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家普遍拥有较高的法律意识,合同无处不在。订立合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撰写,简单的写个书面合同怎样写?分享是一种美德如果您觉得这篇文章有用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吧。此外,关于范文大全,您还可以浏览简报的通知。

出境合同【篇1】
出境旅游合同样式
一、合同双方
甲方: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游者(一人或多人)
姓名(或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内容
1.旅游行程
(1)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旅游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行程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天
(4)计划行程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旅游价格
(1)旅游费用总额:_________________ 元
(2)预付定金:_________________ 元
(3)剩余支付金额:_________________ 元
(4)费用包含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费用不包含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履行方式
(1)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2)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3)出行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退订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取消行程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它条款
(1)退还定金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赔偿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签约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签章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出境旅游合同范文
甲方: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游者(一人或多人)
姓名(或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旅游行程
(1)出发地点:北京
(2)旅游目的地:巴黎
(3)行程天数:10天
(4)计划行程安排:
第一天:北京-巴黎
第二天:巴黎市区观光
第三天:卢浮宫、埃菲尔铁塔
第四天:凡尔赛宫日游
第五天:卢瓦尔河谷城堡观光
第六天:诺曼底海滩
第七天:自由活动
第八天:蒙马特山、梵高博物馆
第九天:巴黎市郊观光
第十天:巴黎-北京
旅游价格
(1)旅游费用总额:20000元
(2)预付定金:5000元
(3)剩余支付金额:15000元
(4)费用包含项目:机票、酒店住宿、景点门票、导游费等
(5)费用不包含项目:个人消费、签证费等
合同履行方式
(1)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月1日
(2)出发日期:2022年4月1日
(3)出行人员姓名:甲、乙、丙、丁
(4)退订规定:出发前30天取消,退还已付款项的80%;出发前15天取消,退还已付款项的50%;出发前7天取消,不予退款。
(5)取消行程规定:如遇自然灾害、政治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有权取消本次旅游,退还旅行者已交的全部款项。
其它条款
(1)退还定金规定: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旅游者符合退订规定,旅行社应在7个工作日内返还定金。
(2)赔偿规定:如因旅行社过错导致旅游者损失的,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签约方式:双方签订本合同,复印件均可作为原件使用。
甲方(盖章):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XX
日期:
以上是一份出境旅游合同样式及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参考。旅游合同是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的约定,对于保障旅游者权益和规范旅游市场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签订合同前,建议旅游者自行了解相关旅游信息,选择正规的旅行社、了解合同条款,避免因不慎而产生的损失。
出境合同【篇2】
合同编号,
旅游者,
出境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旅游局监制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境旅游组团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适用本合同。本合同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和专用条款第四条。本合同中旅游者简称为甲方,出境旅游组团社简称为乙方。
2、填写本合同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乙方保存复写联,甲方保存原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三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甲方在签订合同前请问清行程有关事宜。
4、甲方请保存好旅_____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游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65130828。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拆电话,65275315。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_____程表、行程须知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专用条款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组团社(乙方),________
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情况
甲方应当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中国公民。
甲方人数为____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__。
第二条?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_______?。
第三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乙方负责组团为甲方提供出境旅游服务。合同报价以__人成行为基准。
行程时间共计__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成行团号,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元。
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间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因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而不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乙方建议甲方与其他旅行社拼团;若甲方接受建议的,应当与拼团旅行社另行签订旅游合同。
3、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4、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八条中成行前解约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国内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有关_____申诉,协商、调解或申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_____条款或_____协议申请_____。
第六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出境旅_____程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_____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应当遵守团队纪律,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行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货币及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甲方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核实甲方提供资料的权利。
(三)享有按照服务标准安排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四)不成团时,有建议甲方转入本社其他团队或者其他社团队的权利。
(五)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应当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
(三)应当就出境旅游的具体行程、标准、购物等情况向甲方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四)应当召开行前说明会,并向甲方提供出境旅_____程表和旅游项目具体内容,书面告知出境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
(六)应当本着谨慎、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七)出境旅游过程中安排合同约定之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强行安排甲方购物。
(八)应当向甲方出具或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护照费、境内地面服务费、出境机场税、国内段交通费、行李物品的保管费及超重费、自费项目有关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费及餐费、计划外行程费用、境外小费。
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乙方代为办理,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有关协助。双方约定由甲方自行办理的,甲方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线路、交通、食宿等标准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的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乙方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除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外,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由于甲方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旅游项目,以及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以外,若出境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由_____公司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赔偿。
(4)乙方委托的境外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甲方在出发前才得知存在擅自拼团情况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甲方解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乙方,在扣除手续费100元后,乙方应当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剩余旅游费用。
(2)出发前15日(含)至9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出发前8日(含)至4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4)出发前3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5)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出发前15日内(含)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乙方解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并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
(2)如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3、?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_____活动、重大传染性_____、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成行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甲方,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双方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间和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甲方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甲方未能按照合同安排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乙方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第九条?换汇规定
乙方为甲方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甲方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出境合同【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XX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
5、旅行社责任_____,是指旅行社根据与_____合同的约定,向_____公司支付_____费,_____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_____金责任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_____、重大传染性_____、政府行为等。
10、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_____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旅_____程计划说明书
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_____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______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_______为准”、“与______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_____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所到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资质要求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个人_____及其他_____。
6、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7、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8、对出境旅游报名表的各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_____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履行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第八条?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_____程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九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和签证/签注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应当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还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_____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组团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不同意转团和延期出团的合同解除
在组团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组团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组团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
旅游者或者组团社在旅游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组团社的违约责任
1、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2、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_____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组团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组团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组团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组团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2、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领队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组团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组团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出发与结束日期
出发日期__________?,结束日期__________;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解散地点见计划书。
第十九条?旅游费用与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________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__________元/人;
合计,¥__________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___________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个人投保的旅游_____
旅游者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组团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_____。
_____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组团社最低成团人数,________?;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应当在出发前______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___________旅行社出团。
第二十二条?黄金周的特别约定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
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组团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组团社取消出团,组团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组团社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龄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组团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同住,?与?同住,?与?同住,
与?同住,?与?同住,?与?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年?月?日
以?下?各?栏?由?组?团?社?工?作?人?员?填?写
营业部名称
组团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_____程计划说明书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XX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组团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组团出境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由组团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出境合同【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住址: 邮编:
固定电话及手机: 电子信箱:
旅行社:
住所地: 邮编:
经营范围: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本次旅游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线路及时间
线路名称: ,旅游团号: ;
时间: 晚 天,共___日,出发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1、旅游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由下列项目组成:
(1)旅游者共 人,其中:成人 元/人,儿童( 周岁以下)占床 元/人,儿童( 周岁以下)不占床 元/人;
(2)导游服务费: 元/人,共 人,合计 元;
(3)其它费用: 。
2、旅游费用支付按下列第 种方式:
(1)报名时支付预付款 元,余款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付清;
(2)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款;
(3)其他方式: 。
3、旅游者逾期付款的,按日向旅行社支付逾期应付款0.3%的违约金。除非有特别约定,旅游者在出发前3日(不含第3日)尚未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参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项约定要求旅游者承担业务损失费。
第三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人: ,保险费: ,
保险金额(根据保单填写): 。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出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五条 旅游者的权利
1、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的强制交易行为。
2、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3、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当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宜本次旅游;如实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2、旅游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接受相关组织、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行程中,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
4、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脱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团的,必须征得领队的书面同意。
鉴于我国与旅游目的地国家就ADS团队旅游签证有旅游者必须随团旅游的相关规定,因而旅游者除特别情况外不允许脱团,特别情况一般指旅游者途中遭遇人身伤害需要离团治疗或旅游者有证据证明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回国处理的情况。
6、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7、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8、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七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3、劝阻旅游者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行为。如旅游团队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4、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行社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核实旅游者自行办理签证(签注)的有效期及提供的护照、通行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3、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单》,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2)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3)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4)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5)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旅游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等不确定性用语。
4、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的,应当在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5、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以及旅行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旅游者有权拒绝,也可以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6、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对旅游者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7、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8、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9、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在组织、接待旅游者过程中,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
2、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由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等客观原因,造成旅游行程安排的交通服务延误、景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出境管制、边境关闭、目的地入境政策临时变更、政府机构发布橙色及以上旅游预警信息等)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照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地点,也未能在出发途中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本条第1项出发当日相关约定处理。
3、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如非法滞留、脱团等;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后,旅行社应当参照本条第1项相关约定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旅行社参照本条第1项相关约定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第十二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约定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同额违约金。
3、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应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4、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金。
5、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赔偿标准未作出合同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亦可参照适用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办发〔20__〕44号)。
6、与旅游者发生纠纷时,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特别提醒
1、为了确保旅游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 克 / 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2、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参团,如危及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其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老年人、未成年人参团旅游
1、老年人报名参团旅游的,应如实填写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及其家属的联系方式,须书面告知旅行社不宜参加的游程及项目(包括交通工具、饮食、特殊地域环境限制等)。
2、未成年人参团旅游的,应征得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共同参团旅游的,应当保护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
3、行程中,老年人、未成年人应注意自身安全,特别是在餐厅、浴室、卫生间及雨天步行时防止发生摔伤、滑倒等意外伤害事故,严禁参加高风险旅游及高风险娱乐项目。
4、老年人、未成年人因自身疾病等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旅行社应积极协助其当地就医或返回,就医及返程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余款退还老年人、未成年人。
第十五条 责任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如违法犯罪行为、过失行为、行为判断失误、疾病、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协助处理,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旅行社就旅游活动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确的告知或警示,且事后履行了必要的救助义务,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十六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含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3、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5、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程结束前解除合同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餐饮住宿、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及导游服务等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含预订金)。如旅行社代购的是团队包机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不能改、不能转、不能退),行前解约后机票价格作为实际损失。
6、公共交通,指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开放的提供运输服务的交通方式,包括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也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旅游者委托他人签订合同的,受托人有义务将本合同相关信息及时、全面地向旅游者作出必要说明,受托人在合同中签字即表明其所代表的旅游者对本合同及相关信息具有同等知悉程度,相关信息包括对旅游者的特别提醒、警示以及合同中对旅行社责任免除等约定。
2、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3、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及组成
1、本合同一式两份,旅游者、旅行社各持一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旅游预订单》、《旅游行程单》、《行程须知》以及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变更或者补充的协议和声明,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旅游者(签字): 旅行社(盖章):
合同经办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合同签约地点:
出境合同【篇5】
出境旅游的合同范本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标准:_____。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的合同范本2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1、内容
(1)团号: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3)境外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出发、返回地点:_________。出发、返回地点:_________。时间:_________
(4)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
(5)交通工具:_________
(6)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
(7)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
(8)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
(9)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
(10)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
(11)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4)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3)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赔偿请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境合同【篇6】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是具有出境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名及签约
1、甲方应自备在团队返程日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或通行证报名,自办的签证/签注应确保在出游期间有效;甲方应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含身体状况等),经甲方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付清旅游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乙方代订飞机票(含境外机场税)或火车票等城市间交通费用;旅游观光汽车费用;住宿费;餐费;非自费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导游(领队)服务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乙方收取旅游费用时应出具合法的发票。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经营范围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旅游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饮安排及标准,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店名称,自费项目及价格,经办人及电话,服务监督电话等内容的《旅游行程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书》)。《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旅游、宣传单张如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也视为合同组成部分。
二、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2)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3)遵守合同约定,配合领队、导游人员完成旅游行程;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4)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是指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乙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同约定的要求。(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发给甲方,说明所到国家(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境外小费的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3)行程中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甲方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店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负责为甲方索赔,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6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店获得赔偿的,乙方应当先行赔付。(4)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旅游服务;在使用外语的国家(地区),应当能够为甲方提供普通话解说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合同的变更
8、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出境合同【篇7】
国 家 旅 游 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温馨提示
1、该合同壹式贰份,所填写内容必须一致方构成有效合同。
2、请旅游者与乙方签约代表签订旅游合同时,认真核对签约代表姓名,营业地址,联系电话。
3、请旅游者将团款缴纳至乙方公司财务部,或转账至公司公账,直接交给签约代表或转私人账户所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旅游者自行承担,乙方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国内合同编号, 1601001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广西海外旅行社有限公司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L-GX-CJ00028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条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4、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
5、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7、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旅行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旅游路线名称 。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同意旅行社投保 保险公司旅游意外险产品,保额 万元,投保及理赔详见保单及保险条款。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旅行社委托 旅行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团至 旅行社成团。
地接社详细信息(名称、联系人、电话、地址),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旅行社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协议内容才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 两 份,双方各持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广西海外旅行社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
住 址, 营业地址, 南宁市新民路40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户 名, 广西海外旅行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南宁新民路支行
账 号, 4500 1604 2580 5050 1518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0771-2829572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旅游质量监督所,
投诉电话, 0771-5516551
电子邮箱, slyjbgsnn.
地 址,南宁市祥宾路63号旅游大厦5楼
南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邮 编, 530022
附件1,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各 栏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旅行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旅行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
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地 点购物场所名称主要商品信息最长停留时间(分钟)其他
说明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旅游者签名同意
签名,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名称和内容费用(元)项目时长(分钟)其他说明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旅游者签名同意
签名,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旅游安全须知及注意事项
为了增强游客安全意识,普及旅游安全基本常识,使游客参加活动的计划圆满、愉快、顺利地完成,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并严格履行,防止意外事件。
一、乘车(机、船)安全事项
1、游客在机、车、船停稳后方可上下机、车、船。并按机场、车站、港口安全管理规定或指示标志通行及排队上下机、车、船;要讲究文明礼貌,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请勿携带违禁物品。
2、在机、车、船临时停靠期间,服从服务人员安排,请勿远离.
3、游客在乘车途中,请不要与司机交谈和催促司机开快车,违章超速和超车行驶;不要将头、手、脚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
4、游客下车浏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拿完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否则出现遗失被盗旅行社概不负责。
5、游客乘坐飞机时,应注意遵守民航乘机安全管理规定,特别是不要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等无线电通讯工具或电子游戏等。
二、住宿安全事项
1、游客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安全转移的路线。
2、注意检查酒店为你所配备的用品(卫生间防滑垫等)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报告。如因当地条件所限,未能配备,请游客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意外。
3、贵重物品应存放于酒店服务总台保险柜或自行妥善保管,外出时不要放在房间内,若出现丢失,后果自负。
4、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间;出入房间要锁好房门,睡觉前注意房门窗是否关好,保险锁是否锁上;物品最好放于身边,不要放在靠窗的地方。
5、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时,应告知随团导游;在酒店总台领一张酒店房卡,卡片上有酒店地址、电话或抄写酒店地址或电话;如果您迷路时,可以按地址询问或搭乘出租车,安全顺利返回住所。
6、遇紧急情况千万不要慌张。发生火警时不要搭乘车电梯或随意跳楼;镇定地判断火情,主动地实行自救。若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重衣物压火苗;必须穿过有浓烟的走廊、通道时,用浸温的衣物披裹身体,捂着口鼻,贴近地、顺墙爬走;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可采用浸温的衣物披裹身体被褥堵门缝或泼水降温的办法等待救援或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三、饮食卫生安全事项
1、在旅游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发现食物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
2、不要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防止他人暗算和失窃。
3、旅游期间要合理饮食,不要暴饮、暴食或贪食。
4、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药品。
5、旅行社不提倡、不安排饮酒,并对游客因饮酒发生的意外不承担责任。喜欢喝酒的游客在旅途中应严格控制自己的酒量,若出现酗酒闹事、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权益以及造成自身损害的一切责任由肇事者承担。
旅行社已告知本人以上旅游安全须知及注意事项
游客签字,
日期,
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
1.文明是最美的风景
2.旅途漫漫 文明相伴
3.旅游美时美刻 文明随时随地
4.文明游天下 快乐你我他
5.一花一木皆是景 一言一行要文明
6.游遍天下山川 只留脚印一串
7.出游讲礼仪 入乡要随俗
8.垃圾不乱扔 举止显文明
9.多看美景 不刻美名
10.平安是福 文明是金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本人郑重承诺,在旅游出行期间,严格遵守以上条例规定,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游客签字,
日期,
出境合同【篇8】
浙江省出境旅游合同(20xx版)
编号: 浙f17-20xx-01
浙 江 省 旅 游 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旅游合同(出境旅游)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出境旅游,包括出国旅游和港澳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取得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委托书。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册地址: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 日游,共晚天。自年 月 日地点出发至年 月日 地点结束。
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人,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包括:签证费、国际预防接种证书费、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不含境外小费)及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 (帐户名称:,帐号:):
出境合同【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及其委托的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内地居民及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
3、出境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招徕、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
(3)合同约定需旅游者另行支付的游览项目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
5、购物场所,指行程中安排的、专门或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组织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酒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中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另行付费游览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游览项目的价格、参加该游览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游览项目应以不影响计划行程为原则)。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计划书和境外另行付费游览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国家或者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旅行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法规、规章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9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及依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保障卡,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向旅行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时,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可以扣除)。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领队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旅行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团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第二十七条 委托代理约定
本合同系 旅行社接受
(出境社)依照法律法规委托,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组团社与代理社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旅游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等,所约定的旅行社权利由组团社和代理社分享。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
名称
旅行社
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出境合同【篇10】
甲方(团体或个人): 合同编号:乙方(组团旅行社):签约地: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紧急电话: 旅游局电话: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报名及签约
1、甲乙应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含身体状况等),经甲方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付清旅游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乙方代订飞机票或火车票等城市间交通费用;旅游观光汽车费用;住宿费;餐费;非自费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导游服务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乙方收取旅游费用时应出具合法的发票。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经营范围及经营许可证编码,旅游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饮安排及标准,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参考时间,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店名称,自费项目及价格,经办人及电话,服务监督电话等内容的《行程表》。行程表必须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也视为合同组成部分。
二、 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行程表》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2)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3)遵守合同约定,配合导游人员完成旅游行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4)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是指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乙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同约定的
8、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9、在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双方可协议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由双方各承担50%。
10、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安排,并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增加旅游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50%。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如政府重大礼宾活动、交通堵塞、列车航班延误或取消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安排,增加的旅游费用由乙方承担,减少的旅游费用退还甲方。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决定行程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
11、在行程中甲方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意外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所致的伤病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但不负担其医疗及其它费用。
12、当成团人数不足时,乙方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别约定条款”中作出选择,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四、 合同的解除
13、在成团人数不足时,甲方既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14条、第17条相关约定处理。
14、双方可在出行前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1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未按约定集合出发,视为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两者均按本合同第17条相关约定处理。
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在行程中甩团(是指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游览等服务的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已交旅游费用,赔偿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实际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五、 违约责任
17、出发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取消的,乙方向甲方退还已交旅游费用,违约方按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1)违约方在出发前4天或以上(按出发日期减去通知日之差计算,下同)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前3-1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10%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当天通知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2)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当以实际损失赔偿。(3)如旅游行程取消有可预见损失的,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应明确告知对方,并在特别约定中载明,在索赔时还应出具实际损失证据。
18、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10条约定的情况除外),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如旅游费用减少的,减少部分应退回甲方,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签字确认,安排甲方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 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该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9、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自其他旅行社出团,甲方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出发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的30%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20、甲方因不听从乙方及其导游人员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等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21、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及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在行程结束之日起15天内支付款项(进入调解或仲裁、诉讼程序的除外),逾期每日按应付金额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2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经办人:
出境合同【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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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东省出境旅游组团合同模板正文内容
甲方(团队或个人):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日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说明
1、本合同甲方应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团体或个人,乙方应为具有出境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
2、双方签章确认的行程表、旅游发票、旅游报名表均为合同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报名出团
1、甲方报名参团时,应自备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或通行证,并提供经常使用或能够保证及时联系的电话、手机或传真号码,否则乙方在需要通知却通知不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2、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情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在报名时付清团费,乙方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
4、乙方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甲方,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甲方缺席责任自负。行程表应根据双方确认的行程而细化,列明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领队和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5、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三、团费包括
1、本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6、领队、导游服务费。
四、团费不包括
1、旅途中火车、轮船上餐费;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和航空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8、其他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五 、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甲方退团或乙方取消行程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指乙方为甲方安排本次旅游已支出的费用,下同),并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4天(以自然日计算,下同)以上,团费总额5%;
出发前13至8天,团费总额10%;
出发前7至1天,团费总额15%;
出发当天,团费总额20%。
2、更改出团日期,更改方应与对方协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协商不成按退团或取消行程处理。
3、双方对本条内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有关责任问题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可预知危及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乙方应向甲方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甲方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业务损失费,并退回甲方已交团费,乙方按照团费3%支付赔偿金;甲方在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团费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黄、赌、毒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甲方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它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在旅途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意外事故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团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剩余部分退回甲方,乙方不负担其医疗及其它费用。
7、甲方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回。乙方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8、旅途中,甲方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9、因申请旅游签证被拒签、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甲方个人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止,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回甲方。
10、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可在已收团费中扣除业务损失费后退回甲方;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甲乙双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协商解决,如发生费用增减,增加部分由甲方承担,减少部分退回甲方。
11、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乙方与甲方协商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乙方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甲方损失。
12、出境旅游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应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要求。由此扩大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
七、旅游内容与标准
1、甲方报名人数:______ 人( 大 小,附名单),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______ ;
2、乙方组团 ,或转_____旅行社出团;
3、行程安排:交通工具、景点、酒店名称、餐饮及购物、娱乐等(见行程表,双方签章确认为准。)
4、出发日期及时间_____,集合地点______;结束日期及时间_____,解散地点______;
5、领队及导游服务(特殊约定除外);
6、团费_____元/人,小孩____元/人(小孩费用由双方根据服务内容与标准商定),合计总额______元。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乙方的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
2、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起诉。
九、双方修改或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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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租赁合同汇编11篇
写好合同的精髓是什么?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签订合同不宜用口头的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精挑细选我们为你搜罗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我们感激您的阅读和点赞同时也希望您能将这篇文章分享给更多人!
房屋出租租赁合同(篇1)
甲方(房主):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建筑面积_____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计_____个月。
二、本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元/年)、一次性结算。同时乙方还向甲方交纳房屋租赁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整(¥__________元),租赁期满后,甲方将房屋租赁押金全额退还乙方。
三、取暖费和物业费由甲方承担,水费、电费、卫生费由乙方承担。
四、在房屋租凭期间乙方不得转租和更改用途,否则按违约处理,并立即停止合同。
五、在房屋租赁期间,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或须收回房屋,应与乙方协商,并退还乙方全部租金及房屋租赁押金,并按违约处理。
六、维修养护责任: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如果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
七、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双人木床一个,单人铁床三个。
2.有线电视接收机一个。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出租租赁合同(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坐落在韩庄镇中心小学西,原104国道路北,上下两层的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一楼东两间住房除外)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年,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26000.00元,计人民币(大写)贰万陆千元,交纳方式为年付,先付后用。以后支付应在付款期末前10天支付,如乙方超期10天没付租金,甲方收回房屋,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六条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用房期内应交纳的电费。
第八 条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租赁合同(篇3)
出租方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平方米面积的房屋,套型为地址:甲方将该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向乙方出示该房及本人的有关合法手续。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有效期为年。该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用房,年租金为元,一次性付清,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以后应在房租到期前_______天支付。乙方在租房到期退房时,在乙方结清水、电、气等所有相关费用并将室内清理、清扫干净,且房屋结构、家具、家电无损坏的前提下,由甲方退还所有押金。另水、电、气底度为:水________吨,电________度。水、电费一个月交一次。
二、乙方接到住房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无权将该房屋转租他人,并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需爱护屋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搞好公共卫生(如楼梯间),不得在墙上乱钉乱涂,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四、在承租期内,乙方出现任何因自身原因(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乱拉电线导致的`安全事故等)引起的人生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能在出租屋内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及其它迷信活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房租、水、电、气、收视、卫生及治安等费用,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若乙方拖欠房租达________天,则乙方所交押金不予退还,因拖欠房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如需安装网络、电话等,由乙方自己安装,费用由乙方自理。
七、若乙方在本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商议。若合同期满不租用此房,需提前________天与甲方商议(需书面签字方生效),否则造成甲方空房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应本着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若乙方提前退房,甲方不予退还剩余租金和支付的押金。
九、承租期内,若乙方违反了合同的以上“八项约定”,甲方将提前收回房屋,且甲方不予退还剩余租金和支付的押金。
十、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备注:房屋设施包括门、窗、玻璃、照明电器、自来水设施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租赁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________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出租租赁合同(篇5)
租房的协议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XXX路XX#XX单元XXX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面积、设施情况
1、出租房屋面积共XXX平方米(建筑面积)。
2、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壹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家住房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年租金为XXX元(大写: XXXXX)。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租金XXXX元整,同时缴纳押金XXX元,押金在租赁期满乙方归还钥匙并缴清水、电、气等费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水、电、气、数字电视等的使用费及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附件中所列物品。如有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XX年X月X日
房屋出租租赁合同(篇6)
简易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 ㎡面积的房屋,套型为 地址:
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向乙方出示该房及本人的有关合法手续。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
二、该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 用房,月租金为 元,缴租方式为 支付一次,计人民币(大写) 元(¥ 元)以后就在付款期末前 天支付。
三、乙方接到住房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房屋的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
五、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经营)权,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更不得提高房租或终止协议。
六、乙方必须按照交纳房租,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各种相关证件、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并做好一切安全全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签订后,乙方交保证金 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后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甲方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另水、电气底度为:水 吨;电 度;气 方。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以交费收据为准。
八、若乙方的本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提前壹月与甲方商议。(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购买权)。
九、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均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作违约赔偿金。乙方违约则从押金里扣除一个月房屋租金作赔偿金给甲方。
十、如果拆迁此房乙方无条件搬出,所交甲方的房租按未满天数甲方退还乙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备注:
甲方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定: 地址: 联系电话:
房屋出租租赁合同(篇7)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证号________号,现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产房,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乙方放弃购买,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租赁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村一份,送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代表人:(盖章)_________鉴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租赁合同(篇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计______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按____________月/季度/年结算。____________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_____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房屋出租租赁合同(篇9)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座落于 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起租日为 日,甲方交房时间为 年 月 日;
二、乙方交付租金方式为:从租金日计算,每 支付一次。
该物业月租金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
三、乙方须于合约签署时:
1、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人民币万仟元(¥。
2、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拾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乙方支付清所有应交纳费用后,甲方须如数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须于合同期内按约定时间交纳租金,交付方式为(1)现金 (2)转帐,甲方帐号为:。
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 日,则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该房屋,同时甲方可将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拒绝返还给乙方。
五、甲方须于合同约定时间内将该物业提供给乙方使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给乙方使用,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与月租金相等金额的违约金。
六、甲乙双方同意约定如下:
1、在租赁期限内,如甲方需要收回房屋或乙方需中途退租,均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甲方如在个月需收回该物业,则必须支付乙方双倍履约保证金,乙方须住满,如乙方不按约定条件提出退租,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
七、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室内外装修,如有需要则必须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上述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甲方将干净、整洁、门窗完好、水电通畅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应采取妥善保护好本房屋及相关设施、家具家电。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此房屋或相关家具家电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及赔偿。未经得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九、乙方不得将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转租给他人,否则甲方将视乙方违约,罚没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并有权解除租赁合约,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第三者承租方亦有连带赔偿责任。
十、租赁期限内,该物业水、电、煤气、管理、卫生、电话、有线电视、维修基金、宽带网络使用费、电梯使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时缴付。
十一、租赁期限内,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不得作违法用途或放置违禁品,乙方必须遵守消防安全部门的相关消防安全条例,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约,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全部损失。
十二、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失,乙方应负责修缮并支付由此发生的所以费用。
十三、房屋出租不妨碍房地产权的转移,甲方若出售已出租房屋,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或受让人应承担出租人的义务,并享有出租人的权利,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四、租赁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的,应在合约终止前一个月提出,并在合约终止前十日内重新协商签订租赁合同.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如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限内对该合同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七、其他事项:
1、2、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租赁合同(篇1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计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__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小区房屋出租合同3
出租方(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____________;房型规格____________;出租房屋面积共______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电器:(价值____________元);
b:家俱:(价值____________元);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此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4、付款方式:按(季度、月、年)支付,每月____日前进行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共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5、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6、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不经过甲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甲方扣除押金做赔偿。
(2)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前中止合同,赔偿甲方一个月租金的空置费
(3)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_天;
(5)连续两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查看,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8、乙方不得站立在防盗窗上,且防盗窗不允许放置杂物,如因此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9、乙方如损坏室内家具、家电设施,按合同明确价值进行赔偿。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出租租赁合同(篇11)
出租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时代佳苑64号楼四单元五楼西户三室两厅房屋租赁给乙方,建筑面积102平方米,室内水、电、气、热水器等设施齐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的;
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合同签订缴费一季度,后期缴费提前一月交付一次。收费由乙方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纳给甲方。押金_________元。合同期满无室内以及用品损坏退还押金。
乙方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按时交纳。过期交纳发生的相关问题乙方负担所有费用。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转合同汇编11篇
承转合同 篇1

发包方: (下称甲方) 承包方: (下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集体利益,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将权属甲方的山林土地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耕种和经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积:(具体以1:10000地形图勾汇为准)
1、地点或地名:
2、界址:东至
南至西至 北至
3、面积亩。
二、即从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时限:
1、承包价格: 元/年.亩,每年共 元。
2、付款时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内,承包地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亲属继承本合同乙方权责利。
五、乙方若未按时按额缴交承包款,甲方应处罚乙方应交款的3%滞纳金。若乙方超过三年拒交承包款,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将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承转合同 篇2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
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____县(市)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组________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以下第转包、出租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______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
五、流转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亩或实物________公斤/亩,合计________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_____________。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监证。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xx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约定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获取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1、甲方收取;
2、乙方收取;
3、双方各自收取________%;
4、甲方收取土地补偿费,乙方收取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归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补偿乙方________元;
3、由乙方按时拆除,恢复原貌,甲方不作补偿。
(四)国家征用土地、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终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甲方或新承包经营人使用后,乙方应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原发包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转让土地合同,应以原发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转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土地厂房转让合同: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___________元整(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金额大写元),剩余款项分别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承诺转让之厂房无抵押,未被法院等司法部门进行查封,不存在权属争议;如转让之厂房业已抵押给他人或被法院查封等造成受让方无法取得厂房的,则甲方除退还乙方已支付转让款外,需要另行赔偿乙方转让款金额30%的违约金,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本厂房转让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共同去村委会等相关机构办理相应备案手续。如果将来可以办理产权证等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也需无条件配合。
3、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
五、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标的物的交付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七、该厂房转让后,如遇到将来厂房拆迁等情形所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承转合同 篇4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镇____村____组的_______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转让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转让价款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共______元(大写: );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价款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在该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4.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经依法登记获得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有权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6.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让费,同时承担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7.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8.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流转费,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总额的___%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______%承担违约金。
3.因变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经济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
六、其他约定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经协商,决定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__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章): 鉴证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转合同 篇5
甲方:__公司
乙方:__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__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元支付,并于每年月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公司
(盖章)
乙方:__公司
(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承转合同 篇6
甲方:
户籍所在区(县)
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址)
邮编: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区(县)__________ 性别: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区/县住房保障中心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出售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物
第一条 甲方取得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投资建造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______已竣工,并办理了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乙方取得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确认文件(编号:______),甲方向乙方出售座落于______区/县_______路________弄 ____号____室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结构为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层,建筑层高为____米。(该房屋户型见本合同附件二,装修及设施设备标准见附件三。)
第三条 据房屋调查机构________测量,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 乙方通过购买拥有划拨土地上该房屋的有限产权。乙、丙双方约定,乙方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满5年后,按照本合同约定或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规定转让该房屋的,乙方获得转让总房价款的____%.
第二章 房价款和支付方式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该房屋有限产权的单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平方米;根据本合同第一章第三条载明的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乙方支付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第六条 乙方应将房价款解入预售款监管账户(监管机构: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乙方的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约定。甲方收到乙方房款时应开具发票。
第七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日次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日(该日期不得少于6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 房屋交付
第八条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
(一)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二)甲方未在该房屋上设定抵押权或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已解除;
(三)该房屋应由甲方缴纳的房屋维修资金已缴纳完毕。
第十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房屋验收交付手续。
验收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下列资料:
1、《住宅质量保证书》;
2、《住宅使用说明书》;
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要求提供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有关材料的,甲方应如实提供。甲方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下列第 项:
1、甲、乙双方签署房屋验收交付文件。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有权发出载明合理办理验收交付日期的书面催告书。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付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验收交付日的次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总房价款的日万分之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日(该日期不得少于6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章 房地产登记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双方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价格申报、并申请该房屋的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小产证)
第十五条 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在该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的日万分之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条约定取得房地产权证最后期限的次日起算至房地产登记机构转移登记完成之日止。
第五章 房屋质量及保修
第十六条 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不得少于2年。保修时间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第十七条 出现质量缺陷时,乙方可行使如下权利:
1、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该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标准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补偿,补偿金额为实际的结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结构、装修、设备差价的____倍。
第十八条 甲方怠于履行保修责任,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怠于履行的,乙方有权自行修复,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修复费和违约金,修复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计价规定,违约金为修复费的____倍。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对房屋质量标准认定产生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甲、乙双方对修复费产生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修复费予以认定,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六章 物业管理
第二十条 甲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选聘________物业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见附件六),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________元/平方米/月。甲方已制订了《业主临时公约》(见附件七),乙方承诺自觉履行该《业主临时公约》,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按照本市商品住房维修资金的有关规定,缴纳该房屋的全额房屋维修资金;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全额物业服务费用。
第七章 房屋的回购和转让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其本人及其同住人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丙方接到通知后有权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回购,回购价格为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以下简称“总房价款”)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发生因全体房地产权利人及同住人迁离本市、夫妻离婚析产、家庭经济发生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形,需要转让该房屋的,乙方及其同住人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后,可以申请丙方回购该房屋。丙方核实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回购,回购价格为总房价款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需要转让该房屋的,乙方及同住人之间应当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书面征询丙方行使回购权的意见。丙方可以行使回购权;丙方决定不回购的,乙方方可向他人转让该房屋。
丙方回购该房屋的,回购价格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机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加以确定。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即按届时转让总房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回购款。
乙方向他人转让该房屋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可以获得转让总房价款的____%,其余____%按本市有关规定支付给丙方。乙方未按照规定支付其余____%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房屋按照本章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被回购或者转让的,所产生的税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房屋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诺,购买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购买申请户居住使用。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出租、出借、赠与或者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并不得设定除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贷款担保以外的抵押权。
第二十六条 乙方同意,丙方可以采取家访、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入户等方式核实该房屋的居住和使用状况,乙方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擅自转让、出租、出借、赠与或者改变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使用性质等行为(以下合称不当行为)的,乙、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一)乙方应在丙方要求改正不当行为的书面通知所确定的期限内,予以改正;
(二)乙方逾期未改正的,应当按其总房价款的日万分之 向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实际改正之日或者丙方收回该房屋之日止;
(三)乙方逾期 日仍未改正或者 次以上发生不当行为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乙方退还购房款,乙方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四)乙方的不当行为所获收益,丙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缴;
(五)因乙方不当行为导致丙方收回房屋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该房屋权利的,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丙方有权将乙方不当行为向社会公示,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上海市社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及其同住人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丙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可以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乙方退还购房款,乙方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第九章 合同解除
第二十九条 乙方按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的 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按乙方应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计算。本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的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乙方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三十条 甲方按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及丙方,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按总房价款的 ____%计算,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金额后将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
第三十一条 甲方或乙方对相对方解除本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对方有关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向解决争议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认可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十章 其它约定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各方可通过协商进行补充或者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丙方执____份、房地产登记机构执____份、________执____份。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第三十五条 各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打勾选择)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
甲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名字)
乙方本人签署: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签署: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区/县住房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
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承转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场地承包经营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地点、面积、承包期限及用途
1、甲方将自己承包及开荒所得的耕地,坐落在县 亩,土地地名:。
流转(发包)给乙方从事现代农业(含旅游、观光农业)及其它农业生产经营使用。
交地时间:20xx年 月 日前。
2、承包期限年:从年月日起至
3、土地用途:现代农业(含旅游、观光农业)及其它农业生产经营使用。
二、土地承包费用及承包费缴纳方式
甲方的耕地通过以下方式取得:以家庭承包方式及开荒所得的耕地。
1、承包费用:
土地租金20xx年至20xx年月每亩1100元/年,20xx年至20xx年 月每亩 元/年,20xx年 月至20xx年 月每亩 元/年,20xx年 月至20xx年 月每亩 元/年,20xx年 月至20xx年 月每亩 元/年,20xx年20xx年元/年。
2、缴纳方式:
每一年交一次,一次性交清一年度,第一年先交租金后经营,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后五天内付清第一年租金;第二年起乙方在每一年的2月1日。
3、如因甲方的银行帐户查封、冻结、拒收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足额支付承包金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甲方的银行帐户发生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因此造成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给乙方经营,不得随意终止。甲方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重复将场地租赁给第三方。
2、甲方必须保证所承包土地不存在权属,甲方出租地内不能有新葬坟墓,如出租前已经有坟墓的,测量地时不计入测量面积内。
如果在出租地内有新葬坟墓而甲方不提前通知乙方,造成乙方在耕地内正常耕作过程当中,挖到耕地地底下的坟墓,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甲方全部承担。
3、乙方经营期间因权属纠纷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投资的总金额三倍赔偿,并双倍退还当年已交付的土地承包费。
4、甲方确保公路到乙方承包地车辆进出通畅,不设卡不收费。
5、甲方需协助乙方安装供电、供水工程涉及事宜,办理农业用电开户申请等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甲方负有主要责任与乙方一起做好周边环境治安工作,包括原承包场地不得让其他人侵占等。
7、甲方应及时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批准报备工作。
8、甲方有义务协调好村民的关系,共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包土地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有权在所承包场地上经营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外的所有作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行为。
2、乙方有权在承包地内重新进行场地统一规划使用(包括生产房子、生活建筑、蓄水池、排水沟、打包棚、工作路、钻探地下水井、拉电、立杆、货车通道、生产经营、搭建临时性房屋等)。
3、租赁期间,如遇到政府开发征收、占用土地,青苗补偿和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赔偿款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收益归甲方所有。
4、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乙方需在场地内建房子、挖水池、铺沙石路。
5、合同承包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6、承包期满后,若乙方不续承包,则地上附着物如房屋水电设施设备等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负责清理并保证恢复原耕地。
7、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五、声明与保证
1、甲方保证承包给乙方的场地,地界清晰、无争议,保证无第三方干扰乙方的经营、使用权。
2、甲方签订本合同前,已征得全部家属的同意,是甲方全部家属的委托。保证无甲方群众或继承人对合同提出任何异议。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共同约定
1、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土地承包价或以其他方式干涉乙方的生产、生活和经营。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任何费用。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执行。
4、不因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也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土地权属无纠纷,如因场地权属纠纷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以上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需更改合同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补充条款方可实行。如有违约,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按实际损失三倍赔偿。
九、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诉讼至签约地的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鉴证单位: 鉴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转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让给乙方办厂,转让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转让金每亩柒佰元整。
一、付款方式:协议签字生效后,租金________年一付。
二、乙方使用期内,如国家需要使用土地,甲方应按实际年限退还乙方所付的转让金。
三、双方在承包期内,都要本着互相支持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协议执行期间的经营权、场地转让权和赔偿权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权归甲方所有,协议解除后,双方互不存在赔偿,在经营期间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3倍的经济损失。
四、在________年期满后,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可按此协议继续执行,如有异议,甲方有意对外转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如乙方不承租,三方应协商解决。
五、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当事人如有变故,可按《民法典》决定当事人,合同继续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承转合同 篇9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转让给已方的土地位于至,总面积平方米/亩。(以下称该土地)
2、甲方保证对该土地在转让给乙方前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甲方将此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同意。
3、乙方将此土地用于兴建住宅。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4、双方协商确定此土地的转让价格为元人民币/平方米(亩),共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此外,乙方再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5、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将土地补偿款元人民币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6、甲方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审批手续,办证所需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7、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该土地被国家征用,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组织成员不得分配补偿款。
8、任何一方违约,除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转让价款%的违约金。
9、本协议定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管理机关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双方确认在国土局签订合同或协议只供参考,具体生效内容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承转合同 篇10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兰州市 区 路 号 单元 层 室,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 元(大写 );剩余房款 元(大写 )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屋交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 房屋过户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 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 %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承转合同 篇11
甲方:朝阳小学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甲方将学校幼儿园转包给乙方经营,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承包费金额为每年。
三、承包费付款方式:
1、承包费:本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
2、如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承包协议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预收取的承包费,并按该部分承包费的2倍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如上级政策原因导致承包协议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的承包费。
四、幼儿园内现有资产、设施、设备,甲方交给乙方无条件使用。承包期内新增的设施、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幼儿园承包。承包期满或承包协议终止,乙方出资添置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主处理。
五、乙方享有独立的人事权,所需人员及工资待遇均由乙方自主确定,甲方无权干涉。
六、乙方依法自主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七、承包期内,甲方应保证幼儿园的水、电的正常供应,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应负责幼儿园设施、设备的维护,保障正常安全使用。如因幼儿园设施造成人员伤害以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甲方协助承包者办理幼儿园的证照。
十、国家政策给予幼儿园经济补助全部归甲方所有
十一、承包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十二、违约责任:
协议履行中如有一方违约,除按协议中相关条款执行外,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十三、本协议履行中产生纠纷,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零陵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签字时间:年月日
签字时间:年月日
种植合同汇编11篇
合同是我们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为我们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合同还可以让企业更加凝聚力,但如何让自己的合同更加有逻辑性呢?我精心制作了这份“种植合同”,希望能对您的学习和工作有所帮助,以满足您的需求和期望。
种植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市(地区、州)_________县(市、区、旗)烟草公司(部门)
乙方: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市(地区、州)_________县(市、区、旗)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委会_________小组
烟农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IC卡号码:_________
为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烟叶生产"市场引导、计划种植、主攻质量、调整布局"的指导方针,确保烟叶生产的平稳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要约主要内容
┌──────────────────┬────────────────┐
│指令性烟叶收购数量(公斤)
│
│
├───────┬───┬──────┼────────────────┤
│指导性种植面积│
│
│
号烟田
亩
│
│
│
│
├────────────────┤
│烤烟(白肋烟、│
│
│
号烟田
亩
│
│
│
│其中
├────────────────┤
│香料烟等)│
│
│
号烟田
亩
│
│
│
│
├────────────────┤
│ (亩)
│
│
│
号烟田
亩
│
├───────┼───┴──────┼────────────────┤
│种植品种
│
│亩栽烟株数(株)
│
├───────┼─────┬──┬─┴┬───────────────┤
│调制设施
│数量(座)│
│容量│①____亩、②____亩、③____亩│
│
│
│
│
│
│
│
│
│
│
│
│
├───────┼─────┴──┴──┴───────────────┤
│指定收购站
│
│
├───────┼───────────────────────────┤
│收购时间
│
│
└───────┴───────────────────────────┘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市场需求和优质烟叶生产要求,本着有利于提高烟农效益的原则,指导乙方选择适宜地块,合理进行轮作,发展适度规模种植。
2、向乙方提供烟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优良品种。
3、向乙方兑现本年度烟叶生产物资扶持或优惠政策,推荐优质高效农药、化肥等烟用物资。(附件1)
4、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
5、入户指导乙方做好初分预检工作,约时、定点、轮流收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6、在烟站张榜公布烟叶收购价格(附件2),悬挂根据国家标准制作的收购仿制样品。认真执行烟叶国家标准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严格遵守烟叶收购工作的各项规章和纪律,公平、公正验级。
7、对交售手续齐全、符合烟叶国家标准要求的合同内烟叶,甲方全部收购。对需要重新进行分级挑选的,须向乙方说明原因,经乙方重新挑选整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收购。无合同或超合同烟叶一律不予收购。
8、必须以现金方式向乙方足额支付烟叶收购款,不打白条。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具备种植优质烟叶的土地、劳力、资金及烟叶调制设备等条件,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种植。
2、服从区域烟田规划安排,保证同一地块不连年种植烟叶,按照以烟为主的要求,合理进行轮作。
3、保证将甲方提供的扶持物资全部用于烟叶生产,不挪作他用。
4、保证种植甲方所提供的种籽或烟苗,不使用自留、自繁烟草种籽。
5、不使用未在烟草上登记的农药品种,不使用降低烟叶品质的化肥、农药等化学品。
6、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方案要求进行各环节的烟叶生产,确保烟叶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生产。
7、保证按照烟叶国家标准要求和技术指导进行分级扎把,不掺杂使假。
8、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数量向甲方出售烟叶,自觉维护烟叶收购秩序。不跨站(点)交售烟叶,不向第三方出售烟叶或提供售烟IC卡、合同,不倒买、倒卖、转借合同。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若不履行合同约定条款,乙方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举报,申请裁决,确属甲方责任,由甲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二)乙方若不履行合同约定条款,乙方应返还甲方提供的本年度烟叶生产投入补贴,或以市场价格折价返还甲方,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附则
(一)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若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不能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在其它约定事项中注明。
六、补充条款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烤烟(白肋烟、香料烟)产前投入补贴标准
┌────┬──────┬────┬────┬───────┐
│补贴项目│补贴标准│兑现时限│兑现数量│
备注
│
│
│(元/亩)│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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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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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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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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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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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种植合同(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买受人(甲方):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
出卖人(乙方):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
为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发展“订单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订单标的(品种、等级、质量)
第二条订购方式选择:
标的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方式一:时间区间订价表
方式二:统一定价
1、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_旬内),向买受人交售生姜_______公斤,交售价格______元/公斤。
2、所售生姜最低价格(保护价)______元/公斤,市场行情上涨超过____%时,由收购单位按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第三条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1、实行送货到___________________收购点,货物由甲方当面验收。
2、生姜交售时间由买、卖双方协商,提前一天安排次日应交售的数量,开出生姜预约通知单,卖方凭条办理交售。其交售与预约量允许上下浮动______%。因数量、质量或交货期限不符合规定而被拒收的,由乙方自行运回;乙方拒绝运回的,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
4、结算方式为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现金结算;
(2)其他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_
1、甲方享有对乙方的优先收购权利。
2、甲方根据生姜加工生产标准,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不定期编制有关技术资料;甲方不定期对乙方种植的生姜进行抽样和检测。
3、甲方对乙方交售的生姜应及时验收,及时结算。
4、甲方对乙方交售的不合规格的生姜,可以拒收,但必须向乙方说明理由;甲方不可无故拒收。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最低价格(保护价)保护的权利。
2、乙方应当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用药标准规定施用农药,严禁使用违禁农药。
3、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交售品质合格的生姜,不得掺杂使假。
4、乙方就交售的生姜,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收购,应向乙方偿付按未收购收部分的货物总值_____%支付的违约金。
2、甲方没有正当理由拒收生姜的,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部分的货物总值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应向甲方偿付按少交部分的货物总值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在交售农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以次充好部分的货物总值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有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种植合同(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甲方因外贸业务需求,为了公司榻榻米质量稳定与发展,需要发展对外优质蔺草基田,经与蔺草种植承包户(简称乙方)协商,按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品种、数量及质量标准
1.甲方委托乙方种植优质蔺草基田______________亩。基田由乙方租赁,甲方要求蔺草基田马路可通汽车,进出水沟方便,并最终经甲方认可;
2.甲方要求乙方每亩提供优质干蔺草(标准见备注)______公斤,具体规格如下:优质鲜蔺草长度在1米以上,1米以下的允许3%,如1米以下情况严重的,要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如亩产超过_____公斤的,每超过1公斤,甲方奖励人民币_______元;反之,亩产低于______公斤的,每减少1公斤,赔偿_______元,以此类推;
3.质量标准:草体均匀,海绵体充足、白根短、黄脑少;草色一致、有光泽,无病草、黄草。
种植合同(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酿酒葡萄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酿酒葡萄()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酿酒葡萄()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酿酒葡萄()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酿酒葡萄()公斤。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酿酒葡萄(),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________元。酿酒葡萄()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交货的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酿酒葡萄()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酿酒葡萄()作物的病虫害,提高酿酒葡萄()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________元1公斤;化肥________元1袋;农药________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买受人
买受人: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种植合同(篇5)
生产者:______________
购买者: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保护生产者和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泡菜/泡生产销售合同。
第一条生产者应当负责的种植和生产,不得种植其他品种的。收购方出资为生产者提供优良泡菜种并负责泡菜种植的技术指导、培训和收购。
第二条生产者种植泡菜的实际面积为______亩,按照农业部门种植技术规范的要求,采用育苗、移栽、施肥等特殊技术科学组织生产,并保证买方按期足额销售达到质量标准和等级的鲜泡菜元/吨。在约定的销量完成之前,不得销售给他人。
第三条生产者销售的鲜泡菜质量标准为:
菜体鲜嫩,不黄、不黑、不空心,每份重量两个以上;切掉黑斑、烂斑,修复旧皮,无箭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采购人可以拒收。
第四条生产者负责将符合质量等级标准的鲜泡菜运送至买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按照下列价格形式:
1.所有费用总价:_______元/吨(如有调整,按双方另行协商的价格结算);
2.最低保护价:__________人民币/公斤(如果收购过程中市场价上涨,协商提高收购价格,市场价下跌,收购价格不变)。
第五条收购时间:
一天。超过采集时间停止采集。
第六条货款结算时间:新鲜蔬菜售出后,每天结算一次。
第七条保证方式(或单独的保证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生产者应向购买者支付__________人民币(人民币金额大写:)作为生产者在合同期内全额销售新鲜蔬菜的担保。保证费从购买者支付给生产者的食品货款中分批扣除,并在合同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退还。
第八条生产者在销售鲜泡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生产者自行承担,但购买者有义务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协调与通行费有关的事宜。
第九条因采购人技术指导失误或者提供的种子质量问题给生产者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因生产者未按照购买者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生产以及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水、暴雨、冰雹、强风等)造成的损失。)由生产者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者______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_____
生产者(盖章):_________________收单方(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种植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农产品种植技术服务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订立(本合同适用于_________地区引种_________株以上、建立成规模种植基地_________亩以上的.客户)。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农产品种植技术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二年嫁接种苗共_________株、其中_________株、_________株、_________株,单价_________元,总价_________元,_________提货。
第二条甲方每年举办三次技术班,乙方可选派_________人免费参加。培训内容包括:栽种、育苗、剪枝、病虫害防治、田间治理、加工等。食宿、交通由乙方自理。
第三条甲方设专家热线,由闻名专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
第四条乙方有重大技术难题,甲方可派专家现场免费指导解决。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技术服务费:每亩_________元/年。年技术服务费合同签订时即付。合同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种植合同(篇7)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经营关系,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土地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土地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一、乙方自愿将所属种植土地(荒山、地、土山平原及山边田等)总计 万亩地租赁给甲方,地块位置乙方提供土地详细平面地图附件供参考,作为依据。
二、经营项目和年限
1、种植蓖麻树,白油桐树。
2、年限伍拾年自二0 年 月 日起至二0 年 月 日止。
三、资金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按5万亩支付人民币拾万元给乙方作为土地保证金。
2、甲方在每年摘果收成后,按土地实数一个月内付清当年租金。
四、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甲方:
甲方管理工作人员应遵守乙方所在土地有关规定和外来人员暂住管理规定,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
2、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土地转作他用,期满后甲方有优先使用权,重新签订合同。
3、租赁期间,种植管理甲方委托乙方现场负责管理劳务,用工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种植业损毁或亏损,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乙方:
1、乙方无偿提供机耕路、水渠、涵、闸等设施,甲方使用。
2、有偿提供生产及生活用电、用水、并按实际发生计算费用。
3、协助甲方处理好周边群众关系。
4、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林业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兑现,部分条款,应付违约责任,违约方按损失的总金额5%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但是违约方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按国家法律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2、甲方必须按实际应付乙方有关费用,款项的金额,如未能按实付清,甲方应按当年所欠乙方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二点滞钠金。
六、争议的解决
1、如发生争议,必须甲乙双方互相本着有好合作协商解决。如实无法解决的问题,可申请仲裁或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附属的有关文件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代表人如发生变动,变动一方应另有确立代表人,其应有书面证明书,以确保本合同连续性。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在当地签字生效。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 乙方法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二0 年 月 日 二0 年 月 日
种植合同(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建立_________种植地_________亩,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提供合格的_________生产用种(质量要求:纯度≥_________%、净度≥_________%、发芽率≥_________%),种子价格每亩_________元,每亩用种_________市两,签订合同时每亩付种款_________,余下_________%在回收产品时扣回。
二、甲方保证全部收购乙方的产品,要求新鲜无腐烂。收购价_________元/公斤。
三、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减产或绝收,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四、乙方负责落实_________种植面积,协助甲方做好技术指导和产品收购工作。
五、在甲方提供的种子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乙方不得退种子,及甲方拒退种子款。
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双方免责。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种植合同(篇9)
收购方(甲方):
种植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优质红疆大板椒辣椒种植,产品收购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确定为甲方种植面积亩,品种红疆大板椒(甜椒王)。
2、甲方负责产品回收和免费提供辣椒种植技术和市场方面的有关信息。
3、种植时间20xx年4月25日前,如超过4月25日后播种的可以退种子。
4、甲方提供优质红疆大板椒辣椒种子公斤,每公斤价格共计(大写)
5、种子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6、乙方不能将辣椒种在生地、碱地或不适应辣椒生长的田地里,如种在生地、碱地或不适应的田地里,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为了降低乙方的风险系数,甲方给乙方相应的保护价,鲜椒元/公斤,如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甲方按保护价收购。如甲方不按保护价收购,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按总产量的五倍赔偿给乙方;高于保护价时,跟着市场走。
8、乙方不得将合同内的辣椒随便出售给他人,如遇特殊情况出售,必须通过甲方同意,否则乙方按总产量的五倍赔偿给甲方。
9、质量标准:无花皮、无青椒、无杂质。
10、辣椒付款方式:现款现货,每收购一批鲜椒扣除十分之一的种子款,直到辣椒全部采收完毕,种子款一次付清。
11、本合同解除时间:辣椒收购完毕,双方款项全部付清自行解除。
12、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种植合同(篇10)
合同编号:
收购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番薯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基本要求:
产品名称
规格
收购价格
番薯
块茎直径不小于3厘米
0.6元/公斤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 番薯应是加工红参薯干的专用品种,简称雨露1号,并且符合GB18406―20xx《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
2、外在质量: 番薯应品种统一,整体完好无损,不含泥块杂质,无畸形开裂、沙虫啃咬、腐烂变质的劣质薯块。
第三条种植、收购数量: 乙方应按照甲乙方要求种植______亩______株,双方约定收购数量为_________公斤。
第四条交货时间: 合同订立的当年度______月_____日共____天内交货。
第五条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包装标准: 甲方负责提供编织网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也可自行采购。
第七条检验方法: 甲方在收购现场对乙方的番薯进行当场检验,剔除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薯块后计算重量;检验时间: 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 与交货地点相同。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在收进乙方货物后_______日内现金支付货款。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乙方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盖章): 种植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种植合同(篇11)
收购方(甲方):
种植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充分表达各自意愿和共赢的基础上,就发展温郁金种植、建立附属分支温郁金种植基地,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1、甲方无偿提供乙方温郁金种植技术、指导生产与田间管理。
2、甲方负责乙方技术培训(由甲方统一安排)。
3、甲方负责统一收购乙方种植的温郁金产品,并实行保护价(按人民币算),市场价每公斤低于保护价的,按保护价收购。
a.干净我术、姜黄鲜块每公斤 元;
b.干净郁金鲜品每公斤 元,干品每公斤 元。
4、甲方负责统一调配化肥、农药(款项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种植面积不低于____亩,超过____亩者,甲方可根据协议收购价奖励5%,基地建设应按甲方《无公害温郁金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执行。
2、乙方必须认真遵照甲方指导的技术实施种植与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无公害温郁金生产技术规程》,严禁滥用化肥生国农禁止使用的农药,一旦查明或检出,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种植的产品(温郁金、我术、姜黄)应无条件归甲方收购,决不卖给他方,如发现者,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50%的种子款外,乙方应赔偿甲方所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乙方供甲方收购的产品应按甲方《无公害温郁金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原材料进货(收购)检验制度》进行,保证收购产品不留根须、地茎、不含泥土杂质,干净、干燥。
5、乙方基地属甲方分支基地,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郁金种子事项:
1、温郁金种子由甲方根据乙方申请的种植面积,由甲方统一品种(源生1号)实施安排购买。
2、乙方申请温郁金种植面积 亩,需购买源生1号种子 公斤,合计人民币 元。
3、付款方式:乙方首先预付 %,折算人民币 元,剩余款 元,由甲方收购时从乙方收购款中一次性扣除结清。
四、地址:
由乙方送往甲方公司所在地,以本协议书为凭实收实算实结,公司所在地:四都乡梅溪村。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擅自将甲乙方提供种子种植的产品出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向乙方索赔50%的种子款。
2、甲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价款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备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磋商钳子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集体合同汇编11篇
随着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合同可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保护我们。签订合同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该如何来草拟一份合同呢?希望您能喜欢这篇文章收藏下来以便日后阅读。
集体合同 篇1
第五,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从整体上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更好地保护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企业主人翁意识,实现我国《劳动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立法宗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优越性。
第六,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的调整上可以在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劳动合同的调整中间增加集体合同的调整这一层次,实现对劳动关系的多方位、多层次调整。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同一般的劳动法律法规相比对不同企业劳动关系的针对性比较强,同时也有利于消除或弥补劳动合同存在的某些随意性,给企业劳动关系的调整提供一种新机制,从而使企业劳动关系更和谐、更稳定、更巩固,更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
第七,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工会在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使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职能发挥得更直接、更生动、更有效,使工会的“维权”职能实现法制化。
第八,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缓和和解决劳动争议和劳动矛盾,有利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减少和处理,有利于职工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有利于维护和发展企业生产经营的良好秩序,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第九,实行集体合同,有利于政府从救火队到裁决者的角色转变。当前很多劳动纠纷,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比如矿难问题,社会把予头都指向政府,认为政府没有尽到责任。但是平心而论,政府在这方面是花了很多功夫,发了很多的文件,三令五申,却没有收到实效。纠其原因,是因为我们的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而该管的事却没有管。如果国家有健全的集体合同法律制度,如果在用人单位实行集体合同,劳动者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维护自身权力,政府居中裁决,就不会发生这么多悲剧,政府的压力也将大大减速轻。
集体合同 篇2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企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广东省集体合同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济状况、市场物价指数以及职工工资情况,公司与职工代表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
第二条 工资协议
1、工资制度: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动态结构工资制和岗位效益年薪制)等。
2、工资标准:工资最低标准为 元/月。
3、工资分配形式
(1)岗位工资制月收入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计件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组成。
(2)承包单位的分配形式由承包者根据效益确定,但从业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公司正职 元/月;副职 元/月;中层正职 元/月;中层副职 元/月;办事员1类 元/月;办事员2类 元/月。)
4、工资目标
公司上年工资总额 万元,预计本年工资总额达到 万元,比上年增长 %.推行工资总额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相挂钩。
5、工资支付办法
公司于每月 日前以 形式足额支付全体员工的工资。
6、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第五十一条、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国发[1996]77号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1)产假、晚婚假、丧假、工伤假的准天数:
a、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5天;晚婚假10天;
b、丧假(只适用于直系亲属)3天;
c、工伤假:按《劳动法》规定实际休假
(2)假期工资计算: 产假、晚婚假、丧假、工伤假,按岗位工资发放;
7、实行全员(含非全日制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具体标准按省市养老金缴纳控制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企业方的权利和义务
(1)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政策法规,有权制定公司薪酬方针及工资支付相关的办法与规章制度;
(2)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评和奖惩;
(3)科学合理制定或调整生产(工作)定额标准(必须是本岗位?%以上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4)根据考勤和工作考核情况按时足额支付员工薪资,不得无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员工薪资;
(5)企业在发生经济效益严重滑坡时,在不减员的前提下,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降低员工薪资发放标准,并报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备案。但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了正常劳动和定额的情况下,其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员工方的权利和义务
(1)员工代表有权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审议,充分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合理要求;
(2)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3)员工应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4)员工应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责任事故。
第四条 除本协议书以外,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经双方代表达成协议,可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第五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企业停产、转产、兼并、破产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商定,并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须在协议变更或解除后五日内将协议变更的文本和变更(解除)说明材料报送县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由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共同责任,可依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若出现违反《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条款时,经济责任不得转移或纳入(提高)定额。
第七条 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
依照《广东声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由双方指派代表成立监督检查小组。企业方监督检查检查小组成员为 、 ,职工方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为 、 .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定、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区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各一份。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员工公布。
以上条款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工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体合同 篇3
(1)关于集体合同的内容,不同时期、不同企业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过去,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的生产计划、财务计划与发展计划的各项指标;
企业行政方面为实现各种计划所必须解决的问题以及为实现计划应当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
有关劳动竞赛中如何组织职工改进技术、提高技术的问题;
有关贯彻按劳分配的工资制度和奖励制度的问题;
有关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安全卫生状况的问题,确定如何使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金以及劳动保护的具体措施与计划;
有关巩固劳动纪律的问题,制定本企业的厂规,确定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制裁的措施和制度;
有关职工技术培训的各种制度,举办技术培训班、技工学校等促进职工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的措施;
有关提高职工生活水平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的具体措施,以及实施劳动保险的办法。但就现阶段我国各企业实行的集体合同,特别是三资企业的集体合同,其内容是劳动报酬、工作时间长短、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2)订立集体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原则。订立集体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程序方面都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有这样,集体合同才能既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以能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切实履行。
结合实际原则,订立集体合同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方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集体合同。
(3)为了使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以下程序:
制度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组织全体职工认真讨论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草案制定出来以后,应组织企业行政和全体职工或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对集体合同草案进行讨论、修改和补充,使集体合同充分反映企业行政和广大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集体合同 篇4
上海学校工会与上海学校本着合作共事的精神,经充分的集体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特签定以下合同。
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签定合同,协调学校与劳动者群体及其组织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保险福利,建立良好稳定的劳动关系,共谋学校的发展。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依据,协调学校与职工权利义务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关系协商机制,保持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学校、工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2、本合同是双方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发展教育、提高教育效益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不断提高学校的劳动标准和保险福利,不断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和形象。
3、本合同对学校和学校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学校与职工个人签定的劳动合同(含劳务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劳动合同(含劳务合同)规定的劳动标准和保险福利低于本合同的,视为无效,并以本合同确定的劳动标准和保险福利为准。
4、学校制定或修改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应当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的合作。
劳动报酬(含工资协商)
1、本合同的劳动报酬是指教职工按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后学校应当支付的基本工资。
2、学校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由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通过以工资集体协商按如下形式确定。
a、工资基数根据本区、镇的工资发放水平和学校经济效益由签约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上海市公布的最低工资额;
b、基本工资额不含加班加点费、交通补贴、伙食补贴、高温补帖、有毒有害工种的营养费补贴及相关的劳动福利待遇等;
3、本合同期内,在学校经济效益增长的条件下,职工的工资水平在原工资基础上实行同步增长。
4、工资发放时间:固定于每月日发放。学校不得无故拖延工资发放日;
5、工资应当用人民币支付,不得用实物、欠条等形式代替;
6、职工劳动报酬以计件形式计算基本工资的,应以劳动者在规定的8小时劳动时间内最低能完成的劳动量所得到的报酬不低于日平均基本工资。
7、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学校应积极支持职工参加工会活动,并照发工资。但职工在参加工会活动前应征得学校同意,不得擅自离岗位。
8、加班加点劳动报酬计算方法:
A、平时延长工作时间按基本工资的150%计算报酬;
B、双休日加班时间按基本工资的200%计算报酬;
C、节假日加班时间按基本工资的300%计算报酬;
D、加班加点的报酬每月结算一次,于发工资日一起发放。
集体合同 篇5
时间:20xx年3月1日下午
地点:公司小会议室
出席人数:50
企业方代表:职工方代表:主持人:记录人:主要内容:本次会议双方代表经过充分协商和表达当事人意愿,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作为集体协商合同主要内容。
1、工资制度和工资形式:实行按劳分配工资的分配制度。
2、工资水平:企业应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共决机制,
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必须根据效益情况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不断提高职工工资,具体增长幅度可由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和企业经营者每年进行一次协商谈判。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生产正常情况下,在上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水平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调整幅度为 %
3、工资支付:企业应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应在每月
10 日前以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月工资,不得无故克扣职工工资和拖延工资发放。如确因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职工说明原因,拖延时间不得超过15天。
4、工作时间: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标准,职工每周
不超过5天半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应与工会商量,征得同意,且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并按《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费。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发给相应的加班工资。
5、休息休假:按国务院规定,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二天,每年享受十天法定节假日,婚丧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工资照发。职工按规定可享受事假和探亲假,职工可享受公休假,具体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6、企业要建立劳动安全责任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
7、实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保证职工的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教育职工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尽量减少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职工工伤严格按照国家法规的规定执行,每2年组织职工体检一次。
8、依法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女职工在就业、休息休假、同工同酬方面与男职工有同等权利,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已婚女职工每二年进行一次妇科检查,落实女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等(细则见附件)。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应当对企业执行女
职工特殊劳动保障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按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费用,不断提高职工福利待遇。
10、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批准休病假的,其病假工资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11、企业应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企业和工会均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制订和修改劳动合同文本,应吸收工会代表参加讨论,听取工会意见。工会应依法监督劳动合同的执行。
12、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征求工会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宜的有权并应提出意见。企业如违反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
13、企业新招职工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14、企业制定必要的劳动管理规章制度,以保障职工劳动权利的实现和劳动义务的履行。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由企业提出,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劳动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企业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全体职工均应严格遵守。
15、企业奖惩职工,应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
16、因签订、变更、修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
自行协商解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
企业方代表签字: 职工方代表签字:
集体合同 篇6
(1)对于劳动者来说,集体合同制度是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一种合法而有效的手段。集体合同里规定了企业全体职工应该享受的一些基本的权益或者福利,企业既然通过协商同意了职工的这些权益和福利,就必须去执行,如果企业无法执行合同,就构成了违约行为,企业所有的劳动
(1)对于劳动者来说,制度是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一种合法而有效的手段。集体合同里规定了企业全体职工应该享受的一些基本的权益或者,企业既然通过协商同意了职工的这些权益和福利,就必须去执行,如果企业无法执行合同,就构成了违约行为,企业所有的劳动者都会抗议。对于单独的一个劳动者的抗议,企业或许不放在心上,但是企业所有的劳动者都进行抗议,那么企业就要慎重考虑了。
(2)对于政府来说,集体合同制度以法律的形式认可了劳资双方自主解决劳资纠纷的惯例,减轻了政府的压力,有助于保持劳资双方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3)对于资方或而言,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减少劳动力管理的成本。很多企业不愿意成立职工工会,认为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会和企业对抗。但实际上,工会的存在并不会对企业的利益构成威胁。
【案例】有一个企业的员工因为权益的问题与企业发生了激烈的矛盾,最后几百名员工以罢工来抗争。为了平息这场罢工,当地政府部门也派出相关人员出面协调企业与员工的关系。政府官员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说:“召集企业的领导,和员工代表一起开个会,把问题都放在桌面上,由我们帮助你们协调。”
企业的领导自然没有问题,他们很快就在会议室集合了。于是政府官员对企业员工说:“现在你们要选出五位职工代表,与企业领导坐在一起开个会,这个会由我们来主持,大家共同商讨如何解决问题。” 可是由于企业没有工会,谁是职工代表呢,怎么来推选职工代表呢?企业领导也很着急,没有职工代表,就无法坐下来商谈,也就意味着员工的罢工依然继续,企业面临的损失将会非常严重。于是企业领导对员工说:“你们推选职工代表,咱们好商量一下如何解决问题。” 职工说:“我们每个人都只代表自己,要商量问题,就要找我们一个一个地谈。”
面对这种情况,企业该怎么办?如果和职工一个一个地谈判,那么谈判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在这个时候,企业应该明白工会的作用了。
有些企业领导人认为工会和集体合同以保护职工的利益为目的,企业的权益必然受到限制,因此对工会和集体合同怀有抵触心理。但是如果企业不能保障员工的基本权利和权益,即使企业没有工会这样的组织,员工也会自动自发地抗议。所以说,工会组织和集体合同虽然是保护职工权益,但是与企业利益并不矛盾,而且企业在面临诸如职工罢工、抗议等特殊情况时,也会大大降低谈判的成本。
集体合同 篇7
集体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创设的劳动合同制度,其法律源渊源自西方民主国家的独立工会劳资协商谈判机制。独立工会是西方民主国家普遍实行的跨党派工会组织,以争取和维护工人权益为宗旨,是民主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西方民主国家企业工人的基本权利常常有独立工会代表工人行使和维护,比如劳资工资协商、职工福利保障、休假休息权或者劳资纠纷等等,均由独立工会代表工人与资方协商、谈判,以争取工人利益,从而充分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我国《工会法》也明确规定,各级工会组织均应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因此,西方民主国家的独立工会制度不适用我国,理论上我国各级工会组织完全可以在党的领导下维护企业工人合法权利。但是,独立工会劳资协商谈判机制的维权模式,为我国创设劳动法集体合同制度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我国集体合同制度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劳动合同制度,深深地铭刻着中国特色烙印,与西方民主国家独立工会的劳资协商谈判有本质区别。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代表企业工会与企业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必须是企业工会和企业,行业集体合同的主体为行业协会工会和行业协会,区域集体合同的主体为区域地方政府与区域地方工会。集体合同的内容为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
我国集体合同制度源于1995年《劳动法》。《劳动法》第三十三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第三十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上述规定基本确立了集体合同制度、明确了集体合同的形式、内容、程序和效力。同年劳动部为配套《劳动法》的实施,颁布了《集体合同规定》的规章,对《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进一步规范,明确规定了集体合同签订、集体合同审查、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等内容,特别是确立了集体合同审查机制和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突破了《劳动法》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报送制为报送与审查结合制,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查”,以及审查内容、审查程序以及制作《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对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的范围、程序也作了明确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实际是集体合同实施细则,具有明显的操作性。
20xx年《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范围内又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确立了专项集体合同以及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制度。从而使我国集体合同制度更为充实和健全。
我省有关集体合同制度的地方性立法,主要有20xx年《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xx年《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六条将“用工管理事项”列入了集体合同范围。《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则明确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以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规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制度,其立法意图和目的是为了充分保障企业职工依法享有工人的合法权益。如《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对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及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保障职工获得劳动报酬,并保障职工劳动报酬获得一定增长。集体合同制度实质上保障的是企业职工最基本的固有单方权益,如获得劳动报酬权、法定工作时间权、劳动安全与卫生权、休息休假权、保险福利权等。而如自由择业权、辞职权等双务权利和义务,则不属集体合同制度规定范围。集体合同的主要法律属性是充分保障职工权利,而不是消弱或限制职工行使合法权利,也不能另行规定职工义务,职工义务应当由企业与职工本人以签订合同的形式约定,任何企业都不能利用集体合同,约定或强制职工承担额外义务和负担。《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六条中的“用工管理”显然包含要求职工应承担义务,因此用工管理不应当属集体合同范围,将“用工管理事项”列入了集体合同范围,明显超出了《劳动法》规定的集体合同范围。20xx年《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集体合同范围仍然限于《劳动法》规定范围,根据下位法从上位法、旧法从新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六条将“用工管理事项”列入集体合同的规定应视为无效。
我国集体合同制度自1995年《劳动法》创设近十年间,现实实践中几乎空白,鲜见有企业签订集体合同,也鲜见司法实践和案例,这与我国企业工会缺乏独立性,以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水平等因素有关。随着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经济高速增长,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愈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化解劳资矛盾、助推企业发展的优越性逐惭显现,许多企业开始尝试以集体合同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目前企业大都采用的是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然而由于长久以来现实实践的空白,许多企业仍不清楚国家设立集体合同制度的目的、宗旨和作用,以及集体合同的规定范围、内容,导致许多企业误认为企业的所有劳动合同、用工管理均可纳入集体合同,以集体合同替代劳动合同,甚至出现企业就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劳动纪律等事项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更有企业将集体合同视为约束职工权利的新工具,剥夺和制约职工行使合法权益。如果劳动合同监督主管部门疏于审查监督,或与企业主串通一气,则必定严重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违背劳动法设立集体合同制质的目的和宗旨。
例如:上市公司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自身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部分员工没有签订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与员工约定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仅仅只有一纸格式化的劳动合同,且没有约定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条款。20xx年下半年起,因各种原因雅克科技公司许多重要技术岗位上的员工要求辞职,或自行就业,或受聘其他竞争企业。公司为阻止重要员工辞职,或受聘其他竞争企业,于20xx年2月按集体合同签订程序,由公司与公司工会签订《竞业限制专项集体合同》,该专项集体合同不仅对公司员工的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作了全面规定,而且规定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同时还规定了员工服务期,违反服务期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并限制竞业限制员工及服务期员工单方辞职。该合同几乎没有规定公司员工可以享有的权利,通篇规定员工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显然是想借助专项集体合同的合法形式,维护公司利益,限制员工权利。更奇怪的是,该合同经当地劳动监督监察部门宜兴市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居然作出《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认定雅克科技公司“集体合同合法有效”,从而导致该公司《竞业限制专项集体合同》最终生效。类似这种可笑结果,也许是中国特色国情所致吧。
竞业限制实质是对职工自由择业权的限制,和保密义务同属劳动合同协商条款,应当经企业与职工本人协商一致,并应当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或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服务期约定也应经职工协商同意。竞业限制、保密义务、服务期约定均不属《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集体合同范围。而且《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专项集体合同仅限于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事项。上例该公司以集体合同形式强制规定员工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保密义务和服务期义务,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该公司签订《竞业限制专项集体合同》没有法律依据,且合同内容严重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应当认定无效。
我国设立集体合同制度,是为了充分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消弱或限制职工行使权利,更不应是强制规定职工承担义务的工具。集体合同制度具有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化解劳资矛盾、助推企业发展的优越性,加强和落实集体合同制度对当前我国经济转型期新型劳资关系和谐和稳定,加快企业转型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具有重大作用,对我国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集体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维护新形势下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发挥女职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女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根据我国《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单位工会与行政双方集体协商后签订。
第三条本合同适用于(单位名称),合同中统称为用人单位。
本合同所称女职工包括:与单位有劳动关系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女性职工。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女职工个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女职工特殊权益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按本合同标准执行。
第五条用人单位女职工委员会必须在本单位党政工的领导和支持下,围绕企业生产发展,组织女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素质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
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对女职工的录用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第七条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用人单位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第八条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安全保健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及特殊利益方面的政策法规,对妇职工进行劳动卫生安全教育,减少职业危害。
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以妇女婚否、怀孕、哺乳等借口拒绝招收女职工或提高录用条件。
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企业进行承包、租赁、转让、兼并的,对能胜任本职生产和工作的原企业的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或聘用。
第十二条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女职工。
第十三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为女职工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并按规定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确保女职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待遇。同时,单位依法代扣缴女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积极参加生育保险,按时足额交纳生育保险费,单位女职工生育期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按有关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单位按照有关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女职工生育期间的费用。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女职工委员会必须在本单位党政工的领导和支持下,围绕企业生产发展,组织女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素质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女职工的特殊利益保护
第十七条女职工经期保护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月经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十八条女职工孕期保护
(一)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根据医疗部门的证明,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予以减轻或安排其他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三)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视为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女职工在产前检查期间不能按病、事假、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女职工产假保护
(一)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女职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可休产假15天;满2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可休产假30天;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可休产假42天;满7个月(含7个月)以上,按正常产假对待。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有1至2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第二十条女职工哺乳期保护
(一)用人单位对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2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婴儿满1周岁后,经医疗单位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
(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三)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疗部门证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每两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疾病及乳腺疾病的检查。
第二十二条女职工更年期保护
经医疗单位证明,患有严重的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单位应给予照顾,可暂时调做其他适当的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第四章女职工民主管理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在工会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女会员)代表应占适当的比例。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女职工参加单位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签订的全过程。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女职工参加本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并有权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合同双方每年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并向职工(代表)工会报告检查情况。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一)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劳动标准和条件已修改或废止的。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补充、完善和变更部分条款的。
第二十七条在企业发生关、停、并、转等情况时,本合同内容不适应时,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条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本合同
(一)合同期满。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合同难以继续履行的。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双方都有权提出对合同文本有关条款提出修改和改动意见,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补充、变更,经变更、补充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末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修改、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合同的争议及处理
第三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末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签约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诸项条款,因一方的过错造成的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相关条款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在七日内将签订的合同文本及全部附件一式四份,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工会(职工代表)应当将合同正式文本报送上一级地方工会。本合同生后,用人单位应在15日内公告本单位全体职工。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也可作为《集体合同》附件,一并报送审查。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以内网、公开栏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履行期为______年。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工会负责解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集体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已登记注册的协会,会址:______)与乙方:______(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签订如下总集体合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集体合同:
1、空间范围上:适用于______.
2、物的范围上:适用于所有零售企业,包括总部不在______州的公司的分支机构。
3、人的范围上:适用所有雇员包括受培训人。
第二条 雇佣和试用期
1、雇佣应予以书面证明。雇佣证明中应说明雇员薪金或工资级别、报酬额和组成成分,以及双方协商的解雇期限。
2、雇用的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试用期为3个月时,解雇期限至少为3个月并至当月底。劳动关系如在约定的试用期后没有终止,则它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工商业雇员试用期间劳动关系的解雇期限为3周。
3、如雇主在雇佣前明确要求雇员面试,则应补偿其必要的旅费和滞留费。
4、在雇佣雇员后,与求职书附在一起的有关证明原件应予以退还给雇员本人。
第三条 劳动时间及休息
1、不包括休息时间的常规周工作时间为______小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为______小时。有关法律规定同样适用。
2、下列情况下可以通过企业协议,如企业无企业委员会,则通过劳动合同作出与第1款相偏离的规定:
a、已事先协商好连续休息时间制(如流动休息制度或固定周休息日)。这种情况下______小时周工作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后______小时周工作时间在一个日历年中应以平均数达到。
b、在采用不进行年工作时间调整的劳动时间制度的情况下,由于周工作时间降到______小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降到______小时后产生的休息时间已合并在一起,并以每6个星期或一个季度为间隔段事先予以调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劳动时间缩减到______小时,根据a和b所采取的调整须导致至少为______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劳动时间缩减为______小时,调整措施须再次导致至少1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二次调整总共应导致不少于______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
3、工作时有一半以上时间是等待工作的雇员,如汽车司机、门卫、勤杂工,如本人没有特殊原因不宜延长工作时间,则在企业委员会同意下,可将每周工作时间延长到______小时,但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_小时。
4、缩减周劳动时间时不得延长或新增加工作中途的休息时间。
5、法定节日视为已完成工作的工作时间。
第四条 工资级别、报酬计算、报酬支付
1、有关薪金、工资级别以及报酬数额由特别的集体合同予以规定。
2、根据雇员实际从事的工种将其列入相应工资级别。如一雇员长期同时从事多种工资级别不同的工种,则依据工作时间上居多的工种确定工资级别;如不能确定工作时间居多的工种,则将其工资列为较高的工资级别。
3、如某一雇员替代别人从事4个星期以上,且工资级别较高的工作,则应支付其替代期间的协调报酬,数额为两工资级别之差。
4、曾受过商业的或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职业培训的职员计算职业工龄时,不受其以前从事工种所在的经济部分的限制。
2年的职业培训结业考试通过后,方能提出第一职业年中的薪金要求;3年的职业培训结业考试通过后,方能提出第二职业年中的薪金要求。
5、在培训合同约定期限届满至结业考试通过期间支付薪金级别ⅰ或工资级别ⅱ的报酬。
6、没有通过职业培训结业考试的职员的薪金,依据有关薪金集体合同而定。
7、计算职业工龄时,劳动关系中断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不予以考虑。如能证明因转业培训而中断了工作,则这一期间也应计算在职业工龄之内。
8、职业培训结束后服兵役或替代民事役的时间也应计入职业工龄。如女职员因分娩中断其工作则同样适用以上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15个月。
9、根据集体合同产生应予提高报酬的情况时,在产生该情况的当月第一日开始提高报酬。
10、雇员收入改变时,须交付雇员一份有关薪金或工资级别、收入构成及应扣除的各类款项的书面证明。
第五条 失效条款
1、所有基本集体合同和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要求最迟须在其到期后6个月内提出。
本失效条款不适用于基本应受到惩罚或不允许的行为而产生的权利要求,此类权利要求适用于有关法律规定。
2、上款所述6个月期限为最后期限。如雇主未考虑到第2条第1款的情况,则上句不适用。
第六条 解雇
1、任何解雇须有书面形式。
2、如无其他规定,职员的解雇期限为6周并至季度末。如已协商一个较短或较长的解雇期限,则其长短对双方应相同且解雇期限至少为1个月并至月底。
工商业雇员的解雇期限如无其他规定则为2周并至月底。雇员企业工龄满5年,解雇期限为1个月至月底,满10年为2个月至月底,满20年为3个月至季度底。
3、解雇期限期间或在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结束前,应根据雇员要求给予其适当寻找工作的时间。这种情况下不能扣除报酬。
4、劳动关系结束时,雇员可申请取得一份工作证明。该份证明应说明雇员从事工作的性质和期限,并可根据雇员要求说明其工作表现和成绩。
5、雇员可申请要求一与第4款所述事项相适应的中途工作证明。
第七条 解除性合同
解除性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拟定。任何一方可最迟在下一个工作日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撤销。
第八条 最后条款
1、此集体合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______州零售业雇员之总集体合同同时失效。
3、此集体合同可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遵守3个月的解雇期限的条件下首次解除。如到此时仍未解除,则以后的解雇期限为3个月并至季度底。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4、现有的对雇员有利的、超出本集体合同范围之外的协议不受本集体合同的影响。
5、每名雇员应获得一份本集体合同或以其他有效方式(如张贴)使其了解本集体合同。
6、本集体合同在解除后至新的合同签订前仍然有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集体合同 篇10
各位代表:
二Oxx年是我单位第六轮《集体合同》履约的第一年,同时年初依照《年度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规定,由行政和工会分别代表企业方和职工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一年来,在企业和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两个合同的履约率达到98%,现在我受公司委托,将本单位二O一一年度两个合同的履约情况向大家报告如下:
一、关于《集体合同》
1、劳动用工
我单位严格按照《劳动法》进行用工,不以任何理由收取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
2、劳动报酬及工作时间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自身的实际情况,推行以岗位、工种等为主的工资分配制度,月标准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按月兑现,年终结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节假日、职工加班按国家规定结算加班工资。
3、保险福利
企业每月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定期向职工核对确认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清单。按职工工资总额提取14%作为职工福利资金,绝不挪作他用。特殊工种和一线施工人员还办理了工伤保险。
4、劳动保护
按规定向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安全帽等。
5、职工教育
结合企业实际,建立教育与培训组织机构,管理职工教育与培训,并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xx0%。每年用于职工教育的培训费用xx万多元。
二、关于《工资专项合同》
二O一一年我单位实现利润76。8万元,比上年增加18。1万元,企业劳动生产率达13万元/人,全年职工工资总额达20xx万元,职工人均货币工资达3。63万元,圆满地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各项指标,并能按照《工资专项合同》的约定,按时向职工发放工资,不存在拖欠现象。
三、合同履约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从总体上来说,职工对两个合同的履约情况还是基本满意的,但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与《江苏省一办法两条例》规定的标准相比,我们在合同履约方面尚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职工教育培训。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还不能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抓好。
二是职工的保险。虽然已经搞了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工伤,但职工的还没有办理失业、生育保险等。
三是职工民主管理。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虽然建立了,但还没有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厂务公开未能长期开展。
以上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报告人:xx
二Oxx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集体合同 篇11
一、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
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表现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如果集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二、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
集体合同的时问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间终止其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其效力终止。
三、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
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
总之,应对集体合同的效力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集体合同效力的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