理解的。

曹七巧命运多舛,出身并不高贵,被迫嫁给一个残疾人。一个女子在最完美的年华里油尽灯枯孤独寂寞的等待着,该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在三十年前的情状下本该看透一切的,可她却如此倔强偏执,一条路走到黑,直接造成了自我女儿的儿女的感情杯具,自我得不到幸福,也不让自我的子女得到。这样的女子,虽然可怜,却十分让人觉得可恨。

曹七巧为何会变化,我想这不单单是她自我所能掌控的事情。纵观全文,曹七巧在最终也没能认清自我,她也许认识到了自我的错误,可是她没打算后悔。也许看清了自我人生的悲凉与荒诞,可是她也没有否定人生的意义。这也就说明了,其实曹七巧并不是一个人生的悲观者。只是她的人生中有着太多太多的毁灭性因素的存在。

她活在一个被否定的环境下,她挣不脱,逃可是,死死地粘在这张网上。被忽悠,被轻贱,被欺骗,被人们的眼光,语言,行为,活活的凌迟掉。千夫所指,无疾而终。

因为承受的太多太多的恶,所以内心仅有黑暗,她并不是想做恶,只是控制不了恶毒的种子在心中发芽。她的一生都在被人嫌弃,甚至连子女都想躲开她。于是她用鸦片控制子女,用逼死媳妇来破坏女儿的婚姻和名声,以之来死死的抓住他们。

但这些都不是她的本意,她只是不想被孤立,只是想要有人去理解她。可是谁都明白她是什么样的人,谁都想躲开她。她死的时候,也许也明白儿女们恨她。其实她早就明白。其实她都明白。她只是被心里都野兽控制了而已。扭曲在没有光的世界里。

相比起曹七巧,焦母对这个世界依然存在着温情,存在爱,她爱着自我的儿子,或者说,她,试图想要让自我的儿子过得更好。从某种程度上讲,我认为焦母是曹七巧的前身,她早晚有一天也会变成曹七巧那样的人。

而从本质上讲,曹七巧与焦母的初衷几乎一致,都是为了让儿子留在自我身边,觉得仅有自我才能照顾好儿子,这种做法是一种觉得极度缺乏安全感的表现,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男权主义社会制度的冷漠与绝对。

这些内心痛苦煎熬的女性,在一个闭塞的社会环境里隐忍了几十年,从最初的少女情怀,到老谋深算,精心设计每一件事。没有人去关心他们究竟承受了多少,而只是去指责她们身上所谓的恶与黑暗。我想这是一种极度片面的看法与理解。他们做错的事应当被恨,可是她们在社会中摸爬滚打,步步为营,被舆论压迫,磨灭的人性中的温暖,也同样值得可怜。

所有的黑暗,悲伤,负面,的东西,从来都不是我们主观上愿意去承受的。而是这个世界强加给我们,逼迫我们承受的。一个本该柔软的女子,一双大手按到某个肮脏,泥泞,卑微的地方,黑暗一片,没有办法逆转,只能在鲜血与完美年华的一点点流逝中走向生命的尽头。而这个时候,门开了,恍惚间重获自由,面向几十年来被阴影吞噬的光明,视线里被光线拉出一丝一丝的点,一面一面的线,重新变得光明与完美,以往失去过的,又以另外一种形式回到生活中。

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

而那黑暗,负面的东西,持续三十几年的压迫与背叛,痛苦,忍耐,在瞬间涌入心头,将本该柔软的心脏腐蚀干净,她开始以恶意看这个世界,以一种近乎于疯狂的态度,方式去试图保卫着自我身边仅存的温暖与光明。这无疑是可怜大于可悲的。

对于这样的女子,我能理解她的无奈,却并不认同她的做法。

我愿意以完美的方式去看待这个世界,温柔的对待这个世界。我想这也许就是改变吧,社会的改变和人生的改变。

“我们之所以改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被世界改变。”

愿我们都能成为不让自我后悔的人。

金锁记读书笔记(篇5)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金锁记读书笔记(篇6)

在一个偶然的机缘,读了张爱玲的《金锁记》,一种心碎碎的感觉,像被一种东西割裂着,痛,却无法抗拒…… 心便被她俘虏了。在她的笔下,一切的人物皆是那样在细细的、碎碎的、在不够充分的阳光下生活着,为了生活,他们被迫牺牲了甚至是女人最致命的东西。

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

在qiqiao的下半生,虽然没有压抑的生活和经济基础,但她的生活并不令人满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看着她拿自己一生的幸福做了赌注,嫁给了残疾的二少爷,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她把这一切作为她生活下去的精神支柱……可是,她到最后终于是垮了,她被她自己扭曲了的人性变成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

“她把翡翠镯子撸到胳肢窝处,有时候曾经想,自己年轻时也曾有过浑圆的胳膊。”每每读它,我的心里总是有些不忍,有些痛楚,有些泪痕。

然而,这还不够。最后,她有一对儿女,长白和长安。可怜的长安,在看到“有人看见她在街上买袜子,钱是她自己挣的,当然,是从男人的兜里来的”时,我几乎愤怒了,这是长安的错,还是七巧儿的错呢?……

有时侯,我真的想问她一个理论。为什么,在你温柔的笔下,你希望那些可爱的女人走上如此艰难而泥泞的道路,接受如此悲惨而痛苦的命运?但我们只能像一个完全的局外人一样品味她们的艰苦生活?同时却又因了她们而使人泪落如雨……

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里还有爱。即是到了晚年,她仍一度怀念青春的柔情。这样,这个角色也活了下来,我们对她没有世俗的憧憬。她可爱又不幸。

从表面看,曹七巧不过是遗老家庭里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末不足道的渣滓。但命运一定要教渣滓做生命的汤,不仅要做儿女的母亲,还要做儿媳的婆婆,把别人的命运交给自己。以一个小家碧玉而高攀簪缨望族,门户的错配已经种下了悲剧的第一个原因。

原来当残废公子的姨奶奶的角色,由于老太太一念之善(或一念之差),抬高了她的身份,做了正室;于是造成了她悲剧的第二个原因。在姜家的环境里,固然当姨奶奶也未必有好收场,但黄金欲不致被刺激得那么高涨,恋爱欲也就不至压得那么厉害。她的心理问题,即使有,也不会是绝症。那么多人会为她而死。

然而最基本的悲剧因素还不在此。她是担当不起情欲的人,情欲在她心中偏偏来得嚣张。已经把一种情欲压倒了,缠死心地来服侍病人,偏偏那情欲死灰复燃,要求它的那份权利。

爱不能满足于一个人,所以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和生命来补偿。可怕的报复!可怕的报复把她压瘪了。

“儿子女儿恨毒了她”,至亲骨肉都给“她沉重的枷角劈杀了”,连她心爱的男人也跟她“仇人似的”;她的惨史写成故事时,也还得给不相干的群众义愤填胸地咒骂几句。悲剧成了丑恶的历史,血泪成了罪恶;还有什么更悲惨?

我好象一直也想不明白,像张爱玲这样的一直做到了文坛金字塔的顶端,一出道便注定风华绝代的一代才女,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哀愁,要寄予这人间各色女子,使她们在不太理想的环境里为自己的命运抗挣着,和自己感情世界里的另一个自我斗争着,同时又唉痛,流泪,被逼无奈,到最后混混恶恶,窒息而死……

我想起了张爱玲自己,她和胡兰成、和赖雅,仿佛都是天不隧人愿……赖雅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他写大量的剧本,挣取巨额的稿费,然后周游列国,等到钱花光了,再去挣,挣上了,再花……

看完整篇文章,也许大多数读者和我一样,不会对七巧的种种行为感到厌恶,反而会感到一种直达心扉的凄凉和同情。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西厢记读书笔记精华9篇


相信这本书能够通过阅读给读者带来更丰富的生活思考。读后感强调的是“感”受。适量地引用原文,详实地表达感受,希望这篇“西厢记读书笔记”能够符合您的阅读喜好并让您感到满意。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来到这个页面,我们将尽力满足您的需求。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1

古代女性地位及命运——《西厢记》读后感2000字: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从此有了......《西厢记》!

崔莺莺,已故相国之女,才貌双全;张君瑞,没落贵族之子,风流倜傥,才华横溢。像所有的小说话本一样,暮春时节,普救寺内,才子佳人一见钟情,从此堕入情网,执迷不悟;可恨封建大家长卑鄙狠毒,棒打鸳鸯,先许婚又赖婚,即使是才子佳人生米成熟饭后仍要一条路走到黑;才子佳人怨恨却又无力,相思成疾,最后在善良侠义的侍女红娘帮助下才能暗中传情一解相思苦。也像所有戏文里说的那样,才子后来考上状元荣华富贵,小姐的爹娘都原谅她,姐妹都祝福她,奴仆都羡慕她。最重要的是,最后才子佳人白头携手恩爱一生,童话式结尾,大团圆结局。

有句话说,第一个这样写的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是蠢材。这样的剧情走向在当时大概是开天辟地第一遭,也许可说是轰动式的,奈何这种剧情后世玩得太多,逐渐烂大街,让人难以有惊艳之感。然而还是感谢《西厢记》,被它的情节和语言震惊到,我终于能够理解“小说话本雅俗共赏”是个什么意思......这妥妥的就是现代网络言情的古代版啊!

《西厢记》中表现得最为出彩的绝对是女性,而古代女性又是一大值得探讨的命题,因此我总是试图通过这部作品来理解当时的女性地位和女性命运。众所周知,作者王实甫虽是元朝人,《西厢记》却改编自《莺莺传》,唐朝传奇。历代王朝女性地位最高的当属唐朝,小说中女性表现出的自由热情也就不难理解,即使这种所谓的地位高只是相对而言。

要探讨这个话题,我想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2

人们谈起文学中的经典爱情,就不得不说梁祝、罗密欧与茱莉亚、牡丹亭和西厢记了。而《西厢记》作为反封建礼教的代表,更是被人们津津乐道。

谈起古人的爱情观,今人会不由自主的联想到“古板”“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诚然,封建传统中礼教的力量之大是不容反抗的,我国古代多少痴男怨女的爱情为封建礼教所扼杀,只得饮恨终生含恨而终。但《西厢记》让我们耳目一新,精神一震。张生与崔莺莺相遇,相会,相恋,相爱,一波三折,最终越过那堵封建礼教之墙,步入婚姻的殿堂,有情人终成眷属,让我们现代所谓的“?潘?”看到了癞蛤蟆迟到天鹅肉的熹微之光,不得不说《西厢记》是一部很好的励志书籍。

先来说说张生与崔莺莺的相遇。张生本是西洛人,是礼部尚书之子,父母双亡,家境贫寒。他只身一人赴京城赶考,路过此地,忽然想起他的八拜之交杜确就在蒲关,于是住了下来。听状元店里的小二哥说,这里有座普救寺,是则天皇后香火院,景致很美,三教九流,过者无不瞻仰。一日,小姐与红娘到殿外玩耍,碰巧遇到书生张生。一段美丽的爱情就从游玩开始了。好的爱情都有一个好的开始,悲剧的爱情是猜中了开头没有猜中结尾,张生很幸运,猜中了结尾。当然那傻小子的傻气很令今日我辈的羡慕,现在你敢跟街头一不认识的美女要电话号我不奇怪,你要是敢一直跟着人家不被当做变态那我就要拜你为师了。

再来说说相会到相恋的过程。一天,崔老夫人为亡夫做道场,崔老夫妻人治家很严,道场内外没有一个男子出入,张生傻气又犯了,硬着头皮溜了进去。这时斋供道场都完备好了,夫人和小姐准备进香了。张生想:“小姐是一女子,尚有报父母之心;小生湖海飘零数年,自父母下世之后,并不曾有一陌纸钱相报。”

张生从和尚那知道莺莺小姐每夜都到花园内烧香。夜深人静,月朗风清,僧众都睡着了,张生来到后花园内,偷看小姐烧香。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莺莺也随即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张生夜夜苦读,感动了小姐崔莺莺,她对张生即生爱慕之情。

不得不说古代的女孩太好骗了,一首小诗,夜夜苦读就能让她倾心。当然,这也是由于青年男女间天然的吸引,也是自然的奇妙之处。产生爱慕之后,他们就开始欲拒还迎、羞羞答答的勾搭了。这中间红娘是不二功臣,指望那只有傻劲儿没有计划的张生跟那想越界又过不了自己内心礼教那关的莺莺小姐,我看悬。红娘的敢爱敢恨、直爽率真颇有江湖儿女的风范,这种气质就算是现在的女性也并不是都有。

再然后就是孙新虎想要抢莺莺,张生找自己哥们救了莺莺,老夫人却反悔自己说出去的话。依我的看法,老妇人反悔的很合情理。老夫人说“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能杀退贼军,扫荡妖氛,就将小姐许配给他”这句话的时候是有一个前提的——崔莺莺想自杀,老夫人说出这句话是在心理上打消崔莺莺自杀的冲动,事后反悔也不是大错。况且,一个趁火打劫的人跟孙新虎本质上也没多大区别吧。老夫人一反悔,张生就受不了了,大嘴的肉掉了,煮熟的鸭子飞了,这想不通嘛。最难过的是丈母娘那关啊。

这一得一失间,张生就病了。至于病的多重,从他翻墙的姿势来看,估计不轻,莺莺怪他翻墙下流,可见动作不怎么潇洒。不过这个病很值得,张生成功的用憔悴的形容激起了莺莺的同情,“翻墙”成功了!最后连未来的丈母娘也妥协了,只要张生能考个功名,就皆大欢喜了。

张生跟崔莺莺恋爱成功可以说是占得了天时地利人和,天时——碰巧遇到崔莺莺在普救寺上香,地利——寺庙的墙很矮,曲径通幽实在是幽会圣地,人和——红娘牵红线、绑红线的功夫都是一流啊,其中的一点点小插曲都成了张生的垫脚石,孙新虎成全了张生英雄救美,老夫人的阻拦让叛逆期的崔莺莺逆流而上。

现代人总是认为古代人迂腐,都是男女授受不亲、父母之命不可违,男子都是诗书仁义,女子都是深藏闺阁、裹小脚绣鸳鸯。可是我从《西厢记》里却看到了古人对爱的真实渴求,他们认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纵有门第之见,父母之命,可仍然去勇敢的跨越过去。其实,残害女子的封建礼教大多是明清时期产生的,我国古风淳朴,不矫揉造作,顺应自然之道,生生不息。孔子曰:诗无邪。那才是我们中华民族最本质的美。

说古人注重门第之见,现在的人又何尝不是?没有房子车子票子谈什么爱情,情比金坚?过时了吧。人们物质的欲望越来越重,爱情反而成了物质的附属品,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很悲哀的事。

读西厢,我们赞美张生莺莺翻过封建礼教的束缚,那么,我们是不是该减轻对物质金钱的欲望,还爱情本来的淳朴,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的纯真。

这是我读《西厢记》的一些感想,浅浅的谈一些自己对爱情的看法,如有偏激,实在是无心之过。文章最后祝有情人忠臣眷属。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3

现如今,青少年对读书已经失去了兴趣,包括我自己也在内,但是唯独有一本小说我至今难忘,使我读过后流连忘返,这本书是余华写的《第七天》,它给了我许多的启发。

那是在许多年前的一个暑假,我读到了这本书。书从一开始就讲了一个死者的所见所闻,发现了许多他活着时不曾知道的事。主人公被他的养父给养大,养父很疼爱他,后来养父去世了,主人公知道了很多事,所以主人公想去寻找养父。在途中主人公遇到了许多不同死法的人,看到了这个世界的不公,很多人全都是惨死的,让我感到十分的悲哀。

余华通过《第七天》这篇小说让我看到了人的亲情,爱情,让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每个人之间都互相有爱。其中有一个片段,讲的是曾经为主人公杨飞喂奶的李月珍,看见了许多孩子尸体,但向上面报道,他们却当做医疗垃圾而弃之不理,李月珍又在途中不小心出了车祸去世了,当作者杨飞想起这事后他来到李月珍身边,发现她和那群婴儿在一起,甚是可怜。每每想起这段我都感到十分悲愤,人群的冷漠,社会的淡然全都体现的淋淋尽致。

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主人公杨飞与养父金彪之间的亲情了,金彪名字虽然凶狠,人却温柔和蔼。他是从火车上捡到杨飞的,他和杨飞一起生活,没有让杨飞受过一丁点的苦头。后来杨金彪因疾病住院,杨飞尽心照顾。杨金彪为不拖累杨飞而离家出走,却不曾想杨飞也因寻他时发生意外,来了另一个世界。杨金彪从头到尾都没嫌弃过杨飞,他在婚姻与杨飞之间还是选择了后者,他也没曾想过因为自己,杨飞会这么早来到这个世界,父子俩人都后悔自责,却都又挽回不了。给我留下抑郁和感动交织的情感。

“你这么快就来了。”“我在这里每天都想见到你,可是我不想这么快就见到你。”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不能理解这句话,现在再看一眼这句话,其中包含的责任与爱是那么的强烈。这句话是第七天杨飞在殡仪馆见到父亲杨金彪后,杨金彪对他说的。此时此刻,我才能读懂其中的蕴意,金彪渴望见到儿子,可他又希望儿子能继续活下去。每每读到这都会使人感到抑郁,并且重新审视亲情的重要性。

《第七天》即使我感动又使我抑郁,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蕴含的往往比我们所想象的要多得多,因此我们更应该燃起读书的兴趣。我也希望,能再读到像《第七天》这样让人感慨的好书!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4

一个偶然的原因,重新看完了老舍的《四世同堂》。说是重新看,其实以前并没有看过。对很多名著的感觉都是这样,总听人说,也看过电视剧,就觉得自己看过了。

开始还担心看不下去,但拿起来就放不下了。我以前认为很多国内的经典,都名不符实,但对于老舍,我显然属于无知和不敬。

小说最吸引我的,也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老舍写出了中国人复杂的人性。尽管他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事,但我们今天来看,仍然觉得老舍写的都是我们身边的人。

没有华丽的修辞,没有轰轰烈烈的大事件,只有朴实的京腔京韵,和小胡同里吃喝拉撒的日常生活。但就是这样的简单的生活,在日寇的铁蹄下,人们也难以安生。不同的人,不同的背景,不同的人性,不同的境遇。

善与恶,有人是绝对的善人,有人是天生的恶棍。这两类人,我们都能理解。但更多的人是在善与恶之间挣扎,为了生存,为了家人,为了自己,时而出卖朋友,时而坑害邻里。

一个人平常不做坏事不难,但当坏人以你的生命相威胁,或以你的家人的生命相威胁时,你能选择牺牲自己,不去坑害别人吗?战争的残酷,不单是来自敌人的杀戮和毁灭,还有来自对人类善良的摧残,它能把好人也变成恶兽,让那些心地善良的人生不如死。

我今天才知道,老舍的《四世同堂》是解放前完成的,但真正在国内出版已是1980年。

《四世同堂》的最后一个部分,已经不是中文原稿,而是老舍在解放后删改过的,为了当时的政治需要。1966年8月24日,不愿作恶的老舍,在北京投太平湖自尽。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5

近日,在老大的推荐下,读了元代王实甫所著的古典戏剧《西厢记》。之前没有完整地读过,只知道大概的故事情节,中学时也学过《长亭送别》这一章节。如今细细品读之后,被张生和崔莺莺那种超越时代的敢爱敢恨,勇敢追求爱情的精神深深折服。剧中,张生和崔莺莺从相遇到相知到私定终身再到终成眷属,两人所见次数并不多,可以说每一次见面都是电光石火般地心灵碰撞,是灵魂与灵魂之间深层次的对话,每一次见面都折射出了如彩虹般绚烂,华丽,艳美的光芒!

第一次见面,是张生前去欣赏普救寺美景,无意中遇见了容貌俏丽的崔莺莺。纳兰性德有句“人生若只如初见”,张生的这惊鸿一瞥,使得他不由惊叹“十年不识君王面,始信婵娟解误人”,正如王菲在传奇中所唱: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这就是一见钟情的魅力!于是,张生满心欢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就恳求方丈借宿普救寺,住进了西厢房。

如果说第一次见面是偶然,那么他们的第二次见面就是张生刻意为之。张生打探到了莺莺会在后花园里烧香,于是偷偷观看。“情人眼里出西施”,第二次见到莺莺,张生只觉“比我那初见时庞儿越整”,“看他容分一捻,体露半襟,蝉香袖以无言,垂罗裙而不语。似湘陵妃子,斜倚舜庙朱扉;如玉殿嫦娥,微现蟾宫素影。”此时的莺莺在张生眼中无疑是完美的,甚至近乎神圣!张生既为表露自己也有试探莺莺之意,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荫寂寂春,如何临皓魂,不见月中人?莺莺听罢马上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一唱一和之间,高山流水,琴瑟相合,两人顿生惺惺相惜之情。莺莺转身回顾,张生笑脸相迎。此刻,月朦胧,花无影,唯有甜蜜与芬芳在四周升腾,弥漫。爱情的小火苗已熊熊燃烧,大有燎原之势。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得今生的一次相遇。冥冥之中,缘分早已天定。张生对莺莺爱的炽烈,恰逢崔老夫人许下退敌者可与莺莺共结连理的承诺。张生顿时热血沸腾,休书与好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6

2.——读元曲《西厢记》后感

现如今大家好像都很浮躁,看新闻只看标题,读书都看杂志或精读版,学***写完作业然后马上干其他事去了静下心来读书的人很少了,读名著的就更少了,特别是语言晦涩的古文。但是,人活着,终归还是需要文化的滋养,读名著修养身心,未免不是一个让自己心神宁静,陶冶情操的好方法。

不久前读的《西厢记》,这里可不是央视的电视剧,而是原版的王实甫的元曲《崔莺莺待月西厢记》简称《西厢记》,有些难懂,还是咬牙看完了,很精彩,语言和内容。

这个故事没有什么新鲜事。有很多关于一对夫妇对抗家庭压力的故事。肥皂剧到处都是!但是要知道这部戏什么时候出来的?在元代,在当时的社会看来,这种思想是非常大胆、反叛和强大的。典型的抗风建筑将安排婚姻和宗法制度,追求自由和爱情。需要多少创新和勇气!

赵景深先生把《西厢记》称为“中国古典文艺中的双壁”之一,那一壁即《红楼梦》。能与《红楼梦》并驾齐驱,它的文学价值与艺术价值可见一斑。**柯尔施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纲要》中就说到:

“单就剧情的发展来和我们最优秀的歌剧比较,即使在全欧洲恐怕也找不到多少向这样完美的剧本。”这些并不是对《西厢》的推崇和炒作,这是一种信服。

《西厢记》最突出的成就是从根本上改变了《莺莺传》的主题思想和莺莺的悲剧结局,把男女主人公塑造成在爱情上坚贞不渝,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并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得到美满结果的一对青年。这一改动,使剧本反封建倾向更鲜明,突出了“愿普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的主题思想。在艺术上,剧本通过复杂的戏剧冲突,完成了英、张、红娘艺术形象的塑造,使人物形象生动鲜明,增强了作品的戏剧性。

爱情有轰轰烈烈,亦有刻骨铭心,或是平淡似水,亦或痛彻心扉。爱情里有快乐,有伤痛,有幸福,亦有不幸。爱情是妙不可言的,是不可捉摸的,两个人相爱,结局有美满,有伤感,不一而同。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7

其次为价值。从古至今,从内由外,都对《西厢》做出了无法比拟的评价。赵景深先生把《西厢记》称为“中国古典文艺中的双壁”之一,那一壁即《红楼梦》。

能与《红楼梦》并驾齐驱,它的文学价值与艺术价值可见一斑。陈继儒更是把其称之为“千古第一神物”。另外,更有“《西厢记》天下夺魁”,“化工之作”,“王实甫《西厢》,千古绝词”等艺术等级甚高的评语。

乃至于国外,也把《西厢》推举到一个高峰。**柯尔施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纲要》中就说到:“单就剧情的发展来和我们最优秀的歌剧比较,即使在全欧洲恐怕也找不到多少向这样完美的剧本。

”这些并不是对《西厢》的推崇和炒作,这是一种信服。

最不可思议的便为词藻。《西厢》的曲牌、词牌、平铺和旁白,都具有无法超越的魅力,我在前面所言的“视觉冲击”,就是指,当我们的眼睛看到这些文字词曲的时候,它所给我们带来的视觉上的享受。我用八个字来表达一下我阅读的感受,即:

以眼游幸,满口余香。口中之香,实为书中之味也。王伯良言:

“《西厢》妙处,不当以字句求之,其中联络顾盼,如长河之流,它曲莫及。”在此,我虽不能把整书打录于此,而可举一二句我所记的明了、香浓的曲子,共大家赏玩。张君瑞一出,便有[点绛唇]一篇,篇上云:

“游艺中原,脚跟无线,如蓬转。望眼连天,日近长安远。”[小桃红]上言道:

“夜深香蔼散空庭,帘幕东风静。拜罢也斜将曲栏凭,长吁了两三声。剔团鸾明月如悬镜,又不是轻云薄雾,都则是香烟人气,两般儿氤氲得不分明。

”又一篇【混江龙】上说得好:“落红成阵,风飘万点正愁人;池塘梦晓,阑槛辞春。蝶粉轻沾飞絮雪,燕泥香惹落花尘。

系春心情短柳丝长,隔花阴人远天涯近。香消了六朝金粉,清减了三楚精神。”《西厢》中句,巧夺天宫,且篇幅不长,若一气呵成,半日功夫便可览遍,只此书并读一遍之理,依我看,《西厢》中词句,好似天造地设一般。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8

关于张生和崔莺莺的感情故事,能够说广为流传的。可是我却从来没有去想认认真真的看过。这周教师给我们讲《西厢记》,我才从心底里觉得我应当认真的看,而不再是囫囵吞枣的阅读。

剧本塑造了崔莺莺和张生两个形象,他们具有共同的特点:向往感情,追求幸福。他们互相爱慕,可是他们的地位悬殊:一个是相国之女,处在母亲严厉的家教之下;一个是书生,地位远远不及相国之女,在封建社会里,门当户对是婚姻成功的一个必备条件。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注定要经过反抗封建传统观点、反抗封建礼教,并要求两个人能够始终真心相爱,才能够取得胜利。故事就是围绕他们为感情而反抗封建、以及他们应对重重考验时对感情是否执著而展开的。

看了《西厢记》之后我觉的这样的感情史完美无缺的,崔莺莺与张生的感情有此刻难得的一见钟情,有经历各种社会给予的磨难,有来自双方家长的阻扰,他们之间的感情可谓是越演越切,在我们看来可谓是天作之合。

这个故事的结尾以中国似的大团圆给大众一个交代。而我却不太喜欢这样的结尾,我觉的过于通俗化,所以有时我会去看一些国外的经典电视及作品,我觉得他们的结尾都会留下一些空间让观众自我去细细品味,我觉的这样才让作品更有意义,才会促使人们去回味去发表自我的见解。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太喜欢大团圆的结局或直接不用想就能够猜到的结尾,所以我不怎样喜欢看韩剧结尾不是女主角得不治之症就是大团圆。

看了结尾在看一下他的正文,你是否觉得崔莺莺与张生的感情故事是否太过于完美了呀?好像他集聚了所有经典感情的必要情节于一身,就一见钟情而言,此刻科学家研究机率很低,况且在古代女子足不出户,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感情故事开始就有点梦幻般的感觉。之后又经历了社会的考验,为心爱的女子于权贵做斗争,可谓是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壮举,验证了感情史盲目的。

在之后来自父母的阻扰,就想此刻的父母一样有感情还不行没面包我的女儿会受苦的,于是一介书生张生为感情上京赶考,得到上天眷顾荣归故里娶了崔莺莺,这好似现代大多数人的感情观鲜花于面包不可兼的,就会放弃感情。也许这就是此刻的人喜欢这样的结局的原因吧。生活中无法实现的事情仅有靠戏剧来实现自我的梦想。

这一段感情流传至今,可能是因为它留给了人们对心中完美感情一方净土吧!所以一向被后人推崇,可是这样的纯净的感情在此时物质横流的现实社会中还剩多少?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9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曾经和《西厢记》比较过。我也这么认为。不是写这种读后感之前写不出来,而是觉得满满的,好贴切,好美好,仅凭感知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但是,我还是想把心里的很多感情放进笔里,赶紧吐出来。

《红楼梦》,故事曲折有趣,真的是爱情的审美宣言。爱情的审美宣言是什么?在王实甫的作品中,盈盈和张生公然战胜了封建礼教,保持了纯洁的爱情,强调开放。这就是宣言。

”不到一顿饭,江十六个聚在一起读了起来,自觉地用文字警告人们。余香满嘴。虽然读完了书,但他只是失去了理智,默默地记住了它。”。这是戴宇在《西厢记》的23次中对《红楼梦》的恭维,其实是曹雪芹的恭维。

“永远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玩,愿世间众生皆成眷属”,这是《西厢记》中流传千古的名言。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传唱的美好爱情生活。它穿透了时代,散发出无限的魅力和神奇。就连西湖的月老寺也忘不了把这个字叫做对联————,愿天下众生成家。美好的爱情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在生活有点无聊的时候,不妨试着净化一下自己的灵魂,打开《西厢记》,感受一下粗糙的爱情,甜蜜的聚合,和里面美好的文字。

细细品味《西厢记》,我们不难发现,张生和崔莺莺的相识,是一见钟情。张生爱上盈盈只是因为她的美丽和温柔,盈盈喜欢张生只是因为她的才华和气质。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生活体验中,“一见钟情”往往是在外貌或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而产生的。是人类生理的一种荷尔蒙冲动,这种冲动永远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就像冰雪中的一滴水,很快就会自动冷却结冰。丘比特之箭,老月的红线,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只是一种浪漫的幻觉,是人生的奥秘。它经不起永恒的考验。

经常有人说《西厢记》是喜剧,我深有感触。张生看似愚蠢笨拙,但他的本质无非是追求自己的真爱。他表现出来的是自然真诚。在生活中不容易找到,就是有不常见的东西更难。他嘲笑自己的幼稚,其实是在自嘲。

窃读记读书笔记(精选7篇)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阅读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常见文艺活动之一。读者通过阅读优秀的作品,可以从中获得一些启示和感悟。总结归纳阅读的经验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方法,而作品的读后感则包括作者的主题思想、行文技巧、人物形象等等。本篇网络文章主要介绍有关“窃读记读书笔记”,希望能为读者提供一些帮助和启发。希望本文内容对您有所裨益!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1)

月亮从东方悄悄露出笑脸,她像一个文静含羞的姑娘,一会儿躲进云间,一会儿又撩开面纱,露出娇容,整个世界都被月色浸成了梦幻般的银灰色。我坐在书桌旁,随手翻开语文书中的第1课《窃读记》,不禁细细地品味起来。

我觉得无比的羞愧,因为文中的,林海音到书店里去窃读,一直到说店里的日灯亮起来,林海音才把书依依不舍的放了回去。我从文中知道林海音是一个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我根本不如林海音对书籍热爱的程度。我非常不喜欢读书。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两三本书让我自己在家读,让我静下心读,而且要用心去读。可是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动画呢,我就更没心思去读了,所以我一会儿把头伸向外面看看妈妈走没走,一会儿看看漫画书,我根本就没有心思去读那几本书,我就盼望妈妈赶快走,好让我看会电视啊!可是,天公不作美,妈妈还在家里。突然,我的救星——陶奶奶来了,她想让妈妈去帮她办点事。妈妈前脚刚出家门,我后脚就跟了出去,我看见妈妈走远了,过了一小会儿,我看见妈妈走很远很远了,我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电视机,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过了半个钟头妈妈还没有回来,我又继续看了起来,这时,妈妈的皮鞋声响起来了,我吓出一身冷汗,正当我想关电视时,我家的门开了,妈妈大踏步的走了进来,温柔的对我说:“我买的书好看吗?你现在看了多少页了?”我吞吞吐吐的对妈妈说:“妈妈我从你走后的这一段时间,我就一直在那看电视,所以,我一页也没看。”妈妈又对我说“没事女儿,只要你现在用心去看,我也不会骂你呢!”

朋友们,让我们记住课文中国文老师的一句话吧:“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2)

窃读记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一篇课文,这篇课文把我深深的打动了,因为课文里的作者竟然为了读书,那么坚持。这篇文章里主要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家里贫穷,买不起书。就在书店里偷偷得看,她很害怕书店老板把她赶走。但她又很高兴,因为他把知识都吞到肚子里了,感到非常满意。

在读书的时候,我体会到了对数的快乐读书可以增长知识,能了解到更多的知识。我特别羡慕这些大作家,他们读书的时候都会仔细的品味。而我读书的时候很快的读一遍,最后就没什么印象了。现在我读书的时候便能想出课文的画面。

读了这篇课文后,我为一个贫穷学生买不起书,还不能光明正大的进书店看书而痛心。为他能一直坚持看书而感到感动。我决定以后一定好好读书,挣很多钱买很多书捐给那些贫穷山区的孩子,让他们都能读上书。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3)

我读完《窃读记》这篇文章后,我思考着一个问题,为什么她要偷读,为什么她要窃读,这一系列的问题都从我的脑海中浮现出来。

她每天放学都要要人多的地方里去窃读,她觉得这书是离不开我们的,她能为自己往后的生活打拼出一番事业来。

就拿我们的事业来说吧,尽管这时候我没有长大,但是这时候间说过去就过去,眼睛一眨我们都长大了。要有我们一片天空要有一块自己的生活空间,这时候我们要为我们的将来拼打,要为我们的将来创造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尽管那个窃读的小女孩没有钱买书来看,但是她能不花钱去学到知道,那就是为她的爸妈挣钱。又能学到新的知识,又能给爸妈省了买书钱,那不是一举二得吗?

贫苦的小孩子要读书、爱读书、想读书,而往往有钱的孩子不读书,不要读、不想读,这是一片先明的对比。

我们一定要爱读书,珍惜读书,《窃读记》把我们的心放在学习上。要做一个爱读书、爱看书的好孩子。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4)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林海印,她当时还是个小女孩。她很爱看书,但是她口袋里没钱,所以她买不起一些她喜欢的书,所以她不得不偷。

每次放学后,她都会跑到酒店附近的书店看书。她每天都会来,人越多越开心,因为不会被书店老板发现。因为人多,小姑娘可以钻到大人的腋下,但为什么怕被书店老板发现?就是因为像她这样经常光顾,从不买书的人很少,所以书店老板想把她赶出去。

这个小女孩很喜欢看书,有时候想看也看不懂。想想我们现在,有些人不读它。比起这个小女孩,我们开心多了。对她来说,阅读是一种享受。有一本课外书有多难!所以,我们要像这个小女孩一样珍惜每一本来之不易的书。她每天去书店看书。看看我们现在。放学后,我们只是看电视和玩电脑。怎么能让小姑娘这么快就看书呢?

所以要向她学习!爱看书,好好学习!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5)

从上一年级起,读过的课文也不少,它们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特别是今个学期,一篇叫《窃读记》的课文,让我体会很深,读了一遍又一遍,真是回味无穷。

“窃”字,字典上的解释为“窃取,(读后感 )趁人不知道拿人东西据为己有。”但读了窃读记一文以后,对于“窃”又有了新的理解。故事中的主人公***音在少年时一放学,就匆匆赶到书店读书,为了不被书店老板发现和怀疑,***音一会儿贴在大人身边装着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一会儿又往另一家书店继续看,尽管又饿又累,但她却天天建持往读书,她好学,珍惜读书的黄金时间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她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掩卷深思,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想起了平时的作为。平时,我读书只不过凭自己的喜好,学习随便应付,作业马虎,看书更是水过鸭背,每一本书我都不能好好地读,看了一会儿书就玩起来或者吃东西,妈妈叫我快点继续读书,我却说看了这麽久,眼睛不累吗?现在正在休息眼睛呢!……这种种理由都是借口,我现在感到多惭愧啊!***音在书店站着看了两个小时的书,脚都酸了,还这样投人,聚精会神地读。而我,有一张软软的沙发给我看书,却像“猴子的屁股—做不住”哪样,一会儿坐向东,一会儿坐往西,一会儿坐往窗台下的那块大理石上……总之,读书总要动来动往的,没有一点儿读书样,如此不懂得珍惜时光。唉!真是不应该呀!

同学们,当我们坐在电视机前消磨时光时,又有多少新的好书在出版,新的知识在产生。让我们珍惜这么好的学习环境,学好文化知识,做一个有知识,有聪明的人吧!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6)

前一段时间,我“遇上”了一篇文章,名叫《窃读记》。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林海音小时候的窃读经历。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因家里没有钱买书,作者每天放学后都会溜进书店里偷偷看书,一次,她被书店店主赶出了点,她狼狈不堪,自尊心也受到了伤害……

我觉得,虽然现在的孩子们都感受不到这样痛苦的经历,但是,假如我是当时的林海音,我就不会再去找另外一家书店看书了,而是忍……忍……忍。作者林海音被感触书店后还继续找下一家书店看书,说明她太爱读书了,假如她当时没有读那么多书,她也就不可能出书,不可能成为一个作家,不可能……

读完《窃读记》,我不仅了解了以前时候普通人家的生活,也懂得了看书,可以使自己变得强大起来,也许,有很多作家小时候,都有着这样艰苦的“窃读生活”。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7)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名叫《窃读记》,作者林海音。

早在暑假的时候,我就在一本字帖上看到过这个名字《窃读记》,我就一皱眉头,说:“这一定不是一篇好课文,还窃,偷书看!”一开学,我就急切地盼望着语文书快点发,语文书一发到我手上,我马上翻到第一课,竟然是《窃读记》。但是我刚读到第六自然段的最后一句时,我就惊呆了:原来林海音小时候没钱买书才去书店“窃读”的。顿时,我对林海音的误解烟消云散。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触很深: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经济相当落后,不幸的是,作者林海音也出生在那个落后的年代里。但林海音从小很喜欢看书,没事就往书店跑,那时候,虽说书价不贵,但对于林海音来说无疑是天价!只好用“窃读”的方法读她喜欢的书。

海音爱读书,是给我最大的震撼。我想,她爱读书,无疑是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吧!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9篇


每个人阅读作品时都会有自己独特的领悟。记录下自己的感受和思考,让自己更清晰地了解自己的想法和感觉。我们精心整理的“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将激发你的思考,希望你能持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篇1)

趁着暑假,我在读了孟德斯鸠的着名论作《论法的精神》后,除了谈一谈对《论法的精神》这本书的读后感,还会说一下通过这本书,我对中国当代政治建设的一些思考。

《论法的精神》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最重要的着作。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内容极为丰富。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论法的精神》是资产阶级法学最早的经典着作,它不仅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也为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模式和原则,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

资产阶级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先驱之一,同时也是法国资产阶级着名的法学家。孟德斯鸠以他辽阔的视野、广博的学识、精辟的见解,通过这部着作详细的阐述了从皇权向人权转化的历史过程中,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与人的只有的精神,他以法律为基础,以详实的资料和充分的论证,为人类描绘了一个完全新式的社会蓝图,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决定人类命运的将不再是某一个人的喜怒哀乐,而是一部代表了人民利益的法律;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行政、立法、司法是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没有一个机关会拥有无限大的权力;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人将不再是臣民,他们将成为社会的公民,而公民的权利是被得到充分的保护的。

《论法的精神》一书反映了当时处于社会下层的资产阶级与劳动人民对于政治与经济的愿望。全书在政治理论上极力主张建立相互制衡的三权分立。目的是为了避免独裁者的产生。独裁者们往往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大权于一身,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在法律理论方面阐述了法律的定义和种类,法律与各种事物的关系,刑法和民法的理论,以及立法的理论。孟德斯鸠认为法由事物本性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由此将法律分为人定法和自然法,提出了立法应与政体相互适应的原则。并且讲述了法律与防御力量、进攻力量、政治制度自由、公民自由、气候、土壤、贸易、宗教习俗、货币等各种事物的关系。全书在经济理论上认为私有财产权是人类的自然权利。在地理环境决定论中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当考虑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和人们的性格、感情有关的这些因素。该书首先讲述了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政体的有无与法治有着直接关系。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所以在专制政体下,根本就无所谓立法权。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相比虽由也是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所以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但并不等于说就是有法治可言的。但是有一条基本法则,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共和国的人民的权力是相对平等的。三种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的体系、法律的内容也都有着重要意义。

探寻和阐释法律的精神,是本书的中心内容,也是它对法理学的最主要的贡献。孟德斯鸠主张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他认为法律与国家政体、自由、气候、土壤、民族精神、风俗习惯、贸易、货币、人口、宗教都有关系,法律与法律、与它们的渊源、立法者的目的以及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各种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把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是法律的精神。因此,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世界万物是由一个最根本的理性的存在。法就是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之间以及存在物彼此间的关系。万事万物有着最根本的联系,即规律,而法的精神就是这种规律和规则,其精神就是存在于法律和各种事物间的关系中的秩序规则。该书的主要内容就是为了探讨人类生活中的规律即人类生活中法的精神。因为人作为智慧存在物,总是不断违背上帝制定的规律而更改自己制定的规律,作为社会动物,总是忘本和忘记自己,由此需要宗教、哲学以及法律来督促他们尽责。

三权分立学说是其思想核心。他提出了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分权理论,认为三权相互制衡,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三权分立原则作为一种学说,最先由英国资产阶级思想家洛克提出。《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洛克的分权学说,主张必须建立三权分立的政体,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组成国家。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他还根据英国的政治制度说明各种权力之间的制衡关系,指明立法机关由两部分组成,可通过相互的反对权相互钳制,立法机关的两部分都受行政权的约束,而行政权亦受立法权的约束,彼此协调前进。如同他的着作所说当我一旦论证了原则,人们便将看到法律从原则引申出来,如同水从泉源流出一样。他的分权说并非空洞的政治理论,而是顺应时代的步伐,提出的具有实际意义的政治纲领,其实质在于阶级分权,这在当时适应了新兴资产阶级参与政权的需要。三权分立就是为了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防止某一国家机关或者个人的独裁和专制,从而保证国家政治上的稳定。在国家生活中,它大体发挥了以下几种功能:一是区分功能,二是平衡功能,三是制约功能,四是补救功能。当三种机关中的某一机关在行使权力不当招致社会不满时,其他的机关可以行使权力,挽回影响和损失,从而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正确认识三权分立的性质以后,就会发现它与我国奉行的民主集中制并不矛盾。

看完这一部书之后,猛然清醒了许多,对于世界,特别是人类世界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改变,我明白了原来人类社会也会存在一种普遍的真理和理性,这种理性和真理只有在一个健康的土壤中才会真正茁壮的生长。我们现在已经有了阳光,我们需要做到的,就是用自己的一切去培育出这种健康的土壤,让我们自己也可以在孟德斯鸠几百年之后得到我们自己的理性果。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篇2)

在书中,作者指出法律同政体、自然地理环境、宗教、风俗习惯等各种因素有关系,法律之间也有关系。这些关系构成“法的精神”。然而,马克思认为:“对于孟德斯鸠的幻想‘法的精神’,林格用一句话‘法的精神即是所有权’,就把它全部_了。”那么,法的精神究竟是什么呢?

是公平吗?书中认为,法律是首先为了维持立法者所代表之团体利益而制定;其次更是为了维持自身的发展而制定的。就此论断而言,法律显然无法超越个体(包括个人和团体)自身利益的羁绊。但公平要求做到不偏不倚,所有的参与者(人或者团体)的各项属性(包括投入、获得等)平均平等。个体之间利益不可调和的矛盾,决定了法律自制定起,就不带有公平属性。孟德斯鸠也认为:“所谓的平等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结果平等(不可能的);第二,起点平等(也不可能);第三,机会平等(不完全可能);第四,规则平等(比较可取)。”

那么,法的精神是正义吗?“正义”一词,在我国最早见于《荀子》,“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流淌着满满的道德味道。在西方,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把既存的主导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柏拉图无异属于前者,而荀子则属于后者。无论是哪种主义的正义观,都显然不可能是法律所能捍卫的。国人似乎对正义有天生的狂热追求,格外推崇“路见不平一声吼”,然“扶不扶”的问题,在法律范畴里怎么处理都显得那么尬。

那么,法的精神是自由吗?人类似乎一生下来,就有追逐自由的本能与冲动。从装翅膀飞翔到换脑移植,人类不停地从广、深、宽、厚、长多个纬度探索扩张着自由度。孟德斯鸠认为,人类的普世自由便是凌驾众生,上帝因此为上帝。这样的普世自由在法律框架下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书中关于自由的另一句经典——“自由并不意味着人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由仅仅意味着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做一切事情的权利”——传颂至今。

那么,法的精神是人权吗?人权这个词极具诱惑力,英吉利的《权利法案》,法兰西的《人权宣言》,美利坚的《独立宣言》,无一不是因为标榜人权而走上神坛。人权这个词也极具杀伤力,已经成为时下国际政治中最重要的筹码,先有伊拉克,后有利比亚,都是在人权的大棒下深陷动荡。然而,正如孟德斯鸠所言:“甘蔗若不使用奴隶劳动力就太昂贵了。”人权是被广泛区别对待的,自然也就难以支撑起法的精神。

如同居里夫人所言:“我相信我们应该在一种理想主义中去找精神上的力量,这种理想主义要能够不使我们骄傲,而又能够使我们把我们的希望和梦想放得很高。”这样的追求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也可见一斑。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是17世纪末和18世纪前叶,此时正值法国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从发展高峰急剧走向没落的时期,长期战乱、苛政使起义此起彼伏,政治、经济危机愈演愈烈。工业革命在法国逐渐兴起,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与专制主义的冲突日益尖锐,深受培根实验主义、笛卡儿理性主义影响的孟德斯鸠,怀揣着对一种新的理想社会治理方式的向往,倾其毕生所学,完成了这部传世之作。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的序言中用意大利文艺复兴早期的画家勒克莱•齐乔萌发与拉斐尔一较高下之雄心壮志时说的一句话作为结尾——“我也是画家”。在正文与序言之前,引用了古罗马诗人奥维德神话史诗《变形记》中的一句——“无母而生的孩子”。短短的这两话,便可揭示蕴藏在孟德斯鸠思想里向往美好的理想。

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的出现也是源自人们对于美好理想生活的追求。因为追求政治秩序的稳定,人们通过法律来安排权力更替;因为追求社会治理的安定,人们通过法律来调整各类关系;因为追求家庭生活的和谐,人们通过法律来规范内外交往;因为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人们通过法律赋予了各种权利,并为之设计必要的保护……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是人,而人们对美好生活坚定信仰和孜孜追求,也是人类社会不断前行的源源动力。笔者认为,这种坚定信仰和追求,正是镌刻在孟德斯鸠笔下法的精神。只有坚守对美好生活的坚定信仰,法律才不会沦为世俗的契约主义、工具主义,而真正成为人们自觉的价值追求。

网络热议的唐山“教科书式老赖”事件中,作为受害人儿子的赵先生无奈说出“等待正义”,有深刻的悲凉,也有深深的向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愿12月4日上午回响在全国各地各式各样殿堂里的宪法宣誓声,能够久久地回荡在人们的心中。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篇3)

《论法的精神》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1689-1755)最重要的著作,内容涉及广泛,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宗教、道德、哲学、历史、地理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思想画卷。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

《论法的精神》一书反映了当时处于社会下层的资产阶级与劳动人民对于政治与经济的愿望。全书在政治理论上极力主张建立相互制衡的三权分立。目的是为了避免独裁者的产生。独裁者们往往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大权于一身,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在法律理论方面阐述了法律的定义和种类,法律与各种事物的关系,刑法和民法的理论,以及立法的理论。孟德斯鸠认为法由事物本性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由此将法律分为人定法和自然法,提出了立法应与政体相互适应的原则。并且讲述了法律与防御力量、进攻力量、政治制度自由、公民自由、气候、土壤、贸易、宗教习俗、货币等各种事物的关系。全书在经济理论上认为私有财产权是人类的自然权利。在地理环境决定论中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当考虑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和人们的性格、感情有关的这些因素。

该书首先讲述了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政体的有无与法治有着直接关系。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所以在专制政体下,根本就无所谓立法权。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相比虽由也是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所以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但并不等于说就是有法治可言的。但是有一条基本法则,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共和国的人民的权力是相对平等的。三种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的体系、法律的内容等,也都有着重要意义。

三种政体最突出的表现应当是人民的自由度是完全不同的。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强调了法律与自由的统一。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篇4)

法是源于事物性质的必然联系。读《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开篇的第一句话。世间万物都有自己要遵循的法则,也都有属于自己的法律。上帝创造世界,保护世界,熟悉世界,是因为他制定了规则,是因为他有智慧和权力。而造物主是人类的信仰,是希冀。所以,在这个世界之外如果要创造另一个世界,那这个世界不是永恒不变,就是灭亡。创造看上去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但是永恒不变的规律和法则则是维持它运作的基本条件。

规律无处不在,如果没有规则,这个世界将无法继续存在。在法律创制之前,就有了公平的关系。如果说人被成文法所规定的外,就没有公正了,那就是说,在圆还没有被画出之前,所有的半径都不相等。人在制定公正的法律之前,公正就已经存在并以确定了关系。但是不是说只能世界和物质世界管理的一样。同时,在兽类和植物相比较,兽类由于生理快感的诱惑,保持了它们的个性。所以,它们并不是完全地遵守自然法律。兽类没有人类的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优点。兽类没有人类所拥有的希望,也就不存在有期望。没有期望就失望,就不会有忧虑和恐惧,也没有烦恼。同时,没有欲望,它们就能很好的保护自己,对它们来说欲望只是为了繁衍。

自然法,顾名思义是在人类出现之前就有的法则。不是人类而经营,是源自生命的本质。自然法使得人类的脑海里树立起造物主的概念。是让人类获取知识而不是有多少现成的知识。在远古时期,人类会出去觅食,是自然法的原则;遇到危险想要逃脱,是自然法的规则;畏惧大自然,是自然法的规则;诱捕小动物,逃避大动物,是自然法的规则。而有了社会以后,人类置身于社会,彼此平等的观念逐渐消失,争斗开始。每一个国家拥有自身的力量,而国与国之间又想要得到彼此的东西,这样战争就出现了。战争出现,伤害的不只是人,还有基础设施。然而战争总要被规避,总要完结。就这样,为了减少伤害,人类制定了法律,规定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行为准则,与其在伤害中疗伤,还不如一开始就没有伤害。

在这其中,意志是很重要的连接方式。意志的一致性使得个体力量得以联合。法律的力量得以连接。而支配人类的行为的的法律就是人的理性。只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是否有危害他人的行为,能够替人着想。就能真的做到守法。而国家的法律还应该和自然状况相连接。但是他们彼此的联系又是密不可分的。而政治法和民事法也没有分开的必要。法律的精神不在于它在哪一个领域,而在于他说产生的影响是否能够够真正的使各个事物涉及其中。使得其互相相依,互相联系,而又互相制约人的行为。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篇5)

早在学生时代,在法理老师的推荐下曾拜读过法学家孟德斯鸠的大作—《论法的精神》,那时只是粗浅的看了看。参加司法工作后,重读此书,受益匪浅,由衷的被这位法学家的精神境界所折服。

孟德斯鸠(1689—1755),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他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是当时进步的资产阶级向腐朽的封建主义英勇进攻的坚强斗士。他的著述《论法的精神》于1748年出版,当时的伏尔泰把此书推崇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这部影响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学术名著内容丰富,体系完整,论点严密。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细读《论法的精神》,我们不难发现孟德斯鸠一生中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悟,并从中领悟到其理论真正的精华。

在《论法的精神》里有这样一论段:“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和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最后,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应该从所有这些观点去考察法律。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法的精神’。”由此可以看出,孟德斯鸠所阐述的法律与国家政体性质原则、自然状况、自由程度、气候、宗教等等都有关系。书中以大幅片段,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特别是又遍涉经济、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讨论这些领域与法的关系。

《论法的精神》提出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理论,断言法律是代表整个人类的,是人类正义的表现,法律为整个社会利益服务,而不是为某一个阶级利益服务,不是为一部分居民的利益服务。他反对酷刑、主张适度刑罚,刑罚与教义相结合,利用舆论威慑阻止犯罪,只惩罚行为,不惩罚思想、语言。他还抨击了所谓攻击教会的亵渎神圣罪以及其他相关的无理的刑法。另外,他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审判、立证、拷问等诸方面的论说。总之,孟德斯鸠的学说涉及人类社会的各种基本问题。

由此可见,孟德斯鸠与以往的法律学者主要满足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不一样,他力图从法律以外,从历史、生活、风俗习惯等方面去研究法的精神,从社会的进步去探求这种精神在政治、法律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和一般规律,并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也即探求法律的境界—公正的价值理念。在孟德斯鸠看来,法的主要精神就是正义,法律应是正义的化身。

公正也是司法追求的最终目标。英国法学家丹宁勋爵说:“他作为法官的基本信念是,法官的作用就是在他面前的当事人之间实现公正。”

司法公正的标准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只要是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原则,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当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出来的结论就应当是公正的。当然,具体的个案不同,每一类案件如何去量刑,每一类案件如何做出裁判结果,这要因案件所适用的具体的法律依据来因案而异。一个总的原则就是只要他依照法律的规定,严格地履行法律的程序,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考量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出的判决就应该得到尊重,当然也应该是公正的。

在司法实践中,当法律的规定很明确时,简单地套用法律进行裁判,一般法官都能做到,这时法官只需将案件事实输入法律这部机器里,就可以输出判决书来。当法律规定不明确甚至存在漏洞时,如何在当事人面前实现司法公正,对法官来讲既是一个难题,要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裁判,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实属不易,需要长期的磨砺和坚韧不拔的精神,需要法官对真理孜孜不倦的追求。需要法官拥有除法律之外的渊博知识,成为知识上的“贵族”;需要法官为追求公正的崇高理想,必须长期坚守自己的信仰,做到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成为道德上的“贵族”。

司法公正的价值理念,应该是一名法官不可缺的法律信仰。当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需要这样的价值理念作为指导,也即这样的法的精神。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篇6)

司法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回答了这一问题。与一般的法律学者主要满足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不一样,他力图从法律以外,从历史、生活、风俗习惯等方面去研究法的精神,从社会的进步去探求这种精神在政治、法律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和一般规律,并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即探求法律的最高境界。他的这种思想,实际上超越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本身的区别,站在另一个高度审视法律的价值。因为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公平、正义作为法律的价值是普世的,虽然人们对公正有不同的理解,但是作为价值,公正应在法律之上,而不是相反。

一、“法的精神”——一个综合性概念,而非法律本身

对法律表面的、肤浅的理解,并在司法实践中机械套用,这是司法工作者的初级境界。要深刻理解司法的最高境界,就要领悟“法的精神”到底是什么?孟德斯鸠把自己的代表著作称之为《论法的精神》,其含义就是:“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和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最后,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应该从所有这些观点去考察法律。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法的精神’。”追求司法的公正就要研究法的精神,而非法律本身,怎样做到把法的因素与社会因素有效结合、公正司法,是每个高水平的法官所要追求的境界。

二、“法的精神”与公平正义

但怎样理解其内涵,并能熟练运用法律于办案中,在当事人之间真正实现公正,在实践中是很难把握的。因为但凡裁判结果都是不可能做到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总会有败诉的一方。然而,努力做到裁判公正,却是法官可以做到的事情。在司法实践中,当法律的规定很明确时,简单地套用法律进行裁判,一般水平的法官都能做到,这时法官只需将案件事实输入法律这部机器里,就可以输出判决书来。这是一般法官所想追求的结果,但这种结果绝不是一个高素质的法官所要追求的司法境界,因为这样做体现不出其应有的司法水平,也不等于就做到了裁判公正。尤其当法律规定不明确甚至存在漏洞时,如何在当事人面前实现司法公正,对法官来讲既是一个难题,也是体现其高超办案水平的时候。孟德斯鸠法律思想,对法律工作者理解司法公正很有帮助,因为他认为:“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有时候法律走过了头,而只染上了感情和成见的色彩;有时候就停下来,和感情、成见混合在一起。”可见,孟德斯鸠认识到法律经常会和感情发生联系,有时会产生冲突。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他认为,法律不能走过了头,只从感情出发。凡是一流的法官,这时就像禅师一样,在努力追求一种境界,他要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裁判。

三、“法的精神”与严格执法

孟德斯鸠认为,如果对法律制定太多的例外规定,实际上就破坏了法律的原则的规定,其结果后患无穷。他举例说明:“查理七世说,他获悉在以习惯为准则的地区,诉讼当事人违背王国的习惯,在一个案子判决三、四、六个月之后才提起上诉;所以他规定,除非检察官有舞弊或欺诈情事,或是有阻碍当事人起诉的重大明显的原因,当事人应立即起诉。”因为有例外的规定,结果当事人在30年后还在上诉。

在司法实践中,当法律与情理相冲突的时候,执法者往往感到困惑和棘手,也最容易使其对具体而明确的法律规定视而不见,“制定”一个例外,以情代法做出裁判。这种自由裁量权的随意行使,实际上否定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是一种“衡平”或“正当背离法律”的方法。在现代民主制度下,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它与严格依法办案的观念的联系十分密切,要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就必须正确处理好法与情的冲突。

情理因素要不要考虑?法官在裁判时肯定要考虑,但是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是首要前提,不能为了个别案件裁判合乎情理而损害整个法治的尊严。法官在遇到法与情冲突的时候,并非毫无良策,只有舍弃法律规定的机械运用,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社会因素,才能找到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

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实属不易,需要长期的磨砺和坚韧不拔的精神,需要法官对真理孜孜不倦的追求。需要法官拥有除法律之外的渊博知识,成为知识上的“贵族”;需要法官为追求公正的崇高理想,必须长期坚守自己的信仰,做到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成为道德上的“贵族”。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对此作出了完美阐释。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篇7)

贵族是什么?想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番理解。在一些人眼中,贵族阶层是一群社会的寄生虫,食利者:生活奢华无比,愚蠢无知,依靠家族的实力和吃祖宗饭的人。但是,这种思想就有些片面。在历史的进程中每种阶层的出现都有其必然性和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贵族阶层也同样如此。

历史上的贵族阶层同样也为历史的进步与发展做出了不可泯灭的功绩,在读过《论法的精神》之后,我认为贵族的作用主要有三点:

一、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贵族起到了整合有限的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

二、在封建社会的不断的集权的过程中,贵族起到的抵制封建皇权和宗教势力的扩张;

三、在战乱时代,贵族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护佑劳动者,保存社会生产力的作用。

在生产力极端落后的封建社会中,他们所起到的作用是整合有限的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我们可以明确的是,在当时人们对自然的改造能力相当有限的时候,在社会资源并不是很充足的情况之下,国家是无法通过向现在一样通过大范围教育来实现国民素质的提高。就像建国初期我们无法同时实现共同富裕一样,只能通过一部分特殊地方或阶层的优先发展,提高自身的素质与能力,然后在已扩散的形式逐步提高。而当时的贵族阶层就扮演了这样一种角色。他们占有大量的社会生产资料,有能力接受系统的教育。从而注定他们能够在历史的进程中担任一个具有巨大社会推动力的阶层。久而久之,随着时间的检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传承的重担就落在了贵族阶层的肩上。而随着这个责任的重担不断增加,社会的资源也不断向贵族集团靠拢。至于在后期贵族阶层不断地腐化、堕落。成为社会单纯的寄生阶层,我认为则是历史发展过程中,制度出现的一种惯性,一种异变。钱穆在《国史大纲》中就曾经提到过制度的精神与制度一样。当一个阶层,一种制度的中心的精神因素发生质变之后,那么他可能就只具其表,而失去其内在的精华。就像老子、庄子、孔子等一批贵族(虽然是没落的),他们对我国历史的进程中发挥的重大作用有人可以否认吗?他们的功绩是不可抹杀的。

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充满了贵族与皇权和宗教的斗争。每一个盛世的出现都是三种势力达到相对平衡的时期。在一个权力平衡的状态之下,往往是政治比较清明,社会生产力发展相对较快,人民生活相对安定的时期。在这种平衡的构建之中,贵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中,在元代之前,贵族在历史上都是一个相对比较活跃的阶层,皇权也并没有向后期那样,变成一匹脱缰的野马,一发不可收拾。但是,当蒙古帝国入主中原,中国的阶级构成发生巨大变动之后,再加上战争的破坏,中国的贵族阶层普遍衰落,逐渐消失于历史之中。同时中国政治进入了专制主义发展的高速时期。在明清之前,皇权并未发展到顶峰的时候,每个参政的贵族团体都力图通过自己的力量来影响当政者的施政。在为本团体争取利益的同时,统治者为了避免政治权利的丧失而时时保持警惕;同时,当时的宗教在发展的过程中占有大量的社会资源,贵族的参与也为社会保存了大量的而有效社会劳动力。这三种政治势力的平衡为封建社会的发展发挥了重大的的作用。

孟德斯鸠在其作品《论法的精神》中就提到了贵族的这种监督作用。欧洲社会能够在封建社会时期一直保持相对比较民主的状态,贵族发挥了主要的限制君主权利的作用。当欧洲的路德教派的创始人在发表《九十五条论纲》被教会通缉的时候,对路德进行庇护的就是当地的大贵族。在这段时间内路德的创作活动和社会活动为以后路德教派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关于贵族阶层在历史的进程中,占有大量的人口与社会资源,在一个王朝的末期,为了争夺国家的统治权而不断进行的战争。但是,不能否认的`是,贵族对封建社会的统治阶层的更新和对人民的庇护作用。当一个封建王朝腐败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就会有大量的人们去寻找一个强有力的势力范围去寻求庇护。但战争爆发的时候,贵族在向农民收取一定代价的情况下,同时还会给予农民强有力的保护作用,士族大庄园有能力提供一整套封建社会生活需要的生产生活环境。,所以当一个国家发展到末期的时候,总会有大量的农民脱离国家而成为附庸而存在,而贵族为了自己的生存会努力培植自己自己的力量,客观上起到了保护作用,为人民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篇8)

《论法的精神》几乎是所有法学院推荐阅读的一本书。这本书诞生于1748年,是孟德斯鸠的晚年之作。初看题目可能以为是关于法律的一本书,实际上这是一本涉及政治、哲学等各方面的书。这本书包括综合性的西方的法历史常识,是一本史诗级的法律知识科普,相当于把中国从河姆渡时期写到法治全面的唐朝。同时,孟德斯鸠在本书中也展现了对于不同制度、宗教所匹配的政体论述视角以及独到的见解。

看题目就引出一个问题:什么是法的精神?如果直接看正文可能有所迷惑,但其实本书的副标题已经作出了解释:论法律与各类政体、风俗、气候、宗教、商业之间应有的关系,附加对罗马继承法、法国法律和封建法律的最新研究。法的精神其实就是法与各种事物的关系,法是基于人类历史,与气候、宗教和经济等各方面密切相关的。

孟德斯鸠先行论述了法与政体的关系,由此可见这部分是全书的重中之重。在这一部分中孟德斯鸠列举了许多欧洲国家进行论证,这在普及了读者欧洲历史知识的同时也需要读者具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否则可能觉得晦涩难懂。政体由性质决定、原则推进,政体可以分为三种: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共和政体可以细分为民主政体与贵族政体。政体的性质主要在于权利与法支配的对象以及法与权利的支配者,政体的原则有美德(本书中的美德是指一种政治美德,是热爱国家、热爱平等。)、节制、畏惧与荣宠。孟德斯鸠也在论述法与政体的精神中提出了三权分立原则。三权分立最先由英国洛克提出,在本书中,他对洛克的学说进一步发展完善,使三权分立原则作为本书的思想核心。他认为只有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相互制衡,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主张“必须建立三权分立的政体,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组成国家。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

在孟德斯鸠论述法与地理环境的关系时,主要从气候、土质方面进行论证。说是地理环境对法的关系,其实这个关系是服务于人的。首先论证气候与土质对人的影响,再上升到人对立法的影响。例如:极度炎热的气候会使人没有一点儿力气,并使人的情绪持续低迷,没有伟大的信念,丝毫不慷慨、不通达。而印度人生活在热带地区,他们相信,万物起源于静和空,最后又归于此,他们追求绝对的无为。这是因为在酷热环境下,舒适因静止而生,痛苦因活动而致。在规律上讲,法律应当对抗气候带来的不利影响。但是印度法律加剧了气候的不利影响:懒散。规定人民的土地要上交给君王。这就泯灭了人们的所有权意识。再说宗教与商业,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即使是最真实和圣洁的教义,如果不与社会福祉相结合,也会产生非常恶劣的后果。由此可以看出,在孟德斯鸠的思想中宗教确实没什么地位,如果宗教与社会福祉相冲突,他也会选择后者。在读这部分时,有一种“桥归桥,路归路”的感觉,就是孟德斯鸠直接在宗教信仰与现实政治划了一条界线。而贸易在孟德斯鸠看来,其实是促进和平与宽容精神的最好方法,而不仅仅是获取利益。

这本书是一部关于法的精神的百科全书,其经典的光辉不会随历史的传承而黯淡,其格局不会随科技的进步而狭隘,我们唯有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窥见人类智慧的冰山一角。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篇9)

《论法的精神》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著作。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内容极为丰富。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

探寻和阐释法律的精神,是本书的中心内容,也是它对法理学的最主要的贡献。孟德斯鸠主张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他认为法律与国家政体、自由、气候、土壤、民族精神、风俗习惯、贸易、货币、人口、宗教都有关系,法律与法律、与它们的渊源、立法者的目的以及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各种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把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是法律的精神。因此,“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

(1)法律与政体的联系:首先政体如何与有无法治直接相关。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君主政体虽由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不待说是有法治可言的。其次,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在实行民主政治的共和政体下,“有一条基本规律,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在实行贵族政治的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在专制政体下,则无所谓立法权。此外,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体系、法律内容等,也有重要意义。

(2)法律与自由的统一。在法治国中行政权没有专横垄断的余地,因而只有在法治国才有自由。一个人只有受法律支配才有自由,我们自由是因为我们生活在法律之下。自由不是可胡作非为而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3)法律与自然地理环境的关系。这是《论法的精神》在法理学上独树一帜的一个主要标志。孟德斯鸠非常强调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的作用,甚至认为这种作用具有决定性。他认为,在拥有广阔平原的亚洲不能不实行专制,“因为如果奴役的统治不是极端严酷的话,便要迅速形成一种割据的局面,这和地理的性质是不能相容的。”“在欧洲,天然的区域划分形成了许多大小不等的国家。在这些国家里,法治和保国不是格格不相入的。”炎热的气候和肥沃的土壤使人们懦弱而不能维持自己的自由;相反,贫瘠的土壤和寒冷的气候能磨炼人的意志和性格,使人勇敢、坚强而一心捍卫自由。所以,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首先要考虑这些因素。

(4)法律与其他事物或现象的关系。孟德斯鸠在分析法律与居民谋生方式的关系时说:“一个从事商业与航海的民族比一个只满足于耕种土地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范围要广得多。从事农业的民族比那些以牧畜为生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内容要多得多。从事牧畜的民族比以狩猎为生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内容那就更多了。”

《论法的精神》是资产阶级法学最早的经典著作,它不仅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也为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模式和原则,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它出版后当时被译成多种文字在欧美风靡一时。本世纪初期它又被译成中文,在中国资产阶级旧民主革命中发挥了启蒙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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