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劳动合同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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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硬盘不读盘无法开机怎么办你知道吗?硬盘是电脑硬件设备中充当重要的存储媒介,大家平时把硬盘当作宝贝一样,生怕磕着碰着,但就算保护周到,硬盘该坏还是会坏。共同阅读电脑硬盘不读盘无法开机怎么办,请您阅读!
硬盘无法识别怎么办硬盘故障的原因很多,排除硬盘出现坏道、电路板烧毁等本身硬件损坏外,因主板或系统设置不正确而无法找到硬盘的现象也是时时发生的。譬如在更换计算机主板、电源后,或多或少的因为设置不正确而使系统无法正确识别硬盘,这些原因要排除。
在系统无法正确的识别到硬盘后,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排除硬盘自身故障,确定硬盘是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的还是硬盘已经出现了严重的毁坏。我们可以通过听取硬盘转动时所发生的声音来判断硬盘的机械部分是否出现问题。
硬盘只要一加电,就在不停的运转着,目前台式机的硬盘都达到了7200RPM的转速,机械部分在工作时发出声音是很正常的,因此在出现故障后通过听取硬盘转动的声音来判断机械故障也是可行的。细心的朋友可能会留意,在机器开机自检时,硬盘一般会发出“哒…哒…哒……”的声音,然后就恢复了平静,这种声音是比较正常的,听到这种声音就有比较大的把握判断硬盘大概没有问题;如果声音是“哒…哒…哒……”,然后又是连续几次发出“咔哒…
咔哒”的声响的话,有很大的可能是硬盘出问题了。最坏的情况是自检时硬盘出现“达、达、达”之类的周期性噪音,则表明硬盘的机械控制部分或传动臂有问题,或者盘片有严重损伤。
为了进一步判断,您可以将硬盘拆下来,接在其他的电脑上,然后进入到CMOS中检测一下,如果也是检测不到的话,那就可以断定, 真的是硬盘问题了。
硬盘能够发出声音还算是相当不错的了,在有些情况下,硬盘由于电路板部分烧毁,系统就根本无法自检到硬盘。硬盘电路板烧毁一般是由于电源反接造成的,出现的机率一般比较小,但也不能够完全排除。电路板烧毁后主板的BIOS中是认不出硬盘的,这种情况一般不会伤及盘体,只要能找到相同型号的电路板更换(运气好的话只需更换电路板上的某个元件),硬盘修复的可能性应在80%以上,一般修复后数据都还在。若无法修复,盘上数据又确实宝贵,可以找专业人士将硬盘拆开,取出盘片,只要盘体无损伤,大部分数据可用专门的读盘机将内容读出。硬盘电路板烧毁,属于电脑配件的“非正常损坏”, 无论什么原因都不属于保修范围,只有自认倒霉。
主板BIOS设置出错导致系统无法识别硬盘。如果BIOS里硬盘参数设置不对,自检不会通过,硬盘是无法正常使用的。这类问题一般是更换主板或是重新安装系统后引起的。目前的大部分主板一般都提供两个IDE接口和两个SATA接口,对于865PE芯片组的主板,一般情况下BIOS设置中是将SATA接口给关闭的,如果此时使用SATA硬盘则系统无法正确识别。而对于大部分NF4和9×5系统芯片组的主板,一般默认情况下SATA与IDE接口都是打开的,但也不排除个别主板在设置上的不同,可以视情况的不同,我们将主板的IDE与SATA端口打开与关闭,一般情况下打开即可。
除此之外,BIOS中电源设置也会影响到硬盘的使用。比如有些时候电脑会出现硬盘忽然停转,然后又立即启动,可以明显听到硬马达起动的声音。如果硬盘没有别的毛病话,那应该是BIOS设置的问题,请检查BIOS设置中,“power management”中的“ HDDPowerDown”项,并将其打开。在BIOS中Power Manager Setup 选项中曾改过东西,进入CMOS中发现 Power ManagementSetup 中的Power Management被设置成MAX Saving(硬盘在1分钟内无数据读写就进入PowerDown供电停止状态),这表示有时当读写命令传输时,有时硬盘已处于停止状态,需要重新“启动”进入工作状态,所以硬盘表现为时快时慢。
硬盘出现问题后,我们还可以根据系统的提示来判断硬盘的故障。开机后系统自检失败并出现:“primarymasterharddiskfail”提示,而有时能检测通过正常启动。检测失败后有时在BIOS中能用AUTODETECT重新设置,有时AUTO DETECT又找不到硬盘。出现这种情况后,我们一般情况下怀疑数据线的问题和主板接口的问题,这时首先做的是换条好的数据线,检查数据线连接是否正常,如果不是数据线的问题,那么请将硬盘取出放在别的机器上进行检查,一般情况下都可能检查到问题。另外电源供电也会出现此类的提示, 如果将硬盘换到机器上能用的话,就应该怀疑是以上的问题,如果不能用,则是硬盘本身出现了问题。
如果主板检测到了硬盘的话,请先确认一下检测到的硬盘的容量和其他的参数是否和实际的硬盘参数是相同的。若检测到的硬盘容量和实际的不同,说明系统一定出现故障了,这种情况的发生可能是硬盘、主板、甚至是硬盘数据线。可以用替换法加以确认。
目前硬盘都采取了多项容错技术,其中应 用最普遍的是S.M.A.R.T技术。如果屏幕显示“SMART Failure Predicted onPrimary Master:ST310210A”然后是警告:“Immediately back-up your date and replase yourhard disk drive.A failure mauy be immnent.”此时,须按F1才能继续,这是S.M.A.R.T技术诊测到你的硬盘可能出现了故障或不稳定情况,警告你需要立即备份数据并更换硬盘。出现这种提示后,除了更换新盘外,没其他解决 方法。
有些情况下是硬盘在超频后可能出现“硬盘读写失败”,很多硬盘在高外频下工作会有一些问题,轻则无法启动,重则数据丢失。因为硬盘超频后对系统的整体提升并不算大,并且稳定性极差,因此极不推荐对硬盘进行超频。
电脑开机硬盘自检过不去的原因出现电脑硬盘自检过不去,我们可以确定99%就是硬盘坏道,如果是系统损坏会提示缺少文件,自检不过的基本都是硬盘有坏道。如果系统读取的一个文件无法读取造成卡住,看一下硬盘指示灯可以判断了。在自检过不去的地方看指示灯是否一直着的,如果是一直亮硬盘坏道,自检也过不了,有可能是系统文件出错。
决的方法:建议重新将硬盘重新格式化并安装新系统,如果新系统中出现卡顿或者依然会有硬盘自检,那么说明硬盘已经有坏道了,建议更换硬盘吧。
电脑硬盘不读盘无法开机的解决方法1、开机之后系统没有找到或者是不能识别出硬盘
这类情况的出现导致电脑无法从硬盘启动,即使我们通过其它的手段启动电脑之后也无法找到硬盘。解决的方法:检查硬盘与主板之间的连接线,主要检查连接线时候松动,另外连接线换一下主板上相同的接口也可以解决问题;
2、BIOS设置不当导致硬盘出问题
部分主板在运行时可能会出现识别硬盘类型出现错误的状况,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同样会导致系统无法从硬盘启动。此外,在主板的BIOS中还可以设置硬盘的Normal、LBA以及Large等工作模式,这各地方一定要根据硬盘的情况来进行设置,否则的话也是很有可能会出现其它的错误,只要按照主板的BIOS说明以及硬盘本身的情况进行正确的设置便可以解决。
3、有主引导程序却无法启动硬盘
大家都知道,硬盘有一个主引导区,在这里面存有主引导程序,如果主引导程序出现了问题,那么系统不能从硬盘上启动也就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了。解决方法DOS模式下输入FDISK/MBR命令。
案例分析:
刚买的电脑 开机启动准备对硬盘分区安装操作系统,可就在这个时候,问题出现了,机器启动自检以后提示找不到硬盘
刚开始笔者认为是主板BIOS中把PATA硬盘接口给关闭了。由于使用的是915P主板,提供对SATA硬盘的支持,极有可能主板在出厂时将主板的BIOS默认设置为SATA硬盘模式而将PATA接口关闭掉,由于朋友这台电脑中未使用任何的SATA设备,于是按DEL键进入主板的BIOS,选择了P-ATAPortsOnly选项,将主板上所以的SATA硬盘接口全部屏蔽掉,只能使用并行接口设备。按F10键后保存主板BIOS设置并退出,系统自动进行了重新启动。
电脑启以后,系统还是提示无法找到硬盘,再次进入主板的BIOS设置中,发现在连接的IDE主通道中并没有显示出硬盘的任何信息,难不成是硬盘或是主板出现了问题?新购买的硬盘应该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呀?带着这些疑问,笔者将硬盘从机器中取出,换入另外一台能够正常工作的电脑中,挂做从盘以检查硬盘,开机进行主板的BIOS中,我们从IDE次通道中看到了硬盘的,为更准确的得到答案,我们进行操作系统,在磁盘管理里,我们看到这款硬盘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对硬盘进行分区、格式化操作,并将部分数据拷入硬盘某分区中,得到的结论是硬盘完全正常。笔者仍然不死心,于是将一块正常使用中的硬盘接入到新装的机器中,开机后系统仍然提示无法找到硬盘,并且在主板的BIOS中也一无所获,至些,由硬盘损坏引起的故障彻底被否定。
于是笔者又开始将怀疑的对象转到了主板身上,既然机器能够顺利自检,并且在BIOS中IDE2的主通道中我们也能够发现安装的DVD刻录机,主板出现故障的可能性不大,难不成是IDE1接口出现了问题?更或者是由数据线损坏而引起的故障。于是笔者将IDE2接口中的DVD刻录机线和电源线全部拔下,将光驱所使用的数据据线接入硬盘的IDE接口中,接好电源,开机后系统仍然显示无法找到硬盘,并且主板BIOS依旧没有任何可用的IDE设备。
这可真是难倒了笔者,主板硬盘均无问题,难不成是电源供电不足引起的故障,按理论上来看300W的电源完全能够满足这台机器的需求。其它别无办法,只能将电源换下试试看。于是又忙活了大半天,将电源从两个机箱中取出,并将一款世纪之星自由战士II电源接入到新装的电源中。开机,系统通过各种自检,顺利进入到了要求安装操作系统的提示画面。并且在主板BIOS中IDE主通道中我们看到了硬盘的信息。至此,问题的根终于找到了。
既然已经将电源取出了,于是笔者带着好奇的心态,将这款有毛病的电源接入到了自己的电脑中。开机后一切显示正常,机器顺利的进入了操作系统,这台电源看来也没有什么问题呀!!在使用中令人感到意外的事情发生了,电脑中的一直用得好好的光驱现在不能用了,光驱仓门无论如何也打不开。至此也终于令笔者恍然大悟,难不成是用于给硬盘光驱供电的电源的某个四针针角出现了问题。
带着疑问,笔者关闭机器,将另外一个多余的电源四针接口插入光驱中,重新启动机器后,按光驱仓门打开光驱以测试问题原因,一切正常,播放DVD等均没有问题。至此,这个问题终于得到了满意的答案。
提示:现在一些二线品牌中机箱内自带的电源做工比较差,并不推荐用户选购。如果再次遇到找不到硬盘或是其它设备的情况下,朋友们不妨更换一下供电接口试试。另外笔者推荐用户尽可能的选择一线大厂的品牌电源和机箱,质量和信誉都会有很好的保障。
补签劳动合同 篇2
我是05年7月来公司A单位工作的(本科生就业协议上写的是公司A单位),当时协议上写试用期6个月,期限5年,暂时没有签劳动合同。11月底感觉不合适,想辞职,公司人事部门承诺把我调转到B单位(效益比较好的),但是要求我先签订劳动合同,今天到A单位拿回了合同看了看,发现以下问题,希望大家帮忙。
1.A单位人事科一再说明合同是我与公司之间签订的',但是上面甲方写的却是公司A单位,这是不是有什么问题。而且我调入B单位还没有保证,只是口头承诺,如果我签了合同不给我调怎么办?
实际我来的时间、以及期限和截止日期都对不上,是不是也要更正。
试用期由6个月变成12个月,A单位人事科长解释:公司统一规定12个月,但是部分单位为了照顾新来的学生,缩短了试用期,A单位6个月后(到06年1月1日)即按照正式工人拿工资,B单位他也不知道怎么实行的。
我的考虑,日期全部更正,并希望合同上写试用期12个月,但是工资在06年1月1日按照正式工人拿。主要是为了留下退路,不行可以在试用期内走。不知道可行不?或者大家帮我想一个好办法。
3.合同规定,甲方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安排乙方工作岗位。那么如果我去B单位干了没几天就给我调回来了怎么办?
4.合同上引用了劳动法关于加班的规定,但是有一些改动,而且不全,只有
第三十六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四十四”没写)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没写加班费的支付条款,有必要加上么?
5.合同的解除,没写明乙方可以在试用期随时走人,并且没有违约责任,是不是也要加上?而且违约责任中没有写明违约金数额,怎么办?
6.我家不在本省,很远。合同没有约定住宿条件,也没有探亲假的有关条款,我是否可以要求加上?之前招聘时候只有口头承诺。
我主要关心的,还是公司会不会等我签了合同不给我调动工作,或者去B单位没几天又把我调回来。请大家帮帮我,不胜感激!!!
补签劳动合同 篇3
大家好,知道论坛上好心人多,我想在论坛上让大家提供一下法律知识。
我是在广州白云区一家民营企业上班的,我是08年5月份入职的,就签过一次劳动合同,当时签的是一年的,之后没有续签。
从10年后起,新入职的员工都没有办过工作证,也没有签过劳动合同。
去年11月份,公司股权重组,想不给一分钱赔偿就把我们辞退了。后来,公司可能由一个股东买下之后重新开工。然后,我们去告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仲裁立案了,定于3月15日开庭。现在我们有的人还在公司上班,有的人已经离职了。
公司重新开工之后,贴出通告全体员工工资加两百元,然后我们上诉的员工就没有加。然后今天到了发年终奖的时候,没有申请仲裁的人直接就在财务那里可以拿到年终奖了,也不用签劳动合同的。我们上诉的人被告知要重新签劳动合同才能有年终奖发,然后劳动合同上是补签的是我们刚入职的时间。如果我们签了的话,是不是拿不到双赔赔偿了啊。我决定先不签,公司会不会说我拒绝签劳动合同啊?
还有,我们要追讨社保的话,先要确定劳动关系,望大家给点意见给我们,怎么样维权比较好啊?
补充说一下,我们有两批人告的公司,我们这批有十多个人。第一批已经仲裁下结果了,劳动者胜诉了,但是公司还要上诉的`。我公司老板是挺牛的,几十亿身家是肯定有的啦,同汪书记合过照之类的,也是好多协会的会长来的。他是新接手的公司的,我们能告得赢吗?
补签劳动合同 篇4
当然需要了,即使你是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你在用人单位工作,那么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合同。
关于签订合同,依据法 律上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条款不对等的,并不影响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后可能会被撤销。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规定,【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五十四条规定,【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 诈、胁 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合同违约责任的种类
1、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承担的责任;
2、预期违约责任:所谓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自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默示其将不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3、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其过错,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使对方当事人受到信赖利益损失时,过错方应承担的责任。
补签劳动合同 篇5
劳动合同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关于租房的合同,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补签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年。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
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从事房屋租赁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按照甲方的指示执行。
三、劳动报酬
1. 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____元,根据乙方的表现和工作业绩,甲方可给予相应的奖金和福利待遇。
2. 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的____日,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时。
2.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八、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签劳动合同 篇6
2021什么时候是雨水为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2021什么时候是雨水:2021年02月18日,星期四,正月初七雨水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2个节气。每年的公历2月18—20日,太阳黄经达330度时,是雨水节气。雨水节气时段一般从公历2月18日至20日开始,到3月4日或5日结束。雨水和谷雨、小满、小雪、大雪一样,都是反映降水现象的节气。雨水节气后,太阳的直射点也由南半球逐渐向赤道靠近了,这时的北半球,日照时数和强度都在增加,气温回升较快,来自海洋的暖湿空气开始活跃,并渐渐向北挺进。降雨逐渐增多,但降雨量级多以小雨或毛毛细雨为主。俗话说“春雨贵如油”,适宜的降水对农作物的生长很重要。二十四节气是古代农耕文明的产物,“雨水”是农耕文化对于节令的反映。
2021年雨水有啥含义雨水——表示降水开始,雨量逐步增多。
公历每年2月18日前后为雨水节气。此时太阳到达黄经330度,为交“雨水”节气。雨水,表示两层意思,一是天气回暖,降水量逐渐增多了,二是在降水形式上,雪渐少了,雨渐多了。《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中说:“正月中,天一生水。春始属木,然生木者必水也,故立春后继之雨水。且东风既解冻,则散而为雨矣。”“雨水”过后,我国大部分地区气温回升到0℃以上,黄淮平原日平均气温已达3℃左右,江南平均气温在5℃上下,华南气温在10℃以上,而华北地区平均气温仍在0℃以下。雨水前后,油菜、冬麦普遍返青生长,对水分的要求较高。“春雨贵如油”,这时适宜的降水对作物的生长特别重要。而华北、西北以及黄淮地区这时降水量一般较少,常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若早春少雨,雨水前后及时春灌,可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淮河以南地区,则以加强中耕锄地为主,同时搞好田间清沟沥水,以防春雨过多,导致湿害烂根。俗话说:“麦浇芽,菜浇花”,对起苔的油菜要及时追施苔花肥,以争荚多粒重。华南双季早稻育秧已经开始,应注意抓住“冷尾暖头”,抢晴播种,力争一播全苗。
雨水节气的谚语雨水节,雨水代替雪。
雨水到来润少挥冻,化一层来袭--忌雨水非降雨,还是降雪期。
春雨贵如油。
立春渐渐暖,雨水送肥忙。
雨水东风起,伏天必有雨。
雨水有雨庄稼好,大麦小麦粒粒饱。
雨水无雨,夏至无雨。
雨水草萌动,嫩芽往上拱。大雁往北飞,农夫备春耕。
雨水清明紧相连,植树季节在眼前。
雨水阴寒,春季不会早。
雨水节气的赞美句子心的呵护点点滴滴,爱的倾注纷纷扬扬。好雨知时知物,好运知人知途;好梦祈祷成真,好人保佑幸福。祝朋友们雨水节气好运!
寻找一瓶吉祥雨露,采一杯安康花瓣雨水,存一阵顺利春风,求一场好运细雨;送给雨水节的你,祝你雨水节快乐惬意,万安吉祥美意!
绵绵的春雨绵绵的情,滋润了万物却无声。春雨落在思念的心间,春雨点缀了春天的精彩。朋友的关怀,也伴着春雨缓缓道来,祝你雨水节气快乐,天天开心!
春雨是一首静静的小曲,春雨是一幅悠然的画卷,春雨是一种说不出的思念。朋友间虽不常联系,但别忘了忽如一夜春雨来,千丝万缕真情在。雨水快乐!
今日雨水,愿暖暖的天气能够带给你甜甜的心情,融化的冰雪演奏出乐曲叮咚,飘落的雨丝冲刷掉一年的烦恼。春天收获美丽心情,天天快乐,雨水节气快乐!
丝丝细雨滋润心田,声声祝福春满人间。道是好雨知时节,却为润物细无声。看万物欣欣向荣,愿生活蒸蒸日上。祝朋友雨水节气快乐!
补签劳动合同 篇7
第1篇:每日一签早安问候语语录
【必备】2020年每日一签早安问候语语录25句
1、人生第一快乐是做到自己认为自己做不到的事,人生第二快乐是做到别人认为自己做不到的事。早安!
2、练得身形似鹤形,千珠松下两函经;我来问道无余说,云在青天水在瓶。——李翱早安!
3、爱半个夏天气温的燥热,爱半片海的波澜壮阔。早安!
4、恋爱,往往使一个大人变回小孩子;分手,却逼着我们学会做一个大人。早安!
5、凡是应该说的,就要明白简单地去说。凡是不应该说的,就要沉默不语。早安!
6、要留给孩子时间去思考。要让孩子独立去思考,父母不要包办,否则孩子永远长不大。早安!
7、行走在雨中,不要总在意脚下的泥泞,如果心中有一条洒满阳光的路,你的步履就不会犹豫而沉重。早安!
8、逆境的时候咬牙坚持,顺境的时候心怀恐惧。早安!
9、时间揭晓了彼此的脆弱,你我已失去了从前的坚强。早安!
10、光阴荏苒、岁月如梭,人的一生也只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回顾昨天,总结经验也就收获了一笔财富;把握今天,就等于珍惜了每一个发展机遇;谋划明天,就等于是展望未来,运筹帷幄。所以,只要能把收获昨天、珍惜今天、谋划明天这"三天"过好,人生可谓无憾矣!早安!
11、人最怕便是,你认真时,我儿戏,你儿戏时,我又当真了。早安!
12、一个人最炫耀什么,说明其内心最缺乏什么;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也是其最自卑的地方。早安!
13、做人就要像花一样,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但是你一定要绽放,你不是为别人而绽放,而是为自己绽放。不做别人的赏物,只做最炫丽的自己!早安!
14、那些感动、喜悦乃至不知所措,都在一个细小的动作里得到最好的诠释,不管你心有多硬,思想有多窄,都将融化成为记忆内的一丝甜醇。爱,找一个能一起吃苦的,而不是一起享受的;找一个能一起承担的`,而不是一起逃避的;找一个能对你负责的,而不是对爱情负责的。早安!
15、真正治愈自己的,只有自己;不去抱怨,尽量担待;不怕孤单,努力沉淀。早安!
16、在爱的世界里,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有谁不懂得珍惜谁。对的人终究会遇上,美好的人终究会遇到,只要让自己足够美好。早安!
17、一家人的满脸笑容,无关贫富,无关世俗,无关地老天荒,只要在一起!周一,早安!
18、一年的梦想,需要从每天的小事做起,计划好每一天。早安!
19、以前睡不着是单纯的睡多了,现在睡不着是因为环境,因为人,因为事,因为烦。早安!
20、天下事以难而废者十之一,以惰而废者十之九。早安!
21、宁肯本身去包涵别人,莫等别人来包涵本身。早安!
22、情绪,不过是智慧不够的产物。早安!
23、宁吃过头的饭,不讲过头的话;宁走过头的路,不做过头的事。做人过头,失去本分,做事过头,失去未來!早安!
24、不要怕,总会有一个瞎了眼的人看上你,你要等!!一定要等啊!!早安!
25、教师之所以伟大,在于他(她)永远消耗自己,照亮别人。早安!
第2篇:每日一签早安问候语语录这篇每日一签早安问候语语录范文很有代表性,送给你。
1、起床了,问候一句早安。天冷自觉加衣,感冒时主动吃药喝热水。觉得寂寞了,抱抱自己,觉得累了,休息休息,好好爱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自己。早安。
2、生活早激励#获得成功的不二法则:努力完成好今天的,认真计划好明天的。获致幸福的不二法门:珍视你所拥有的,遗忘你所没有的。早安!
3、熬夜,是因为没有勇气结束这一天;赖床,是因为没有勇气开始这一天。祝你早安!
4、清晨到,对着镜子照一照,笑一笑,所有烦恼都跑掉,抑郁忧愁全都消,快乐自然不会少。问候跟着来报到,给你道声早,祝你一天幸福乐逍遥。早安!
5、一行人向老大爷问路,于是拍拍他的肩膀,问:“老头,这是中山路吗?”老大爷看了他一眼,说:“这是我的肩膀。”
6、每天叫醒的不是闹钟,是伟大的梦想。每天抛弃的不是别人,是不成熟的自己。每天迎来的不是漫长黑夜,是奏起的黎明。早安!
7、不要害怕做错什么,即使错了,也不必懊恼,人生就是对对错错,何况有许多事,回头看来,对错已经无所谓了。早安。
8、早安朋友,请接受我的祝福:让微笑爬上脸庞,让快乐充满心房,让好运陪在身旁,让成功依偎胸膛,让幸福尽情绽放,让友情在你心中珍藏。
9、微笑有如Sim卡,而生活好比手机。把微笑的Sim卡插入生活的手机,美好的一天就激活了。早安~激活新的一周~
10、我不是太阳,不能在每一天把最早的温暖送给你,但我却可以用最朴实的方法为你送去最真挚的问候,那就是做第一个给你发祝福短信的人:早安快乐。
11、不知道是谁敲开了你的心房,不知道是谁进入了你的梦乡,不知道是谁大早晨的发来短信,让你忙活让你渴望,我吗?是我吗?真的是我吗?哈哈,早安
12、推开一扇窗,屋子里才会充满光亮;为心灵打开一扇窗,才能体验更多的鸟语花香。让心融入世界,把温暖注入心房。早上快乐!
13、把弯路走直的人是聪明的,因为找到了捷径;把直路走弯的人是豁达的,因为可以多看几道风景。路不在脚下,路在心里,愿你的路程平安幸福,早安。
14、寒冷的冬季,有没有发现,我们唯一拿的起放不下的是筷子,唯一陷进去出不来的是被窝……冷冷的天逗你一笑,早安~
15、在我心灵的百花园里,采集金色的鲜花,我把最鲜艳的一朵送给你,作为我对你的问候。早安!
16、早晨,当朝霞舞动着她柔曼的翅膀,将我们的梦轻轻唤醒,一丝清新的空气,一缕带给我们快乐的阳光,亲爱的,早安!
17、我真的不想多事,怕你说我多管闲事,可我真的有点事,不说出来就会变成心事。到底是啥事,其实也没多大事,就是想告诉你别做美梦了,赶紧起床吧
18、睡梦醒来好想你,随手发去短信息;不知最近可如意,工作生活皆顺利;愿我祝福永伴你,道声早安祝吉利。
19、问路才不会迷路,留退路才不会有绝路,敢回头就没有死路。失去了不一定是失败,成功了也不一定是成就,可以逃避现实,但不能逃避人生。早安。
20、富也罢,穷也罢,幸福不是金钱架,简单快乐美如花,富也辉煌,穷也清雅;爱也罢,恨也罢,爱恨莫记心宽大,有缘无缘前生定,爱也该爱,恨也白搭;苦也罢,乐也罢,酸甜从来拌苦辣,苦也哈哈,乐也哈哈,愿你开心笑哈哈!早安!
补签劳动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签本劳动合同。
一、 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于期满,本次续订合同期限为第种形式。
1. 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起至止。
2. 无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止。
二、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岗位,并于每月日之前按照本岗位的工资分配办法和支付方式,以元支付乙方工资。
三、 双方协商变更或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四、除本劳动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第十三条约定外,其他内容与原劳动合同内容一致,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各自约定的义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原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应作为争议处理的依据。原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按现行规定执行。
五、 本合同私自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六、 本劳动合同(续签)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补签劳动合同 篇9
事业编制人员是不填劳动合同而是聘有合同;在事业单位中工作,有签订聘用合同的,有签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的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建立的就是劳动关系。而与聘用制工作人员签订的虽然是劳动合同,但首先适用法律、行政法官或者国务院的规定,而不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情形是人事关系。
人事关系是在人事法律政策未有相关规定的情形下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从前述规定推论,在事业单位中签订劳动合同或是聘用合同的人可能是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俗称编制内人员),也可能是劳动制的工作人员(俗称编制外人员)。只是一般情形下与聘用制工作人员签订的文件称为“聘用合同”,而非“劳动合同”。
故完全凭借签订的合同名称来定性该工作人员是编制内还是编制外未必准确。而应该分析构成人事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来定性究竟是编制内还是编制外。人事关系在工资待遇、合同期、解聘、考核、奖惩、试用期等方面存在特殊规定,应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确定。
二、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3、监督管理部门不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补签劳动合同 篇10
“一只鸡,能缔造一个世界饮食帝国”,这句话咋一听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当你看到遍布世界各个角落的那个花白的胡须,白色的西装,黑色的眼镜,微笑的老人头像时,你不得不承认,著名快餐连锁店“肯德基”的创造者——哈兰·山德士上校,就是一个传奇。
山德士的一生中干过各种各样的工作,但在40岁的时候才在餐饮业上找到了自己事业的起点,然后历经挫折,在66岁的时候又东山再起,通过“特许经营”运作,成就了肯德基这个全球最大的炸鸡连锁集团。山德士为肯德基付出了毕生的心血和努力,即使在90岁高龄的时候,每年还要做长达25万英里的旅行,四处推销肯德基炸鸡。
没有人一出生就注定是一个成功者,也没有人一出生就沦为一个失败者,任何人的一生都不会一帆风顺。有的人一旦碰了壁就畏缩不前,没有出发的勇气,有的人就算摔倒了也不会放弃,就算落后了也会继续前行,要问成功的秘诀是什么,肯德基的故事告诉我们:秘诀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出发,什么时候也不晚!”
敬一丹,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主持中央电视台名牌栏目《焦点访谈》、《东方时空》等,曾连续3次被评为全国“十佳电视节目主持人”,并多次荣获“金话筒”奖。作为一名女主持人,50多岁的敬一丹既不年轻,亦不美貌,为什么却能取得骄人的业绩,答案就在她的人生经历里。
临近而立之年,敬一丹两次报考母校北广研究生都名落孙山,当她失望沮丧想放弃时,母亲对她说:“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真要想改变自己,什么时候都不晚。” 什么时候都不晚”,就是这一句话,激励敬一丹第三次走上了考场,终于在30岁那一年成为北广的研究生。开始了新的人生征程。
几年后,因为想到新闻一线做更有挑战性的工作。已留校任教的敬一丹,放弃了大学教师这个既体面又轻松,收入也不错的工作,经过面试、笔试和实践考核,她在33岁的年纪走进了中央电视台,成为一名主持人。在人才济济,竞争激烈的中央电视台,没有任何优势的敬一丹凭借不懈努力和拼搏,终于有了一席之地,并且开辟了“一丹话题”这个专栏,这是全国第一个以主持人的名字命名的节目。
40岁,对女主持人来说,是个尴尬的年龄,敬一丹也陷入深深的危机感和失落感中。在母亲的开导下,她的心境豁然开朗,年龄对一个人来说,可以是一种负担,也可以是一种财富。虽然青春和美丽已经不再,但可以靠自己的智慧、学识、修养和内在的气质来赢得观众的喜爱。心态平和了,工作的热情又重新回来了,尽管已40多岁了,但领导依然让她在栏目组里挑大梁。
如今,50多岁的敬一丹依然在央视的重要栏目和重大节目中和观众见面,她说自己的人生,没有被命运和机遇特别垂青过,每一步,都是自己踏踏实实走下来的。如果到了60岁,又有新的梦想在诱惑,自己依然会义无反顾地朝着它走去。好的改变,什么时候都不嫌晚。
中国有句老话叫“人过三十不学艺”,现在来看,这句话已经过时了。有人常常抱怨自己年龄大了错过了学习的好时机,殊不知“活到老,学到老”才是人生正解;有的人总是抱怨机会从来不垂青自己,殊不知幸运的天平总是倾向于有准备的人;年龄不是问题,机会不是问题,只要你想做,什么时候都不会晚。
纵观整个社会,有的人能取得成功,是因为他怀揣梦想、勇于闯荡,果断出发,义无反顾地踏上奋斗的旅程;有的人终生一事无成,是因为他胸无大志、坐井观天、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因而始终原地踏步。
人生就像一场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出发吧,现在还不晚!怀揣美好的理想,坚守不抛弃、不放弃的信条,勇敢地奔走在逐梦的道路上,即使一次次摔倒,那又怎样,爬起来,抖落满身尘土,振作精神,重新出发!就算人生之路充满坎坷,我们也会无怨无悔。
出发吧,现在还不晚!我们无法决定生命的长度,但我们能决定生命的厚度,你只有站起来,才会发现其实成功就在远方。你只有走出去,才会发现其实路就在脚下。不必羡慕别人已经走远或已经登顶,你所能做的就是一步一个脚印去征服你的人生高峰,就像一首歌里唱到的: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山峰
傲向那自由天空
每一片天空都有同一个梦
梦里我们相亲相拥
从一个脚印到无尽的攀登
一路多少动人风景
生命的成长是超越的旅程
一山要比一山更高峰
出发吧,现在还不晚!请记住,人生的理想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出发的脚步,什么时候迈出都不晚!
补签劳动合同 篇11
案情简介:我于98年8月份在陕西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当保安,可至今公司未与我签订正式工或临时工劳动合同;我也没有享受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福利待遇,甚至无双休日。我经多次与公司交涉,均被告知公司不与保安签订劳动合同,也无双休日。请问,鉴于以上情况我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另外,《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所以,劳动者所在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剥夺劳动者休息的权利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和《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第四条规定精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劳动者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据《劳动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查处。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您与用人单位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您有权要求公司与您签定劳动合同,并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如果公司拒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您可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并可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如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向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另外,对于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您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由劳动监察机构对此进行相应处理。
补签劳动合同 篇12
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取消乙方分红权资格并停止相关分红收益的发放,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和赔偿损失:
(3)乙方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未经批准擅自离职;
(6)在工作岗位中因故意或过失因素引起或直接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8)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其关联方规章制度的;
(12)损害甲方或其关联方利益的其他情形。
鉴于甲方前期为乙方及其所运营的抖音账号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推广等方面),因乙方单方面原因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整),违约金支付之日即为合约解除之日,且甲方将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从亊与本合同约定范围相同、近似或相竞争的任何合作;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该未经许可的合作,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其和第三方约定收益金额的___倍的违约金。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抖音账号分红收益的,应当按照其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一每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补签劳动合同 篇13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v^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本案中,对于《主播演艺经纪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本院根据双方在签订该经纪协议时的预期利益、刘苓役的过错程度和该经纪协议刚履行数月即因刘苓役违约而被解除以及刘苓役转播之后的收益等具体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认为200万元并非过高。刘苓役虽认为违约金过高,但未能举示任何证据予以证明。节选自(2019)渝01民终1271号民事判决书。
(四)主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其中违约行为有多种,其中未解除双方合同,便在其余平台进行直播系常见情形,另外还有直播行为不满足双方合同(如直播时长不足等)及平台规则等情形的违约行为。节选自(2019)渝0117民初8891号民事判决书。
(五)合同条款是否构成格式条款。
主播除了与直播平台公司签订直播合同,还需要遵守平台内的各种规范协议,当双方存在争议时,主播往往以上述条款构成格式条款进行抗辩。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对格式条款的规定有了变化,平台公司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当由其注意,避免合同条款被认定为格式条款。
(六)主播与平台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关于主播与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争议需要具体结合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比如,在(2019)渝民申2273号案件中,法院对直播合同法律关系进行了释明。“案涉《主播演艺经纪协议》在法律性质上具有委托、代理、行纪等多种法律关系,是属于具有综合属性的演出经纪合同,并非单纯的劳动合同,不属于《^v^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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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都会不可避免地与各种合同打交道。为了保障自身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必须选择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针对如何拟定一份能够保护自身权益的合同,本文“签订劳动合同”提供了相关内容,建议您将此网页添加收藏,以便日后浏览参考。
签订劳动合同 篇1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许多人并不能够很清楚如何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劳动争议案件发生,小编发现许多案件受到侵害的劳动者因为没有与被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是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对自己不利而使自己的权益处于被动地位。今天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未签劳动合同先知法
劳动合同是约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行为以及处理今后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劳动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识,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据蔡法官介绍,我国有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很多,其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最为全面,是规定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此外,有关劳动合同的法规主要有《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二、合同形式、内容要合法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三、合同细节仔细审查
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
四、陷阱合同要警惕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陷阱,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在合同中设立押金条款;采用格式合同,不与劳动者协商;在合同中规定逃避责任的条款,对于劳动者工作中的伤亡不负责任;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等等。
五、发生争议办法多
目前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和途径很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自行处理。劳动者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也可以由劳动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是必须程序,人民法院只有在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时才受理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法律内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是代表着双方地位平等,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如果您有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困扰,请联系,我们有最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上的帮助,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签订劳动合同 篇2
根据河南×××有限公司鹤壁市“×××”住宅小区项目工程进展需要,现决定对该项目电梯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一、 本次招标的电梯工程,合同项目承担的工程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及招标货物一览表。
二、投标人条件与要求:
1、凡具有符合本工程资质要求的电梯制造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具有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的'电梯安装企业,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良好的业绩、在本地区(鹤壁市及周边50公里范围内,下同)设有方便的售后服务网点、有较佳的制造、安装和售后服务信誉,以及在近三年内在安装服务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事故的,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2、申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必须是独家申请。原则上要求电梯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也可以书面授权河南省范围内的代理供应商参加制造商所提供品牌的投标。
三、申请人可于 20xx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到项目办公室(鹤壁市衡山路与淇河路交叉口西南角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其他电梯招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 5月23日14时前
2、开标时间: 20xx年5月23日14时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购买标书时现金方式缴纳。
招标人联系电话:xx
联系人:xx
河南×××有限公司
20xx年5 月15日
签订劳动合同 篇3
有关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没签劳动合同该怎么辞职呢?可以直接离职吗?如果直接离职,会不会丧失一些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下没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希望小编带来的文章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会得到哪些补偿呢?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几天告知所在单位呢?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现实中,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因为劳动者原因,也可能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但无论是因为什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辞职的时候都有一些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也就是上文中介绍的内容。更多相关知识,欢迎你到网站进行了解。
签订劳动合同 篇4
1、主体:
甲方(即公司方)的名称是本公司还是劳务派遣公司不重要,重要的是公司的注册地在哪里。因为这个会影响社保参保地,有良心的公司会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在你工作城市买社保,但无良心的公司会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在其他城市买社保,令人力成本下降,亦损害了员工的个人利益,最直接的就是医保与生育保。
乙方(即员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一定不能填错,否则维权的时候,员工有口难辩。
2、工作地点:
一般会是填写一个城市。一定要看清楚是否在本地,还是一个大区域。如在一个大区域,就需要自己考虑清楚,有机会单位会调你去其他地区工作,自己是否愿意接受?如果不接受,会被视为你自己终止劳动合同,是不能得到经济补偿的。
3、职位、薪金:
是否和面试谈好的工资一致。一般正规公司会在入职前出一份OFFER (这个很重要,没有拿到OFFER,千万不要辞掉原公司的工作),合同上的职位、薪金必须要与OFFER一致,不要听信“合同薪金是税后所以与之前所说的'不一致”这种说法,合同薪金一定是税前的(不扣除任何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4、合同期:
大家记住一个试用期的准则:1年1个月,2年2个月,3年3个月,3年+1天以上不超过6个月。
按规定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换句话说,应在试用期就签署劳动合同而非试用期满才签署劳动合同;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且不能以任何理由延长试用期。
5、工时制:
一般员工的工时制是每周40小时(即标准工时制),但管理层或某些职位的员工会使用其他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制。
各种工时制最最重要的分别是加班费的结算。
标准工时制:工作日加点按150%计算加点费,休息日按200%,法定假日按300%
综合工时制:全部按150%计算加班费,法定假日按300%
6、关于其他约定:
加班费计算基数:一般合同没有约定,要按税前薪金计算,但公司有权约定一个少于税前薪金的加班费计算基数(这个要看看公司的良心了)。
规章制度:这是必要的附加条款,即使在合同中不提及,员工也要另外签署承认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约定,属合法且必须的手续。员工必须仔细看看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公司会详细规定哪些行为属于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以方便通过制度约束员工行为,炒人的时候就有依据,重点就是看那些行为属于违反公司制度的,这些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有什么后果。
保密约定:即使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员工都有保密的义务,这点要记得。某些特殊职位,公司会约定员工离职后2年内不能从事相关行业、职位,在此期间,公司需要继续支付月薪给员工直到约定期结束。这种约定称为“竞业限制”,期限不能超过2年。
签订劳动合同 篇5
导读:虽然经济危机逐渐走远,经济形势有所好转,但劳动者难找工作仍是很严重的社会问题,劳动者找到工作难,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更是难上加难,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后利益却得不到保障就更是绝望的难。那劳动者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一、应调查清楚似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不是合法并有权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要合法成立。不要只看它有个“办公室”就以为它是合法的单位,进而跟它签订合同,也许它只是个公公司。最重要的是看它有没有真实的营业执照。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反正查询也不要钱),或到工商局相关网站上去查询。
2、或许它只是一个公司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与你签订的合同就没有效(或是效力待定)。你应该要求与总公司签订,一定要在合同上盖有公司的公章。
二、劳动者不要提供虚假的身份及学历等材料。
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如果劳动合同无效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
三、不要轻易把身份等证件或押金等财物交给单位。
1、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收取上述证件和财物。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如果有单位提出收取上述财物,一是该单位很可能是个皮包公司、假公司,交了证件或财物后,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人财两空”;二是该单位很可能不懂法律或不愿意依法办事,以后也经常出现违法损害劳动者的种种行为,进了这样的`公司,可能就是痛苦的开始。
四、细心关注单位的制度是不是“合法不合理”。
如果单位提供的合同中约定有“劳动者已知悉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一定要先了解该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可听信单位的口头承诺或答复。因为单位的制度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规范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在劳动仲裁或审判中,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可以被采信用作裁决或判决的依据。所谓“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一是内容合法,二是规定程序合法,三是公示程序合法。虽然不合法的制度没有法律效力,但为什么笔者还要强调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一定要“先了解该制度的具体内容”?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的制度往往不是不合法,而是合法不合理。如果你粗心大意,被不合理的制度套牢,只能吃哑巴亏了。
五、不要在“试用期”中吃大亏。
1、不要多约定试用期。
现在很多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乱定试用期,给劳动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实际上,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上述期限的,超过部分无效,应自动转化为合同的正式期限。
2、不要少拿工资。
有的单位只给试用期内的劳动者50%的工资,劳动者也自认为在试用期内完全合情合理。实际上,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单位给少了,劳动者完全可以要求补发。当然,最好在你不想干了,决定辞职的时候,再提出这一合法要求。
3、不要不管社会保险。
法律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之一,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六、没有必要担心所签订的“合同期限太长”。
不少单位为了留住有用之才,往往要求把合同期签订得比较长,一般都是三、五年。很多有志之士,只想短暂落脚,借助平台成长,不愿意签订这类“长期合同”。总想把期限压短一点,但单位就是不愿意让步,或劳动者想压期又不敢提,提了怕单位对自己“有想法”。最后的结果是,白白让机会难得的工作擦肩而过。
实际上,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不想干工作了,要辞职,根据法律规定是不需要附加任何条件的。所以,你签订的合同期长一点也无所谓,哪天想走,主要权都在你手里。不过,如果跟单位签订了“专业培训及服务合同”,就没有那么自由了。
七、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尽量要求详细。
单位安排你在哪个市、县工作,就应在合同中写明哪个市、县。不要让单位写成“某省”、“中国”、“西南区域”等,以防单位任意调整工作区域,对你个人的起居生活造成不便影响。
工作岗位,是人事主管就写“人事主管”,是销售经理就写“销售经理”,不要写成“从事管理工作”等,以防单位任意调整工作岗位,影响了你个人的执业规划。
八、工资一定要在签订合同中明确约定。
劳动报酬是合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很多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都不好意思跟单位“讨价还价”,只是听信单位“按单位的制度下发工资”就签订了合同。这是很不理智的,尤其是有的单位把劳动者签好名字的空白合同收走后合同一事就不了了之的情况,对劳动者相当不利。
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避保险费,故意把合同中的工资写成实发工资的百分之几等。在此情况下,劳动者领取工资时,一定要注意保留好实发工资的证据。一旦发生纠纷了,追讨赔偿来才有胜算。
九、社会保险应该是“五险一金”。
依法而定,劳动者享有的社会保障有“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和“住房公积金”一金。但现实中,很多单位都以各种理由拒绝为劳动者缴纳保险,或只缴纳部分保险。不过,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劳动者应该灵活处理,可以先签订合同,如果工作定下来后,就可以依法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如果单位不补缴,你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单位就得给付你补偿金和赔偿金。
十、单位不同意签订合同就要求劳动者上班,劳动者可以考虑立即上岗。
有的单位是不懂法,不知道签订合同的重要性。有的单位是认为劳动者不懂法,想不签订合同就蒙劳动者。不签订合同,对劳动者而言是有好处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十一、尽量不要兼职上岗。
兼职,是劳动者赚取外款的方法之一。但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利益,法律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招用了兼职的劳动者,被要求承担了连带赔偿责任后,往往会依法向有过错的劳动者追偿。如果有能力兼职,最好先征得双边单位的书面同意,否则,不要轻易为之,尤其是现单位发出纠正警告之后。
签订劳动合同 篇6
问:某IT公司由于是初创时期,急需优秀人才,可又不愿花高薪聘请,连续参加了几次招聘会都没招到合适的人才。后来该公司就在招聘会上向求职者们宣称,公司有一栋宿舍楼将在半年内竣工,到那时,被聘用的人才,每人可分到一套两居室。这一招真灵,很快,就有包括我在内的三名高级程序员,因为受到住房的吸引与公司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公司为了留住我们,在劳动合同中特意规定:合同期满前不得随意解除,任何一方若在合同期满前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可上班半年后,发现公司根本就没有建宿舍楼,于是,找到总经理,询问为何公司不兑现关于住房的许诺。总经理称不记得有过“半年内分给住房”的承诺,并说:“如果你们能拿出文字依据,公司肯定会给你们解决住房。”我们被气得一时说不出话,一起向公司提出了辞职。但公司却要求他们按合同规定每人各自承担违约金5万元,否则,拒绝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及档案转移手续。
答: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平等协商,意思表示真实(即必须是出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愿),不得采用欺诈或强迫的手段。若一方当事人故意捏造事实或制造假象,或者故意掩盖真实情况,使对方在陷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签署了劳动合同,则该当事人的行为即构成欺诈。采取欺诈行为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
欺诈行为应具备如下要件:
1、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
2、欺诈方在客观上有欺诈的行为;
3、这家公司方明明没有建宿舍楼,却为了招揽人才,并与之建立劳动合同,谎称进公司半年内,聘用的人才会得到住房。这说明,公司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客观上有捏造事实的行为。
三名程序员在听信了公司的谎言后,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说明他们签订合同是受公司欺诈的结果。由此可以看出,三名程序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是因公司采取欺诈行为而订立的,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自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效力,其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当然也不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你们不用承担合同违约金。
[受欺诈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签订劳动合同 篇7
应聘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从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考虑,例如合同形式和合同内容需要合法,对于一些合同细节、违约赔偿等事项要理解情形,要注意提防合同陷阱。除此之外,还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是网的小编为您提供的与签订劳动合同有关的注意事项。
(一)未签劳动合同先知法
劳动合同是约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行为以及处理今后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劳动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识,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据蔡法官介绍,我国有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很多,其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最为全面,是规定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此外,有关劳动合同的法规主要有《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
(二)合同形式、内容要合法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三)合同细节仔细审查
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
(四)陷阱合同要警惕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陷阱,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在合同中设立押金条款;采用格式合同,不与劳动者协商;在合同中规定逃避责任的条款,对于劳动者工作中的伤亡不负责任;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等等。
(五)发生争议办法多
目前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和途径很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自行处理。劳动者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也可以由劳动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是必须程序,人民法院只有在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时才受理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提供的全部信息,总结来说,大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分析劳动合同的内容,对自己不理解或者有异议的细节要及时协商,遇到纠纷要正确选择解决问题的途径,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与之相关的信息,可以到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签订劳动合同 篇8
签订劳动合同中的常见问题
近年来,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意识逐渐增强,而企业在招聘和雇佣过程中也面临诸多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成为了一种不可或缺的规范化管理措施,双方通过合同可以对雇佣关系做出明确规定并给予保障,既有利于劳动者维护个人权益,也有利于企业规范经营行为,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不过,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或对相关信息了解不够,很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会存在各种疑虑和困惑,本文将围绕签订劳动合同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介绍和分析,希望能够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合同内容的确定
1.合同类型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形成和确定的重要依据,根据劳动合同的形式不同,可以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工程项目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季节性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等多种类型。因此,当招聘企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的合同类型。
2.工作内容
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工作内容,包括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此外,关于加班、调休、请假、年假、病假等休假制度的规定也应纳入合同范围。
3.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是实现企业和员工利益共赢的重要环节,应在合同中进行详细规定。内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应明确支付方式、支付时间、调整标准等具体细节。
4.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是企业对员工身体健康负有的基本责任,因此,合同中应对相关保护措施和要求进行详细规定。例如特殊工种职业病防护、劳动安全、场所保护、劳动卫生等。
二、合同执行的限制
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的内容和规定可能会因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双方应在合同中对合同变更的条件、程序、范围等进行规定。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也应按照特定流程进行,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单方面解除合同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
2.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有些合同还设有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规定员工在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不能从事某些行业或者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这些条款的设置旨在保护企业的经营利益,但是如果设置不当,很可能会引起员工的反感和诉讼。
三、担保与保险
1.押金和财产保险
有些雇主会要求员工交纳押金或者购买财产保险,以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利益。这些条款需要具体规定保险金额、使用限制、保险费用等,同时也需要合理保护员工的财产权益和个人隐私。
2.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对雇员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确保员工享受到基本社会福利权益,保障经济生活的稳定性。因此,合同中需要明确员工的福利待遇和社保费用等相关条款。
综上所述,企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规定和协商,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和利益得到保障。为此,企业要注重合同的内容、执行和保障问题,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劳动者也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和理解,如有疑惑及时与企业沟通,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签订劳动合同 篇9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一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20__ 年 10 月 20日。
本合同 20__ 年 10 月 20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担任□项目总监□项目专员□行政总监□财务总监□主案设计师□设计师□助理设计师□总经理助理□其他)岗位工作。
第二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一般不超过四十八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包括加晚班、夜班和周末加班。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一条 甲方的工资原则为基本工资加奖金两部分组成。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工作,执行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甲方每月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五、乙方享受的待遇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苏州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甲方应按照国家或苏州市有关规定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按国家和苏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六、劳动纪律
第一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保守甲方业务秘密,如发现乙方泄密,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一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按科目付出数支付。并按移交程序进行运作。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一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加班制度、休假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苏州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劳动合同 篇10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我们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都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同时也可以为作为日后的证据,那么在我国不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呢?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
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
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签订劳动合同 篇11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
一、本劳动合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拟定。
二、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订立、手续齐全的原则。
三、本合同必须用钢笔或毛笔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五、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
2、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1甲方的责任
3.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依法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工作社会保险。乙方自行承担个人交费部分。甲方代扣代缴。
3.1.2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1.3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政治思想和安全教育,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所需的职业技能培训。
3.1.4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甲方应为其提供相应的专业培训,经符合国家规定的考试并取得上岗证后,持证上岗。
3.2乙方的责任
3.2.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3.2.2严守甲方秘密,对泄露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2.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护生产工具和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劳动定额。
4、劳动纪律
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乙方每日工作小
时,每周工作天,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甲方的作息时间为准。如乙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要求,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4.2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1小时以上,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分别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200%、300%的工资报酬。
5、劳动报酬
5.1合同期内,甲方按国家法律规定,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以法定的货币的形式按月给乙方支付工资,具体办法如下:
5.1.1甲方支付工资的日期为:次月日。
5.1.2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月元,计件工资。
5.l.3甲方有权依照甲方的管理制度对乙方的工资进行增减。
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视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的工作实绩,以有关管理制度为依据,调整乙方的工资。
6、福利待遇
6.1乙方因工负伤
6.l.1在医疗期间,甲方应按原工资标准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医疗费等的报销,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1.2医疗期满,身体恢复正常的,继续留任。
6.l.3医疗期满,因工致残,但能胜任工作的,继续留任,并按国家标准给予补助;不能继续胜任的,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不续签劳动合同,按国家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6.1.4乙方因工死亡,丧葬费及其他补助费按国家和当地区域相关规定执行。
6.2乙方非因工负伤或患病、医疗期间。甲方只发放基本工资,医疗期满,不能按甲方要求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岗垃的,甲方可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6.3甲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享有的公休假、年假、婚丧假、产假等待遇。
7、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7.1劳动合同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7.2劳动合同的解除
7.2.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附:“严重”指员工屡犯甲方规章制度中所规定的禁止行为,经甲方教育仍不改正。)
7.2.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附:“重大损害”指由责任人故意或过失行为致使甲方经济损失严重影响的)。
7.2.3乙方提出辞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乙方辞职的,结清乙方工资;如果不按程序辞职,自动离职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月工资。
7.2.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7.3.1乙方非因工负伤或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岗位。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岗位。
7.3.2乙方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3.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时。
7.3.4其他客观情况。
7.4劳动合同的终止。
7.4.1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7.4.2乙方达到退休、退职条件的。
7.4.3用人单位被依法撤销解散或宣布破产的。
7.4.4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续签的。
7.4.5劳动合同解除的。
7.5劳动合同的续签
7.5.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原合同期限内,没有严重违反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甲方应与乙方续签劳动合同。
7.5.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方的生产经营没有发生严重困难,应与乙方续签劳动合同。
7.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6.1非因工负伤或患病,在法定医疗期内的。
7.6.2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除外)。
8、其他约定事项
9、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须承担违约责任。
9.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或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9.2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其它内容的脱产培训,双方签订服务期限合同的,若服务期未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辞职,要承担经济损失,并赔偿甲方支付的培训费、工装费。服务期限和具体赔
偿的办法,在参培约定事项中加以明确。
9.3任何一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具体赔偿的办法,按《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10、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平等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法定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经劳动部门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11、合同期内,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甲、乙双方均应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车队驾驶合同、工资及差旅补助问题
一、基本工资:1200元
二、接团补助
1、县内每天:15元
2、出县每天:30元
上下班车:舞阳河:8元
当晚12点至次日6点:火车站:15元
电话费:每月:50元
燃油问题:车队专人发放
驾驶员报帐:车队专人审核
员工特殊情况用车由公司领导批准。
车辆报修由车队负责人审核。
三、燃油管理条款:由车队负责签字认可方可发放,(贾队长)车辆运行当中需加油,以路码表来测算以燃油发票方可报销。
四、车辆维修条款:车辆需维修,由驾驶员填写报修单,经车队负责人,(贾队长)签字认可,方可执行车辆在运行当中出现车辆机械故障,必须通报车队主管签字认可执行。
五、驾驶员补助条款:以车队调度开出的出车单为结算补助依据,临时出车地收车后,必须补出车单,由驾驶员保管出车单,丢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六、员工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车队负责人方可派车。
劳动合同(集合十三篇)
劳动合同 篇1
高新区(包括高新西区)报建流程 一:建设地点在高新区(包括高新西区)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1、市政工程合同备案8楼 规划建设局城建处窗口办理;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在3楼窗口办理。
2、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各5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1份)。
3、填写《合同备案办理登记表》、《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日常监督小组》一览表,如不使用劳务企业,需填写不使用劳务企业《承诺书》。《合同备案登记表》只需要在规划局城建处填写登记,《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日常监督监督小组》一览表和不适用劳务企业《承诺书》。
4、高新区的项目需先办理总承包企业施工合同备案,招标人方可凭备案合同办理该标段工程的中标备案收讫。
二:建设地点在高新区(含高新西区)的建设工程质检备案:
1、在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领取《质量监督备案表》,加盖建设单位企业鲜章;
2、提供加盖建设单位鲜章的《见证取样授权书》
3、提供该项目标段的《中标备案收讫通知书》(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
4、如是建筑工程还需提供《氡气检测报告》
5、提供该项目标段的《成都市市政基础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
6、资料齐全,在高新区管委会3楼政务中心施工许可窗口,当天办理。
三:建设地点在高新区(含高新西区)的建设工程安检备案:
1、在高新区管委会3楼安监站窗口领取《成都市高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成都市高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勘验表》、《成都市高新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4份,加盖鲜章;
2、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3、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4、安全工程师、安全员任命书(原件)
5、该项目标段的《中标备案收讫通知书》
6、该项目标段的实时性《施工组织设计》(包含施工组织平面)
7、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
8、资料齐全,在高新区管委会3楼政务中心安监站窗口办理,待审查现场通过,发放带有安检编号的《成都市高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
四:建设地点在高新区(含高新西区)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理:
1、在高新区管委会3楼施工许可证窗口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用地许可证
3、建设单位规划许可证
4、报建费缴费凭证
5、中标通知书及招标备案收讫凭证
6、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
7、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8、建设单位资信证明
9、高新区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增收资料(包括《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协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立证明》、《劳务企业信用评价登记表》、《劳务企业项目管理人员信用评价登记表》、《工程保证担保函(正本)》、《工程保证担保合同(正本)》)
10、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书监管协议、担保书或保函 (民工工资担保由高新区政府指定的 担保协会 联合担保)
11、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12、已通过安监站审核的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勘验表 复印件 五: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启用信用系统的办理
在办理项目实名信用管理登记前,相关主体单位须完成企业信用登记,企业信息录入民工权益保障网络平台。
1、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实名信用管理登记表一份(需打印生成并加盖本企业鲜章)。
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交)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交:中标通知书、安监备案表、施工许可证(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交)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
份。
劳务企业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实名登记表加盖总承包企业鲜章。
如项目主体单位能同时到场办理,需提交:登记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劳务企业各一份)、中标通知书一份、施工许可证(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交)复印件一份,各方主体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开立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资料(如需当日在建设管理部门受理窗口开立工资专户):
①营业执照正、副本(需年检合格)复印件各一份;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需年检合格)复印件各一份; ③地税及国税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委托书一份,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⑤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⑥单位介绍信一份。
六:实名信用管理的办理(专户的开立和代发协议办理流程)
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提前到市建委三楼窗口办理主体卡,取得“成都市建
筑农民工权益保障网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权益保障网络平台()(公司版)用户名和初始密码。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请登录“权益保障平台”()最新资料区下载《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实名信用管理登记表》。
2、请携带打印生成的登记表(表格电子版需同时提交)及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中标备案表、安监备案表、(在建工程另需提供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提交项目所在地建设局建管科(办),五城区项目请直接到市建委三楼“实名信用管理窗口”办理。
3、窗口受理后,当场发放“成都市建设领域实行实名信用管理通知书”及“实名管理项目卡”,并对企业经办(信用管理)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4、企业经办人员凭通知书的登录名及初始密码登录“权益保障网络平台”(项目版)补充录入项目相关信息后,网络打印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办理申请表》(一份)、《成都市建设领域工程项目账户管理协议》(二份)及《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协议》(三份),加盖企业鲜章后,到专户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获取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立通知书》。待建设单位将一个月民工工资最低拨付金额划入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后”,携到账凭证复印件、《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立通知书》、建设单位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立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及建设单位专户银行鲜章),到专户银行领取《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立证明》,专户银行在《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
劳动合同 篇2
集体劳动合同又称为团体契约、集体协议等,它是经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由工会或者职工委托的代表与用人单位为规范劳动关系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协议。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在我国,集体合同主要是由代表劳动者的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或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在我国具有如下特征:
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的团体组织——企事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2、集体合同以集体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和全体职工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目的是协调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关系,确定劳动者的共同利益。
3、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必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能发生法律效力。
4、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其效力及于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会和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根据国家、宁波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如乙方提供的上述个人信息有误,甲方有权随时解除该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的订立日期为:年月日。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岗位(工种)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甲方公司内。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
(一)甲方原则上不要求乙方加班,如乙方为完成一定的工作量而自愿加班与甲方无涉,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甲方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乙方月工资为_____元;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现金支付。工资发放日为每 月 日左右。
五、社会保险
甲方原则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如乙方不愿意缴纳或另行缴纳的,甲方则在乙方的工资中另行补助,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甲方责任。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参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七、乙方在本合同上的签字视为乙方已得知甲方的相关公司规章制度且自愿遵守,同时乙方自愿履行本协议。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雇主)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的地址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双方可随时终止本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为甲方工作。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
乙方应努力提高专业技能,根据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乙方应分别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每天工作______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按小时支付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采用___________(委托银行直接支付)的形式。付款期限不得超过_____天。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为乙方提供安全卫生培训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下列劳动保护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
七、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七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八、其他人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乙方和甲方是有劳动关系的员工,因为乙方有客户资源的特殊性,现甲方和其就劳动合同及其中条款的约定如下:
一、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在双方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有效。
二、因为乙方强调自身客户资源的重要性,和融入到甲方的可操作性,本协议将双方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分为两个阶段:
1、在双方劳动合同签订起,至 年 月 日。甲方支付乙方的月工资为A部分4000元和B部分1000元,A部分为基本工资,和乙方出勤相关,B部分为乙方工作考核部分,由甲方对乙方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态度、勤勉情况考核,具体参照甲方考核相关规定;乙方在此期间的工程、工代合同,甲方按照3%支付乙方合同佣金(按工程回款进度)。
2、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在相互协商的情况下,制定年度工程部销售任务为20xx完,确定乙方年薪为15万,目标考核和业务提成?。
三、考虑到乙方前期接触客户情况和商定的价格,甲方允许乙方在年月底前,在甲方工代供货价格上溢价销售,溢价部分按收款进度,和乙方五五分成。
四、如果乙方在年底前,尚有自有客户未能有效进入合同签订,此部分客户资源,甲方允许乙方提前列表报至甲方,如果在年能形成有效销售合同的,甲方和乙方可在正常业务提成外,酌情商定客户信息佣金。
五、乙方作为甲方员工,应以江苏贝德莱特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的产品销售和销售政策为唯一工作依据。除上述第三条外,乙方再不得改变甲方销售价格体系,也不得以溢价销售要求甲方支付特殊分成。
六、乙方若有外部团队带入,须乙方面试合格方可录用,在年底前所产生的销售业绩,除佣金外乙方另得销售总额的%。
本协议作为双方劳动合同的补充,双方严格遵守,若有违反,可作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并可视情况双方提出追究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劳动合同 篇6
文某到A公司从事保洁工作。今年6月19日,在事先无任何通知的情况下,A公司告知文某双方劳动关系即刻解除。于是,文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和失业保险待遇。庭审中,该公司对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失业保险待遇认可,但对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辩称应予驳回,因为公司已与文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当庭出示了一份劳动合同。可文某认为,这份劳动合同是不真实的,“乙方”签名处并非其本人签字。公司认为,文某否认劳动合同真实性,应当出示证据证明。关于劳动合同的真伪应该由哪方举证的问题,双方争执不休。那么,到底应该由哪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呢?
本案的举证责任分配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但是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显然无需提供证据,因为其主张双倍工资的事实依据是劳资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为了免除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则需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上的签名予以否认,用人单位只提供劳动合同不算尽到举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条第1款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由此看来,合同纠纷一般由作出肯定性主张的一方负完全举证责任。本案中,用人单位应属于对劳动合同成立作出肯定性主张的一方,劳动者应属于作出否定性主张的一方。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再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签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具体说用人单位应补充以下证据:一是需在规定时限内对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的签名申请笔迹鉴定,逾期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二是可提供劳动合同签订时在场人员的证言,或录制的视听资料,以此作为辅助证据。
最后经司法鉴定,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的签名非文某所签。于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文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劳动合同 篇7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过双方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办公楼混凝土钢结构
二、工程地点;社旗县工业园
三、工程内容:±0以上钢结构工程(详见施工图),含预埋座、基坑等;不含垒墙、装修、水、电、消防及防火涂料部分)。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量及工程款:6.3m×24m×3=453.6m2 =15万元,共计工程款: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六、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预付乙方工程材料款合同金额的30%;
2、主钢结构安装完毕,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合同金额的30%;
3、混凝土现浇完毕,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的20%;
4、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15%;
5、本工程质保金5%,一年后一次性支付。
七、工程与质量:
1、工期:甲方预付金到乙方账上起30天完工,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
2、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钢构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执行。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后,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签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九、安全:
1、承包方在工程施工至交付之前的过程中,发包方人员除驻工地代表外未经现场工程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
2、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产生的施工事故,其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十、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补充条款
合同附件
1、钢柱H375×200×6×8;钢梁H300×180×6×8;钢梁H300×150×6;亚型钢板1.0mm厚。
2、乙方给甲方最终出具15万元发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8
问题: 请问想辞职后去异地,暂时没有工作,请问五险一金和档案怎么处理?辞职时候要注意哪些手续?
答案:
一、关于辞职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和塔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离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辞职时你可以要求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办理手续,一是要结清工资、二是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三是要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个证明很重要必不可少),其它离职手续如交接工作等都不重要了按单位的规定办即可。
二、关于社保
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2、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但目前暂不能转移,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今年7月1日以后等各地方政府出台了实施细则就可以实施。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
4、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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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劳动合同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工会组织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妇联组织有权对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时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七条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文艺、体育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经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保障所招收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八条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告知劳动者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以及有关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文化素质、劳动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如实说明。
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
妇女、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歧视。
第九条用人单位自招用劳动者用工之日起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必备条款,并根据劳动者所在具体岗位作出明确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七)职业培训;
(八)休息休假;
(九)劳动纪律;
(十)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条件;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并可以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就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其他特殊情况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约束力。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劳动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对相关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不得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对其出资招用、出资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限,可与劳动者协商,作出特别约定。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并受劳动合同条款约束。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下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即将届满时,不再继续雇佣该劳动者的,应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劳动者从事涉及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下同)工作的,劳动合同双方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单位商业秘密的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也可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依照前款规定约定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四条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派到其分支机构或持有股份的单位以及其他法人单位工作,且仍与派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应当与派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不具备合法用人资格、实行租赁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招用的劳动者与具有合法用人资格的出租方或发包方签订劳动合同,出租方或发包方应在出租合同或发包合同中就承租方或承包方用人应承担的责任制定约束条款;用人单位雇用劳动者推销其产品或从事劳务的,劳动者与雇请方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由用人单位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厂长、经理,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用人单位的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者,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就业的,应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妥善处理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
(三)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限制或损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内容显失公正的。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其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协商签订,并注明签订日期和签字。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人履行签订手续。
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
第二十一条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诚信守约,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当事人必须依约履行。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工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处理。
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续签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程序与签订劳动合同相同。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变更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的;
(二)用人单位停产、转产、分立、合并或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
(三)因劳动者本人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劳动合同由合并、分立后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继续履行;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劳动合同双方应就是否续订劳动合同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续订劳动合同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劳动者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通知劳动者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八条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省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裁员后6个月内需新增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应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对被裁减人员采取的经济补偿办法;
(三)裁减人员方案需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裁减人员的,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
(四)裁减人员方案应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用人单位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后,可以裁减人员。
第三十三条除关闭、破产、解散、撤销用人单位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符合《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安全的;
(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双方未约定用工期限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前款第(二)、(三)、(四)、(五)项情形的,劳动者有权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依法审查期间,以及依据本规定第十一条在劳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不得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劳动者退休、退职的;
(四)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其劳动合同应延期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劳动关系及相关待遇依据《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前两款规定的情形,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或用人单位主体消失,且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了相关待遇的,可终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安置费、生活补助费,补缴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生活费、医疗费等,劳动者应同时偿还所欠用人单位债务。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至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止。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帮助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第五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九条依据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发给不低于本人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用于计发医疗补助费的本人月工资标准,应与计发经济补偿金所使用的本人月工资标准一致。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关闭、破产、解散、撤销时,劳动者属于第三十三条第(一)、(二)、(三)项和第三十七条情形的,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安置费或生活补助费外,还应一次性支付其按规定享受的其它待遇。
第四十二条依据第三十条第(三)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给予劳动者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第四十三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自动离职的;
(二)用人单位依据本规定的第二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劳动者依法获准出境定居或自费留学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补签劳动合同;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300元罚款,但一次罚款总数不得超过1万元。
第四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延长试用期的;
(二)故意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四)违反规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五)违反规定擅自使用境外人员的;
(六)国家规定须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岗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
(七)违反本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强迫职工集资、入股的;
(九)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第四十六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十七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该劳动者和获取、使用该商业秘密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引起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规定所称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月本人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用人单位平均工资,或者劳动者离岗多年、难以查实本人工资记录的,经济补偿金按用人单位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停产多年的,按当地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计算;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签劳动合同 篇2
一、关于公司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应注意的事项:
1.签订合同首先要明确的两个基本原则:
(1)如果不是即时结清的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签订书面合同有两个基本目的:一是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二是作为证据,纠纷发生后,可向司法机关提供,用以证实自己主张的凭证。
(2)对合同的各个条款要做到明确、详细。
2.签订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
依据不同的签约人要着重审查如下材料:
(1)由对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约的情况
①对方是否有营业执照,而且是否真实,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
②营业执照上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是否与合同上的签约人有出入;
③签约人的身份证等有关身份材料的审查;
④对方营业场所以及是否正常经营等。
(2)由对方特定的业务员签约的情况
①业务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②业务员与委托单位的关系;
③业务员与委托单位是否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
④业务员是否得到委托单位的授权,特别要注意审查委托代理的权限、委托代理的期限。特别防范无权代理、越权代理;
⑤委托单位是否有企业营业执照,签约时是否还存在。
总之在签约之前务必要对对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具体认真的核实。采用的方式可以是电话询问、写信、发函、上门考察,以及到有关部门查询等。在经过一番调查的基础上,较为具体地掌握对方的情况,这是签订合同的第一步。
3.合同主要内容的审查。
一般来说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①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②标的;③数量;④质量;⑤价款或报酬(付款期限、付款方式);⑥履行期限、地点、方式;⑦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违约金计算方式);⑧解决争议的方法;(法院、仲裁委员会)。
二、公司的合同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关于合同管理机构
根据公司的管理体制规定,合同管理机构有的在业务开发部门,有的在财务部门,有的在工程部门,有的在质量管理部门,但不管是由何部门管理,都要明确职责和权限。
2.关于合同管理程序,方法与过程的控制
管理程序主要是明确合同签订过程如何控制,避免签订不合法的合同。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合同签订前的评审:
首先涉及由哪个部门或哪几个部门负责评审及评审的内容和范围等要明晰。评审内容也要作明确的规定,一般应涉及对客户资信评估,递交项目建议书方面的.项目报价,自我评审与控制,对客户相关要求的评审,合同风险评估。
(2)合同起草与签订
谁负责合同起草与签订,谁负责审核与批准。
(3)合同的变更管理
应明确一般变更的评审人与重大变更的评审人。
(4)合同履行的跟踪
要明确合同跟踪合同履行的一个或几个部门,定期对合同的整体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5)合同收尾阶段管理
对已经完成的重点项目,应明确由哪个部门提供合同总体运行报告,对成本和风险控制作出有参考价值的总结。
3.关于合同管理责任
为保证制度的有效运行,应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
4.关于合同信息管理与备案归档
明确合同文本管理部门及对合同文本使用、借用的权限及程序。
签劳动合同 篇3
要求公司赔付双倍工资未获支持
来源:2011年9月30日《人民法院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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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鑫、通讯员马净)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由检察机关抗诉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要求双倍赔付工资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因用人单位原审被告某实业公司并不存在恶意和过错,导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系原审原告何某个人原因所致,故成都中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即依法驳回原告何某的诉讼请求。
某实业公司为震后特殊原因下临时恢复生产的停产企业。2008年11月,何某到该实业公司工作,公司为员工办理了社保等,并派人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何某在多数员工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既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未明确表示拒签。次年2月底,其在结清工资后离开公司。之后,何某在当地申请仲裁,在其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的诉请被仲裁委驳回的情况下,何某又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共2.4万元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4800元。
一审法院认为,实业公司已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知何某及其他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系何某个人原因所致,实业公司对此并无过错。且何某在庭审中也未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公司解除其劳动关系,其未收到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即
离开公司,应视为自动离职,故依法驳回了何某上述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何某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诉并通过检察机关提起抗诉,何某认为,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是用人单位免除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理由。只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形出现,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即支付双倍工资。
而成都中院再审过程中,当事人对原审认定的事实并无异议,但对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这一焦点问题持截然相反的意见。最终,成都中院终审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法官说法■
不存在恶意和过错无须赔付双倍工资
成都中院承办该案的法官张佩在记者专访中讲,现在社会上流传“只要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老板肯定要赔双倍工资”的说法,实际上是对新劳动合同法的一种误读。
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于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中第八十二条关于用人单位拒签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赔付双倍工资的规定,实际也是旨在进一步规范用工单位行为,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尽快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适用双倍工资责任应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二是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应归咎于用人单位。
而就本案而言,实业公司提供的会议纪要、证人证言以及与其他
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合同等一系列证据能够证实,该公司有积极主动与何某签订书面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且何某领受了该意思,公司并不存在不签合同的主观故意,也未有怠于签约的行为表示,没有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损害何某的合法权益。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何某,故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就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诉请不应得到支持。
至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就必须及时终止与劳动者的用工关系,否则仍要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的问题。张佩说,依照立法本意,《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应当理解为倡导性的条款,即劳动者主观上不愿并以实际行动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赋予并提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以避免事后双方口说无凭而扯皮。但在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不明确表示拒签劳动合同,而是以种种借口拖延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很难探明劳动者的真实用意。而在用工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可能对劳动者已开始培训、上岗使用等。此时,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主观状态无法考证的情况下,仅凭劳动者“暂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外观形式来终止劳动关系,从而浪费大量的培训精力和经费,甚至出现工作线的断链,对用人单位来说是利益失衡的。因此,只要用人单位事后能够举证证明尽到了主动积极地签约义务,那么它无须以终止劳动关系来避免举证不力的后果,完全可以自由选择继续使用劳动者并在用工过程中继续催告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就不应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张佩说,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地位弱势,面对“劳动者就业难”的形势,用人单位往往不签订书面合同以逃避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针对此种局面,新劳动合同法及时规定双倍工资这一惩罚性条款,目的应是体现对弱势劳动者的倾斜保护。但劳动者也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主动履行签约义务的情况下,也应积极配合,若产生建立用工关系起拖满一个月,必然获得双倍工资,只要一离开该单位,立马以此索要双倍工资的想法,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实属欺诈行为,有钻法律空子恶意诉讼之嫌,既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也为社会所不齿。
签劳动合同 篇4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署的一份合同协议,它的目的在于约束双方遵守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我们知道什么东西都是有流程和程序的,签订合同也是一样的。
程序如下:
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5、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签劳动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生效,期限为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全部结束。
二、工程项目和承包范围:
工程名称:__混凝土浇筑工程。
工程地址:__风景小区。
承包范围:完成本工程结构图纸及建设单位所有主体结构变更混凝土工程,包括后浇带、施工缝的打凿和清理。
三、工程质量要求:
在浇筑混凝土时,乙方违规操作所产生的损失及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对结构缺陷(如蜂窝、麻面、振捣不均匀等)修被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复。
作业区内做到工完场清(包括地泵周边、结构地面上的落地灰)。
及时做好墙根部凿毛及楼梯半梁并清理干净。
应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楼层养生工作,浇筑混凝土前及时做好模板下方堵石膏工作,拆模板后及时铲除根部石膏。
喝酒、打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工程的工程款按工作作业的混凝土的立数结算,每立混凝土为21元/立,工程款结算每月按所完成的工程的70%结算。全部工程完工半月内将结算全部工程款。
因人为或施工不当被建筑单位逐出工地,乙方所有的工程款将全部扣除。
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检查,若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
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