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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也就是我最最喜欢的名著——《西游记》。它是由吴承恩所著作的。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孙悟空、猪八戒、唐僧和沙和尚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书中展现了精彩的情节、奇特的想象。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悟空大战红孩儿。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红孩儿装作一个小孩吊在树上,博得唐僧的同情,而心的很善良唐僧见这个小孩很可怜,于是就让孙悟空背着他一同去西天取经。而红孩儿一心想吃唐僧肉,就施法把唐僧带走了。孙悟空为救师傅,大战红孩儿,结果技不如人,输给了红孩儿。唐僧的其他两个徒弟积极想办法,最终猪八戒想到了观音菩萨,于是它就上天去请菩萨。最后心存坏心地红孩儿被观音菩萨给收服了。
唐僧的四个徒弟中,我最喜欢孙悟空。这是因为它勇敢、机智、聪明、足智多谋、行侠仗义……从孙悟空的身上,我想到了警察叔叔身上也具备同样的精神。警察叔叔为了保护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可以舍己为人、为民除害、大公无私……想想警察叔叔的正能量是多么伟大呀!我以后一定要向警察叔叔学习!
近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到西天取经的故事。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他神通广大,武艺高强,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他还有七十二变,手里拿着如意金箍棒,在天上大闹天宫,偷吃蟠桃,在地下偷吃人参果,挑翻人参果树,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大英雄。
他对他的师父忠心耿耿,一路上降妖除魔,保护师父,他对猪八戒和沙僧也 很照顾,但是在三打白骨精的时候唐僧误解了他,把他赶走了,他回来的时候没有怨恨师父,还是忠心耿耿的跟着师父去西天取经。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大闹天宫,他偷了龙王的定海神针,龙王去告他,玉帝下令捉拿他,结果都被打败了,太白金星献计,玉帝请他到天宫做官,结果他只做了个小小的弼马温,他很生气,就在蟠桃会上偷吃蟠桃,还偷了太上老君的仙丹,推翻炼丹炉,在里面练成了火眼金睛,玉帝就把它捆起来,命令众神用招术打死他,但他没有被打死,最后还是被如来压到了五行山下,这个故事写出了孙悟空的勇敢,他对玉帝丝毫不惧怕,勇敢地面对,确实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美猴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西游记读书笔记1500字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使很多读过的人有深刻的感受。
我读过很多回《西游记》,第一次读时,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有趣的情节;后来再读,对书中的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就有了一些看法。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的善良、调皮、机灵、法力无边、对各天神说话时的直率、打妖怪时的执着和对兄弟、师傅和猴子猴孙的情谊。在唐僧师徒四人中,孙悟空经常第一个发现妖怪,可是他的师傅唐僧却总是轻易地被那些装扮成好人的妖怪欺骗,而对打死妖怪的悟空念紧箍咒惩罚,甚至不顾他的解释把他赶走。悟空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听师傅的话,没有死皮赖脸地跟着师傅。但是当八戒又来找他帮忙时,他一听到师傅有难,就不记前嫌、义无返顾地跑去救师傅,没有半句怨言。他虽然天生比较冲动,性格比较火爆,有时会因为一时冲动而杀生,但是在我看来,那些人都是罪有应得的,都是些杀人无数的强盗啊,暴君啊等等,可是相信佛教的唐僧却不信,他不管怎么样都不让悟空杀人,却不去管那些恶人去害人,我总是觉得悟空很冤枉。
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大肥猪,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就是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许多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回来却随便找个借口说个谎想敷衍过去,但总是被机灵的悟空识破,被整得很惨。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上总是想这想那,而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这类丧气的话。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作用,如:在师傅被白骨精抓住时,他来到花果山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了出来,最后,把师傅救了出来。所以我觉得八戒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也会有智慧的火花。
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虽然没有悟空那么厉害,但是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而且,在师徒四人中,他是除了悟空以外最警觉的人,也可以提醒一下师傅。
唐僧在他们师徒四人中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他总是被妖怪抓走。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悟空,我想,他一定已经去另外一个西天了。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不仅念紧箍咒,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不仅不要快速到达西天而不让悟空自己飞去取,甚至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也从没让悟空帮他飞过。唐僧在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他,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这是因为他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信念吧。
虽然《西游记》已经很老了,可是我相信它的魅力会经久不衰,因为这师徒四人,实在各有妙处,很吸引人。
放寒假了,为了让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丰富起来,学校也许会留读一本好书完成读后感的作业,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完成读后感,为大家整理搜索了一些读后感,供同学们参考。
寒假读书心得:《西游记》读后感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着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廿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西游记》是中国人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之一,我从小到大看《西游记》的时间不下二百小时,几乎每一集都看过十多次。《西游记》是明代吴承恩所作。故事从石猴出世写到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历尽艰辛,排除万难,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回真经,修成“正果”。《西游记》里还有许多世人应学习的东西。
就拿师徒四人去取经来说吧!一路上他们步步危机,困难重重,险些丢掉性命,但他们就是不放弃,是因为孙悟空神通广大吗?不是,是因为他们有恒心、有毅力。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有自己的理想,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成功,这是因为他们遇难而退。在学习上也是这样,不少人成功,也有不少人失败。而有些IQ不是很好的人却能加入成功的行列,这不正是靠着持之以恒、永不言弃的精神吗?明代在吴承恩笔下,上演了一场知难而进、获得成功的大戏。现在,我们要用永不放弃的精神,继续创造中华民族那壮丽、不朽的精彩篇章。
《西游记》读书笔记15
在这个假期里,我在爸爸指导下看了我一直想看的一本书——《西游记》。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另外三本就是《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
《西游记》主要讲了东胜神州的傲来国有一块仙石。一天,那块仙石裂开了,从石头里蹦出来一只石猴,那就是《西游记》的主角之一,孙悟空。接着孙悟空来到了花果山,和众多的猴子们一起生活。有一天,孙悟空和猴子们去寻找一个水路的尽头,发现是一个瀑布流下,众猴说:“要是哪只猴子跳进去找到水源,我们就拜他为大王。”这时孙悟空跳了进去,发现了水帘洞,就成为了众猴之王。
然后又历经了千辛万苦拜了一个师傅,学习了72变和筋斗云,然后又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大闹天宫,然后经观音菩萨点化,跟着唐僧西天取经,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
《西游记》里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是一群勇敢、正义的人。他们四个人团结合作,相互帮助,并通过不断的努力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了成功。
我最喜欢《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他是一个勇敢、正义、聪明的人,一路上保护师傅,不管是师傅要赶走他,都不离不弃,尽心保护师傅。
《西游记》是一大古典名著。
书名:
《西游记》
作者:
[明]吴承恩,他是我国明代杰出的文学家,出生于一个小商人家庭。吴承恩天资聪颖,年幼时就因善于写文章而闻名乡里。
人物特点:
唐僧:虔诚坚定,心地善良,心存善念。
孙悟空:疾恶如仇,无所畏惧,神通广大。
猪八戒:好吃懒做,胆小好色,温和善良。
沙僧:正直无私,任劳任怨,一心求佛。
内容简介:
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的路上困难重重,危险不断,但他们不曾放弃,由徒弟三人一路保护唐僧。他们经穷山恶水,斗妖魔鬼怪,他们心中有想取得真经的梦想,这梦想指引着他们跋山涉水,远征天涯,直到最后梦想成真!
我的摘抄:
优美字词:
风餐露宿,响彻,纵然,责怪,洗耳恭听,筋疲力尽,坻御,恍然大悟,金箍,眼疾手快,不胜惊骇,包袝......
摘抄语句 :
1、沙僧一看,大师兄不见了,不停的埋怨八戒。悟空觉得好玩,在八戒的耳朵里大喊:“悟净,我在这儿呢 !”吓得八戒连忙求饶。悟空这才恢复了原样,仍趴在八戒的背上,让八戒背着一起向前走。
2、他们来到那妖怪的住处,发现门外没有水。于是悟空变成一个长脚虾婆,跳到门里,直见那个妖怪和斑衣鳜婆正商量吃唐僧肉,得知唐僧在宫后的石家庄。悟空找到唐僧,安慰了他一番,便从原路出来,见到了沙僧、八戒,让他俩把那妖怪引出水面,自己到水上等着。沙僧、八戒按照计划在大门前大喊大叫,那妖怪一出来,兄弟三人便和妖怪打了起来。不料那妖怪的一柄铜锤十分厉害,三人打了两个时辰仍不分胜负。
心得 :
在我们前往梦想的路上,难免会遇到困难挫折,但那不足以打败我们对梦想的追求。只有我们勇于直面困难,击败困难,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才会多姿多彩。我们不要一遇到困难就退缩,不要被困难击垮,一定要坚强。要敢于和困难作斗争,一定要相信自己,不要轻易放弃!
西游记读书笔记800字三篇
导语: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在读书时,写读书笔记是训练阅读的好方法。下面是西游记读书笔记800字三篇,欢迎阅读!
《西游记》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西游记读书笔记800字。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从小到大,我在电视上看过无数次《西游记》,小时候看《西游记》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有趣的情节。光阴飞逝我慢慢长大,但是西游记并不会因为我的年龄增长而被我厌倦,我还是那么的爱看。当然,长大后,我就对书中的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就有了一些看法。
我对其中的各个角色的性格和曲折有趣情节可以说是耳熟能详,但真正品读整本书,却是近段时间的事情。因为我曾经认为,看电视剧多好啊,既简单易懂,又有充分的视觉和听觉享受,何必拿起一本厚厚的书去钻那些自己不懂得文字。现在看来,我当时是大错特错了,一样的故事,一样的人物,书中比电视剧更精彩更扣人心弦,让人恍若进入了一个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全然忘记了身外的世界。
《西游记》是经久不衰的大作,能让众多读者百读不厌,它创造了我国乃至世界上神话小说的巅峰,不愧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是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这部小说记载了师徒四人要去西天取经的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种的困难,他们为了取到真经,挑战了八十一种的困难,还受了许多伤呢……
师徒四人最忠厚的是沙僧,他忠厚老实,一心想取到真经,令我感叹不已。
猪八戒,大家都知道,他好色好吃好玩,一心贪婪,做不成事。他遇到困难时,只想着退缩。他取到真经时,还求佛祖让自己下凡来玩呢!别忘了,他就是这样被玉帝贬下凡来的。
孙悟空最大的特点是勇敢,他不怕困难,打走妖魔鬼怪。如果师父被抓了,他一定会想办法救出师父。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唐僧就是啰嗦可是是个善良闵诚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但有昏庸顽固,是非不分。意志坚强,慈悲善良。是一个虔诚执着的佛教徒,在取经的过程中坚定,从不懈怠动摇,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屈服,凭着坚韧不拔的精神,终成正果,读书笔记大全《西游记读书笔记800字》。另一方面,又性情和善,连凶残的敌人也可原谅,偏听偏信。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的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到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仅是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了成功唐僧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是他们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才得以成功这又让我懂得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的道理。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四人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这本书的作者罗贯中,为我们讲述了唐僧以及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经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的故事。正因这些故事情节吸引了很多的读者,所以这本书成为了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这本书写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一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强,成为了妖怪的克星;猪八戒~怕死好色、还很贪财;还有那沙僧~心地善良、憨厚老实;这四个人物各有各的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因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们很是佩服作者的水平。
《西游记》四个主要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那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武艺高强、还会七十二般变化,一路上冒着被妖怪吃掉的危险,保护唐僧取得了真经,因此他成了我心中的偶像,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正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我自己,经常做事半途而废。我不由很惭愧的想到自己为什么没有像他们一样做事具有坚持到底的精神?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如果我能把每件事情从开始到结束,不管成功还是失败,只要我尽力去做,我想我一定会实现自己的目标,因此我们遇到任何困难的时候都应该锲而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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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根据您的需求编辑了“西游记读书笔记”,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好像突然感悟了一些事情。 对这本书的精髓有深刻的领悟,才能够用打动人心的语言来写读后感,让我们一同坐下来享受阅读的美好时光!
读书笔记是大家平时在读书时把自己的读书心得,内容鉴赏,探讨主题,评论人物,评品语言或者读后感记下来,也可以摘抄下你感兴趣的精美语句,语段,词语。《西游记未解之谜》是一本非常值得回味的书,很多人会觉得作者在胡说八道,没有一点的实际依据,但是假如没有往深究,也得不到那些理论。作者是看得够深,够彻底,才能够分析的头头是道。
没有一点的工本和内涵的人是不会有太多的理论。就像于丹解论语,易中天品三国,他们都是到了出神进化的地步,但是他们都是在说明作品的优点,人物的性格特点,就像易中天说的:诸葛亮太神了,超出了人类,变成人妖。但是,这本书大多是在分析作者的过失以及难以理解之处,人无完人,吴承恩也是会有错的。就像在陈光蕊被杀后,殷温娇(陈夫人)见刘洪打死了丈夫,也便将身赴水,刘洪一把抱住道:“你若从我,万事皆休;若不从时,薪尽火灭!”这句话耐人寻味。作者居然能分析出他们是有关系的`,温娇不是怕死,而是怕与刘洪分手。到底作者分析的对错与否,只有我们自己再认真的往看原著。俗话说:尽信书,不如不读书。我们也要理性的往看作者的各种观点和看法。
都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难道说的就是他们的那种境界,那我们读书也就属于泛泛,能懂基本意思就足够了。舍友说:她上高中时她堂哥告诉她,假如她能把一本英文小说全部都弄懂,那么高中三年英语就可以不用学了,由于那些已经够她学了。同样的道理:要想学好,重在理解,参悟,自然而然就会有超乎想象的结果,让自己都匪夷所思。高中时,大家都在做大量的练习题,数学老师也是经常教导我们要理解,要领悟,悟性高的人往往会学的更快,更好。
联系到我们生活中,我们不管做什么事,不是要做的更好,而是要做的最好。假如我们做事能够达到我们的目标,那么,我们也无憾了。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是一本家喻户晓的经典名著。是吴承恩十分巧妙的利用了浪漫主义特征融合在了此书中,使人们深深地被他吸引,忍不住想要品味它的“鲜美”。
《西游记》主要写孙悟空因大闹天宫,而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整整五百年,后经观世音菩萨指点,同唐僧一去西天取经,他一路上斩妖除魔,忠心不二,尽心尽力地保护唐生,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正经,修成正果。
在此书中孙悟空最令我敬佩,唐僧被他的肉眼如有所误导,相信了白骨精,却不相信自己的大徒弟,把孙悟空赶走了,但是孙悟空还是再一次回到了师父的身边;妖怪一次次的把唐僧抓走,但是孙悟空一次次的想办法,把师父救回来;面对妖魔的百般阻挠,总是会一次次地化解,一次次地解决。孙悟空可真是有情有义呀。
我们身边是否也有如孙悟空这般有情有义的人呢?不是,我们反而是恰恰相反,我们是无情无义。父母把孩子送到外国去念书。有一天,他们去看他了,就在他们要回国的前一天,孩子把自己的母亲给杀了。这个孩子如此的绝情,父母生他养他,而他却是如此的无情无义。我们虽说没有他这般不孝,但是我们也好不到哪里去。面对父母的教导,我们表面上似乎在认真的听讲,其实心中已经把父母说个千遍万遍了;面对父母的责备,他们说一句,我们总会一下再说个十句来抵挡父母的说话声;面对父母的劝说,我们总会大声说话,从而盖过父母的说话声。
但是,在这世上仍旧是有有情有义的人。一位妻子病倒在床上十几年,而她的丈夫十几年如一日,陪伴在她的身边,和她一起与病魔作斗争,在她痛苦的时候给她安慰;在她害怕的时候给她鼓励,使她有信心,坚强地活下去。
就连生性顽皮的孙悟空都可以被情所感化,更何况是我们这些生性乖巧的`人呢?让我们大家也学一学孙悟空的有情有义吧。不要把父母对我们的爱,在你的心中成为了恨,成为了你不再像小时候那样喜欢父母的理由,成为了你终生的遗憾。
孙悟空如此的有情有义,而我们却是无情,你也去品一品《西游记》吧,我相信你一定也会从中感受到孙悟空的有情有义。
“圣僧努力取经编,西宇周流十四年。苦历程途遭患难,多经山水受迍邅。功完八九还加九,行满三千及大千。大觉妙文回上国,至今东土永留传。”这是我国四大名著《西游记》的真实写照。以前是看电视了解唐僧取经。这次通过看书却品出了新的味道。
众所周知,唐僧取经的成功离不开三个得力的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唐僧的大徒弟要练过硬的本领,漂洋过海,寻访名师。经过一番苦练终于练就了七十二般变化,一双识别妖魔鬼怪的火眼金睛。才可护送唐僧西天取经。八戒最大的特点就是可爱。只要有他就会有笑声,有人误会他懒惰。其实收拾包袱、喂马的工作他都一丝不苟,挑不出什么错来。但是他很小气,总是暗地比较,自己比别人多干了多少。的确,八戒在队伍里面确实是个人素质最差的一个。但是我想并不是由最好的人员组合起来的队伍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队伍的整体功效。一个强大的完整的队伍,成员必须要有不同的特点和分工。你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通风报信的往往是八戒。而打不过就跑这个特点也只有八戒有。我记得以前有个将军,他就是要用怕死的兵放哨。别人不解。他说假如用勇猛的士兵放哨站岗,遇到敌人一定会战死,而胆怯的士兵则会跑回营中报信。这就是说明人员搭配问题的很好的一个例子。
在看《西游记》的过程中我觉得唐僧确实是一位优秀的领导人。他有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唐僧之所以能取回真经,不仅仅是有三个勇敢的徒弟,更重要的是他本人有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无论是妖魔鬼怪想要吃掉他,还是各种美女诱惑他。他都毫不动摇,抱定一个信念:不悲观、不气馁,最终取得了胜利。最终唐僧师徒四人齐心协力、团结一心,其利断金。取经途中孙悟空等人遇到困难时,虽有矛盾,但最后都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了师傅,上天入地,遍寻各方神圣。我想如果没有他们的团结,就没有最后四人终成正果。
《西游记》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它非常的好看,真不愧为中华民族的骄傲!
之前我只是看动画片与电视剧的《西游记》。这次我让妈妈买了本书。特好看!
书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因为他总是聪明过人、助人为乐、能分辨好人与坏人,来守护唐僧和弟兄们。他就像我们现在的人民警察一样,火眼金睛,抓坏人救好人,时刻保卫着我们。
而唐僧过于善良,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好,因为他只看表面,不了解人的本质。遇到麻烦的事情就不动脑筋,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的缘故吧,有时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还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说明了遇到事情要先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信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不过我也很喜欢猪八戒。我觉得他是个性格单纯可爱,有正义感的人。只要他想做的事,他就一定会去做。他会奋不顾身地保护师傅的安全,而不考虑自身的安危。看上去他有些笨不动脑筋,但是人们觉得他笨的可爱。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不怕敌人的胆量。不过有些事在做之前要仔细考虑,想清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要凭自身的`能力去做。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身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虽然《西游记》来源于唐僧的原型玄奘西去天竺取经的故事,但在吴承恩的笔下,主人公变成了富有反抗精神和进取精神的孙悟空,而唐僧作为了传统的象征受到了一定的怀疑和批判。这与作者生活的明朝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反对传统儒家伦理,追求个性的思潮的产生有密切的关系。唐僧在《西游记》中的形象是复杂的,但在第二十七回的形象可谓是懦弱,愚善,迂腐,自私。开篇唐僧跟孙悟空“要饭吃”的情节很有意思。不给饭吃,他就骂“你这臭猴子!”还抱怨“我肚饥怎行?况此地山岚瘴气,怎么上得雷音?”一副懦弱无能的形象。有桃子吃了,就又欢天喜地,颇像耍脾气的小孩子。当妖精幻化成少妇来送斋饭,他又给人家讲“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指责人家独自在山间行走“不遵妇道”。另外,这一回中唐僧的自私自利也有多处体现。他拒绝妖精的斋饭时说“假如我和尚吃了你饭,你丈夫晓得,骂你,却不罪作贫僧也?”在训斥孙悟空杀人时说“你在这荒郊野外,一连打死三人,还是无人检举,没有对头;倘到城市之中,人烟凑集之所,你拿了那哭丧棒,一时不知好歹,乱打起人来,撞出大祸,教我怎的脱身?”在唐僧的心中,取得真经是一切的目的,是一切的指挥棒,徒弟们都是为了取经服务的,所以不能拖了他取经的后腿。唐僧听信猪八戒的谗言,不信任悟空,一定要赶走他,当孙悟空向他拜别时,他竟然唧唧哝哝地说“我是个好和尚,不受你歹人的礼!”这等小气的心胸,看来对与佛家宽厚的要义还没有完全了悟。
在《大话西游》中,唐僧的形象受到了颠覆,变成了一个婆婆妈妈,罗里啰嗦到让你吐血的喜剧形象。其实原著中的唐僧就很有些懦弱,又喜欢说教,导演把他这一缺点可以放大演绎,解构了圣僧庄严刻板的形象。他的经典语录“人和妖精都是妈生的,不同的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你妈贵姓啊?”“所以说做妖就象做人一样,要有仁慈的心,有了仁慈的心,就不再是妖,是人妖。”不仅恶搞了他的愚善,在另一个角度上也重新审视了人和妖精的势不两立。“你想要你就说话嘛,虽然你很有诚意的看着我,可是你还是要跟我说你想要的,你真的想要吗?那你就拿去吧!你不是真的想要吧?难道你真的想要吗?”这些搞笑的台词塑造了唐僧磨磨叨叨的形象,还有那首经典的OnlyYou,都把唐僧推上了喜剧的舞台。
《西游记》读书笔记3篇
《西游记》读书笔记1
《西游记》是从大唐玄奘法师的故事演变而来,在唐朝最著名的西行故事,被演绎成了中国最出名的故事之一,近现代有《悟空传》《大话西游》等系列的再演变,不少人去解读什么是真正的西游记,甚至连管理学都套上了《西游记》的例子,可见《西游记》的通俗性。
小学的时候,幻想过自己读过四大名著,长大后才想起看的是电视剧,于是找时间补了下,虽然没看出什么大道理来,佛道神魔鬼怪的,依旧觉得故事很精彩,部分细节很有趣,可见个人的思想并没有多深刻,这种不必深刻,只是当《西游记》是本故事书的感觉,读起来真好。
读1、2遍《西游记》无法让人倒背如流,除了“原是那个弼马温”,“杀你的是那泼猴不关贫僧事”这些网络段子外,印象深刻的真是少数,当然还有所谓的有背景的妖怪都放了,没有背景的都打死了。
印象深刻的大致有3个地方。
1个是狮驼国,似乎最近有电影要上了,那狮驼国的人间炼狱的惨相,阅读时不禁毛骨悚然,狮驼国的故事,是全篇最正义的故事篇章,尽管猴子在五行山上当大王的时候也可能曾经如此。
1是个女儿国,在电视上缠绵悱恻的爱情,在故事书里一带而过,女儿国王被猴子施了法术,就放唐僧走了,也没那么多感情戏,悄悄问圣僧,女儿美不美,并没有这么凄婉的故事。
还有1个是孙悟空的求学之路,猢狲求学十余载,从南部瞻洲到北俱芦洲,基本踏遍世界,谦逊有礼,一招学得术法,得意忘形。那时候如果见到一个像猴子一样的人,大概是不以为异的。
十多年前,《大话西游2》打开的如梦如幻的画卷,所展开的故事,已经不是今日的游戏所能再现的感动了,这种记忆,大概是对《西游记》系列有情感的缘故吧。
《西游记》读书笔记2
神佛妖魔故事在我国有悠久的创作传统和丰富的艺术积累,也有外来的主要是印度佛教文学的濡染。《西游记》便是如此,今天的笔记说的是第九回:袁守诚妙算无私曲,老龙王拙计犯天条。
虽然具体结果要等下回分解,但老龙王堂堂龙王竟出拙计?!实在无法理解,当然也是为了衬托出孙大圣的皮、调皮。
才读第九回,我就对西天取经有着无限的期盼。回想着以前看电视积累的幻想,那真只是冰山一角。谁曾想,书里的故事更为精彩。作为西天路上的艰险和灾难体现者,大都是狮、虎、豹、狐、鼠等动物变化的妖精,克服那些阻难的主要人物也是猴、猪的精灵,这些都是拟人化的动物,也正是童话中的人物,于是《西游记》自然着上了童话的色彩。
爱上这本书不仅是因为有童话色彩,另外一个原因是剧情——剧情曲折离奇,当中的师徒对话泛含着优美、幽默,便更成了妙趣横生、兴味无穷的童话,少年儿童们便被它吸引,其中就包括我。
这本书中有许多令人难忘的回目,在这一共有六百八十八页,一百回篇的书中,我无法相信我是看过电视剧的。当中的许多故事和电视剧中的情节都截然不同,书中很多炫酷的词语在我脑海中形成的一个个动作和电视剧却有些不协调,所以我个人更爱书一些。
《西游记》读书笔记3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得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在打白骨精这一回里,他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是凡人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这一路上他们经历艰难险阻,不管多累,多饿,不管妖怪是多么的阴险狡猾他门都一一打败他们,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西游记写的是一些神怪妖魔的故事,说的是孙悟空如何护送唐僧前往西天取经,普度众生。这本书真是把想象力发挥到了极致,其中的故事小的时候在一些电视剧里已经了解了一些,现在一看,才突然觉得古人真是了不起,居然有这么丰富的想象力。这本书的前言里说西游记的故事情节是根据以前人们的不断丰富完成的,由各个时期人们的想象,由此我看到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丰富智慧。孙悟空这个人物简直是写活了,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他不像是一个神仙,而是一个真实的生活在我们周围的人。猪八戒的种种毛病好像也变得可爱了许多。这本书真能吸引人。
小说虽可以说是一部具有中国传统特色地神魔小说,但它却融合了佛、道、儒三家的思想,既在神、佛世界中注入了现实社会的人情世态,又时不时地在小说中插入几句儒家的经典名句,使之显得亦状亦谐。另外,小说是以神圣庄严的取经故事为题材,但是作者在具体描写时却又丧失了宗教的神圣性。有时他揶揄神;有时他又嘲笑魔;有时他把爱心投向魔;有时他又把憎恶抛给神。
《西游记》这本书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吧!它是一部古代小说却可以流传至今,想必它一定很好看吧!于是我就费尽心思把它买下来。在我小学时代它可以算得上是一个“聚宝盆”,保存得很好,不能出一丁点儿的差错,而这本书至今还被我保存得很好,封面看起来就像新的一样,甚至可以放回书店再次出售。
这本书给我的生活增加了无限的乐趣,最吸引我的部分就是“三打白骨精”,我只要闲下来就会打开它看上一会儿,有时一看就放不下了,这也许就是我不太爱和别的同学玩的原因吧。
三兄其一孙悟空,他是一个聪明、伶俐的猴子,有时候却被他的师傅误解。他师傅什么也不知道总认为那些穿着普通的人都是好人,其实当中的好多人是想吃他的肉,可他还以为自己是对的,当恶果发生时只有猴子来承担。最可恶师傅手中的杀手锏——念紧箍咒,它会让猴子疼痛难忍,这时候猴子只能向师傅求饶。
三兄弟中的'沙和尚,他是一个诚实、憨厚的人。只要出行他的肩上总会有师傅的经书和一些生活必需品,他真像一头老牛。不管走到哪里他都会把这个担子给担起来,他的脖子上有一串庞大的佛珠,应该也很沉吧?可他从不说累。
三兄弟中的猪八戒,他好吃懒做。只要见到好吃的他就想据为己有,做事情的时候吧,他又什么也不想做。他除了吃和睡什么都不做,每次让他去办点事他根本不尽心尽力地做,只会滥竽充数。在我看来他就等于没做,也许是他太笨了吧!
我最想做沙和尚那样的人。因为我本来就诚实,做事很认真,从来不会马马虎虎。虽然说我做事情很慢但是做出来一定令人满意。
虽然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一定的缺点,但是正应了古人的那句话:“金无赤足,人无完人”,因此我还要学习他们的优点和长处。孙悟空聪明伶俐,沙和尚善解人意,猪八戒鬼怪精灵,这些都值得我们学习。
师傅在他们兄弟三人的帮助下经历了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虽然在取经的途中,他们每个人都经历了不同的磨难,但是他们不畏艰辛,遇事总能解决,所以我觉得他们是伟大的。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由吴承恩编写而成。此书描写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传奇故事。作者通过虚幻的世界,对封建统治者的态度颇可玩味,在《西游记》中,简直找不出一个称职的皇帝;宠信妖怪的车迟国国王、要将小儿心肝当药引子的比丘国国王,反正不是昏君就是暴君。
孙悟空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的善良、调皮、机灵、法力无边、对各天神说话时的直率、打妖怪时的执着(尤其是在三打白骨精那一回)和对兄弟、师傅和猴子猴孙的情谊。在唐僧师徒四人中,孙悟空经常第一个发现妖怪,可是他的师傅唐僧却总是轻易地被那些装扮成好人的妖怪欺骗,而对打死妖怪的悟空念紧箍咒惩罚,甚至不顾他的解释把他赶走。悟空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听师傅的话,没有死皮赖脸地跟着师傅。但是当八戒又来找他帮忙时,他一听到师傅有难,就不记前嫌、义无返顾地跑去救师傅,没有半句怨言。他虽然天生比较冲动,性格比较火爆,有时会因为一时冲动而杀生,但是在我看来,那些人都是罪有应得的,都是些杀人无数的强盗啊,暴君啊等等,可是相信佛教的唐僧却不信,他不管怎么样都不让悟空杀人,却不去管那些恶人去害人,我总是觉得悟空很冤枉。
唐僧
唐僧在他们师徒四人中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他总是被妖怪抓走。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悟空,我想,他一定已经去另外一个西天了。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不仅念紧箍咒,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
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不仅不要快速到达西天而不让悟空自己飞去取,甚至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也从没让悟空帮他飞过。唐僧在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他,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这是因为他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信念吧。
猪八戒
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大肥猪,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就是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许多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回来却随便找个借口说个谎想敷衍过去,但总是被机灵的悟空识破,被整得很惨。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上总是想这想那,而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这类丧气的话。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作用,如:在师傅被白骨精抓住时,他来到花果山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了出来,最后,把师傅救了出来。所以我觉得八戒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也会有智慧的火花。
沙僧
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虽然没有悟空那么厉害,但是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而且,在师徒四人中,他是除了悟空以外最警觉的人,也可以提醒一下师傅。
《西游记》是一部伟大的浪漫主义的长篇小说。它不仅创造了一个神奇的,丰富的幻想世界,而且具有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涵和优美完整的艺术形式。全书共一百回,第十四回以前,穿插着大闹天宫,魏征斩龙,唐太宗入冥,刘全进瓜,和玄奘奉昭取经等内容。其中大闹天宫是《西游记》最精彩的部分。作者在这里塑造了孙悟空这一叛逆的英雄形象。揭露了天宫统治者的腐朽无能,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中人民坚毅无畏的反抗斗争精神。后八十六回写玄奘师徒西行取经,经历了数十番离奇古怪的灾难,终于达到了西天,取经成功,表现了他们克服困难的坚强毅力和征服自然的英雄气概。全书幽默诙谐,充满活力和乐观精神。
相信这本书能够通过阅读给读者带来更丰富的生活思考。读后感强调的是“感”受。适量地引用原文,详实地表达感受,希望这篇“西厢记读书笔记”能够符合您的阅读喜好并让您感到满意。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来到这个页面,我们将尽力满足您的需求。
古代女性地位及命运——《西厢记》读后感2000字: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从此有了......《西厢记》!
崔莺莺,已故相国之女,才貌双全;张君瑞,没落贵族之子,风流倜傥,才华横溢。像所有的小说话本一样,暮春时节,普救寺内,才子佳人一见钟情,从此堕入情网,执迷不悟;可恨封建大家长卑鄙狠毒,棒打鸳鸯,先许婚又赖婚,即使是才子佳人生米成熟饭后仍要一条路走到黑;才子佳人怨恨却又无力,相思成疾,最后在善良侠义的侍女红娘帮助下才能暗中传情一解相思苦。也像所有戏文里说的那样,才子后来考上状元荣华富贵,小姐的爹娘都原谅她,姐妹都祝福她,奴仆都羡慕她。最重要的是,最后才子佳人白头携手恩爱一生,童话式结尾,大团圆结局。
有句话说,第一个这样写的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是蠢材。这样的剧情走向在当时大概是开天辟地第一遭,也许可说是轰动式的,奈何这种剧情后世玩得太多,逐渐烂大街,让人难以有惊艳之感。然而还是感谢《西厢记》,被它的情节和语言震惊到,我终于能够理解“小说话本雅俗共赏”是个什么意思......这妥妥的就是现代网络言情的古代版啊!
《西厢记》中表现得最为出彩的绝对是女性,而古代女性又是一大值得探讨的命题,因此我总是试图通过这部作品来理解当时的女性地位和女性命运。众所周知,作者王实甫虽是元朝人,《西厢记》却改编自《莺莺传》,唐朝传奇。历代王朝女性地位最高的当属唐朝,小说中女性表现出的自由热情也就不难理解,即使这种所谓的地位高只是相对而言。
要探讨这个话题,我想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人们谈起文学中的经典爱情,就不得不说梁祝、罗密欧与茱莉亚、牡丹亭和西厢记了。而《西厢记》作为反封建礼教的代表,更是被人们津津乐道。
谈起古人的爱情观,今人会不由自主的联想到“古板”“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诚然,封建传统中礼教的力量之大是不容反抗的,我国古代多少痴男怨女的爱情为封建礼教所扼杀,只得饮恨终生含恨而终。但《西厢记》让我们耳目一新,精神一震。张生与崔莺莺相遇,相会,相恋,相爱,一波三折,最终越过那堵封建礼教之墙,步入婚姻的殿堂,有情人终成眷属,让我们现代所谓的“?潘?”看到了癞蛤蟆迟到天鹅肉的熹微之光,不得不说《西厢记》是一部很好的励志书籍。
先来说说张生与崔莺莺的相遇。张生本是西洛人,是礼部尚书之子,父母双亡,家境贫寒。他只身一人赴京城赶考,路过此地,忽然想起他的八拜之交杜确就在蒲关,于是住了下来。听状元店里的小二哥说,这里有座普救寺,是则天皇后香火院,景致很美,三教九流,过者无不瞻仰。一日,小姐与红娘到殿外玩耍,碰巧遇到书生张生。一段美丽的爱情就从游玩开始了。好的爱情都有一个好的开始,悲剧的爱情是猜中了开头没有猜中结尾,张生很幸运,猜中了结尾。当然那傻小子的傻气很令今日我辈的羡慕,现在你敢跟街头一不认识的美女要电话号我不奇怪,你要是敢一直跟着人家不被当做变态那我就要拜你为师了。
再来说说相会到相恋的过程。一天,崔老夫人为亡夫做道场,崔老夫妻人治家很严,道场内外没有一个男子出入,张生傻气又犯了,硬着头皮溜了进去。这时斋供道场都完备好了,夫人和小姐准备进香了。张生想:“小姐是一女子,尚有报父母之心;小生湖海飘零数年,自父母下世之后,并不曾有一陌纸钱相报。”
张生从和尚那知道莺莺小姐每夜都到花园内烧香。夜深人静,月朗风清,僧众都睡着了,张生来到后花园内,偷看小姐烧香。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莺莺也随即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张生夜夜苦读,感动了小姐崔莺莺,她对张生即生爱慕之情。
不得不说古代的女孩太好骗了,一首小诗,夜夜苦读就能让她倾心。当然,这也是由于青年男女间天然的吸引,也是自然的奇妙之处。产生爱慕之后,他们就开始欲拒还迎、羞羞答答的勾搭了。这中间红娘是不二功臣,指望那只有傻劲儿没有计划的张生跟那想越界又过不了自己内心礼教那关的莺莺小姐,我看悬。红娘的敢爱敢恨、直爽率真颇有江湖儿女的风范,这种气质就算是现在的女性也并不是都有。
再然后就是孙新虎想要抢莺莺,张生找自己哥们救了莺莺,老夫人却反悔自己说出去的话。依我的看法,老妇人反悔的很合情理。老夫人说“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能杀退贼军,扫荡妖氛,就将小姐许配给他”这句话的时候是有一个前提的——崔莺莺想自杀,老夫人说出这句话是在心理上打消崔莺莺自杀的冲动,事后反悔也不是大错。况且,一个趁火打劫的人跟孙新虎本质上也没多大区别吧。老夫人一反悔,张生就受不了了,大嘴的肉掉了,煮熟的鸭子飞了,这想不通嘛。最难过的是丈母娘那关啊。
这一得一失间,张生就病了。至于病的多重,从他翻墙的姿势来看,估计不轻,莺莺怪他翻墙下流,可见动作不怎么潇洒。不过这个病很值得,张生成功的用憔悴的形容激起了莺莺的同情,“翻墙”成功了!最后连未来的丈母娘也妥协了,只要张生能考个功名,就皆大欢喜了。
张生跟崔莺莺恋爱成功可以说是占得了天时地利人和,天时——碰巧遇到崔莺莺在普救寺上香,地利——寺庙的墙很矮,曲径通幽实在是幽会圣地,人和——红娘牵红线、绑红线的功夫都是一流啊,其中的一点点小插曲都成了张生的垫脚石,孙新虎成全了张生英雄救美,老夫人的阻拦让叛逆期的崔莺莺逆流而上。
现代人总是认为古代人迂腐,都是男女授受不亲、父母之命不可违,男子都是诗书仁义,女子都是深藏闺阁、裹小脚绣鸳鸯。可是我从《西厢记》里却看到了古人对爱的真实渴求,他们认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纵有门第之见,父母之命,可仍然去勇敢的跨越过去。其实,残害女子的封建礼教大多是明清时期产生的,我国古风淳朴,不矫揉造作,顺应自然之道,生生不息。孔子曰:诗无邪。那才是我们中华民族最本质的美。
说古人注重门第之见,现在的人又何尝不是?没有房子车子票子谈什么爱情,情比金坚?过时了吧。人们物质的欲望越来越重,爱情反而成了物质的附属品,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很悲哀的事。
读西厢,我们赞美张生莺莺翻过封建礼教的束缚,那么,我们是不是该减轻对物质金钱的欲望,还爱情本来的淳朴,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的纯真。
这是我读《西厢记》的一些感想,浅浅的谈一些自己对爱情的看法,如有偏激,实在是无心之过。文章最后祝有情人忠臣眷属。
现如今,青少年对读书已经失去了兴趣,包括我自己也在内,但是唯独有一本小说我至今难忘,使我读过后流连忘返,这本书是余华写的《第七天》,它给了我许多的启发。
那是在许多年前的一个暑假,我读到了这本书。书从一开始就讲了一个死者的所见所闻,发现了许多他活着时不曾知道的事。主人公被他的养父给养大,养父很疼爱他,后来养父去世了,主人公知道了很多事,所以主人公想去寻找养父。在途中主人公遇到了许多不同死法的人,看到了这个世界的不公,很多人全都是惨死的,让我感到十分的悲哀。
余华通过《第七天》这篇小说让我看到了人的亲情,爱情,让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每个人之间都互相有爱。其中有一个片段,讲的是曾经为主人公杨飞喂奶的李月珍,看见了许多孩子尸体,但向上面报道,他们却当做医疗垃圾而弃之不理,李月珍又在途中不小心出了车祸去世了,当作者杨飞想起这事后他来到李月珍身边,发现她和那群婴儿在一起,甚是可怜。每每想起这段我都感到十分悲愤,人群的冷漠,社会的淡然全都体现的淋淋尽致。
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主人公杨飞与养父金彪之间的亲情了,金彪名字虽然凶狠,人却温柔和蔼。他是从火车上捡到杨飞的,他和杨飞一起生活,没有让杨飞受过一丁点的苦头。后来杨金彪因疾病住院,杨飞尽心照顾。杨金彪为不拖累杨飞而离家出走,却不曾想杨飞也因寻他时发生意外,来了另一个世界。杨金彪从头到尾都没嫌弃过杨飞,他在婚姻与杨飞之间还是选择了后者,他也没曾想过因为自己,杨飞会这么早来到这个世界,父子俩人都后悔自责,却都又挽回不了。给我留下抑郁和感动交织的情感。
“你这么快就来了。”“我在这里每天都想见到你,可是我不想这么快就见到你。”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不能理解这句话,现在再看一眼这句话,其中包含的责任与爱是那么的强烈。这句话是第七天杨飞在殡仪馆见到父亲杨金彪后,杨金彪对他说的。此时此刻,我才能读懂其中的蕴意,金彪渴望见到儿子,可他又希望儿子能继续活下去。每每读到这都会使人感到抑郁,并且重新审视亲情的重要性。
《第七天》即使我感动又使我抑郁,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蕴含的往往比我们所想象的要多得多,因此我们更应该燃起读书的兴趣。我也希望,能再读到像《第七天》这样让人感慨的好书!
一个偶然的原因,重新看完了老舍的《四世同堂》。说是重新看,其实以前并没有看过。对很多名著的感觉都是这样,总听人说,也看过电视剧,就觉得自己看过了。
开始还担心看不下去,但拿起来就放不下了。我以前认为很多国内的经典,都名不符实,但对于老舍,我显然属于无知和不敬。
小说最吸引我的,也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老舍写出了中国人复杂的人性。尽管他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事,但我们今天来看,仍然觉得老舍写的都是我们身边的人。
没有华丽的修辞,没有轰轰烈烈的大事件,只有朴实的京腔京韵,和小胡同里吃喝拉撒的日常生活。但就是这样的简单的生活,在日寇的铁蹄下,人们也难以安生。不同的人,不同的背景,不同的人性,不同的境遇。
善与恶,有人是绝对的善人,有人是天生的恶棍。这两类人,我们都能理解。但更多的人是在善与恶之间挣扎,为了生存,为了家人,为了自己,时而出卖朋友,时而坑害邻里。
一个人平常不做坏事不难,但当坏人以你的生命相威胁,或以你的家人的生命相威胁时,你能选择牺牲自己,不去坑害别人吗?战争的残酷,不单是来自敌人的杀戮和毁灭,还有来自对人类善良的摧残,它能把好人也变成恶兽,让那些心地善良的人生不如死。
我今天才知道,老舍的《四世同堂》是解放前完成的,但真正在国内出版已是1980年。
《四世同堂》的最后一个部分,已经不是中文原稿,而是老舍在解放后删改过的,为了当时的政治需要。1966年8月24日,不愿作恶的老舍,在北京投太平湖自尽。
近日,在老大的推荐下,读了元代王实甫所著的古典戏剧《西厢记》。之前没有完整地读过,只知道大概的故事情节,中学时也学过《长亭送别》这一章节。如今细细品读之后,被张生和崔莺莺那种超越时代的敢爱敢恨,勇敢追求爱情的精神深深折服。剧中,张生和崔莺莺从相遇到相知到私定终身再到终成眷属,两人所见次数并不多,可以说每一次见面都是电光石火般地心灵碰撞,是灵魂与灵魂之间深层次的对话,每一次见面都折射出了如彩虹般绚烂,华丽,艳美的光芒!
第一次见面,是张生前去欣赏普救寺美景,无意中遇见了容貌俏丽的崔莺莺。纳兰性德有句“人生若只如初见”,张生的这惊鸿一瞥,使得他不由惊叹“十年不识君王面,始信婵娟解误人”,正如王菲在传奇中所唱: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这就是一见钟情的魅力!于是,张生满心欢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就恳求方丈借宿普救寺,住进了西厢房。
如果说第一次见面是偶然,那么他们的第二次见面就是张生刻意为之。张生打探到了莺莺会在后花园里烧香,于是偷偷观看。“情人眼里出西施”,第二次见到莺莺,张生只觉“比我那初见时庞儿越整”,“看他容分一捻,体露半襟,蝉香袖以无言,垂罗裙而不语。似湘陵妃子,斜倚舜庙朱扉;如玉殿嫦娥,微现蟾宫素影。”此时的莺莺在张生眼中无疑是完美的,甚至近乎神圣!张生既为表露自己也有试探莺莺之意,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荫寂寂春,如何临皓魂,不见月中人?莺莺听罢马上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一唱一和之间,高山流水,琴瑟相合,两人顿生惺惺相惜之情。莺莺转身回顾,张生笑脸相迎。此刻,月朦胧,花无影,唯有甜蜜与芬芳在四周升腾,弥漫。爱情的小火苗已熊熊燃烧,大有燎原之势。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得今生的一次相遇。冥冥之中,缘分早已天定。张生对莺莺爱的炽烈,恰逢崔老夫人许下退敌者可与莺莺共结连理的承诺。张生顿时热血沸腾,休书与好
2.——读元曲《西厢记》后感
现如今大家好像都很浮躁,看新闻只看标题,读书都看杂志或精读版,学***写完作业然后马上干其他事去了静下心来读书的人很少了,读名著的就更少了,特别是语言晦涩的古文。但是,人活着,终归还是需要文化的滋养,读名著修养身心,未免不是一个让自己心神宁静,陶冶情操的好方法。
不久前读的《西厢记》,这里可不是央视的电视剧,而是原版的王实甫的元曲《崔莺莺待月西厢记》简称《西厢记》,有些难懂,还是咬牙看完了,很精彩,语言和内容。
这个故事没有什么新鲜事。有很多关于一对夫妇对抗家庭压力的故事。肥皂剧到处都是!但是要知道这部戏什么时候出来的?在元代,在当时的社会看来,这种思想是非常大胆、反叛和强大的。典型的抗风建筑将安排婚姻和宗法制度,追求自由和爱情。需要多少创新和勇气!
赵景深先生把《西厢记》称为“中国古典文艺中的双壁”之一,那一壁即《红楼梦》。能与《红楼梦》并驾齐驱,它的文学价值与艺术价值可见一斑。**柯尔施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纲要》中就说到:
“单就剧情的发展来和我们最优秀的歌剧比较,即使在全欧洲恐怕也找不到多少向这样完美的剧本。”这些并不是对《西厢》的推崇和炒作,这是一种信服。
《西厢记》最突出的成就是从根本上改变了《莺莺传》的主题思想和莺莺的悲剧结局,把男女主人公塑造成在爱情上坚贞不渝,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并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得到美满结果的一对青年。这一改动,使剧本反封建倾向更鲜明,突出了“愿普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的主题思想。在艺术上,剧本通过复杂的戏剧冲突,完成了英、张、红娘艺术形象的塑造,使人物形象生动鲜明,增强了作品的戏剧性。
爱情有轰轰烈烈,亦有刻骨铭心,或是平淡似水,亦或痛彻心扉。爱情里有快乐,有伤痛,有幸福,亦有不幸。爱情是妙不可言的,是不可捉摸的,两个人相爱,结局有美满,有伤感,不一而同。
其次为价值。从古至今,从内由外,都对《西厢》做出了无法比拟的评价。赵景深先生把《西厢记》称为“中国古典文艺中的双壁”之一,那一壁即《红楼梦》。
能与《红楼梦》并驾齐驱,它的文学价值与艺术价值可见一斑。陈继儒更是把其称之为“千古第一神物”。另外,更有“《西厢记》天下夺魁”,“化工之作”,“王实甫《西厢》,千古绝词”等艺术等级甚高的评语。
乃至于国外,也把《西厢》推举到一个高峰。**柯尔施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纲要》中就说到:“单就剧情的发展来和我们最优秀的歌剧比较,即使在全欧洲恐怕也找不到多少向这样完美的剧本。
”这些并不是对《西厢》的推崇和炒作,这是一种信服。
最不可思议的便为词藻。《西厢》的曲牌、词牌、平铺和旁白,都具有无法超越的魅力,我在前面所言的“视觉冲击”,就是指,当我们的眼睛看到这些文字词曲的时候,它所给我们带来的视觉上的享受。我用八个字来表达一下我阅读的感受,即:
以眼游幸,满口余香。口中之香,实为书中之味也。王伯良言:
“《西厢》妙处,不当以字句求之,其中联络顾盼,如长河之流,它曲莫及。”在此,我虽不能把整书打录于此,而可举一二句我所记的明了、香浓的曲子,共大家赏玩。张君瑞一出,便有[点绛唇]一篇,篇上云:
“游艺中原,脚跟无线,如蓬转。望眼连天,日近长安远。”[小桃红]上言道:
“夜深香蔼散空庭,帘幕东风静。拜罢也斜将曲栏凭,长吁了两三声。剔团鸾明月如悬镜,又不是轻云薄雾,都则是香烟人气,两般儿氤氲得不分明。
”又一篇【混江龙】上说得好:“落红成阵,风飘万点正愁人;池塘梦晓,阑槛辞春。蝶粉轻沾飞絮雪,燕泥香惹落花尘。
系春心情短柳丝长,隔花阴人远天涯近。香消了六朝金粉,清减了三楚精神。”《西厢》中句,巧夺天宫,且篇幅不长,若一气呵成,半日功夫便可览遍,只此书并读一遍之理,依我看,《西厢》中词句,好似天造地设一般。
关于张生和崔莺莺的感情故事,能够说广为流传的。可是我却从来没有去想认认真真的看过。这周教师给我们讲《西厢记》,我才从心底里觉得我应当认真的看,而不再是囫囵吞枣的阅读。
剧本塑造了崔莺莺和张生两个形象,他们具有共同的特点:向往感情,追求幸福。他们互相爱慕,可是他们的地位悬殊:一个是相国之女,处在母亲严厉的家教之下;一个是书生,地位远远不及相国之女,在封建社会里,门当户对是婚姻成功的一个必备条件。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注定要经过反抗封建传统观点、反抗封建礼教,并要求两个人能够始终真心相爱,才能够取得胜利。故事就是围绕他们为感情而反抗封建、以及他们应对重重考验时对感情是否执著而展开的。
看了《西厢记》之后我觉的这样的感情史完美无缺的,崔莺莺与张生的感情有此刻难得的一见钟情,有经历各种社会给予的磨难,有来自双方家长的阻扰,他们之间的感情可谓是越演越切,在我们看来可谓是天作之合。
这个故事的结尾以中国似的大团圆给大众一个交代。而我却不太喜欢这样的结尾,我觉的过于通俗化,所以有时我会去看一些国外的经典电视及作品,我觉得他们的结尾都会留下一些空间让观众自我去细细品味,我觉的这样才让作品更有意义,才会促使人们去回味去发表自我的见解。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太喜欢大团圆的结局或直接不用想就能够猜到的结尾,所以我不怎样喜欢看韩剧结尾不是女主角得不治之症就是大团圆。
看了结尾在看一下他的正文,你是否觉得崔莺莺与张生的感情故事是否太过于完美了呀?好像他集聚了所有经典感情的必要情节于一身,就一见钟情而言,此刻科学家研究机率很低,况且在古代女子足不出户,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感情故事开始就有点梦幻般的感觉。之后又经历了社会的考验,为心爱的女子于权贵做斗争,可谓是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壮举,验证了感情史盲目的。
在之后来自父母的阻扰,就想此刻的父母一样有感情还不行没面包我的女儿会受苦的,于是一介书生张生为感情上京赶考,得到上天眷顾荣归故里娶了崔莺莺,这好似现代大多数人的感情观鲜花于面包不可兼的,就会放弃感情。也许这就是此刻的人喜欢这样的结局的原因吧。生活中无法实现的事情仅有靠戏剧来实现自我的梦想。
这一段感情流传至今,可能是因为它留给了人们对心中完美感情一方净土吧!所以一向被后人推崇,可是这样的纯净的感情在此时物质横流的现实社会中还剩多少?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曾经和《西厢记》比较过。我也这么认为。不是写这种读后感之前写不出来,而是觉得满满的,好贴切,好美好,仅凭感知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但是,我还是想把心里的很多感情放进笔里,赶紧吐出来。
《红楼梦》,故事曲折有趣,真的是爱情的审美宣言。爱情的审美宣言是什么?在王实甫的作品中,盈盈和张生公然战胜了封建礼教,保持了纯洁的爱情,强调开放。这就是宣言。
”不到一顿饭,江十六个聚在一起读了起来,自觉地用文字警告人们。余香满嘴。虽然读完了书,但他只是失去了理智,默默地记住了它。”。这是戴宇在《西厢记》的23次中对《红楼梦》的恭维,其实是曹雪芹的恭维。
“永远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玩,愿世间众生皆成眷属”,这是《西厢记》中流传千古的名言。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传唱的美好爱情生活。它穿透了时代,散发出无限的魅力和神奇。就连西湖的月老寺也忘不了把这个字叫做对联————,愿天下众生成家。美好的爱情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在生活有点无聊的时候,不妨试着净化一下自己的灵魂,打开《西厢记》,感受一下粗糙的爱情,甜蜜的聚合,和里面美好的文字。
细细品味《西厢记》,我们不难发现,张生和崔莺莺的相识,是一见钟情。张生爱上盈盈只是因为她的美丽和温柔,盈盈喜欢张生只是因为她的才华和气质。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生活体验中,“一见钟情”往往是在外貌或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而产生的。是人类生理的一种荷尔蒙冲动,这种冲动永远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就像冰雪中的一滴水,很快就会自动冷却结冰。丘比特之箭,老月的红线,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只是一种浪漫的幻觉,是人生的奥秘。它经不起永恒的考验。
经常有人说《西厢记》是喜剧,我深有感触。张生看似愚蠢笨拙,但他的本质无非是追求自己的真爱。他表现出来的是自然真诚。在生活中不容易找到,就是有不常见的东西更难。他嘲笑自己的幼稚,其实是在自嘲。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在快节奏生活中阅读作者的作品,您可以在都市生活中体会到作者的感想。写一篇读后感要怎么写?如果您需要关于“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相关的资料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在这个暑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书,他的书名叫《格列佛游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名水手格列佛的故事,在坐船运货的过程中,货船在海上遇到了大风暴,他和其他船员被风暴吹散了,他被风暴吹到了一个小人国,经历了很多神奇的冒险后,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
这本书里面有很多刺激而又神奇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他来到了巨人国的故事:“他从小人国出发准备回家的路上,发现了另外一条船,在他去找食物的过程中,一个巨人把那条船吓跑了,他流浪在一个无名岛上,被一个女巨人发现了他,女巨人从此就成了他的主人,他主人听了邻居的话,把他带到小镇上去表演,时间一长,被巨人国的皇上知道了,他很喜欢格列佛的表演,就从女巨人手上买了下来,天天给皇上和皇后表演,有一天他在睡觉,突然被老鹰叼起来了,在天上飞来飞去,忽然他掉到了水里,在水上漂啊漂,一条船从他身边经过救下了他,他就这样坐着船回到了家乡。
看完这本书,我知道遇到困难时不能放弃,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最后会成功的。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是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故事以船长格列佛的口吻,叙述了他在大人国、小人国、飞岛国、兽马国的奇特经历。
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兽马国,那个美如幻境,没有人性的贪婪,没有欺骗,也没有权利之争和陷害,有的只是智慧高、自制力强、懂礼节的兽马族,和他们的奴隶——一种名叫“雅虎”的怪物,这种怪物有些酷似人形的外貌,以至于格列夫刚刚到兽马国时被当作他们的同类。
在兽马国中格列佛认识了人类身上所缺乏的那种美好品质,以至于被兽马族的首领放逐,最终得到一位商人的营救回到祖国,但是早已习惯兽马族的良好品质的格列佛回来之后,对所有人类的气味都有厌恶之情,于是买了两匹马,天天与他们谈心,安度晚年。
在这本书中我见到主人公身上的许多优点。例如,在小人国中他英勇顽强,以一人之力阻挡了敌人的侵略,并将敌人的五十艘最大的军舰拖走;在大人国中他对妇女们在他面前赤裸着身体表示批判;以及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遇到任何人,他都始终保持礼貌。当然他的冒险精神、面对危险临危不惧的勇气和突出的求生能力也让我折服!
全书最使我感动的是格列佛对祖国永远不变的热爱,极力在别人面前夸奖自己的祖国,即使在他乡,依然怀着一颗对祖国的赤子之心。虽然最后从兽马国中被放逐出来后对人类充满厌恶,但是他对祖国的热爱从未改变!
接着,我想表扬一下格列佛的学习能力,他不仅精通英语、荷兰语,还会一些拉丁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弗兰卡语。虽然这些语言在这些奇特国家中没有作用,但是他很快学会了所在国家的语言和生活方式,这一点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书向我们描述了作者的理想世界,也揭示了现实社会的黑暗与丑陋,所以我们要博览群书,学习。
辉的旗帜》读后感,让我感动的一件事,诵读经典,感悟小《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点点的繁星好似颗颗明珠,镶4嵌在天幕下,闪闪地发着光。青蛙碧绿的身体上布满了墨绿色的斑点,白白的大肚子像是充过了气,一鼓一鼓的。
春雨不停地下着,细细的雨丝织成了一张硕大无比的网,从云层里一直垂到地面上,远处黛色的群山,近处粉红的桃花,嫩绿的杨树,柔软的柳枝,都被笼罩在这张无边的大网里,这张网是春姑娘巧手织成的纱巾,盖在天地间,技在群山上。表姐刚来的时候,身穿一件方格衬衣,补了几块补丁,脚穿一双沾着泥土的白凉鞋,走路说话都不敢大声,我们都说她土里土气。可是现在,我们不敢说表姐了。你看她穿一件漂亮的上衣,一条紧身牛仓裤,一双锃亮的高跟鞋,脖子上戴着闪光的金项链,肩上披着长长的黑发,显得神气大方。回到家里又说又笑,像生活在蜜糖中一样。物故事,我爱祖国,我爱党,我
月,透蓝的天空,悬着火球似的太阳,云彩好似被太阳烧化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拉开了日光灯,我才看清三舅完全变了样:工作服上全是尘土,右边的袖子还剩半截,胳膊缠着纱布,裤子的左膝盖烧破了,露出了里面烧焦的毛裤,他的头发乱蓬蓬的,还烧掉了一小撮,脸上有几处沾着烟灰,平时的“帅劲儿”全不见了。一问才知道,三舅的车间里失了火。三舅救火时,左胳膊被烧伤了。
点点的繁星好似颗颗明珠,镶嵌在天幕下,闪闪地发着光。
《格列佛游记》以幽默而讽刺的语言描述了一个混浊的社会。其中印象深刻的要数主人公在小人国的经历。
以往很友好的两个国家,不来夫斯古帝国和利里浦特国,受贪婪野心的驱动,导致兵戈相向,发动战争。主人公帮忙利里浦特人打败了不来夫斯古帝国的入侵,受到厚赏。之后主人公因心存正义而直接拒绝国君的无理要求。却让国君无法理解,从此在国君心中种下憎恨的幼苗,再加上官员暗中中伤主人公,他在国君心目中的形象一下子宛如天使变为魔鬼,以至与个别朝廷官员想把主人公置之死地。
这就如同书中所说“伟大的功绩在君王眼里能算什么,如果一时你拒绝满足君王的奢望,即使你从前立过大功也绝不能得到宽恕”。
读到此刻,我颤抖了,不由得感到一丝心寒……所谓忠言逆耳,忠臣自然不得国君心喜;小人对君子的猜忌之心,君子自然被诋毁形象。想到这,我不由得感叹历史上的忠臣最终能得到君王善待的又有几个呢?但至少主人公近乎是其中的一个。
在我脑海呈现出的,是一个浑浊,无情的生活。从作者描述隐含的嘲讽和蔑视中,处处体现出抗争精神。而游记反映出来的当时英国的社会风貌,也让我明白到在时代提高的背后往往充斥着不幸与荆棘,但无论如何,它毕竟是生活,这篇小说可谓悲喜交织。
我喜欢读书,更喜欢读好书,《格列佛游记》就是一本好书。作者是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它以离奇的想象、幽默的语言深深地把我吸引了,读完之后,所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如同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外科医生的身份到一艘船上工作并出海航行,不幸的是,他乘坐的那艘船遭遇到风暴,他流落到一些神秘的小岛上——利立浦特岛、巨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但是,格列佛都凭他的机智聪明逃避了一次次的困难,最后又重新踏回了英国的土地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格列佛,他在海上遇了难,漂流到小人国也不慌张,十分镇静,我从他的各个言行上知道了,他是一个善良、勇敢、临危不乱、彬彬有礼的人。
他也十分聪明,知道如何讨好国王和王后,如何帮助小人国攻打敌人。到了巨人国,他也知道如何保住自己的性命,最后他居然想到海边呼吸空气的理由逃跑,被英国船只救了上来,最后成功的回到了家乡。
读了这本书,我从格列佛身上学到了一个道理:遇到事情不要慌乱,要冷静思考再做决定,要在合适的情况下做合适事情。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斯威夫特,讲的是一个外科医生格列佛漂流到一个又一个奇妙的`国度:小人国,大人国,飞岛,智马国,发生了一个个奇妙的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的两个章节是描述小人国与大人国的。
小人国这个国家的人胆小,记仇,但对格列佛却不一样,当这个小人国国王认识并发格列佛并不可怕时,就耗费人力物力,喂饱格列佛,并利用他去进攻其他小人国,但国王最后还是要杀死格列佛,因为国王惧怕格列佛的能力!
大人国的一个农民刚发现草丛中的格列佛时,把他带回家很好的照顾。但从格列佛身上赚到第一桶金后,便日夜不停地利用格列佛去赚钱,当格列佛病倒了,农民也不拿钱去请医生,反而还要再从他身上再赚一次,然后又把他以一千金币卖给了国王!这就是贪婪的人!
《格列佛游记》不但具有深刻的思想内容,而且具有比较完美的艺术形式。斯威夫特利用虚构的情节和幻想手法刻画了当时英国的现实,同时他也是根据当时英国的现实才创造出一个丰富多彩的、童话般的幻想世界,斯威夫特的幻想和现实是和谐统一的,格列佛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马国的遭遇各不相同,但都安排得合情合理,毫无破绽。他每到一个幻想国度都受到不同的待遇,绘声绘色,使作品具有艺术的真实感,这种真实感具有巨大的感染力,从而使讽刺达到高度的效果。这种写法很值得我们学习,书中的故事也很生动有趣,值得大家一读!
刚打开《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里面的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吸引了,那真是奇妙的旅行,充满了惊险和奇遇。
每一场都是经历困难的旅程,格列佛乘着羚羊号在海上行驶,被一阵突如其来的狂风卷走了,醒来后发现自己四肢不能动弹,还有几个小人站在他身上,格列佛挣扎起来,可惜又被绑起来,格列佛被送去见国王,误会解开后,格列佛和小人们慢慢地成为了好朋友。
格列佛心地非常善良,当小人国遭遇侵略时,他主动伸出援手;但他又是个正义的人,拒绝帮助小人国侵略扩张。来到大人国后,他被当成供人观赏的玩物,但他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用平等的姿态与巨人们交谈。他用智慧和毅力闯过重重难关,最终回到了久别的家园。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应该和平共处,不应该有欺压或侵略的念头。并且,我们应该尊重弱小的生命,不要盲目自大,任何生命都和人一样。而且我也要向格列佛学习,他坚强勇敢、不怕困难,虽然路上布满荆棘,但一直前行,从不放弃,我也要像格列佛一样勇敢。
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做《格列佛游记》。当我拿到它的时候,我就被封面上的`插图深深地吸引了,这该是一场怎样的旅行呢?
航海家格列佛是一名随船医生,他勇敢、聪明,会说十几个国家的语言,航海的经验也很足。一次航海,他经过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马国,发生了许多有趣又惊险的故事:他在大人国被一群巨大的老鼠抓走,但他临危不惧,拿出匕首,勇敢的和老鼠搏斗,最后竟然把老鼠全部杀死了。
我爱看这个故事,里面的故事实在是太特别了!每一个段落都会让我发笑,里面描写的人物怪模怪样,让我觉得滑稽极了,连爸爸妈妈这两位成年人都抢着看,这个故事真是太神奇了,我感觉这书有一股魔力,使我的眼睛无法离开书本,连吃饭都忘了。
我佩服格列佛,佩服他的勇敢,佩服他的机灵,特别是他那种遇到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要是我可以穿越时空,我会陪同格列佛一起上路,和他一起远航,一起冲破难关,一起打败怪物,一起获取知识,当永远的胜利者!要是我以后也当了一名航海家,我就可以游览各国的美丽景色,说不定还会发生像格列佛一样的奇遇……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很有名的书,名叫《格列佛游记》。本书作者名叫乔纳森·斯威夫特。斯威夫特是英国启蒙时期的作家,他可不是一般的作家呢!书上介绍:斯威夫特出生在爱尔兰的都柏林。我读完后,觉得这本书中处处有趣味。
这本书讲了格列佛在四个地方发生的不同故事。第一个地方叫利立浦特,第二个地方叫布罗卜丁奈格,第三个地方叫飞岛国,第四个地方叫慧骃国。利立浦特是个小人国。格列佛对小人们很温和,所以小人们很喜欢他,他帮助小人们打败敌国,最后格列佛离开了利立浦特,回到了英国。在布罗卜丁奈格,格列佛遇到了很多对他好的巨人。在飞岛国,他遇到了很多长得稀奇古怪的人。在慧骃国,他遇到了有自己思想的马。
我最喜欢的一章就是勒皮他、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日本游记。这章讲的是格列佛到了一个可以飞行的岛,岛上的人喜欢胡思乱想,时不时就需要仆人拿东西拍一拍头,否则就会沉迷在幻想中,听不见别人说的任何一句话。我最喜欢格列佛去格勒大锥的故事。格勒大锥是一个巫师国,那里的国王可以让人起死回生,不过只有24小时。格列佛几乎把以前的所有伟大的人物都见了一遍,还问了很多问题。
怎么样?经过我的讲解,你是不是也想看一看这本书呢?
《格列佛游记》是英国的著名讽刺小说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根据当时英国的现实所写成的讽刺小说。里面主要讲述主人公格列佛在小人国、巨人国、飞岛国以极慧姻国这四个国家旅行见闻,让我们知道当时英国的社会是有多么的悲惨,也让我们在这本书里知道了英国统治阶级和政治腐败。
作者用讽刺的口吻、惊人的想象力以及夸张的笔触,向我们描绘了一个匪夷所思但又充满真实感的奇幻世界。这本小说是用来讽刺当时英国的社会斗争的激烈,这本书完全就是作者的亲身经历,作者目睹了当时英国的社会,愤怒的写下了这篇《格列佛游记》。
《格列佛游记》揭露了人性的贪婪,虚伪,阴险狡诈和不理性。《格列佛游记》立意深刻,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它不仅是一部想象力丰富的游记体小说,又是一部讽刺性小说,也是一部构思奇特,犀利幽默的政治寓言。
主人公格列佛在最后看透了他们的虚伪,并且深深感到厌恶,他在每一个国家生存了很久之后就发现了这里的人的本质,因此他感到非常的虚伪,也见到了每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也明白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
他以一个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口吻讲述了在小人国、大人国、飞《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斯威夫特的代表作。岛国以及慧骃国中的经历。幻想与现实的有机统一是这本书最大的特点。
这是一种传奇的经历。外科医生格列佛在航海时遇难,漂流到了几个奇怪的国家。在小人国,格列佛显得特别高大,他一只手能拖起十几个小人。国王费了好大的劲把他给绑了起来,假装对他好意,想要占领整个岛屿,可他却不想发起战争。一次,他撒了一泡尿把王后寝宫的大火扑灭了,可王后很生气,他不想在这个地方待下去了,便用了一种奇特的方法,回到了英国。
在大人国,他显得特别矮小,和小人国大大相反。为了赚钱,他被一位农夫当做小玩意带到各城展览。后来,他被王后买去。他与国王交流时,发现国王的想法和他一样,不想发起战争,宁愿失去半壁江山,他要以理智和仁慈来治理国家。
巨人国,人大,但人好,就像职位小的人,为人民做好事,这才叫做“大人”。
小人国,人小,但人坏,就像职位大的人,贪得无厌,那才叫做‘小人’。我觉得做人要就要做个朴实,顾全大局的人,不要做个自私,自大的人。
慧骃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在那儿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也不懂什么叫"怀疑"和"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着许多"撒谎"、"欺骗"、"怀疑"和"不信任"。为什么我们的社会就不能像慧骃国一样呢?
请让这个世界少一点虚伪,多一些真诚,用行动,去改变一下这个世界!
早就听闻《格列佛游记》的大名,前几日有幸与一群朋友一起读了这部名著,感觉受益匪浅。这本书是美国著名做家斯威夫特以自己的名义写的,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游历了许多神奇地方,这些地方是比人不可到达的奇妙之地,他也以自己的真诚善良赢得了当地许多人的爱戴和拥护。
他曾经经历了神奇的小人国,那里的人们开始把他当做怪物看待,但最后由于自己的真诚而成为了好朋友,他周游世界,到过慧铟国,经历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对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积极乐观的态度,以自己坚强的意志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学生很喜欢这本书,可以从书中找到许多做人的道理,学到许多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我真想和格列佛一样的周游世界,探询人们不知道的秘密,我告诉学生只有学好知识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教育他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在书中我非常喜欢作者的一段话,那也是他的人生所得,值得我们去体会,我也会把这段话当做我的做人标准。
书中的话一直在我耳边盘旋,让我一遍遍地回想着那个理想中的美好社会。“人人都能拥有真诚,公正,克制自己等等美德。如果人人都能实现这些美德,再加上经验和善本之心,人人就能为国家尽义务,只不过还需要学习一段时间罢了。如果一个人缺少德行,即使他具有卓越的才能也于事无补……”
寒假是个放松身心的好时间,在这个闲暇的寒假中,拿起《格列佛游记》,仔细阅读着其中有趣、惊险的故事,真的可以把人带入斯威夫特的游历的世界……
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是个爱好出游的人,他渴望着周游世界,走遍世界的每个角落。也许正是他那无畏的探索精神,才让我们也领略到了这奇特的四个国家吧。
我想,利立浦特与布罗卜丁奈格,也就是小人国和大人国,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了。利立浦特的居民们虽然都不过是一般人手掌那么大的人,但他们却十分的勤奋与聪明。格列佛为这个国家出了不少力,最后却遭到了朝廷中人的弹劾,被迫离开这个国家。这也从某个角度折射了当时英国政府的昏暗、各党派之间的争斗以及与法国的战争等等,充分表现出了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在大人国,格列佛又从小矮人的角度仰视人类,讽刺了人类的一些不好的习性。
第三部中的飞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飞岛上的人们只重视音乐与数学,一点没有想到要全方面发展,才能让国家强大起来。而且那些致力研究一些奇怪实验的人,譬如用蜘蛛网作防线,用嗅觉、触觉辨别颜色,还有把粪便还原为原来的食物等等。这些实验都是很愚蠢,有的实验甚至根本没有意义,但他们却依然热衷于做这些实验,而不去造更好的房子或是种植出更优良的粮食,让土地都变的荒废后还不以为然,真的令人不解。作者辛辣地讽刺了那些只会纸上谈兵的科学研究者,并讽刺了人类的疯狂和邪恶的本性,人性随着历史的前进一步步地堕落,走向深渊。
在慧嘶马国中,格列佛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嘶马。在慧嘶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是人们所追求和向往的地方。在这里,你不需要考虑别人说话的真假,因为他们不知道说谎是什么。
但是,格列佛却因过于崇拜慧嘶马,而成了愤世嫉俗的偏执狂,根本看不到人的优点,把人看作与野胡一样,最终格列佛也成为了作者嘲讽的对象。
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让读者看到了社会上美好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由此也想到了很多。
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学校发了一本叫《格列佛游记》的书。看了这本书,我觉得勒梅尔格列佛很勇敢也很机智。
书里主要讲了格列佛要当航海家,毕业后经过家人同意,他开始了太平洋的旅行。
一开始旅行还挺顺利,不过,一会儿就在印度群岛途中,刮起了大风暴,一下子把他们刮到了澳大利亚的南太平洋,在这个风暴中牺牲了好几个船员。不知怎么,一下子船撞上了一块大岩石,他只好游到不远处的荒岛上,没过多久,大风暴把他们的船吹翻了,格列佛只好向船员告别,独自一人去“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骃国”冒险,经过千难万险,格列佛终于重又见到了自己的亲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敢于冒险,永远严格遵守事实,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说假话,就是希望人们真诚、友爱、团结、无畏、爱国。我们要保持忠诚、正义、节制、仁慈等这些美德,让罪恶远离我们人类。
如果你还没有看少儿必读经典丛书《格列佛游记》,一定会让你从中学到很多东西。
在一个值得纪念的特殊活动中,大家都用到过祝福语,祝福语可以很好的帮助人们进行感情上的交流。祝你天黑有灯,下雨有伞。有没有具有特别意义的祝福语呢?下面是趣祝福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窃读记读书笔记,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每当我打开一本书时就会爱不释手,一读就是好几个小时让我感受最深的一片文章就是《窃读记》了。
刚开始看到文章题目时,我便产生了许多疑问:读书怎么用‘窃’,是为什么呢?难道读书也要偷吗?为了弄明白,我特意上网、查字典,上面解释为“窃取”趁人不知那他人的东西占为己有。难道读书也要偷吗?我带着疑问阅读这篇课文。《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作者去书店里买书,却从不购买,因为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就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一直当饭店飘来菜香时,作者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离开。在文中一共提到六次的经历,每次经历作者的感受都是不同的,有感谢、有惧怕、也有担忧。文章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那句:“记住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我对此有很深的感触:这句发出作者内心对那个架着铅笔的书店店员的感谢,和对书籍那份衷心和喜爱。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养成好的阅读习惯,让书陪伴我们一生。
看了《窃读记》后,我觉得作者很可怜,没有钱,连一本她喜欢的书都买不起,只能站在书店里读书。作者酷爱读书的精神很值得我们的学习。但是她也不能看了那么多的书,却连一本也没有买。我知道她穷,但是不大可能连买一本书的钱都没有。如果她有钱买,但是不去买就很不对了,如果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买书了,写书的人就不愿写了,如果写书的`人不愿写了,印书、运输书和卖书的人也不挣钱了,世界上就没有书了。她可以免费看书,可是她连一点内疚都没有,我觉得这样不太好。因为她亲身经历过这个事情,所以成人了以后,就应该帮助那些读不起书的人读书。
那个店员很善良,早就注意到了作者,但是他没有把作者轰走。他也没有卖作者喜欢的那本书,等她到来时拿出来给她看。我觉得他做的很对,这样那些没钱买书的孩子就有书看了。
我觉得那个书店老板对作者这样也是有理由的,因为她都看过那么多书了,却连一本也没有买。虽然作者没有买一本书,但是老板也不能那么粗暴,因为她毕竟是个孩子啊,他可以好好跟她说。
我喜欢这篇文章,因为人物描写很细致,很生动。很值得一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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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学习了一篇叫《窃读记》的文章。让我难以相信的是人世间还有小孩渴望读书,却因为家庭生活困难没有钱买书,只好到书店窃读。
当我一口气把它读完时,我被窃读者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书中的小孩喜爱读书到达了入魔的程度,可就因为家境贫寒没钱买书,迫不得已,每一天下课后急忙赶到文化街,那里书店林立,那样她就能够混进买书的人群中,有更多的机会去读一些自我喜爱的书。一页,两页她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读着。她很快乐,也很惧怕。快乐的是读到了自我喜爱的书,恐惧的是怕被店主发现,可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一次,在一家书店读一本书,因为文章太长,每一天都要去读,最后被店主发现,有钱就买书看,没钱在那里混什么。她遭了羞辱,被赶出了书店。我实在想不通,应对一个无钱买书又渴望读书的穷学生,店主怎能这样对待她?
但是,世上的爱还是很多的。当这个小女孩抑制不住书的诱惑,胆颤地走进另一家书店,提心吊胆地读那没有读完的书时,好心的店主叔叔满足了这个穷学生的愿望。
书读到这儿,看到家里满屋的书,我内心一阵愧疚。我们这一代吃得好穿得好睡得香,是在浓浓的爱里长大的,为什么不紧紧抓住这宝贵的时间好好读书呢?
你们会窃读吗?我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会!
《窃读记》中林海音的“窃读”经历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林海音之所以窃读,是因为没钱买书,只好蹑手蹑脚地到书店窃读。不是借着倾盆大雨天在书店窃读,就是假装是别人的女儿“冠冕堂皇”地在挤在书店窃读。尽管她时常饥肠辘辘了,可还是为了多读书学到更多知识而忍饥挨饿。林海音在阅读中明白了 “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
而我的窃读呢?似乎是在跟妈妈玩“捉迷藏”。
“快睡觉!”妈妈毫不留情地将我的《水浒传》一把夺走,为的是让我早点休息。我那份“不行!不行!”的坚定不移在妈妈面前丝毫不起作用。我只好以装睡着骗取妈妈进来把我的书放回书架。妈妈一离开,我就睁开眼睛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继续看了起来。为了防止妈妈再次窥窃到我的“阴谋”,我灵机一动,又把台灯放进被子里进行窃读。可毕竟是“窃”,妈妈一走进来就看到了被子中这异样的光芒。接下来的画面大家可想而知。可悲的我只能在梦中与“梁山好汉”会面了。
在家窃读和妈妈斗智斗勇,在学校的窃读可以说是有些“奢侈”。为了培养我们看书的习惯,老师将整节语文课腾出来让我们看书。记得纯粹看书的那一周,我们舍去了心爱的经典诵读,我们缺失了必备的日记分享。老师还叫我们一定要珍惜这样的看书机会,因为老师“偷懒”不上课让我们看书,校长要是知道了,会批评老师的。呵呵,在学校理直气壮的“窃读”,还有老师作“帮凶”,不知为什么,感觉特别好。
就这样,我们在一天又一天的阅读中明白了,书就是我们的朋友,就是我们的亲人,也是我们的老师。我们也体会到了,吃饭长大的是身体,读书哺育的是灵魂。林海音在“窃读记”就像一剂良药,也滋补了我们幼小的心灵。
《窃读记》一文是台湾作家林海音所写的,林海音被称为台湾文学‘祖母级人物’。在一九九八年‘第三届世界华为文作家大会’上她获得了‘终身成就奖’。
这样一位大作家的文章肯定是不容小觑的。当我专心致志的读完课文后,我受益匪浅、深受感触。这篇文章讲述的是林海音童年时代因没钱买书所以只好在书店窃读。可她三番五次去书店看书,终有一日,她像往常一样去书店看书时,一双巨掌压住了她正要拿的那本书∶“你到底买不买?”从那次起她被老板发现了。她只好尴尬的走出书店。
我还记得课文中有这样一段话∶“一页,两页,我如同饥饿的瘦狼贪婪的吞读……”林海音将满怀读书渴望的自己比喻成饿狼,一页页地阅读。衬托出了她对读书的渴望。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一句话。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读书才能丰富自己的阅读世界。
月亮从东方悄悄露出笑脸,她像一个文静含羞的姑娘,一会儿躲进云间,一会儿又撩开面纱,露出娇容,整个世界都被月色浸成了梦幻般的银灰色。我坐在书桌旁,随手翻开语文书中的第1课《窃读记》,不禁细细地品味起来。
《窃读记》一文主要讲了林海音童年时代因无钱买书,所以只好在书店里窃读,窃读的滋味让林海音感到快乐、惧怕。其中使我感动、深有体会的句子很多,下面就由我来和你们分享分享吧!
课文中有这样一段话,“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只饿狼,贪婪地读着……”林海音将满怀读书渴望的自我比作一只饿狼,一页页贪婪地阅读,犹如饿狼扑食,写出了林海音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
可我们有林海音那样热爱书籍、渴望读书吗?看书,不是走马观花,简简单单看一看,就是只看头、不读尾,还有的是书买回来后,连翻也不翻;甚至有时候是家长逼着看书。看看吧!我们与林海音的差别多大啊!
记得有一次,我回到家,早早地做完作业,以飞快的速度跑到电脑前,将电脑打开,玩起了电脑游戏。一玩就是一两个小时,丝毫不管书架上的那些书,白白浪费了时光,此刻想起来,真是后悔莫及呀!朋友们,让我们记住课文中国文老师的一句话吧:“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是啊!吃饭能带给我们物质营养的,而读书是给我们带给精神营养的。这两种营养都不能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健康成长。
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我深深的感受到了穷人读书的滋味了!
本文主要讲了有一个小女孩她常常去书店,但是从来都不买书的,她虽然常常不买书,但是总会想办法把自己藏起来。每当放学时,她就匆匆的跑去书店,然后藏在大人里面,偷偷的看书,每当她看书看到很晚时她才会依依不舍的把书放下,然后回家。如果下雨的时候她最喜欢了,因为这样就有理由待在书店了。有时她为了看完一本书,就跑去几家书店。她这种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在这篇课文里有一句话令我非常感动,“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令我非常感动,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意思是吃饭让我们长身体,读书可以让我们长智慧,只有身体和知识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的人。
我虽然天天都在读书,但是我却不怎么爱读书,但是想一想以前的人想要一本书都很难,所以我们现在要珍惜一切,包括一本书。作文
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后,我十分敬佩服她,因为她的家里很贫困,没钱买书但是她并没有因贫困而放弃学业,依然很爱读书。可我们呢?有钱买书,却不好好读书,我们真应该感到惭愧!
林海音在书店“窃读”,并不方便:1、担心书会不会卖光了。2、一边看书,一边还要防着书店老板。3、需要忍着饥饿,和站立时脚的酸痛。4、还必须把自己隐藏起来。如果有那么多麻烦,我就不看了,饿着就不怕胃饿出病来。
我也有过“窃读”的滋味:记得第一次去新华书店,本来想买几本书的,却没有带钱,在焦急的不经意间,发现书柜旁有许多小朋友正在看书,对呀:干嘛一定要买书呢?何不从下来直接看上一点?想到这儿,我便坐下来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读着读着就越来越不好意思了,便放下书走出去了。
每逢下雨天,我就会觉得很烦恼。可是,林海音却如此兴奋,因为,这样她就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我恨不得雨快点停,而她却希望雨越大越好。
我在想:是什么让她克服种种困难,依然如此喜爱读书?是她坚毅的决心!
我认为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一切,想想林海音的童年生活里,读一本好书是多么困难呀!
今天,我学习了一篇叫《窃读记》的文章。让我难以相信的是人世间还有小孩渴望读书,却因为家庭生活困难没有钱买书,只好到书店“窃读”。
当我一口气把它读完时,我被窃读者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书中的小孩喜爱读书达到了入魔的程,可就因为家境贫寒没钱买书,迫不得已,每天下课后急忙赶到“文化街”,那里书店林立,那样她就可以混进买书的人群中,有更多的机会去读一些自己喜爱的书。一页,两页……她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读着。她很快乐,也很惧怕。快乐的是读到了自己喜爱的书,恐惧的是怕被店主发现,可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一次,在一家书店读一本书,因为文章太长,每天都要去读,终于被店主发现,“有钱就买书看,没钱在这里混什么。”她遭了羞辱,被赶出了书店。我实在想不通,面对一个无钱买书又渴望读书的穷学生,店主怎能这样对待她?
不过,世上的爱还是好多的。当这个小女孩抑制不住书的诱惑,胆颤地走进另一家书店,提心吊胆地读那没有读完的书时,好心的店主叔叔满足了这个穷学生的愿望。
书读到这儿,看到家里满屋的书,我内心一阵愧疚。我们这一代吃得好穿得好睡得香,是在浓浓的爱里长大的,为什么不紧紧抓住这宝贵的时间好好读书呢?
读了《窃读记》这篇文章之后,我发觉主人公林海音是个很聪敏的人,她在书店窃读时,怕被店老板发现,想了很多办法,例如:把自己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自己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合再读下去的时候,会知趣的放下书走出去,在走进另一家书店。下雨时还要装这皱起眉头,但心里却高兴极了,因为下雨她就有足够的理由在书店不回家。
虽然林海音很害怕这种窃读的滋味,但她读了书之后却很高兴,因为她品味了读书的乐趣,脚站得很麻木了她还浑身轻松。有句话说得好: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窃读记》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读书是很重要的,饭可以一天不吃,书不能一日不读,让我们珍惜眼前可以好好看书的美好时光吧!
相比我们现在,林海音的童年是多么贫穷啊!林海音是个多么爱看书的孩子啊!我们要向他学习!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了起来,这时,她才依依不舍的离开,有时还为了看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这使我想到了现在的生活,我们生活的城市里有了公共的图书馆,再也不用窃读了,可是,有些人却破坏图书,并且把图书馆里的书乱摆放,还有人借书过期不还……但是,林海音却为了能学到知识,在恶劣的环境下,她还在认真的读书。我们要多像她学习,做一个爱读书。学习的孩子。
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提供我们所需的物质营养,而读书则提供我们丰富的精神营养,这两种营养缺一不可。古今中外的伟人无不与读书结下不解之缘,让我们一起遨游于知识的海洋,与书为友,与书同行吧!
这篇课文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刻苦读书的故事。小女孩常常不顾吃饭就赶去书店读书,有时一本书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与小女孩相比,我读书的条件那么好,她那么差,就算爸爸妈妈给我买书,我也不是经常看,只是偶尔看一下。我以前很喜欢看书的,但是我此刻不喜欢了,可能是因为电影、游戏等等的诱惑吧。每次想到这些,我心里就有点惭愧。
与小女孩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啊!如果老师叫我们买或学校要我们买课外书,爸爸妈妈都会尽量地满足我们。而且,我们也能够在学校看书、在家看书。在家看书的时候,我们能够坐着看、躺着看、靠着枕头看,渴了、饿了的时候,我们能够喝水、吃东西,多舒服。可她呢?她只能站着看书,腿酸了,只能用另外一条腿支撑,靠在书柜旁休息。
读了这篇课文,我对她的刻苦读书、不怕累的精神感到敬佩。我想对她说:你这种刻苦读书,不怕累的精神令我敬佩。从此刻起,我要向你学习,好好读书,做一个有用的人。
同学们,你们有的人是不是不喜欢读书呢?千万不能够这样。因为,读书有很多的好处:它能够帮你提高写作水平,提高你的阅读量,还有很多其它的,我们能够在今后的日子中不断的发现。
我们必须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21世纪,这个富有的时代,大多数少年宁可把时间浪费在发呆上,也不肯去看一看书。在这个富有的时代,已经有了电脑和电视,还有谁愿意为看不了书而苦恼呢?
也是,只有上一世纪的青年拥有这种毅力。正如我所说的,故事讲述了女孩儿林海音小时候偷偷读书的故事。看,那个放学后急匆匆走向书店的女孩就是童年时代的林海音。从她没找到书前的焦急与找到书后的喜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最后一句话令我感受尤为深刻。它让我明白了吃饭是身体的物质需要,而读书使精神心灵成长,这两样都是必不可少的!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读书不仅仅能够增长知识,开启智慧,还能使一个人成长起来。同学们,一起读书吧!
今天我学完了五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的课程,这一单元都是与读书有关的课文,旨深圳群发短信在鼓励我们要养成读书的好习惯,汲取更多的营养,走上成功之路。
这几篇课文中给我印象最深,感悟最多的是《窃读记》中的小女孩,文中小女孩的举深圳群发短信动深深的感动了我。小女孩儿在书店里读书既快乐又惧怕,她战战兢兢,却收获很多深圳群发短深圳群发短信信。那是一种怎样的环境又是一种怎样的'读书方式呢?那是在极其窘迫的条件下“窃读”啊!这种读书的方式,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酸酸的,苦涩中深圳群发短信藏着几分凄凉。
小女孩之所以只读书而不买书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家很穷,没有钱买书,甚至连在外面吃饭的钱都没有。每当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时,她已饿的肌肠辘辘,那时她也不免要做起白日梦:如果口袋里有钱该多好啊,去吃上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回到这里时,已经有人给摆上了一张舒服的沙发,坐在沙发上舒舒服服地接着看。正在她做着美梦的时候,刺眼的灯光把她照醒了。这才知道刚才的情景原来是一场美梦而已,心里失落、难过极了,多么渴望这一切都是真实的深圳群发短信啊!
读完这篇课文,我感动之余还有惊讶和迷惑,我有些不太相信会有这样的事和这样的人。这是真的吗?我课下带着疑问去问语文王老师,王老师给我详细的讲了过去那个时代的生活,听过之后,我才确信其实,这更增加了我对小女孩的敬佩之情。
我决定要向小女孩学习,学习她那种热爱读书,求知若渴,勇敢坚强,坚持依然,的精神。我们现在身处新时代深圳群发短信的美好环境里,过着幸福的生活,条件如此优越,不知道要比小女孩强多少倍,所以,我们要加倍珍惜这大好时光,努力读书,让自己将来成为有用之材。
小女孩,我喜欢你,敬佩你,是你让我懂得了读书的乐趣,是你让我得到了更多的人生启迪。
今天,我们学完了第一篇课文——窃读记。
里面讲的那个小女孩让我非常敬佩,因为我看书都是躺在家里的大沙发上舒舒服服地看,而她却要胆战心惊地躲在人多的书店里偷偷的看书。
我觉得我好幸福但又不知足,那个小女孩在那么艰难的条件下还坚持读书,而我呢?别提了,她让我好惭愧啊。为什么她条件那么差,却又那么好学?为什么我条件那么好,却总是不爱学习呢?那么多的问题,那么多的反思,把我小小的心都占得满满的。
我心想:如果我不好好学习,那条件再好也没用,如果心中想着学习,那条件再差也没有关系。条件好不好并不能说明能不能好好学习,对于学习,人人都是平等的。我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好学生,我没有那么热爱学习,没有努力学习,我真的不如那个爱书如命的小女孩。
我想,从今天开始追赶,还不算晚吧!
读完了窃读记,我很想跟林海音说:“你为什么要偷偷摸摸?读书是光明正大的,读书点的老板就算心里不大高兴,我想也不会专门阻止你读书吧?还有,看了你的窃读记,觉得你是一个非常爱读书的孩子,这种孩子应该是好学生,而不应该被人拒绝的。”
“你为了读书想尽了千方百计,很少孩子能跟你一样这么的热爱读书,真诚的对待读书,现在成了一个作家,应该是老天同情你的,给你了作家的天赋。而你也没有浪费,而是珍惜老天给你的每一份“礼物”。
同时,我也想对书店的老板说:“你太凶狠了,这么一个对读书热爱的孩子,就被你这样的拒绝了,然后你看着林海音慢慢的长成作家,也不知你心里有没有一点伤心,觉得当时是不应该拒绝林海音读书的,要是林海音长大成作家,说不定还会回来报答你,你不是为了赚钱么?林海音成了作家自然你就会有钱,有钱他就会来报恩的,就算林海音没成为作家,你的心难道就会憎恨他么?我想,答案是不会的,所以,你为什么要拒绝林海音读书呢?”
今个学期,我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林海音这种热爱读书的品质,令我受益匪浅。
林海音这种热爱读书的精神,让我想起了平时自己读书的态度,真是太不应该。比如有一次,老师让我们默写课文。同学都在很认真地读,认真地背,我非常不认真,我一会儿玩玩笔头,一会儿又和同桌说说悄悄话,一会儿又喝几口水。时间过得飞快,老师说:“好,现在把书放回书包,开始默写,”我紧张极了,因为刚才一直在玩,所以根本没有背出。没办法,老师在看着,我只好拿起笔装一下样子。一会儿,老师说要把默写本交上来,我只写了几个字,只好硬着头皮交上本子。结果得了个不及格,被老师叫过办公室狠狠地批评了一顿我这样读书和林海音比,真是天渊之别呀!
今后,我一定要向林海音学习这种爱读书的品质,还要多读些有益的课外书籍,开阔视野,增长见识。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小时候,我一直不明白庄子这句话蕴涵的人生哲理。自从我读了日本作家林海音写的《窃读记》才真真切切的体会到这句话蕴涵的丰富哲理。
这篇文章写的朴素无华,以“窃读”线索,细腻的刻画了“我”因急切渴望读书,但却没钱买书,只能偷偷的将矮小的身体挨蹭过别的客户和书柜的夹缝,只能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然而,却被店老板冷冷的羞辱了一番。可……命运女神却眷顾了这个苦命的小女孩,为她留了一本书,使她在满满的爱里长大。
读到这儿,我不禁低下了头,心里满是惭愧,与她相比。我的生活多么美满啊!多么幸福啊!可我却从未因此而感到知足,相比之下,有多少书店的门向我敞开,让我翱翔在书的天空,畅游在知识的海洋。
由此我使明白了庄子这句话蕴涵的哲理“我们的生命是有限度的,而知识是没有边界的。以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没有限度的知识,就会弄得很疲倦。”所以,让我们去追求无边不界的知识,沐浴在书的海洋。
“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我就读过这么一些好文章,有感人至深的《藏羚羊的跪拜》,有妙趣横生的《巨人的花园》……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学期学过的课文《窃读记》,刚读完,我的心就像平静的湖面有风拂过一样,激起了一圈圈彩色的涟漪。
许多名人也曾经用一些警句提醒我们,像列宁的“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歌德的“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
记得一个周六,我把所有的作业都做完了,心想:这下,我可以轻轻松松地玩了。就当我刚要走出家门的时候,爸爸问:“采奕,作业做完了吗?”我得意扬扬地说:“早就做好了,我现在要出去玩了!”爸爸严肃地说:“你现在看书去。”“老师没有布置看书这个作业呀!”我反驳道,这时候,爸爸温和地说:“孩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点书,你就会有好多的收获!”听了爸爸的话后,我忽然想起《窃读记》中的那个小女孩林海音,她多么爱学习呀!我便回到书房,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啊!书中真的有好多的乐趣呀!我不禁笑了起来,沉浸在读书的乐趣里。
《窃读记》让我知道了: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相伴呢?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今天,我看一篇文章名叫《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廛了一个小女孩没钱买收可却在窃读。这女孩叫做林海音。
看了这篇文章知道林海音窃读的滋味特别不好呀!了解到了读书的苦与乐。可林海音明知读书那么艰辛,可她还是要去窃读,可想而知她是多么爱读书啊!
文中有几句话用得很好,^v^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v^这句话写出了林海音对读书和知识的渴望和热爱。^v^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中。^v^这句话语写出了林海音把书当作了^v^精神的食粮^v^我们也要这样想哦!我觉得课文中也还有一句话很好,那就是最后一句话^v^这时我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v^这句话也一直鼓励我要勤奋读书,我也一直把这句话铭记在心。
林海音读书太辛苦又要躲躲藏藏又要扮成别人的小妹妹或小女儿,小孙女……还要找各种理由或跑到别家再去窃读。我们却可以光明正大的走进书店看书。林海音为读书腰酸背痛,我们却可以拿回家躺在床上舒服的看。林海音为了读书饿的脖子咕咕响,我却可以一边吃东西,一边看书。林海音怕没书看,我们却不想看。所以我们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呀!我们班也有许多人跟林海音一样,非常爱看书,常常取得优异的成绩,有些人不一样,上课不听老师讲,考试时变成^v^偷取别人果实的犯人^v^。我真不明白书那么好看,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不愿意看呢!
^v^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v^我们现在不好好学习,时间都在玩耍时偷偷溜走。黑发不知勤学,百首方悔读书迟。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刻苦学习。
开学初,我学了林海音的《窃读记》。今天,我也要写写我的窃读经历。
在一天晚上,天上打着轰隆隆的雷,我吓得跑到爸爸妈妈的房间。大约过了一个小时,雷挺止了它的怒吼。反正那时候才两点,叫我马上入睡是不可能的。
就在这时,我看见床边有两本书。我拿起第一本书,正好这本书包了书皮。一打开书,发出了声音,就把妈妈吵醒了。
妈妈醒了,我急忙把书藏在枕头下面。妈妈看我偷偷摸摸的样子,觉得有点怀疑,于是就过来查个一清二楚。
“这么晚还看书,你是不是不想要你的眼睛了……”书,被老妈给没收了。
我闭上眼睛,心想,这该死的书皮,都是你害了我。害怕我继续看书的老妈,把灯关了。我猜想,老妈会这么想:灯都关了,看你还怎么看书!
灯关了怎么看书?哈哈,这可难不倒我!我找了个借口,去房间拿手机。待确定爸爸妈妈已经深深入睡得了。我便又捧起书来,津津有味地开始看书。
我开始暗喜:虽说姜还是老的辣,可你老娘再怎么英明,也斗不过睿智的我。
这就是,我那有惊无险的“窃读”经历。
今天早上读完早读,我偷偷的看了一篇文章《窃读记》,从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主人公林海音从小家里很穷,买不起书。那为了看书呢,中午的时候就跑到书店里,静静地看书。多么热爱学习啊,而现在的学生呢?中午要么就赶着回家吃饭,要么就是打开电视津津有味的看动画片吧!
林海音热爱学习,喜欢读书,值得我们所有人都去学习。人们都说:知识改变命运。古时候就有匡衡凿壁偷光,刻苦学习,最终成为一代大学问家。中国的知识博大精深,要想学懂学透,就要我们花很多的时间去钻研,方能获得一丁半点的知识。每日都能有收获,日积月累,终有一日会成为学富五车的学问家,成为国家的栋梁,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而现在的学生呢?沉迷于电脑游戏,手机,或者电视。很多学生课余的时间就是玩手机游戏,把珍贵的书籍早就束之高阁,时间久了上面是厚厚的灰尘。这样长此以往,将来中国还能有多少人才?
让我们都向林海音、匡衡学习吧!好好学习,将来才能做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啊!
林海音《窃读记》让我的心儿酸酸的。.我家最近也 常常上演新版《窃读记》,那又是怎样的一番滋味呢?请看下集。
最近鉴于我和书过分“亲密接触”,导致视力急剧下降,妈妈给我下达了“黄牌警告”逼迫我和课外书‘绝交’,我岂是“背叛朋友”之人,总是想法子和“好朋友”零距离接触。这不,这个星期作业极少,恰好我手中又有一本精彩绝伦的小说一〈到处都是坏男孩〉,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绝妙的机会,当然得好好补充补充我那早已“欠缺”多日的“精神食粮”啦尽管种种因素都利于我方,可我还是小心翼翼,因为我那雷达般敏锐的老妈就“潜伏”在隔壁,随时都有可能“现身”可为了心爱的书,我只好硬着头皮与老妈^v^了。
我蹑手蹑脚地走出房间,向妈妈的房里探了探头,呵呵,妈妈正入迷地看着电视剧呢。要知道,妈妈一迷上电视剧,可就是打也打不动的。我回到房间,拿出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正看的入迷,忽然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传入我耳中,由远到近------我一惊,把书扔进“藏书阁”——抽屉。老妈无声无息地走进房间,我连忙低下头,装作认真写作业。妈妈在房间里四处“侦察”了一番,我在一旁,大气也不敢出,生怕露出什么“蛛丝马迹”被妈妈抓了个正着,幸好,妈妈一无所获地回到了她的房间。
见此计成功,我便不断仿效。可妈妈似乎也探明了我的“底细”常常以送水果,送点心为由,动不动半路杀出,我又要藏书,又要对付妈妈,忙得不可开交。
哼哼,妈妈,你未免太小看我了,你有你的张良计,我有我的过墙梯,那课外书,早以被我转移地点了。
我将课外书,塞进了作业本下,有将本子移过来了一点点,这样就能大包眼福了。可妈妈不知什么时候已来到房间门口,趁我不防备之时,一下子冲进房间,那开作业本,课外书暴露无疑了。
趁妈妈正在专心“研究”那本“闲书”时,我赶紧脚底抹油一溜之大吉了,傻瓜才
在那儿等着挨K呢!
《窃读记》读后感:《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文章里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就是我们的精神粮食,它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啊
暑假期间,爸爸为了让我多阅读图书还给我办了一张图书证,虽然我可以时时刻刻去图书馆借书看,但我就是坚持不下去,原来借几的.书我还看些,现在不知怎么就是看不下去。想一想小女孩要读一本书有多困难,我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
这篇《窃读记》给我的启发很大。我要养成读书的好习惯。
《窃读记》中“窃”总有一丝不光彩的含义,“窃读”?怀着好奇,我仔细地品味这篇文章。
小女孩,一有时间就跨进书店急忙打开书,躲在一角边,一页,两页,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她很快乐,也很惧怕——
这种读书的滋味!她害怕被书店的老板发现,所以进来看书时,把自己藏起来。每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才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使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仅可以拓宽我们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习惯,一生与好书相伴吧!
今天,我学了一遍课文名叫《窃读记》。
有一次,趁妈妈不注意,我把自己房间的门关上,拿起漫画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我正沉迷在其中,不知道妈妈什么时候已经在我的身边。妈妈很生气,一把抢过我漫画书,把他扔出窗外。我很伤心,那可是我最喜欢的漫画书啊!没办法,心不甘,情不愿的拿起作文书,一会儿,读着读着作文书我的心思还在漫画书的情景里。总而言之,就是心不在读书上面。
由于自己的不好好读书的习惯,语文成绩总是不理想。不知哪一天,我忽然喜欢上读书了,一本我喜欢的书,一道我手里就爱不释手,看起来每个完,有时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听不见,我看过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笑猫日记》、《城南旧事》、《格林童话》等,有的时候我还会拿起爸爸妈妈看的文言文四大名著看,虽然也看不懂,但是偶尔看看也是很不错的。我读过的书都整整齐齐的放在我的书柜里,好像我的知心朋友一样天天的在书房陪着我成长,来给我增长知识,让我书的世界了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去探索,去发现。
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后,我十分佩服她,虽然家中没钱,不能买书,可是她还是很爱读书,可我们现在有些人,有了钱,可以买书了,却不爱读书了。真是应了“好读书,不好读书;好读书,不好读书”这句话呀!
林海音在书店“窃读”,有许多不便之处:
1、怕书被卖光了,没得看。
2、怕被书店老板发现。
3、要忍着饥饿。
4、要一直站着看。
5、要站在一个大人身边,假装是那人的女儿或妹妹。
到了下雨天,要是是我的话,我一定会觉得很懊恼。可是,林海音却异常兴奋,因为,这样她就有充分的理由一直在书店待下去了,她有时还得装着皱起眉头望望街心,好像在说:“这雨,害得我回不去了!”其实,她心中却在想:“大些,再大些!”如果是我的话,哪还有心思跑到书店去呀,立马就跑回家去了!
我也有过“窃读”的滋味:有一次,我去书城,忘了带钱。正当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心急如焚时,不经意间看到许多人正蹲在书架前看书时,我也蹲了下来,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后来的几次到书城,都不带钱,就蹲在书架前看书。看久了,也觉得不好意思了,服务员来了,就把书放回书架上。有时也会脚酸,可是没有林海音那样要忍着饥饿。
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在,想想看林海音那时看一本书多么困难呀!
“窃”顾名思义是偷的意思,是贬义词,但我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以后真是别有一翻滋味在心头,我对这个“窃”有了更多的了解。
《窃读记》讲述了林海音在小时侯因为家里没有多余的钱来给她买书,所以就在书店窃读,感到既快乐又惧怕。我想她快乐是因为她在阅读中感受到自己增长了知识和智慧;惧怕是因为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而赶出去无法看书。林海音小时侯心灵同样也是幼小而脆弱的,小小的心灵竟能为了读书而忘记伤痛,而且林海音是在旧中国私人开的书店里读书,在那里读书要经历担忧、恐慌和惧怕的痛苦,还要经受饥饿和腿酸脚麻的煎熬。这使我联想到了我们,在我们这个时代看书、买书就像吃饭那么普通,可是我们却一点也不珍惜反而还糟蹋它,哎,我真为此而感到悲哀!
书籍哺育的是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知识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习中去。
人们常说书是个好东西,是良药,是老师,是……这不,我一放学就直奔书店而去了。
到了书店,我开始用眼睛扫描架子上的书籍,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到的书。突然,我看到了一本书,正是我日思夜想、梦寐以求的《龙族》!
可是,我愣了一秒钟,又垂头丧气了。因为我没带一分钱,而那种书只让卖,不让看,还是带塑料包装的。想看,做白日梦去吧,有本事你只自己去买啊,别在这想象。
正当我准备离去的时候,脑中迅速闪过一个念头:“把这本书拆开包装偷偷读。对!我就这么干,不会被人发现的,只要我动作快就一定可以做到!”
于是,我又返了回来,悄悄走到放《龙族》的书架前面,环顾了一下四周,见没人注意到我,我就犹豫着把手伸向了书架。
忽然,一个笑眯眯的阿姨走过来,看样子是售货员,对我说:“小妹妹,这里的书不可以看哦,只有付钱买下你才能看,明白吗?”“哦,明白了。”我慌张地答道。
等那个阿姨走远,我再次把手伸出来,拿了《龙族》就往外面的路上跑。跑了一段时间,我停下来喘口气,回头看看,还好,没有人追来。
我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来,手颤抖着撕开包装,暗暗地想:“终于成功了!”然后,我就开始读起来。
可是,我刚翻开书,就又害怕起来。所以,我读着读着就不时地回头看看,看看有没有人追过来。我的手依然颤抖着,心“砰砰”跳的可欢,怀里好像揣了一只小兔子似的。
我总觉得时间是那样漫长,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一读就读到太阳落了山。我舒了口气,伸了一个懒腰,又重新把书包好,来到了书店门前。书店关门了,我把书从门缝底下塞进去就走了。
窃读使我又快乐又惧怕,不过这些也是值得的,因为书让我学到了知识,再怎么样也是值的。
窃读是一件好事情,既省钱又可以学到知识。这样的好事,让我何乐而不为呢?
今天我读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读完后,我深受启发。
林海音的经历让我想到了我自己。面对自己所热爱的事物,我们都曾全力以赴。
有一次,我在练习弹钢琴。由于一直找不到音,我刚断断续续弹了一点,又被一个咪卡住,曲不成曲,调不成调,这让我非常烦燥,不开心地嘟起了嘴巴,甚至有了放弃不练的念头。但我不想放弃我喜欢的歌曲,于是又振奋精神坚持弹了一半。
这时耳边嗡嗡响,一只可恶的蚊子停在我右手臂上正贪婪地吸食我的血。虽然我刻意摆动右手肘加大力度,但是蚊子稳若泰山,继续一动不动地扎在我的手臂上。哈!这坏家伙真会趁火打劫。我举起左手对准目标拍下去,无奈,目标人物蚊子得意洋洋地从我眼前迅速飞走了。不但没打死蚊子,手臂还红了一大片,我沮丧极了。
收拾好心情准备继续弹奏时,我己经把旋律忘得一干二净了。算了,弹钢琴这么累,还被蚊子咬,要不就放弃吧。我咬牙切齿地低声嘀咕。可是,想到双手抚摸琴键时指尖流泻出的美妙音符,想到音乐为我插上的翅膀,我索性牙一咬,心一横,全身心投入到敲击音符的快乐中。一次次反复练习,我终于把曲子练得滚瓜烂熟。一串串充满生命力的音符在指尖跳动,欢快地在琴键上舞蹈!
《窃读记》被我妥善放置在了书架最显眼的角落。我想,当我为考试成绩愁眉不展,或者想要放弃时,想到林海音的窃读,想到弹钢琴时全力以赴的自己,也许会有坚持下去的勇气。甚至多年以后,当面对人生的风雨时,我依然还能够从这本书中汲取力量吧!
窃读记讲的是著名大作家林海音小时候读书的故事。她因为小时候家里没钱买书,只能在书店偷偷的读书,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因为她只读不买,所以她只能偷偷的读书。
这篇文章写得非常不错,尤其是书中最后一句,我个人比较深有体会。这句是:“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鼓励我们新的年青一代要认真看书读书,在书里寻找和认识全新的知识,然后慢慢去领会。这句话语深深地烙在了林海音的心里,激励着她认真学习看书,困难时给她鼓舞,让她有了动力的源泉。这也是她最终成为一个著名的作家的诸多因素之一吧。
慢慢读着,不由脑海中也浮现出我的故事。
现在这个社会飞速发展,我们读书的环境、条件可比当初好上许多。可以随心所欲的读书。常常是手头一没事,便会去看书。遨游在知识的天空,什么事情都会抛到脑后,先不管了。静下心来,去领会每个文字的魅力。时间点点滴滴像流沙流逝而去,而我们哪还记得这些,只顾读书了。常常坐到乏力,方才离去。
“知识不一定可以改变命运,但读书却可以真真切切的改变命运。”心中会燃起一股火焰,斗志值瞬间加满,出发!
《窃读记》,咋一看,“窃”有偷的意思,是贬义词,怎样偷着读呢?于是,“窃读”就刺激着我的好奇心,促使我迫不及待地要解开这“窃”的谜。
这篇文章是著名作家林海音写的,主要写了她小时候很喜爱读书,一放学就急忙奔向书店看书。当她千辛万苦找到自己昨天看过的书后,便赶紧打开书,像一匹饿狼一样贪婪地读着。她很快乐,也很惧怕。因为她常常喜欢光顾书店而从不购买书,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后,训斥她并驱赶她。她喜欢到顾客多的书店。她总是要把自己隐藏起来。有时她会贴在那些大人的身边,仿佛自己就是他们的小妹妹或小女儿。每当她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侯,便会知趣地放下书走出去,再走进另一家。有时,一本书甚至要奔波几家书店才能看完。
文章里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就是我们的精神粮食,它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啊!
最近,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它的名字就叫《窃读记》,它是林海音作家写的。
林海音小的时候那个年代,吃的,穿的,用的都不如现在。可偏偏林海音喜欢看书,而她 又买不起书,于是就只能去书店窃读书啦。
文中有一句话让我很感动,就是:“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那时候她们的条件不如现在的我们,但是她们那颗好学和渴望知识的心,却远胜于我们。
平时我们不管怎样都讨厌下雨,因为下雨会给我们带来麻烦。而林海音不同,那段林海音因为喜欢读书,就喜欢下雨的片段:“最令人开心的是下雨天,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因为那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说明了林海音为了可以多看书而可以喜欢上令人讨厌的下雨天。
有时候,林海音看书都忘记了时间,不去吃饭,直到饭店飘来菜香时,她也会饥肠辘辘的做白日梦。她会很累,不得不用两条腿交替支撑着。这段话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看书或者做事看到了忘我的陶醉的境界,那么他便会忘了时间,忘了吃饭,整个人沉醉在书海里。
两个小时过去了,林海音手中的书也看完了,她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回书架。她没有感觉到累,她脑海里想的是国文老师的一句话:“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像林海音那样炽热的求学的心,那我们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在这学期里,我学习了一篇文章,名叫《窃读记》悟出来了一点道理。这篇文章讲述了作家林海音儿时去书店偷偷看书的经历,使我体会到只有读好书,才会有知识,提高写作水平。读书是非常有益的事情。我想起了辩论赛,同学们的一句句反驳,不就是读书的好处的最好证明吗?只有有文化、有知识的人才能在这竞争不断的世界上扎根,才能过得上五彩缤纷的生活。虽然有些人说不良书籍已经上市,但是我们只要有自制力,那些不健康的书籍就拿我们没办法了。也有一些少年抵挡不了诱惑,看了那些不健康的书籍后走火入魔,那是他们自己的过错了,读书始终是有益的,从不健康的书籍中也可以知道错误的作为,从而得到及时的改正。“开卷有益”这个成语始终是正确的,只要抵制住对不健康的书籍的好奇心,就可以了。读书一定有益,我坚信这一点。世界上的历代伟人,那有一个是没文化的人?他们的智力都很高,这自然是那些好的书籍给予的智慧积累才形成的,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天生就是一个天才。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靠读一本又一本的书长大的,二者不可缺一。
今天,我读了一篇课文叫《窃读记》。它讲的是一个小女孩,酷爱读书,但又没钱买书,于是她就经常到书店看书,她还想办法不被老板发现,因此,本篇课文叫《窃读记》。
她在来的路上都边走边想,昨天看的书放在哪里了,昨天看到哪了。她饿的时候,就做白日梦,想着能吃碗热热的面条。她累了的时候,就靠在书柜上。
她为什么这样爱看书呢?因为她的国文老师说过:“记住,你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读到这里,我想到了自己身边的人和事。
吃饭是身体所需,而读书是哺育灵魂,我身边也有一个爱看书的人——我的班主任杨老师。他手里总是拿着本书,翻着看着,真是“手不释卷”。他在开学时向我借了本书,到现在还没还给我呢。
比起文中的小女孩,我可幸福多了,因为我想看什么书,父母就会买给我。但是,小女孩读书时如饥似渴的精神,却是我望尘莫及的。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要踩着这阶梯登上知识的高峰!
昨天,我读了《窃读记》,使我深有感触。
文章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她非常喜欢读书,并想方设法的多读些书。有时她为了看完一本书要到好几家书店才能读完,因为害怕被书店的老板发现她偷偷地读书,所以她不得不放下未读完的书再走进另一家书店。令她最开心的是下雨天,因为这样她就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有时看得入迷竟忘记了时间。
文章中的小女孩为了看完一本书却要想尽一切办法坚持看完。与她相比,我无地自容。还有一些穷人家的孩子他们很珍惜自己的书,有时一本书可以看很多遍都不觉得厌烦。而我们有优越的生活条件却不珍惜自己的书,看完一遍就不再看第二遍了,而这样我们就失去了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
今天,我怀着激动兴奋的心情读完了这篇课文——《窃读记》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林海音,她虽然家里贫困没钱买书,但是她总想尽办法去读书——偷偷摸摸的到书店里窃读。比起林海音小时候读书的精神,我还差许多许多。
记得有一次,妈妈要出去整理头发,我争着要和妈妈一起去。可是妈妈大声说:“不行,你要在家里好好读书。”我知道和妈妈谈话时没有商量的余地的,只好答应了。妈妈走后,我在家里的沙发上读书,过了一会儿,我就呆不住了,拿起了遥控器按了一下,电视的大屏幕上立刻闪现出了一个我们小朋友最喜欢的动画片——喜洋洋和灰太狼,我津津有味地看着,甚至不知道妈妈回来了,妈妈看见我正在看动画片,严厉地批评了我一顿,以后我再也不敢干这样的事了。
读了《窃读记》后,我早晚都在想我的过错,我好后悔,我要是能像林海音一样就好了。
林海音虽然买不起书,但她非常喜欢读书,她拼了命地读书,而我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仍然贪吃贪玩,真不应该。今后我更应该好好学习,珍惜今天,把握今天,学习我们的好榜样——林海音。
林海音的《窃读记》让我的心酸酸的。这不,我家最近上演了一出新版《窃读记》。赶紧来看一看吧!
最近,鉴于我和课外书的过分亲密接触,导致视力严重下降,老妈给我下达了黄牌警告,逼迫我和课外书绝交。可我又是那背叛朋友之人,因此,我想着办法和好朋友零距离接触。这不,今天作业极少,1小时就做完了。所以,我又要和好朋友去秘密约会了!
我蹑手蹑脚地向门外探了探头,哈哈,老妈正津津有味地在看电视剧。要知道,老妈一旦看上电视剧,那可是雷打不动的了。这正是个大好时机,我回到房间,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正看得入迷,突然,门外传来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槽糕!查房的老妈来了。我一惊,急忙把好朋友塞进藏书阁——抽屉。老妈悄声无息地来到我身边。我早已把好朋友换成了语文书。老妈见了,表扬我说:不错,不错,今天很自觉!
我见此计成功,便开始仿效,可老妈似乎也有所察觉。时不时以送水果,送点心为理由,来侦察我。我既得藏书,又得对付老妈,忙得不可开交。
哼哼,老妈,你也未免也太小看我了吧。你有你的张良计,我有我的过墙梯。那本课外书早就被我转移阵地了!
同学们,你们有过窃读的经历吗?学了课文《窃读记》之后,我也想起了我的一段窃读经历。
那是在四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发现我的同学孙浩哲从家里拿来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书,这是一本我梦寐以求想看的书,可是我的爸爸、妈妈一直没有给我买。现在孙浩哲把这本书拿到了教室,我想我终于可以看了,但是我又怕孙浩哲不愿意借给我看,于是我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每当学校大课间操的时候,我就假装脚痛,坐在教室不出去做操。等同学们都走完的时候,我就偷偷把孙浩哲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拿来,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既兴奋又紧张。兴奋的是我终于可以看这本书了,就像交上了一位新朋友一样;紧张的是我怕孙浩哲发现我在窃读这本书,就像做小偷一样。我一会儿看书,一会儿看门口、看窗口,生怕同学们做操回来而发现我在窃读。有时我正看得津津有味,可是同学们将要做完操回来了,我只能忍痛割爱,将这本书放回原处。有时我为了节省时间,能多看几页,我就直接坐在孙浩哲的座位上看。就这样一次一次地窃读这本书,每次窃读就像是见到老朋友一样高兴,我多么希望大课间操的时间能长一些啊!
但是好景不长,有一次,我一下子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看得非常入神,连同学们都已做完操回到教室了我也浑然不知。这时,孙浩哲发现了我的秘密,但是他并没有责怪我,而是很大方地将这本书借给了我。他的举动使我既惭愧又激动。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地看这本书了,一有空闲我就看,很快我就将这本书看完了。
我的这段窃读经历,虽然没有课文《窃读记》中那样战战兢兢,但是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但要多看书,看好书,而且同学之间也应该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今天,我学习了一篇叫《窃读记》的文章。让我难以相信的是人世间还有小孩渴望读书,却因为家庭生活困难没有钱买书,只好到书店“窃读”。
当我一口气把它读完时,我被窃读者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书中的小孩喜爱读书达到了入魔的程度,可就因为家境贫寒没钱买书,迫不得已,每天下课后急忙赶到“文化街”,那中书店林立,那样她就可以混进买书的人群中,有更多的机会去读一些自己喜爱的书。一页,两页……她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读着。她很快乐,也很惧怕。快乐的是读到了自己喜爱的书,恐惧的是怕被店主发现,可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一次,在一家书店读一本书,因为文章太长,每天都要去读,终于被店主发现,“有钱就买书看,没钱在这中混什么。”她遭了羞辱,被赶出了书店。我实在想不通,面对一个无钱买书又渴望读书的穷学生,店主怎能这样对待她?
不过,世上的爱还是很多的。当这个小女孩抑制不住书的诱惑,胆颤地走进另一家书店,提心吊胆地读那没有读完的书时,好心的店主叔叔满足了这个穷学生的愿望。
书读到这儿,看到家中满屋的书,我内心一阵愧疚。我们这一代吃得好穿得好睡得香,是在浓浓的爱中长大的,为什么不紧紧抓住这宝贵的时间好好读书呢?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阶梯。《窃读记》一文中告诉我们,作者林海音小时侯是个家庭非常贫困,而又热爱读书的小女孩。那时林海音因为家里没钱买书而常常去书店“窃读”。在这“窃读”中,“我”感受到了百般滋味……
苦,是必不可少的;累,也是不可能没有的。有时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被赶出去,有时一本书被卖完了,又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为了避免被发现,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选自.日记50字作文 佛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这样就可以踏踏实实地看书了。
可是,有时候,林海音也会被书店老板发现,就会把“我”赶走。老板总会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没钱怎么了?看不起人呀!因此“我”产生了对大人的仇恨。
直到有一次,一个售货员使海音非常感动;她特意给海音留了一本书,等海音看完才卖出去……她让我很感动。
虽然窃读是苦的,涩的,但经历过这千滋百味后最终都汇成了一个字——甜。
现在大家都有钱了,有能力去买书了,可就因为有钱了,所以对书视而不见,买了又不看,把心思全放在看电视,玩电脑上。今后我不能这样,我要多读书,读好书,也要好好读书。下面我给大家提一些读书建议吧!1、做笔记——要把好词,好句抄下来。2、反复读——喜欢就多读几遍。3、写读后感——把多所读的书的感受写下来。
以后大家要多多读书,把知识都记在脑子里!多读书可以涉取到知识,还可以增长作文能力。不好的书不要读,因为它就像一个不好的朋友,随时会伤害你。
让我们大家一起多看书,看好书吧!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阶梯。《窃读记》一文中告诉我们,作者林海音小时侯是个家庭非常贫困,而又热爱读书的小女孩。那时林海音因为家里没钱买书而常常去书店窃读。在这窃读中,我感受到了百般滋味……
苦,是必不可少的;累,也是不可能没有的。有时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被赶出去,有时一本书被卖完了,又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为了避免被发现,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这样就可以踏踏实实地看书了。
可是,有时候,林海音也会被书店老板发现,就会把我赶走。老板总会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没钱怎么了?看不起人呀!因此我产生了对大人的仇恨。
直到有一次,一个售货员使海音非常感动;她特意给海音留了一本书,等海音看完才卖出去……她让我很感动。
虽然窃读是苦的,涩的,但经历过这千滋百味后最终都汇成了一个字——甜。
现在大家都有钱了,有能力去买书了,可就因为有钱了,所以对书视而不见,买了又不看,把心思全放在看电视,玩电脑上。今后我不能这样,我要多读书,读好书,也要好好读书。下面我给大家提一些读书建议吧!
1、做笔记——要把好词,好句抄下来。
2、反复读——喜欢就多读几遍。
3、写读后感——把多所读的书的感受写下来。
以后大家要多多读书,把知识都记在脑子里!多读书可以涉取到知识,还可以增长作文能力。不好的书不要读,因为它就像一个不好的朋友,随时会伤害你。
让我们大家一起多看书,看好书吧!
《窃读记》读书笔记150字
我读了《窃读记》之后有这样的感觉:作者她为什么不能光明正大的看书,反而要躲在墙角里偷偷地看?我带着疑问反复读了课文,可是没找到答案。没找到没关系,我设法从别处找,我在网上阅读了长篇小说《城南旧事》可是还没读完,也不能完全确定作者是不是没钱看。
作者有一点和我相同的是:天天都读书,都爱看书,我也每天都读书,读的是《大学》《论语》等中华名著。有时,偶尔也看看闲书,我特喜欢看《三国演义》,百看不厌。
林海音她特别喜欢看书,有时看到肚子饿了才回家,有时竟然连饭都不吃,直接把书看完再回家。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她给了我一个重要的启示:读任何书都需要耐心,不要囫囵吞枣地看。所以看书要看得透彻。
这篇课文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知识和怎样看书的方法。
看书,要看对我们有益的书,不要看对我们没有益处的书,例如:漫画书等,也要多读《大学》《论语》等中华名著,才能使中国文化立于不败之地!
《窃读记》读书笔记150字
《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著名作家林海音小时候去书店“窃读”的经历。
她为什么要去“窃读”呢?因为她实在是太喜欢看书了,家里又没有钱买不起足够多的书给她看,所以她便想天天去书店看书,而那时的书店老板是不欢迎这种只看书而又不买书的人的。所以她只能偷偷地读。
为什么现在的店老板不会赶我们走呢?因为,现在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我们的物质生活丰富了,要什么就有什么。而且现在的儿童还受法律保护。我们现在去书店看书,店老板不但不会赶我们走,而且还希望我们去他们的书店看书,因为我们现在有钱了,不仅仅在书店看书,还会挑一些好书,买回家去看。
我很幸福,我是一名新世纪儿童,有很多读书的机会。
《窃读记》读书笔记150字
21世纪,这个富有的时代,大多数少年宁可把时间浪费在发呆上,也不肯去看一看书。在这个富有的时代,已经有了电脑和电视,还有谁愿意为看不了书而苦恼呢?
也是,只有上一世纪的青年拥有这种毅力。正如我所说的,故事讲述了女孩儿林海音小时候偷偷读书的故事。看,那个放学后急匆匆走向书店的女孩就是童年时代的林海音。从她没找到书前的焦急与找到书后的喜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最后一句话令我感受尤为深刻。它让我明白了吃饭是身体的物质需要,而读书使精神心灵成长,这两样都是必不可少的!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读书不仅仅能够增长知识,开启智慧,还能使一个人成长起来。同学们,一起读书吧!
《窃读记》读书笔记150字
突然,我看见那大大的书柜,想到:书柜里还有我上个星期六买的几本书呢!我从椅子上一跃而起,一瞬间,想到不能让妈妈发现。于是,我小心翼翼打开书柜,轻轻的拿出书,便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不知过了多久,妈妈,进来了,她看见我没写作业,火冒三丈,把我给骂了一顿,我以后再也不敢窃读了。
书就像一个营养品。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书中汲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让我们养成阅读的好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窃读记》读书笔记150字
前天,老师给我们教了《窃读记》这篇课文。作者林海音那对书如饥似渴的心,深深的打动了我。读《窃读记》有感是啊,一本好书,縕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我们大家都喜欢看书。
记得有一次我也窃读过。
那是在一个晚上,我在家里吃饭,我早早的就吃好了,妈妈,叫我写作业,可是,我不想写。
《窃读记》读书笔记150字
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我觉得这篇课文的作者林海音十分地渴望知识,热爱读书。她十分惜书,抓住了一次又一次宝贵的读书机会。尽管窃读有诸多不便,但作者仍然坚持了下去。比起我们自己,作者显然在时间上就要苛刻得多,不到自己感到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她是决不会放下书的。而我们,在书店里想待多久就待多久,没有时间的限制,不仅如此,还有地方可以坐着呢!多么舒服。简直是完美无缺的享受!这与作者那时,仿佛就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读书与我的学习息息相关。我要多看课外书,充实自己的大脑。还要把书中的内容灵活运用在学习、生活中。让书征服我,让书影响我,教育我。我也将不断征服书,解决一些问题。让好书永远伴我成长。
《窃读记》主要讲了作者林海音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怀着即紧张又兴奋的心情如饥似渴地“偷”读书,到晚上才恋恋不舍离开的事。
文中有这样一段话:“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滋味。"作者把自己比作饿狼,表现了作者强大的求知欲。
看看作者,再想想我们,会感到十分惭愧。只要我们说买关于学习的书籍,家长会十万火急地跑到书店购买,没有一个家长会说“不”字。而把书籍买回来后,我们却束置高阁,放在那里做“装饰”。有时只会在家长的劝说下看几分钟,但心已经飞到九霄云外,没有把书放在心上。
记得有一次,我回到家,早早做完作业,本应看看书,我却以飞快的速度跑到电脑前,将电脑打开,熟练地进入游戏网站,玩起了电脑游戏。时间悄悄地流逝,不知不觉我就玩了两个小时,丝毫不管放在旁边的书。现在想起来,白白浪费了时光,真是后悔莫及呀!
读书对于作者林海音来说是一件幸福的事:像饥饿的人找到了面包;像口渴的人发现了泉水。而读书对于现在我们这些能够轻易获取书籍的少年来说,却好像是一项老师﹑家长要我们完成的任务。“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是物质需求,读书是精神需求,两者都不少,才能让我们健康成长!
今天我看到这样一则故事,题目是《窃读记》。这则故事写了一个人把读书看成吃饭一样。其实读书不仅没有坏处,而且对人有益的。
这个人一有时间,就走进书店,迅速翻开书,躲在一个角落里,一页两页,像一只饥饿的狼,贪婪地看书。她很快乐,也很惧怕——
这种读书的滋味!她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所以当她进来看书时,她躲了起来。每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才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在现实生活中,一打开书,我们每个人都会面临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征服这本书;你是征服了这本书,还是这本书征服了你,还是书和你一起征服了对方?
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答案是多种多样的。然而,无论答案是什么,它都包含着一个意义——成长。
也许书能征服你,这意味着你对书着迷。这时的你,沉迷在书里,忘了吃饭;忘了睡觉……祖宗的遗训,先哲的思想,人类几千年的文明,都通过书向你灌输,默默地影响着你,教育着你,陶冶着你……在这样的氛围里,你长大了。
也许你和这本书正在互相征服,这更有趣。你的脑海中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当一个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就会出现。问题层出不穷,征服无止境,你每时每刻都在成长。
我们的小学生正处于成长阶段,阅读与我们的学息息息相关。让我们记住《窍读记》这个故事,在平时学习、生活中多读书,灵活运用大脑,让它在我们将来学***活中,发挥其作用,发挥其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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