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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正红旗下读后感(经典九篇)#】我们听了一场关于“正红旗下读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文化和历史背景,写一篇有质量的读后感是怎么样的?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正红旗下读后感(篇1)

《正红旗下》读后感范文【一】一本没写完的书,是老舍的不幸,也是老舍的幸。

老北京的风格、旗人的风俗习惯、脸谱文化的精髓,都是老舍妙笔写的那么自然、那么熨烫、那么俏皮,但这也是一首浸透在骨子里的挽歌。放眼现当代中国文学,再没有谁能把热闹中的哀伤,嬉笑中的悲凉写的如此毫不做作。钱钟书在某些方面可以与之一较,但是钱钟书的学术素养让他的文字太过机智、诙谐,多了些卖弄、表演的嫌疑。

但即使是钱钟书,建国后,恶劣的文学环境也使他无法写出心中的杰作。在以往的大家们纷纷辍笔、转行,或作应景文章时,老舍能写出《正红旗下》实在不能不算是一个神迹。老舍投了湖,《正红旗下》未能完成,确实是一大不幸。

但是,好在此书没写完,堪堪留在了那个大厦将倾未倾,旧梦将醒未醒,人人都惶惶无所终的时刻。老舍真的是要求进步,一定要努力按照典范标准写些个觉醒人物、帝国主义、历史规律的必然性,结果就是十成、牛牧师这些人单薄得如同纸片、抽象得如同公式,拿什么跟机灵可爱又周到的福海二哥比、跟尖酸刻薄又自负的姑母比?如果这本书继续写下去,一定是觉醒、革命和人民的必然选择。我不想看到福海成为一个革命者,因为如果他知道如何改变,他永远不会反抗老子,皇帝。

老舍没能写下来,朝着规定的书写框架走得更远。事实上,他完成了他心目中的老北京和我们的读者。这是《正红旗下》的幸运,也是我们的幸运。

《正红旗下》读后感范文【二】“在太平天国、英法联军、甲午海战等风波后,高鼻子的洋人越来越狂妄,竟看不起清人……”,在老舍的《正红旗下》里将晚清的状况作了生动的描述。

《正红旗下》是一部自传体**,描述了清代末年北京城内满族旗人的生活场景,生动地描述了当时的五类人: 一类是寄生于八旗制度之下的大姐公公一家和大舅、姑母等人,过着“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的生活,把全部生命都“沉浮在有讲究的一注死水里。”一类是能够审时度势,想从八旗制度中挣脱出来,为自己重新设计一条生路,如福海二哥等人;另一类是晚清时期进入中国的洋人,他们或着仗着本国使馆的力量胡作非为,或者在殖民地为非作歹;还有一类是当时依靠洋人的“大毛子”、“二毛子”,他们反过来欺凌中国老百姓,如多大爷等人;最后一类是受不了教会、洋人的欺凌,自发组织起来反抗的人,如十成等义和团成员。

此外,书中还对清末满族社会风俗进行了生动的描述。

遗憾的是,当时中国文坛出现了极“左”势头,迫使老舍先生搁笔,只写到了定大爷请牛牧师吃饭一节。然而我们仍能从现存的十一章里窥探到清末北京城内飞万千景致。如大姐公公一家,他们能赊就赊,发下银两再还钱。

可是还钱之后又所剩无几,只好再赊。福海二哥等人则是“工商兵”一体,并为民族的前途担忧。牛牧师呢,虽然没做什么坏事,但任其信徒们胡作非为。

多大爷等人呢,仗着洋人的势力横行霸道,吃饭不付钱,赊账并不还,让人敢怒不敢言。而十成等义和团成员受不了洋人、大毛子、二毛子的欺凌,进行了反抗。在旧北京,不仅是老百姓,官吏也是靠信用生活的,可见当时社会的黑暗、朝廷的腐败和不同人物的不同性格。

老舍的**显示了他艺术视野的开阔,塑造人物形象的多样和鲜活。**中人物的身份是三教九流,无所不包。老舍对人物注重揭示个性。

但老舍的作品也有很多对社会和文化的批判,但老舍的散文和作品离不开对生命的感悟。

“看生命,领略生命,解释生命,你的作品才有生命。看,看引起心灵感应,这是心灵的呼唤。”这段《论创作》中老舍留下的文字,也许就是他作品的精髓所在。

《正红旗下》读后感范文【三】《正红旗下》不是我读的第一本老舍的书,却是最让人放不下的一本。当然,放不下一半因为它传奇的身世:作者还未写完就匆匆谢世,据传当年诺奖曾打算授予本书,正如书最后定大爷家那场没来得及开始的宴会——读者都知道的,一道道菜要流水样上上来,丰盛无比,却偏偏再也看不到分别是几碟几碗,如何精致诱人了。

另一半的放不下,则是这本书的内容。这本书本身很短。我第一次看到是在高中语文课本的选读中,写了一段我姐姐为我姐姐婆婆制定的规则。当时,我只是觉得不知所措。关于这个细节太详细太长,所以我没想到这本书的篇幅会这么短。说老舍先生肯下笔墨写细节,由此可见一斑。

现在回想起来,印象深刻的细节着实不少,如大姐如何的天天立着规矩,年关母亲的发愁,除夕夜姑母给二姐的古董花糕,甚至于多甫的鸽子,但如要像阅读题一样给出主题,那是办不到的。故而可能觉得这书主题很轻,无非家长里短,生老病死,人生百态而已。

另外说这本书轻,**于它字里行间总不经意流露出来的自嘲:沉重的灵魂不会总是这么顺手的自嘲,给“我”洗三,要用大葱打三下,一打聪明,二打伶俐,这到后来也应验了,我有时候的确和大葱一样聪明。两个老旗手听说钱和食物都没了,就学会了卖萝卜

“赛白梨嘞,辣来换”要是换个人来写,这段段可加些颜色的,如批判封建迷信,批判旗人固步自封,耽于享乐。或者真这样写来,老舍也就不再是老舍。

虽然这本书的语言很幽默,但主题似乎并不突出。但阅读结束,掩卷沉思,又难免感到一丝沉重。而这大概**于书中无处不透出的宿命感。

在时代的滚滚车轮下,每个人的生活只能带着时代赋予的浓浓轮廓。时代的变化不放过任何一个人,保守的旗人“我”的父亲母亲因为老儿子的一场满月酒发着愁,最后还是几乎倾家荡产;向来有办法的海二哥听了十成的话,汗也湿透了脊梁;富贵如定大爷,也在书的最后请洋人吃了一顿饭。那个时代有伟大的悲剧,每个家庭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悲剧。

可书里的人们尚且还不至于因为门前的“鸡爪”多起来就过不了年去,老舍本人却究竟也没等到书写完的那一天。

汪曾祺在写老舍的《太平湖》里说,千古艰难唯一死,老舍则在《骆驼祥子》里说(大意):“这世道,它不让好人有活路。”

《正红旗下》读后感范文【四】一本没写完的书,是老舍的不幸,也是老舍的幸。

老北京的风格、旗人的风俗习惯、脸谱文化的精髓,都是老舍妙笔写的那么自然、那么熨烫、那么俏皮,但这也是一首浸透在骨子里的挽歌。放眼现当代中国文学,再没有谁能把热闹中的哀伤,嬉笑中的悲凉写的如此毫不做作。钱钟书在某些方面可以与之一较,但是钱钟书的学术素养让他的文字太过机智、诙谐,多了些卖弄、表演的嫌疑。

但即使是钱钟书,建国后,恶劣的文学环境也使他无法写出心中的杰作。在以往的大家们纷纷辍笔、转行,或作应景文章时,老舍能写出《正红旗下》实在不能不算是一个神迹。老舍投了湖,《正红旗下》未能完成,确实是一大不幸。

但是,好在此书没写完,堪堪留在了那个大厦将倾未倾,旧梦将醒未醒,人人都惶惶无所终的时刻。老舍真的是要求进步,一定要努力按照典范标准写些个觉醒人物、帝国主义、历史规律的必然性,结果就是十成、牛牧师这些人单薄得如同纸片、抽象得如同公式,拿什么跟机灵可爱又周到的福海二哥比、跟尖酸刻薄又自负的姑母比?如果这本书继续写下去,一定是觉醒、革命和人民的必然选择。我不想看到福海成为一个革命者,因为如果他知道如何改变,他永远不会反抗老子,皇帝。

老舍没能写下来,朝着规定的书写框架走得更远。事实上,他完成了他心目中的老北京和我们的读者。这是《正红旗下》的幸运,也是我们的幸运。

《正红旗下》读后感范文【五】想来母亲不是和正红旗下老舍的母亲一样吗,精打细算一辈子,带我活过了十八年的辛酸。

母亲那单薄的身体全然不是一副顶天立地的模样,但确然扛起了整个家的分量。

我该说她什么好呢?她一直以一副牛的姿态,让婆婆的责骂,丈夫和孩子的呼唤。她的生活太过于简单,以至于我至今不晓得她有何嗜好。

她总是早出晚归,为了避暑在地里爬,为了熬过寒冷的冬天躲在厨房里。印象中的她少言。亲戚们来了,她笑着出去,然后走进厨房端上美味的食物。

或者不做饭的时候,她会坐在炕的一边,让半开的门遮住半张脸,然后静静地听他们说话,脸上一直挂着微笑。

母亲在村里没什么地位,不可能有哪家的红白事非邀母亲去不可,顶多是要他去帮忙做饭、洗盘子。母亲也从不拒绝。她不是旧社会的管家。男耕女织的规矩不是用于我们。ZFw152.coM

母亲除了忙家里的琐事,诸如喂猪、做饭类,还得种地。村里人对母亲唯一的印象是一身破旧的迷彩服,一把与身长等高的铁锨,一张清瘦泛黄的面容。

至此我的脑海里一直浮现着母亲的模样。她总是抚摸着我的头发,给我说一些关切的话,我望一眼她的两鬓,除了黯淡无光如同枯草以外,另有几根银丝在头巾遮掩下显出雪白。忽然就与她的目光相撞,顿时我像被攫住了一般。

母亲的眼眸饱含了诸多情感,有几分对生活的无奈,几分历经沧桑的辛酸,还有几分对儿女的期待,因而显得晶莹,如同宝石,闪亮在漆黑的夜空。

我知道这些年她是何等艰难,十八年前埋没在这山沟的青春,十八年间付出给这家庭的血泪。十八年,我目睹了母亲的年轮清晰地变多,车轮般辗转过山路的曲折,十八年,我从无知地挥霍过渡到感恩地沉默,从懵懂任性变得勇于担当,十八年,当我真得长大**,我亲爱的母亲,您还能剩几个十八年让我侍奉膝前?

粳日的寒风吹来一场悲凉,幻化成我奋斗的力量。感动如涛声依旧,却带给我不一样的震撼……

正红旗下读后感(篇2)

还是个初中的少年的时候,看先生的《骆驼祥子》,当时没有觉得幽默,但引人入胜。

这次读这本未完结的先生后期的作品,我一直发笑但也发人深省。这才是文学作品真正的魅力吧,喜欢的不得了。

其实我发现,到了大学以后,大家反而减少对经典文学作品的阅读转而去读学术著作,休闲性阅读则由电子快餐阅读和畅销书替代。大家对文学作品的定义也就被对这些文字的感知替代了。从而有这样一种观念,会觉得文学作品谁都会写,“我就是不写,如果写我可以写的比他们还好!”内心深处的不服和不屑冲淡了对文学应有的敬仰。

殊不知,它们都是读的伪文学。真正的文学作品是需要天赋、智慧的。本书老舍先生说是写自己的出生,实则视角广阔宏大且高远。以自己出生为一条发展线,刻画了周围一大群人,由这一大群人的认知了刻画了那个特定的受冲击和变革、社会性质处于剧烈转型时代的不同人群的认知和状态,是一部史诗般的文学作品。而多次描写的飞扬满天的沙尘,不但不突兀,反而和那个乌烟瘴气、混沌不堪的时代交相辉映融为一体。

最大的感受是他的掌控力和幽默风趣,小视角幽默里谱写史诗般的伟大篇章,不偏也不倚。看到一段对他的评述,完全就是我想要说的,在此借文达意:

一个幽默的作家,一定是极会掌握语言文学的作家,他必须写得俏皮,泼辣,警辟,使人读了发笑,或啼笑皆非、受到教育。老舍作为一个幽默小说家,便具有这样的语言能力和幽默的心态,世事、异国观光、朋友亲邻,在他眼里皆是有趣的。一如他笔下“穿马裤的马裤先生”、“盼孙子的王老太太”、“院里不是东西的老王”等等,既写实传神,又夸张好笑。且他的这种笑不仅仅是让人捧腹的搞笑,还是一种含泪的笑。他将对当时社会的讽刺批判和自己博大悲悯的人道主义情怀,融入这种笑中,极具感染力,让人发笑的同时,也引人思考。

正红旗下读后感(篇3)

关于老舍、老舍的作品从大学到教学确实也读过一些,他的《正红旗下》也曾听说过,却没有真正的读过。这两天一气呵成拜读完毕,被老舍这篇未完成的自传体小说感染着,感叹着;还真得感谢我的学生英成的一篇老舍《正红旗下》的读后感。

首先,让我吃一惊的是一名初一学生竟然喜欢老舍的作品。在这个动漫满天飞的年代,又值这个二维空间的年龄,小小的人儿竟然不是沉迷于动漫里,而是钟情于老舍笔触间。“老舍”——这位“人民艺术家”在他辞世六十年后仍有粉丝崇拜,不能不令人叹服其才情笔力。

其次深深吸引我的是英成读后感的题目——《却把鲜活浸沧桑》。这是一个很有文学功底的标题,对比手法的运用给人留下了无比深思的念想,“鲜活”怎么会和“沧桑”沾上边呢?这让浮躁于生活表面的人乐于想从鲜活的事物中找到“沧桑”,也让那些浸在沧桑里的人急于品到“鲜活”的味道。我却是介于二者之间的,我是带着一种莫名的审视想看看我的初一学生,是如何把这样一位“大家”的“鲜活”浸到“沧桑”里的。

正是因为这种戏谑让我沉浸在这篇读后感里不能自已,正是这种不能自已让我两夜未眠通宵拜读老舍的《正红旗下》,这是一部老舍先生倾注了极大心血却没有完成的作品,这是一部以清末北京社会为背景的家传性质的历史小说,虽然8万文字只描述了自己的降生,尽管只开了一个头,但已经显示了很高的艺术价值,反映了老舍晚年创作风格的成熟和发展。

英成的读后感是从品味人物形象入手的,自言自语式的开头,看似小孩子的闲笔,细咂却笔笔不闲,牵出了沉重的历史,牵出了清新质朴的语言,牵出了要品味的特色人物,那“幽默里包着的辛酸”,那“清新质朴中的沉重”,那谁也不敢心旷神怡的“大姐婆婆”“多老大”,虽是未完成时,却令小作者“那么喜欢”,无不让读到它的人急于寻根究底。文章结构清晰,点面结合,先总写了文章中给小作者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接着泼墨如水的描摹了特色人物“大姐婆婆”,漫画式的涂鸦了“大姐夫”,愤笔涂抹了“多老大”,简笔勾勒了“云翁”“正翁”;描述精准,评价犀利,笔法老道;怎么读也不像出自初一学生之手。

令我咂舌称道,扬唇微笑的还是小作者的结尾三段,由此看,英成确实读了老舍的诸多作品,比喻形象,一针见血,文中评论道:老舍先生的作品像是桂皮,入口是甜,越嚼越辛辣。那一个个鲜活饱满的人物,包含了同情、讥讽、警示。回忆起来可不是吗,那《骆驼祥子》、《四世同堂》,那《鼓书艺人》、《柳家大院》,那《茶馆》、《龙须沟》中众多人物哪一个不是鲜活饱满,又有哪一个不包含了同情、讥讽。

结尾耐人寻味,又照应标题。正如英成结尾所言《正红旗下》舍去了成为惊世名著的机会,却依然是我们心中永远的名著。

正红旗下读后感(篇4)

我从小受的文学教育,用第三人称上帝视角写小说非常蠢。所以我不明白一个能写出陈金芳的作家怎么会决定这么干。

三百五十万个字两天看完,非常容易读进去。不知道是因为母语还是作品本身只是言情小说。事实上,哪怕是北大文学系出品还是曹雪芹再世,它底子已经定位成言情小说了。

很多角色塑造的都很丰富唯独主角,恐有些前后矛盾,不合理,不魅力,不有趣。并且书名钻了一个空子,其实红旗是红旗,果儿是果儿。

前期和中期非常无趣,事件上的象征意义也非常简单的不让人高潮,但好歹作者本身功力在那,就像让陈凯歌张艺谋拍电视剧,在中国也能够上八十分。

当然,在这本书里我非常喜欢对孤独的描写和解决方案,我看到了很多我自己。

同时,更让我坚信了一个道理。短篇中篇写得好不代表能驾驭长篇。就像拍烂片的导演,他们曾经创作的短片肯定是春光乍泄的,要不然他们也没资格拍长片。

最后,仔细一琢磨,陈金芳能拿鲁迅文学奖这么重要的奖项,那当年王朔岂不能拿到手软。

正红旗下读后感(篇5)

正红旗下读后感:对红色故事的思考

《正红旗下》是一本揭示了中国革命历史中一段重要篇章的红色小说。这本小说以红军中的一个连队为背景,讲述了他们在艰苦的斗争中的坚持、牺牲和奋斗。通过细腻的文字描写和真实的历史背景,作者为读者展现了中国革命英雄们不屈的精神和崇高的理想。

《正红旗下》以一个小说主角林贵梅的视角展开,她由一个贫苦山村的少女逐步成长为一名红军连队的战士。这个小说的精彩之处在于,它不仅仅是叙述了红军斗争的历史,还通过主角林贵梅的成长经历,深入描绘了一个普通人在一次次困难和挫折中不断成长和坚持的过程。林贵梅的坚持和执着精神,给予了许多普通人勇气和信心。

小说中的每个角色都是形象鲜明的,他们生动地展现了中国人民坚持正义的精神和对抗暴力的决心。特别是那些牺牲自己的人,用他们的生命铸就了革命的光辉。通过这些角色的真实描写,小说给我们传递了一种伟大的力量和对真理的坚信。

《正红旗下》不仅有战场上的英勇搏斗,还有一些感人至深的情节。作者将故事的主线交织起来,让人们感受到革命者的家庭、友情和爱情的温暖。这些感人的情节让革命者不再是无名英雄,而是有血有肉的人物。他们也有家人、朋友和爱人,他们也为了理想和幸福而奋斗。

通过阅读《正红旗下》,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中国革命的伟大和励志精神。小说中描绘的斗争场景和那些英雄们的生动形象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们不畏艰难,不怕牺牲,为了真理和人民的幸福而战斗。他们的精神和意志力让我产生了深深的敬意和钦佩之情。

阅读这本小说,不仅仅是了解革命历史,更是一次心灵的洗礼和思想的触动。它让我更加了解了中国人民抗争的艰辛历程,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对正义和公正的追求。小说中的这些英雄们给我们树立了榜样,让我们明白只有通过不懈努力和坚持,才能够实现我们的理想和目标。

在《正红旗下》中,作者通过真实的历史情景和生动的人物形象,给我们展示了革命者的精神和毅力。描写革命者们的生活和战斗,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他们的艰辛和付出。通过这些描写,作者给我们传递了一种信念和动力,启发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要坚持正义、追求真理。

总之,经过阅读《正红旗下》,我不仅仅对中国革命历史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更重要的是,我感受到了作者所传递的革命精神和励志力量。这本小说通过生动的故事情节和精彩的人物形象,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它告诉我,只有拥有坚定的信念和不屈的精神,才能超越一切困难,实现真正的梦想和愿望。

正红旗下读后感(篇6)

《正红旗下》是一部自传体小说,描述了清代末年北京城内满族旗人的生活场景,生动地描述了当时的五类人:一类是寄生于八旗制度之下的大姐公公一家和大舅、姑母等人,过着“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的生活,把全部生命都“沉浮在有讲究的一注死水里。”一类是能够审时度势,想从八旗制度中挣脱出来,为本人从头设想一条生路,如福海二哥等人;另一类是晚清时期进入中国的洋人,他们或着仗着本国使馆的力量胡作非为,或者在殖民地为非作歹;还有一类是当时依托洋人的“大毛子”、“二毛子”,他们反过来欺凌中国老苍生,如多大爷等人;最初一类是受不了教会、洋人的欺凌,自觉组织起来反抗的人,如十成等义和团成员。此外,书中还对清末满族社会风俗进行了生动的描述。

《正红旗下》是老舍生前最初一本小说,无论言语的凝练,辞藻的使用,文笔的磨练都已到达巅峰,可谓是最值得阅读的小说之一。老舍用自传体的形式,用本人的所见所闻讲晚清时期旗人的生活,为人,处事等方面展示在读者面前。虽然这本小说从第一行到最初一行只要寥寥十一个章节,但是所呈现的人物场景却是那么异乎寻常。老舍曾说过:我一辈子没什么可惜,独一可惜的是,《正红旗下》没有写完。我想这不只是作者的可惜,更是读者的可惜吧。

文章的言语文笔是简单诙谐的,但在此中却又有着大道理。在这一字一句中,我们看到了作者对清政府的败北无能而气愤,对那些成天废寝忘食的旗人子弟本性中的软弱无能感到恨铁不成钢,有对逐步萌生的新时代思想而感到兴奋······不得不说,老舍是一位不断关心着我们的民族,关心着我们民族精神的伟大作家。作为旗人中一员的作者,透过本人这个主角来带着广大读者走进旗人家庭的生活,时而嘲讽的笔调让我们看到了阿谁社会,那是时代的缩影。也许这本小说只稍稍开了个头,但无论此中的人物刻画还是场景描述还是所御寒的深意,我想都足以是这本书成为中国近代小说的典范之作。

正红旗下读后感(篇7)

《正红旗下》是老舍自传体长篇**。著于1961年至1962年。遗憾的是,因当时的*****运动,老舍并未完成,就被迫停笔。

但诺贝尔文学奖选择了他,但他选择了离开。不能留下的是他留给我们的经典!下面是关于正红旗下读后感,请参考!

读《正红旗下》有感尊敬的各位前辈、亲爱的书友们,大家好!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是老舍先生的《正红旗下》。这本书讲述了清末北京底层旗手的生活状况。作者同情贫苦、勤劳的老百姓,批判了一些旗手的白手起家心理。

写作风格幽默沉稳。它不紧讲述了老百姓的生活,也指出了清朝亡国的历史必然性。

该书的人物刻画鲜明:温和实诚的父亲、朴实坚韧的母亲、傲慢自大的姑母、沉迷玩乐的大姐夫和大姐公公、蛮横无理的大姐婆婆、聪明能干的福海二哥、享荣华富贵的定大爷……一个个人物引人入胜,带我们进入了一个有着喜怒哀乐的落魄满族家庭。此时,北京底层的旗人与清军入关时的先民不同。风景已经不再了。用我姐夫在书中的话说,他们是“吃喝玩乐的第一人”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每个月都拿一份或几份钱和食物,他们不想在“工作”上花费任何时间。他们的日子,在赊账买好吃的与遛鸟逗蝈蝈中度过,春节到了,宁肯累瘦一圈、将房契抵押出去,也要把北京城所有景点玩遍。他们的人生宗旨是"债多了不愁""帮人干活最丢人",他们看不起不敢赊账的亲属,当自家门前的"鸡爪子"记号太多、债主们已经堵着门要求还钱时,他们就搬出自己"尊贵"的旗人身份,用响亮的京腔理直气壮地斥责债主穷着急,"欠了日子欠不着钱!

“不管有钱没钱,这些旗手都沉浸在乐趣中,对不断变化的世界环境视而不见,生活在混乱之中。书中对"我"的大姐婆婆一家,作者的态度是批判而略带悲悯的。但书中也不乏优秀的旗人,比如福海二哥。

他懂礼数、嘴巴甜,会讨长辈欢心,也能做事,他为"我"的洗三庆典忙前忙后,毫不介意连碗面条都吃不上;他同情加入"义和团"的王掌柜的儿子,尽管这个来自山东农村的小伙子老忍不住拿话噎他。他自己是个旗人,却不同于"我"的大姐婆婆一家,他肯学习,不以帮人干油漆活为耻。当为老王掌柜的事儿踏上"定大爷"尊贵的家门时,他紧张归紧张,心里对定禄"正经话夹在闲话中说"的虚张声势的伎俩很不以为然。

他是腐朽的大清社会中的一点希望。如果故事能完成,他应该有很多故事。

这本书的语言风格很幽默:那是老舍的晚期作品。无论是控制故事的能力,还是语言的熟练程度,都达到了相当完美的境界。老舍的文字,是简洁、纯熟的北京口语,本书尤其以口语化见长,运用北京方言土语表达人物的嬉笑怒骂,富于表现力的大白话符合书中底层人物的性格和教养,以平静且幽默的口吻批评人,表达对陈规陋***满,是这部作品中老舍惯用的方式:

"在那年月,一位大姑子而不欺负兄弟媳妇,还怎么算作大姑子呢?".老舍语言中的善意的戏谑读来也是人感觉兴趣盎然,比如除夕,"我"的姑母给了二姐一块从重阳放到除夕的花糕,"古色古香";

该书有着丰富而深厚的文化底蕴:文化始终是老舍作品的精神“核心”。老北京的风格、旗人的风俗习惯、脸谱文化的精髓,都是老舍用一直精致的笔自然、俏皮、生动地书写出来的。

热闹喧哗中的哀伤必露,嬉笑怒骂悲凉尽显。该书对旗人文化中所表现出的"文化过热"现象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从文化角度切入社会现实,着重挖掘人物与生活的丰富复杂的文化内涵,并且通过文化上的批判与反思寻求民族新生、履行思想启蒙的职责。

《正红旗下》是一部作者老舍先生的自传体作品,1962年老舍先生留仅下了11章8万文字,写到第十一章牛牧师应定大爷之邀赴宴,宴前遭遇狼狈而有气无言,文中的第一视角的"我"还不到一岁就搁笔了,令读者扼腕叹息。张爱玲曾说过,人生有三恨:一恨无香海棠,二恨带刺凤尾鱼,三恨红楼梦。

《正红旗下》成为孤篇又何尝不是喜爱老舍先生文学作品的广大读者们心中的一大憾事,这部作品命运也如同老舍先生一样,没有走到生命尽头,就悲剧地戛然而止,留给读者们隽永的回味和永恒的怀念。

正红旗下读后感(篇8)

一本没写完的书,是老舍的不幸,也是老舍的幸。

老北京的风情、旗人的风俗、面子文化的精髓被老舍的一支妙笔写的如此自然、熨帖、俏皮,却又是一首浸到骨子里的挽歌。放眼现当代中国文学,再没有谁能把热闹中的哀伤,嬉笑中的悲凉写的如此毫不做作。钱钟书在某些方面可以与之一较,但是钱钟书的学术素养让他的文字太过机智、诙谐,多了些卖弄、表演的嫌疑。

可是即便是钱钟书,建国后恶劣的文学环境也让他无法再写出心中的佳作。在以往的大家们纷纷辍笔、转行,或作应景文章时,老舍能写出《正红旗下》实在不能不算是一个神迹。老舍投了湖,《正红旗下》未能完成,确实是一大不幸。

此书如果继续写下去,一定就是觉醒、革命和人民的必然选择,我不想看福海变成一个革命者,因为福海再懂得变通也是旗人、再苦也不会造皇帝老子的反。老舍没能写下去,没能向着规定好的创作条框更进一步,其实成全了他心中的老北京,成全了我们这些读者。这是《正红旗下》的幸运,也是我们的幸运。

正红旗下读后感(篇9)

漫卷西风知是世事最荒唐!

手稿干净,如先生一样该是个整齐爽利人。没有钟书那么尖酸,京味儿字字句句吊起眼前一副红墙黄瓦瓦蓝一线天,敞亮敦厚带点劲头。穷苦旗人、落魄传统,北方的情趣和困境。这样的北京,这样的乱世进行时,以后无人能写。【bIjIAOgaO.Com 笔稿范文网】

老舍写人,从前从没觉得特别亮眼,后知后觉发现自己是看的东西太好了对比不出来。这本书里,绵里藏针的姑奶奶、父母、大姐二姐、亲家、二爷二哥应掌柜、洋神父…就算忘了名讳也绝不会弄错。现在闭眼,都清清楚楚记得高二暑假看的他的小文合集,由于篇幅原因刻画更狠利简洁,两三笔成像。

有长篇大论实际上对民生流离毫无共情的青年,“你怎么做起护士来?”议论两句便以为天下太平了;有汉奸面貌,那个故事里印象最深的是最后被杀害了丈夫的日本女人与中国女人,一个白胖一个瘦,定定相对着,在澡堂妓院里;哪里都有有各式好笑或丑陋的人,火车、大街、路口,摊档;热心管事有技术的工程师如何被一干人等从农场整走;有他年少爱过的恩人女儿,成了暗娼,他带不走她,因为她不要他可怜…祥子糊糊涂涂就混掉了命,北京一场接一场地乱,刀枪哄闹,雪落下来像满城盐。只觉得时事这样惨烈,国运着实绝望。骂完国民性,字里行间句句是问:老大国家,可成事者究竟何人?

红墙也好,乱世也好,鸽哨一如既往从轻灵的天上过,下面是苦痛着延续的人间。那时候他或许想要一个清清灵灵浑身力气又忠厚的后生,想要千万个这样的“好人”——本不该这么稀缺的好人——来一齐收拾山河,整肃干净了,过新日子。

他想象中的新日子到底没能好好报答他。

其实一开始,听说是残篇,以为是更具有叛逆性的文字和内容,没想到到这里就已经只能堪堪而止。正红旗是下三旗,是具有高度交界性的身份,血脉里是旗人,生活上越来越与汉人相近。不过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联想到的是“城头变换大王旗”。那也是红色的。

沉于太平湖。今晚看了白先勇的纽约客看得眼睛发热,精神戮害击垮和枉费了多少泣血真心。最大的难过,是那句骂——谁居然敢骂他“自绝于人民”,哪个人民敢承下这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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