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飞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这是一段珍贵的工作时光,我们收获良多,制定一份工作总结吧。那么你有了解过工作总结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精选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此外,关于工作总结,您还可以浏览幼儿园家长工作总结十三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1
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扩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盛市的有关要求,我局制订了《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取缔、关闭了一批非法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查处纠正了大量违规违章行为,排查和治理了大量事故隐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矿业秩序明显好转,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县非煤矿山的基本情况
xx年12月30日止,我县取得《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104个,其中石灰岩99个,砖瓦粘土矿5家。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情况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我县共进行了2次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检查;对全县104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35条,当场整改123条,限期整改112条,取缔非法非煤矿山企业4家;责令6家证照手续不全的停产整顿;国土部门发出《制止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通知书》27份,取缔了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导火索40多米。
(二)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国土部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规范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审批程序。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新建非煤矿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不颁发采矿许可证。安监部门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新建矿山,不得开工生产。工商部门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规定,对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新办矿山,不予以登记注册。公安部门严格爆炸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的,新建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的,不批准其购买使用爆炸物品。
(三)认真落实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法关闭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自开展许可证工作以来,我局一直把许可工作摆在安监局自身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应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104家,已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04家,发证率100%,未发证7家,按 “三同时”监管,其中:3家企业按已“三同时”要求进入预评价。
(四)改善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合法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严把安全准入关,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质量。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促使非煤矿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把专项整治与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抗御事故的能力。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对历次安全检查、督查执法中所查处的企业实施分级监控,监督整改落实。对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企业,依法严惩,依法严厉查处影响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深入整治,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
坚决关闭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和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对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产品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共责令13个证照不全的擅自进行生产的非煤矿山停产停业整顿,取缔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导火索40多米,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行为。
三、我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经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 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提高;
(五)矿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非法采矿得到有效的遏制。
四、存在问题
经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仍然有部分非煤矿山在未办理完善相关证照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
(二)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未能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采,“三违”现象仍有发生,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
(三)负有非煤矿山企业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
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各行政审批的程序,严格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条件,清理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证照,生产企业必须办理完善《采矿许可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还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其它合法手续后方能生产经营,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准生产经营。
(二)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矿主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基层监管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
(三)加大执法力度。对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予以行政处罚。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购买、使用和储存爆炸物品的行为。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2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危化品的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安监〔20xx〕92号)精神的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迅速部署,开展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各地区前期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情况汇总,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接到苏安监〔20xx〕92号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印发了锡安监〔20xx〕63号文,针对所有企业专门制定了自查自纠表,要求企业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并分别组织召开了由各地区安监部门相关负责人和各直管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和运行、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等重点工作内容。
各地、各直管企业能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所辖各企业,严格按苏安监〔20xx〕92号文的要求,认真组织,迅速对企业自身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危化品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并及时上报检查情况。
二、强化督导,认真排查。
在各级安监部门的督导组织下,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了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各直管企业共排查隐患198项,已完成整改180项,完成率90.9%,发现重大隐患一项,投入整改资金约587.5万元;其他各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共排查隐患2093项,已完成整改1971项,完成率94.2%,未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投入资金843.47万元;涉及危险工艺企业自动控制系统,应改造267家,已完成255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自动控制系统,应改造131家,已完成89家;安全仪表检测365家,检测合格率达到97.7%;涉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涉及企业152家,其中,一级企业37家,二级企业10家,三级企业54家,四级企业51家;穿越公共区域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总长度为15379米,输送的危险化学品有氢、氧、二甲苯、氮气。
在检查中,各区安监局由领导带队,并聘请了市安委会专家组成员随行检查,重点针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和运行、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零申报企业。
三、协调配合,保持高压。
今后,我市各级安全管理部门一是要对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跟踪和督导,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二是要继续保持对危险化学品的高压安全监管态势,督促企业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建立更加高效的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三是要从源头遏制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3
为了确保我镇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交效杜绝各类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司政发﹝20XX﹞8号)文件精神,我镇认真抓好建筑质量安全工作,未出现一起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我镇在年初召开建筑安全工作会议,将安全施工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层层落实。把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到了第一线。
二、加大安全施工检查力度
为了加强安全施工监管工作,我镇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开展安全施工检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通过检查,既掌握了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
三、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
按照《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我镇加强了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的动态管理和检查力度: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把安全许可证作为重要审查条件;二是在发放施工证许可证时,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作为必要条件;三是在安全监督备案时,对上述两项内容再次进行严格把关;四是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管时,将施工单位是否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重要的监管内容。通过层层把关,全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处于动态管理之中。
四、继续深化安全施工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坍塌事故的重点是:基坑(槽)、土石方坍塌、脚手架坍塌、高支撑模板坍塌、施工起重机械以及围墙坍塌等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作用项目和部位。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是:高处悬空作业、临边作业、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拆除作业、吊篮作业、脚手架搭拆作业、卸料平台、移动式作业平台等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同时,我们把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平时的监督检查,深化了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五、狠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
我镇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安置点、建筑施工地等工程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的监管工作;强化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危险源的控制能力;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找出薄弱环节,加大对事故多发地区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狠抓事故超前防范,做到“关口前移”。通过采取这些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遏制了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4
为切实保护职工生命健康,营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感,维护和谐稳定局面,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于8月6日至9月6日开展了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了局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落实领导责任。
二、动员宣传,周密部署
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县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全局干职工站在维护全县安全稳定发展的政治高度,积极投入和配合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会议还认真研究部署了大整治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确保大整治活动可行、有效。
三、深入排查,严格整治
(一)认真排查。经过认真排查,我局的主要安全隐患存在于原乡镇企业局老宿舍楼,该宿舍楼为上世纪80年代建房,由于当年造价偏低,施工质量较差,加之年久失修,现楼房多处出现裂缝,屋顶漏雨、墙面漏风,随时有坍塌危险,存在较大安全隐患。12月31日,经县房产管理局认定该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d)级”。
(二)现场检查。我局在徐局长的亲自带领下,对原乡镇企业局老宿舍楼逐层逐户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现场检查的情况如下:
1、墙面为斗砖,风化严重,墙体多处有裂缝。
2、楼顶为预制块结构,楼梯及楼梯顶棚多处开裂。
3、雨棚水泥剥落,钢筋外露,给住户造成极大不便。
4、地面塌陷,渗漏严重。
(三)切实整改。目前该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d)级危房,存在随时坍塌的危险。为了确保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出现恶性安全事故,在现有的.条件下,我局要求所有住户搬离,并拟请县政府将该宿舍楼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5
根据xx县乡镇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桥头镇针对片区内生产经营企业、建筑工地、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职工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按照xx县乡镇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为了加强对此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以及“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镇行政执法中队联合镇安监、综治、农业农村、文教等相关科室成立了联合工作组,确保了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抓好关闭、整顿工作
整治工作以来,检查组按照的文件要求对全区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27家、人员密集场所4处、学校2所、建设工地3家、国道227线等外协施工单位2家,镇区中石油、中石化和私营加油站7家、液化气罐装站1家、氧气乙炔换装站1家的安全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其中的青海太万成杆塔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停产整顿。
三、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我镇对申办安全生产许可的新办生产单位,严格对照办证条件,进行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借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促使生产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教育培训;通过安全评价,落实整改,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硬件”和“软件”改造、完善和提高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彻底改造。目前,部分生产企业的安全达标工作仍在进行中。
四、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我镇积极开展对安全生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设工作,纠正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广大人民群众范、互救、自救的意识,加强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推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的全面开展。目前,我镇正在完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自救方案和支援救援方案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其中7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均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制订了岗位职责,配备了专用服装、防毒面具、担架、灭火器、应急救援药品、输氧装置、通讯设备等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督促有关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加强对我镇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危险源监控的基础工作。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管理素质
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25日在镇中心学校和县第五中学开展了一次以汛期防洪涝、防溺水、防地质灾害为主要内容的演练和现场教育活动,通过演练和教育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6月29日组织全镇31家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我镇龙发商混凝土有限公司开展了一次以安全生产和企业管理先进经验为主要内容的观摩交流活动,目的是通过现场参观学习以更加直观的方式相互交流学习,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与企业管理水平。
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活动开展以来,我镇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全镇生产企业及成品油销售、农药油漆、化工材料经营等进行了安全隐患检查,查出安全隐患11处、提出整改意见11条、责令整改11处,停产整顿生产单位3家。对查出安全隐患,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对未按要求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6
今年第三季度,我镇开展了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对道路交通的专项整治。
为维护中秋、国庆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我镇对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路面巡查力度,抽调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与派出所人员一起,分成两个组定期或不定期在辖区路面进行巡查,对三轮车超载严重这一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对其违规超载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对摩托车等车辆无证驾驶,超速,酒后驾车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监控和查处;严禁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拖拉机非法载客。第三季度共出动人员110人次,查处违法行为18起,有效地遏制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整治。
重点加强对大乡中学、九龙中学、大乡中心校及全镇幼儿园、村校和商场、网吧、旅店的消防安全监督;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求限期整改。
三、对非煤矿山的专项整治。
强化源头管理,对非法生产的矿山进行处罚,健全监管制度,对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石场进行关闭,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领导,联合国土、工商等部门共同执法。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常性会同安全办、国土所、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对无证采石、采砂等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和严厉处罚。
四、对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
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点的监管,对其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如灭火器不足或过期,不是专柜摆放,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等要求其限期整改。取缔一个无证非法经营点。
五、对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
对有证的加油经营店进行隐患排查,如沙池没有沙和石绵毯等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无证非法加油经营店予以取缔。对存在的剧毒化学品五氯酚钠予以下架。
我镇第三季度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如一些部门和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专项整治工作还不够广泛、深入、彻底,还留有一定的死角,存在一定的隐患,特别是交通安全方面,面对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对交通安全的监管和排查力度还不够。
第四季度,我们要在前三季度的基础上,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努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认真做好各项整治工作,为完成今年我镇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而尽心尽责。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30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开展锦州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扎实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在全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布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市安委会6号、7号文件精神,区安委会制发了《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月6日,召开了区安委会扩大会议,会上传达了总理在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及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近阶段全区安全生产情况。区管委会副主任周立军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要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省、市下发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要求,我区迅速成立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均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8月20日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家,排查安全隐患53处,下达整改指令14份,停产整顿企业4家。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区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未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存在15种危险化工工艺未进行自动控制改造仍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经营场所未进行安全评价等重大安全隐患的4家氧气乙炔经销站责令其储销分离,禁止在经营场所储存氧气乙炔重瓶;二是责令区内正在经营的锦州市海洋渔业总公司第一冷冻厂等6家冷库企业进行本行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价。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活动期间,共检查非煤矿山6家,责令整改隐患9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3份,停产整顿2家。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区交警大队、交通局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做好雨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下雨天气的交通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区安监局、规划局对全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此外,我区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冶金、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电力、港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管理:
1、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区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2、区安委将结合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对新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特别是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周全的防范措施。对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的隐患,要专题研究,重点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合力整改,确保每一个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能得到有效治理。
3、要切实加强重要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8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单位安全现状,我们分阶段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整治。
在检查中发现的种种问题,形成施工现场存在大量的生产安全隐患,时时危及现场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的还可能酿成大祸,我们在检查中现场提出处理意见,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为了提高我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我们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措施与建议:
1、严格督促各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其他各类规章制度,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指导并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3、严格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验收,严把招投标与施工许可两道关口。
4、监理公司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
5、建筑安全监督站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安全监督人员要努力提高技术能力和监督管理水平,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6、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施工用电严格按“三相五线制”的要求架设,建议统一采用五芯电缆,禁止使用竹脚手架,坚决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物料提升机。
7、加大对违法、违规、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那些存在事故隐患经提出后逾期不改或拒绝整改的工程项目有关责任主体要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严肃查处。